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伤情级别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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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伤情级别的具体内容
⽔的温度太⾼,⼈的⽪肤娇嫩很容易被烫伤。

也容易被热汤、热咖啡烫到。

⾃⼰不⼩⼼碰到⽔壶、电饭煲等热容器。

电路⽼化等原因造成⽪肤被烧伤。

这些事情都太常见了,关于司法鉴定伤情级别的具体内容,你们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由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助你。

司法鉴定伤情级别的具体内容:
1、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该标准由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部共同提出,于2007年5⽉1⽇实施,⽤于替代此前所实施的GB/T16180-1996《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职⼯⼯伤致残劳动能⼒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于职⼯在职业活动中因⼯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标准
该标准由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于2002年12⽉1⽇实施,⽤于替代此前所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GA35-1992)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法和内容,适⽤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3、⼈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
该标准由最⾼⼈民法院制定,适⽤于⼈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政案件中涉及的⼈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
由于各个鉴定标准针对伤情定性的差异以及各个地区适⽤鉴定标准的不统⼀,往往会导致同⼀伤情因为发⽣的原因不同⽽鉴定出不同的伤残等级,甚⾄还会导致同⼀伤情因为在不同的地区鉴定⽽产⽣不同的伤残等级。

在实践中,鉴定标准的差异也会导致受害⼈对鉴定标准的选择产⽣混淆,从⽽产⽣适⽤鉴定标准错误⽽需要重复鉴定等耗费⾦钱、时间成本的情况。

为此,⽬前已有许多声⾳呼吁应在全国范围内建⽴⼀个统⼀的鉴定标准,以避免过多围绕着鉴定标准如何选定等此类耗费司法资源及诉讼成本的问题产⽣。

⽐如以烧伤、烫伤为例:
1、重伤⼀级
a)深IIo以上烧烫伤⾯积达体表⾯积70%或者IIIo⾯积达30%。

2、重伤⼆级
a)IIo以上烧烫伤⾯积达体表⾯积30%或者IIIo⾯积达10%;⾯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有毒⽓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

b)各种损伤引起脑⽔肿(脑肿胀),脑疝形成。

c)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

3、轻伤⼀级
a)IIo以上烧烫伤⾯积达体表⾯积20%或者IIIo⾯积达5%。

4、轻伤⼆级
a)IIo以上烧烫伤⾯积达体表⾯积5%或者IIIo⾯积达0.5%。

在⽇常⽣活中,⽕焰烧伤和热⽔、热油等热液烫伤最为常见。

要是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来店铺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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