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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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北京宜能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二)
在2024年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至关重要。
建筑施工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存在着众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保障施工工人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围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机构职责、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等方面。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1. 安全管理规划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安全管理规划和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同时,还要负责安全生产组织结构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包括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等。
4. 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6. 安全技术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和解答,协助施工人员解决安全难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
1. 安全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应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并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2. 安全监督员: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安全监督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安全员: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负责协助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
安全员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4. 技术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支持和解答。
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5. 基层施工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基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基层施工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主体,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
1. 组织架构: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架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要明确机构之间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流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明确各个环节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流程要包括安全规划制定、安全督查和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
3. 信息化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做出相应决策和措施。
4. 绩效考核: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激励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总结:
在2024年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是保障施工工人和相关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安全管理规划和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人员配置方面,应配备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安全员和技术人员等,以及对基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管理制度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通过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更好地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做环境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三)
及职责分工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必要性
建筑施工过程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因素,安全生产风险较高。
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通过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权责清晰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应明确,权责分明。
3.分工协作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适应性原则: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工程类型等情况,灵活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工
1.公司层面
(1)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其他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
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2)公司安全工作部: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协调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落实。
(3)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特定高风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负责事故调查和报告,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2.各项目部层面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或工程总监担任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担任成员。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组织和指导,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2)项目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教育,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监察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安全问题,负责事故调查和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各班组层面
(1)班组安全员:负责所属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醒和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基本设置和职责分工,具体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通过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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