XX县行政服务中心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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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行政服务中心
回访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及时了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服务的真实情况和满意程度,发挥服务对象对中心工作的监督作用,真正把中心建设成“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文明窗口,更好地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回访对象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人。

二、回访内容
(一)履行首问责任制情况;
(二)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情况;
(三)是否要申请人在中心窗口和原单位“两头”跑;
(四)是否规范收费并开具正规发票;
(五)是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最多跑一次”事项;
(七)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耐心解答质疑及廉洁自律情况;
(八)服务对象对中心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回访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回访:由中心值班人员,在中心办事大厅向前来办事的申请人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填写、回收、汇总。

时间不定,根据情况随时举行。

(二)电话回访:由督查科牵头负责,每月从各窗口所办结的事项中随机抽取3—5个回访对象,进行电话访问,并做好记录。

(三)上门回访:一是每季度办公室组织一次重点服务对象回访;二是相关窗口负责人参与,不定期上门回访涉及多部门审批业务申请人;三是各窗口根据依申请工作需要由窗口负责人对所服务对象随时回访,倾听意见,改进工作。

(四)召开座谈会:从中心各窗口受理事项中随机抽取若干个申请人,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四、回访结果的运用
回访结束后,由督查科牵头,在一周内把每次回访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尤其对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同时,就工作中存在问题召开相关窗口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情况3个工作日内告知提出该意见的申请人。

回访情况作为中心窗口星级评定、窗口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窗口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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