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考点:借款协定.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考点: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有特定的资格限制。

第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

第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

第四,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

第五,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其他借款合同均为要式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的义务
(1)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2)按约定收取借款。

(3)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按期返还借款。

法律敎育网  (5)依约定支付利息。

2.贷款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给付借款。

(2)收取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考点:可解除合同
的情形
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敎育网
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二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