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5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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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5年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一、学院研究生教育概况
(一)学院历史
哲学社会学院前身为哲学系。

于1975年元月成立哲学专业筹备小组为初始,1978年正式建立哲学系并招收第一届哲学专业本科生。

1994年申办社会学专业并于1996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学专业本科生,并随之更名为哲学与社会学系,2004年7月组建哲学社会学院,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历史。

学院始终重视学科建设与发展。

1985年建立中国哲学硕士点,2001年建立外国哲学和社会学两个硕士点,其中社会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为甘肃省重点学科。

2003年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和人口学三个硕士点,2010年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

2016年校研究生共178名。

(二)研究生学科建设
哲学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为甘肃省一级重点培育学科。

现阶段实行的新教学体系努力向国内外一流大学看齐,着力培养高端哲学人才,注重学生德性、审美、人格、人性的全面均衡发展,使学生兼具理论研究、分析现实、参与实践的能力素养。

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涵盖综合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等,适应多层次、多方位的教学培养需求,计有:中、西哲学经典导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导读、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美学、宗教学等。

社会学专业为甘肃省一级重点学科是甘肃省重点学科。

培养具备高尚品质、科学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系统掌握社会学的科学理念、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能够从事学术研究、社会调查和各种实际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具体学科建设与学位工作如下:
1.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学院严格执行学术不端论文检测工作,实施硕士论文双盲评阅制度。

强化开题报告、研究生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了学位授予质量。

2.重新制定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要求,我院重新制定了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标准。

新的标准突出了学科定位和办学特色,重新规范了各学科的培养目标、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基本能力以及学位论文的要求等内容。

3.顺利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2015年1月至6月,参照《2014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转向评估工作方案》,学院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撰写了自评报告,并积极准备支撑材料。

10月上旬,学院向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提交了修订后的自评报告,同时将支撑材料上传“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10月中旬,教指委考察组对我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结合学院自评报告,提出对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意见。

考察组认为经过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的MSW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已有明确定位,专业方向设置清晰,并有自己的特色;学院MSW教学在课程建设、专业实习、“双导师”聘用、学位论文指导、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建设、招生就业等方面已达到教指委的要求。

考察组还指出学院MSW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体整改意见如下:进一步加强现有MSW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创造条件尽可能将社会学师资与社会工作师资分开,建立一支专职的MSW师资队伍;尽快成立专门的MSW教育学位管理机构(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以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进一步充实MSW选修课程,扩大MSW学生的选课空间;增加外请学者或优秀社会工作者授课或开设讲座的次数,使之达到本教指委提出的课均一次的要求;尽快建设起独立的MSW教育网页;进一步充实社会工作实验室硬件设施;尽快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实习专职督导岗位。

(三)学院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
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2人,其中,党政管理干部9人,专任教师43人;具有教授职称13人,占30.2%,副教授职称20人,占46.5%,讲师职称10人,占23.3%。

教师学科、学历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教师所属学科:哲学26人,社会学17人;学历结构:博士学位33人,占76.7%,硕士学位6人,占13.9%,本科学位4人,占9.3%;年龄结构:30岁以下(含30岁)2人,占4.7%,30-40岁(含40岁)25人,占58.1%,40-50岁(含50岁)11人,占25.6%,50岁以上5人,占11.6%。

2.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
我院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在20世纪80—90年代,专职教师43名,阵容强大,实力雄厚。

自2002年以来,通过引进优秀博士和学术骨干、选留优秀硕士毕业生、培养提高在职青年教师等措施,使我院师资队伍迅速发展壮大。

2015年,引进或选留专任教师3人,其中引进副教授1人,选留优秀应届博士生来校任教2人。

同时,有一名在职攻读美学博士的教师顺利完成学业。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

3.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学院历来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成立教学委员会和专家组,在新进青年教师上岗之初,就对其教学能力做出整体评估,并给每位新进教师配备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进行指导,主要负责培养和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工作,为研究生提供高质量教学服务。

此外,学院为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近几年选拔推荐10余名青年教师赴国内外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基本形成,为哲学、社会学两大学科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四)研究生招生及规模结构
学院现有硕士生导师26名。

在校硕士研究生178人,哲学学科66人,社会学学科51人,社会工作专业硕士61人,其中研究生留学生共11人。

2016年度毕业研究生65名,其中毕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4人,毕业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31人。

截止2015年12月10日,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85.71%,其中科技哲学100%,马克思主义哲学100%,外国哲学90%,中国哲学75%,社会学93.75%,社会工作80%。

本年度研究生招生68人,其中学术学位35人,专业学位33人。

2015年春季学期开课27门次,计1062学时;2015年秋季学期开课24门,计990学时;总计开课51门,达2052学时。

2015年,我院研究生共招生69人,具体分布如下:
哲学21人。

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1人、中国哲学6人、外国哲学11人、科学技术哲学1人;社会学15人,其中少数民族骨干1人;社会工作33人,其中在职社会工作研究生1人。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学院在研究生复试阶段严格把关,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和科研潜质,确保了研究生生源质量。

在面试环节,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全程进行录像,接受考生监督,保证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零纰漏、零投诉。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与条件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基层组织三所,即: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与科技哲学研究所,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现有研究所、中心四所,即: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社会与发展研究评价中心,妇女/社会性别研究中心,宗教文化研究中心;此外,《科学•经济•社会》系学院所办杂志,创刊于1983年。

(二)教育经费投入
研究生教学业务费5万。

三年级学术学位研究生1500/人。

(三)培养方案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

它既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指导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制订、进行研究生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修订(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研究生培养以导师负责制为核心,实行由主管院长、点长、导师责任分工管理体系。

研究生管理体系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导师管理层次;二是学院管理层次。

1.导师管理层次
(1)建立导师领导下的“导师学术团队工作制”
即导师带领研究生团队,在一到两个研究方向上深入持续地开展研究。

研究生必须围绕导师的学科发展要求和方向产出学术成果,不得失去导师监管,游离于团队之外。

(2)导师管理层次实行导师对点长负责制
即导师以谋划“导师学术团队”的发展,管理、监督研究生的学术成长为基本职责,使本团队对学科点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学院管理层次
(1)学院管理层次属于宏观协调管理。

其目标是为导师管理提供基本的制度保证,配合导师管理目标的实现。

(2)学院管理实行点长对主管院长负责制
即点长通过以下两项基本工作职责保证本学科点的发展:一是服务于导师学术团队,监督、协调导师学术团队,促使研究生工作为学科点发展做贡献;二是负责研究生录取(考试命题、阅卷评分、复试选拔)、分配、毕业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四)培养模式改革
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学科的不断发展,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分类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实现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我们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1.哲学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哲学研究、教学及运用的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哲学基础完整可靠、文本阐释能力出色、具有深厚的哲学史视野、具备敏锐的问题意识和相应的创造性解析能力,能够精通一至两门外国语,具有直接阅读外文文献资料的能力。

对学科内的某些专门课题的研究动态有较好的把握,并能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某个专题的前沿性研究。

具体模式改革如下:
(1)运用研讨班教学方式。

学院坚持在授课模式上,按照由简入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地引入Seminar的教学模式。

结合德国大学的成功经验,我们对应着讲授课(Vorlesung)、基础研讨班(Proseminar)、核心研讨班(Hauptseminar)和高级研讨班(Oberseminar)的教学方式,将课程划分为难度与要求不断递增的4个板块,即:导论课程板块、经典研讨课程板块、研究课程板块和开放课程板块。

不同板块对应着不同的授课方式,比如研究课程要求
教师放弃传统的“满堂灌”授课方式,代之以学生报告(Presentation)、教师点评、师生讨论等环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开放课程则要求教师具备驾驭实验性课程的能力。

(2)举办课外活动助力课堂教学。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是人才培养的“转化器”,它既可以使课堂知识得到内在转化和升华,也使学生的才能有了用武之地。

学院非常重视课外活动在人才培养上的作用,通过举办“走近哲学”主题教育、“萃英哲谭”创意工作坊和“音乐与哲学”等特色活动来促进学生课堂内外的全面成长。

2.社会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高尚品质、科学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系统掌握社会学的科学理念、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能够从事学术研究、社会调查和各种实际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为了实现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目标,兰州大学社会学专业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采用将理论与经验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提高社会学研究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要求研究生:(1)掌握社会学基本理论和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2)通读社会学经典文献;(3)了解本学科研究的前沿问题;(4)具备良好的学术风范与品格;(5)能够独立发现有价值的学术问题并具备基本的研究能力;(6)具备在毕业后能够从事社会学教学的能力;(7)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文献;(8)能写出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和水准的学位论文。

此外,学院一直注重在办学过程中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既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活跃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鼓励学生走进人群、走入社会。

3.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
英文缩写MSW)作为专业学位的重要种类,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为了实现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目标,兰州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对学生采用课程学习、实习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提高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1)课程学习结合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此外还将注重案例教学,培养学员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习教学是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中的关键环节,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800小时的实习时间,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将被安排到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习。

(3)学位论文是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内容。

学生在学校导师和实务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选题主要来源于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福利与社会政策、社会行政与社会管理三个领域,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的撰写。

(五)奖助学金评定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合理分配奖学金名额,规范执行奖学金评定程序,向研究生做好解释工作,保证了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同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研究生助研津贴、国家助学金等启动和发放。

本年度,我院3名研究生获国家奖学金,2位研究生分别获“润慈”和“尚峰”两项社会类奖学金。

目前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完善,2015年在原有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1、评定方法:硕士一年级评定方法按照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按照复试总成绩各学科内部进行排序排名。

硕士一年级排名序列为:1.推免生;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3.第一志愿考取我院的其他院校学生;4.优秀生源奖励政策中明确规定享受相应级别奖学金的调剂生。

需要说明的是,在相同条件下仍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作为参考依据。

2.硕士二、三年级在原来奖学金评定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大的改动,主要内容如下:
硕士二、三年级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要求,按照上一学年学业成绩(A)、导师考核(B)、科研业绩(C)、日常综合表现(D)、依照以下比例加总后进行排名排序:
硕士二年级:Z=A×50%+B×40%+C×10%+ D×10%
发表有效论文
科研能力与业绩主要以研究生本学年公开发表的有效论文学术论文(著作)为评分依据,参评论文参加评定时应出具刊物原件方有效。

根据《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标准(试行)》标准,进行分类评分:
发表B类成果以上,学生本人得10分。

发表C类成果,学生本人得8分。

发表C类以下成果,不计入参评成果。

(六)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情况
1.研究生党建工作
学院党委下设3个党支部,即:哲学研究生党支部、社会学研究生党支部和社会工作研究生党支部。

学院现有研究生党员79人。

哲学研究生党支部有党员25人,男7人,女18人,均为正式党员,少数民族党员2人,35岁以下25人,党龄1年以下3人,1-5年19人,6-10年3人,学历均为大学;
社会学研究生党支部有党员24人,男5人,女19人,正式党员23人,预备党员1人,少数民族党员1人,35岁以下24人,党龄1年以下2人,1-5年20人,6-10年1人,学历均为大学;社会工作研究生党支部有党员29人,男6人,女23人,正式党员26人,预备党员3人,少数民族党员3人,35岁以下29人,党龄1年以下7人,1-5年18人,6-10年1人,学历均为大学。

2.思想政治工作
学院积极听取学校做好党支部工作的建议,选派党性强、威信高、作风正、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争取将表现积极、乐于奉献的优秀党员纳入学生党支部中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引导学生做好党支部建设和日常工作,帮助提高学生党支部活动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

三、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就业情况
(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2015年,共毕业硕士研究生65人(上半年63,下半年2人),其中学术学位34人,专业学位31人;授予哲学硕士学位18人,法学硕士学位16人,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31人。

3人申请延期至2016年6月答辩。

(二)论文发表与研究成果
2015年,我院学术成果较往年有很大突破,研究论文保持增长态势,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学研究工作,并积极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者独立完成论文。

我院2015年共发表论文116篇,其中有两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A类),均发表在兰州大学学报。

(三)研究生就业情况
我院2015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85.71%,其中科技哲学100%,马克思主义哲学100%,外国哲学90%,中国哲学75%,社会学93.75%,社会工作80%。

从下表表4中可以看出,硕士毕业生中,各个专业之间差异明显,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以及社会学四个专业就业情况较好,90%及以上的毕业生已成功就业,中国哲学和社会工作稍弱于其他专业。

表4 2015届硕士毕业生分专业就业率统计表
学历专业合计就业总人数就业比例
硕士
科学技术哲学 1 1 100% 马克思主义哲学 2 2 100% 外国哲学10 9 90% 中国哲学 4 3 75% 社会学16 15 93.75% 社会工作30 24 80% 合计63 54 85.71%
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一)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和成效
1.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院领导班子研究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
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就是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党政领导查课听课制度。

2015年度每个学期开学初开展为期两周的教学检查和听课,学院领导班子随时深入教学第一线,倾听同学们对课程的感受、意见和建议;观摩年轻教师的教学并给出具体建议。

2.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兰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精神和学院办学理念思路,推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实施,我院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主要是:
(1)组织机构方面:
成立“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教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实施教学改革工作。

(2)章程方面:
制定《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方案》,对方案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反复论证,就其操作性进行了多轮深入调研。

(3)制度建设方面:
完善、修订了部分原有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哲学社会学院考场纪律》;
制定了若干新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管理制度》、《哲学社会学院交流生管理制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哲学社会学院监考管理制度》、《哲学社会学院党政领导听课制度》、《哲学社会学院青年教师提升计划》、《哲学社会学院班主任工作指南》等。

(二)学位论文过程管理
学院严格执行学术不端论文检测工作,实施硕士论文双盲评阅制度。

强化开题报告、研究生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了学位授予质量。

各专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和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获得学位。

1.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应体现研究生掌握并应用本学科基本理
论知识与研究方法,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还应对所研究的问题有新的见解,或体现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性。

2.论文工作相关规定
(1)论文开题:第二学期期末进行预开题,第三学期四月份的第二周正式开题。

合格的开题应达到基本的学术规范,做到四个有:有问题。

即有明确的所研究的问题;有文献。

即能根据文献研究确定本研究的学术价值与贡献;有理论。

即能够用一定的理论来作为对所研究问题的分析视角;有方法。

即能够选择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来达到研究目的。

开题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2)论文评审:学生应按照通过的开题思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在论文答辩前50天递交论文初稿由导师提出修改意见。

在论文答辩前10天提交评审论文。

论文评审采用匿名评审。

不按时提交论文者,导师有权视情作出任何处理。

(3)论文答辩:凡通过论文评审者(含提出评审意见后允许修改者),同时符合研究生毕业标准(参见《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管理制度》)可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时间为五月份第二周。

(三)服务社会情况
学院2014级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成立“社会工作协会”,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发挥特长,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

协会参与实施壹基金“全国儿童安全基线调研项目”,赴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社区图书馆开展“四点半”志愿服务活动,暑期赴岷县开展“关爱农村三留守志愿服务项目”,取得了显著效果,体现了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志愿服务精神。

五、研究生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情况
学院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18人(国外专家6人)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开展学术讲座25场次,其中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王路教授做客“萃英大讲坛”和“百年兰大·名家讲坛”;美国杜克
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高柏博士做客“百年兰大·名家讲坛”;牛津大学伊斯兰研究中心主任尼扎米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徐龙飞教授、柏林自由大学谷德伦·克莱默教授分别做客“萃英大讲坛”;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于维雅教授等著名学者为全校师生作学术报告。

学院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62人次,提交会议论文56篇,其中参加境外国外学术会议5人次,提交会议论文5篇;参加校内学术会议3人次,提交会议论文2篇。

学院教师在校内和校外开展学术讲座61人次,其中陈春文教授做客“萃英大讲坛”。

学院教师在各种学术机构兼职者28人,兼职77种。

举办学术研讨会2次,具体如下:(1)会议名称:“社会工作:教学-研究-实践”课程培训与研讨,会议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9日。

(2)会议名称:中国西部人类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会议时间:2015年11月7日。

7月20日至29日,举办“第六届兰州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互访计划之‘地方风俗与民间传说’”国内部分,带领香港和内地学子参观访问甘肃和青海部分地区。

7月20日至27日,举办“多元文化教育陇上行”活动,带领海峡两岸学生考察了兰州、敦煌和青海等地。

学院推荐9名本科生分别赴台湾东吴大学、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台湾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台湾东海大学等学校交流学习。

学院推荐4名研究生分别赴台湾东海大学、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台湾宜兰大学等学校交流学习,2名2015届优秀研究生分别赴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澳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这些学生交流活动与攻读博士学位情况提高了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国际化程度。

六、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考
(一)学科建设任务繁重。

目前,我院哲学下属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下属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获得了哲学、社会学两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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