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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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 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 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 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01 职能转变
03 职责分工
目录
02 主要职责 04 内设机构
05 行政编制
07 其他事项
目录
06 现任领导 08 获得荣誉
基本信息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机 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3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四)就业促进办公室。拟订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 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峡工作管理等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三门峡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 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直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法规调研科。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 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获得荣誉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 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 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定养老、失 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行政编制
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3名 (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现任领导
倪爱武(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苏占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机关党委、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智力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孙建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任免奖励科、人事科、政务服 务科、离退休干部科、技工教育研究室、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 李威副局长 熊健(党组成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分管法规调研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城镇职 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社会工伤保险中心、定点扶贫、负责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工作。 冯聪珍(调研员):分管工资福利科、失业保险科、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汪忠义(调研员):分管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会。 徐新华(调研员):分管农民工工作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行业扶贫工作。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 划、政策,承担有关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职能转变
职能转变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 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 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 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关于医疗保障的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 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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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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