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交管所委托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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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顺德交管所的相关事务委托如下,敬请予以协助办理。
一、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顺德区交警大队
二、委托事项
1. 机动车登记业务: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2. 驾驶证业务:包括驾驶证申领、补领、换领、注销等业务。
3.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业务:包括对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的审验、考试等业务。
4.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业务:包括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
等业务。
5.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包括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业务。
6.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业务:包括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修、更换等业务。
7. 交通安全信息收集与报送业务:包括收集、整理、分析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
相关部门报送业务。
8. 其他与交通安全相关的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委托授权
1.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事项范围内,有权以委托单位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 受委托单位在办理委托事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受委托单位应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办理委托事项,不得擅自改
变委托事项的内容。
五、委托费用
受委托单位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六、保密义务
受委托单位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委托事项涉及的秘密予以保密。
七、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顺德区交警大队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地址:顺德区XX街道XX路XX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
委托人:(全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全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顺德交管所办理相关交通管理业务,现特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委托事项:
1. 办理车辆年审手续;
2. 办理驾驶证补办手续;
3. 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
4. 办理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手续;
5. 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手续;
6. 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7. 办理其他与交通管理相关的业务。
二、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委托人可随时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并要求受托人返还相关材料。
三、委托权利与义务:
1.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本委托书约定的各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委托人的名义
从事违法活动;
3.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
4. 受托人应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委托人;
5. 受托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委托费用:
受托人办理本委托书约定的各项事项,委托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但受托人在办理过程中因非委托人原因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五、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委托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3.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委托!
第3篇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顺德区交警大队研究决定,现将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1. 顺德区交警大队委托顺德交管所负责以下事项:
(1)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理和执行;
(2)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和处理;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交通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6)其他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工作。
2. 顺德交管所应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工
作质量。
二、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后,如需继续委托,双方应重新签订委托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顺德区交警大队的权利:
(1)对顺德交管所执行委托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顺德交管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对顺德交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2. 顺德交管所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委托事项;
(2)加强与顺德区交警大队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定期向顺德区交警大队提交工作总结和报告;
(4)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顺德区交警大队汇报,寻求支持和帮助。
四、违约责任
1. 如顺德交管所未按照委托事项履行职责,给顺德区交警大队或相关当事人造成
损失的,顺德交管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顺德区交警大队未按照委托事项提供支持和帮助,给顺德交管所造成损失的,顺德区交警大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顺德区交警大队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受托方:顺德交管所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