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顶尖
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9.04
•【字号】陕教位[2012]17号
•【施行日期】2012.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
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位〔2012〕1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58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首批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重点领域
以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为基础,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现有人才队伍中遴选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在国内学术、技术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并为业内所认可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遴选的重点领域: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
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二、遴选条件
各高等学校中,直接从事生产、教学、科研、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经过“三五人才工程”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且业内认可,业绩突出,受到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
自申报之月止,所取得成绩符合《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
三、申报程序
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筛选推荐方式进行。
各单位要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要求,广泛宣传,积极进行推荐,对拟确定推荐人选经单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填写《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申报登记表》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成果和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还须附由上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经党组(党委)讨论通过并审核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要求
1.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遴选条件和遴选领域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所公认的领军人才推荐上来。
2.已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岗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事业单位担任主要
领导,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者,不在申报之列。
3.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高等学校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1.综合报告三份(含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三份。
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2012年度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书》(附件3)各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并附能证明其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社会影响等资料的复印件(由各高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3.表格下载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陕西专家网()。
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存底。
联系人:邓晓宁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略)
2.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书(略)
3.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推荐人选申报汇总表(略)
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