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与清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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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与清教徒
一、背景
1.清教
纳萨尼尔·霍桑的《红字》写于18世纪,故事发生在17世纪的波士顿。
在分析清教观念在这篇小说中的作用时,需要对一些基本概念做一些了解。
清教徒是些什么人?他们是什么时候到达美国的?他们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又是怎样的呢?
16世纪时,一些清教徒认为宗教改革运动没能对基督教进行彻底的改革,他们想要纯洁教会。
在17世纪的时候许多清教徒移民新大陆。
“清教徒不允许有异教观念,他们坚持地位和成就就是最高荣誉的标志,那就是上帝的眷顾,并且他们希望人人都能信仰上帝和尊重学习,这些都影响了学校的建立和文学的传播。
”①由此可以看出清教文化在19世纪占重要地位。
2.清教徒的思想和生活方式
研究清教徒的思想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正是这些思想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方式。
清教徒信仰王权,正义和神权。
他们相信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他们认为上帝选定了一些人来救赎,认为经文和讲道是上帝的话,他们只不过是口述上帝的话而已,并希望全体清教徒都能遵从这些。
清教神学的两个观点是宽限和工作。
宽限需要的是对上帝的忠诚,相反,工作则取决于人自身。
尽管清教徒们相信命中注定,他们也不会坐等上帝给予的运气,而是全力以赴去追求自己的命运,无论最终是天堂或地狱。
工作虽然不能保证一定能被救赎,却表达了他们的信念和对天堂的渴望。
任何一个不工作的人都是被剥夺了高尚道德和良好生活的。
然而,清教徒投入大量精力在教育上,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那些读得懂圣经的人才能找到宗教的真理。
尽管清教徒在宗教上是十分严格的,但是他们也要宽容,而容忍的程度则取决于事情的适当度。
例如,他们谴责酒鬼,却不谴责酒精消费;他们也不禁忌性行为,只要是夫妻间的,而不是婚外的。
二、小说中的清教观
清教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但其自身有着巨大的缺陷:对外,清教主义者极端地迫害异己;对内,则是以上帝的名义对人性进行压制,主张禁欲主义。
《红字》表现更多的是清教社会中以道德律令的形式束缚人性的社会问题。
在殖民地时期的严酷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以及人们的判断。
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
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
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
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地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
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
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地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赫斯特是不合理婚姻的牺牲品,她从未从阴沉畸形的齐灵沃斯那里得到过爱情。
在齐灵沃斯近两年的音信全无的情况下,赫斯特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早已不在人世,开始与牧师丁梅斯戴尔相爱也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却被冠以通奸罪公开受审,成为罪恶深重的人。
她的处境是很令作者同情的。
然而“世俗的法律不是她心灵上的法律”②,蔑视教规的赫斯特表现出顽强的反叛精神,大胆地面对来自于社会、教会的羞辱和迫害。
当她从狱中迈步到观众面前时,人们惊奇的发现她不但没有在“灾难的云雾中黯然失色”③,反而闪现出非常美丽的光。
她的脸上现出高傲的微笑,她的目光是从容不迫的,她身上的服装是十分华美的,就连那象征耻辱的红字,都绣得异常精美。
当赫斯特站在刑台上为通奸罪而接受惩罚时,霍桑写道:“在这群清教徒中,假如有一个罗马天主教徒,他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妇人,她那美丽如画的服饰和神采,以及她怀中的婴孩,自然会想起圣母的形象。
”④作者给予了赫斯特纯真、善良、勇敢的品性,正是对清教莫大的讽刺和对清教严酷不近人情的一面进行的抨击。
齐灵沃斯是霍桑塑造的给予批判和鞭挞的人物。
他没有给赫斯特应有的幸福,葬送了赫斯特的青春。
当赫斯特另有所爱的时候,他又一次地断送了她的幸福。
为了发泄私愤,他竟变成了恶魔式的人物,以“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的面目出现在丁梅斯戴尔面前,“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
齐灵沃斯长期对牧师进行精神迫害,是极为险恶狡猾的复仇者。
作者竭力描摹齐灵沃斯的丑陋与邪恶,而这样的一个人在清教统治者看来却是朋友,任其为所欲为。
这就进一步揭示了清教的虚伪、残酷的一面。
丁梅斯戴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地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使他
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
当丁梅斯戴尔与赫斯特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
霍桑塑造了丁梅斯戴尔这一有着神圣伽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
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作者把明珠比喻成“从一种茂盛的罪恶的热情中,开出一朵可爱的不朽的花”⑤,“她的姿态蕴藏着一种无限变化的魅力”⑥。
年纪虽小,却已清楚地认识到与自己相背的世界而练出的凶猛的力量,狠狠反抗人们对她们母女的蔑视与侮辱,在她身上有一种鲜活激荡的生命的特质,其鲜亮的衣饰本身就是对当时社会的反叛。
严酷的清教社会扼杀了她的妈妈的青春,以她的性格,在这片阴郁的土地上也不会有幸福可言。
小说的结尾处,作者给了明珠一个幸福圆满的归宿。
让她在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这在霍桑所表达的情感上讲,是有一种倾向性的,倾向于自由、美满、有情感有追求的社会的霍桑继承了启蒙主义者的反传统的批判精神,从每个人的人性出发,用抽象的形式和象征的手法揭露了清教的阴暗面,进而探索复杂的社会问题。
三、结语
《红字》体现了霍桑的宗教观,通过对其中各主人公在清教影响下,对待各种境遇不同态度的讨论,我们也深深地感受到霍桑思想的彷徨和矛盾。
一方面,他认为有罪是人类存在的根本属性,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类似于红字“A”的罪的符号,每个人也都需要靠上帝的信仰与相应的行为来获得救赎。
人人都有罪,人性都有不完善的地方,这是有着浓厚宗教意识的霍桑心中的一个结。
霍桑对清教善的一面持有肯定的态度,但更加极力反对的是清教极端、偏执和严酷的一面。
自认为代表上帝意志的清教主义者却让赫斯特在众目睽睽下接受凌辱和惩罚,在霍桑看来是极不人道的。
事实上清教会是打着上帝的名义干着违背上帝仁爱宗旨和人性天理的勾当。
霍桑思索人本身应有的生命状态,肯定了人在社会中应有合理欲望的追求,揭示了清教不合理的婚姻和伦理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巨大伤害。
连霍桑本人对自由和解放都有着强烈的要求,这也是由于霍桑家庭中阴郁、压抑的气氛有关。
无论是有着圣母形象般的伟大女性——赫斯特,还是始终生活在痛苦笼罩下的丁梅斯代尔或者是恶毒但被视为清教教会朋友的齐灵沃斯和漂亮的明珠,在他们身上都会看到追求幸福的影子。
从《红字》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霍桑的宗教观是复杂而矛盾的,这也使得《红
字》具有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小说中这三个有罪之人分别以不同的方式为自己的灵魂找到了一条救赎之路。
在宗教精神中,“人生的偶然,变迁和灾难是尘世生活转瞬即逝及不随人意的本质之明证,他们教导我们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世界里,告诉我们人的痛苦,错误的罪行都来自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迷恋来自他们对肉体及其情欲、情感和需要的屈服,因而救赎就是让人通过修行超脱和祈祷逐渐地从时间之轮和肉体束缚中解脱出来,使人尽管仍然活在这躯体里,但他却越来越多地生活在精神中”⑦。
霍桑以上帝的名义来解脱主人公所忍受的折磨与痛苦,同时也给予了他们新的生命周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