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皖北环境演变与流民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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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期No.3.2019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总第189期
Sum No.189
DOI:10.14096/34-1044/c.2019.03.03明清时期皖北环境演变与流民走向
陈忠珊,王智汪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摘要:流民是人类历史发展进入阶级社会后普遍存在的人口和社会现象,伴随人类社会的历史而出现。

当社会繁荣、政治清明之时,虽然有流民存在,但规模小,影响范围亦小,一般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反之,社会动荡,天灾人祸,会出现流民潮,对社会冲击大,甚至酿成大乱。

宋元以降,皖北水旱灾害频仍,明清时期流民问题不仅不能消除,反而随岁月变迁越来越严重,这对明清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产生了深刻、广泛的影响.
关键词:明清;皖北;流民;荒政
中图分类号:K928.6文献标志码:A
本文的皖北区域划分,既指自然区域,又是行政区划,它必须是明清时期皖省辖域内所属州县。

谭其釀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中对皖北地区的地理范围划分见图1。

具体指今天的霍邱、寿县、定远、凤阳、天长、五河、怀远、颍上、阜阳、太和、蒙城、亳州、宿州、灵璧、泗州、凤台、涡阳、嘉山、固镇、阜南、临泉、界首、利辛、滩溪、淮南、蚌埠和江苏吁盼等30个县市。

一、皖北流民成因
明清时期的皖北,社会落后,小农经济根深蒂固。

皖北农村完全延续着古老的传统,不曾出现过农业进代化的影子,这里的流民问题十分突出。

大多数的农民逃离祖祖辈辈居住过的乡村,沦落为流民,从本质上是经济原因导致的。

(-)自然原因
皖北出现一批批流民的重要原因在于灾荒。


文章编号:1004-4310(2019)03-0015-07
清时期,皖北水灾、旱灾和蝗灾等问题严重,自然灾害频发,不仅小农经济不稳定,而且社会穷苦不堪。

唐宋时期的淮河流域在当时的经济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国家富裕的象征。

曾在颍州做官的欧阳修在《忆焦陂》中,对当时皖北的风景秀丽、百姓安居乐业的景象进行这样的描写:
焦陂荷花照水光,未到十里闻花香。

焦陂八月新酒熟,秋水鱼肥銓如玉。

清河两岸柳鸣蝉,直到焦陂不下船。

笑向渔翁酒家保,金龟可解不须钱。

明日君恩许归去,白头酣咏太平年。

收稿日期:2019-1-10
基金项目: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明清皖北流民问题研究一以方志、笔记为考察依据”(SK2016A0817).
作者简介:陈忠珊(1994-),女,安徽合肥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灾荒史;王智 汪(1971-),男,安徽机阳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灾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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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皖北民间就有了“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谚语。

这说明皖北此时的生态环境尚可,只是宋元以降,特别是明清以来,皖北“十年倒有九年荒”成为常态。

明清以来皖北地区灾害不断,与黄河南泛夺淮尾闾入海、淮失故道以及由此导致的淮河流域的负向变迁密切相关。

清代裘日修在《治淮论》中指出:
凤阳虽土瘠,前古未闻屡灾,自清口为黄流所阻,西起颍(州)、寿(州),东至泗州、
吁昭,田园庐舍,频遭水淹,蠲贩无虚岁,流亡转徙,不可数计。

历史上黄河南泛主要有五条路径:泗水泛道、汴河泛道、滩河泛道、涡河泛道和颍河泛道。

所以黄河南泛直接殃及除颍河以左之外的整个皖北地区。

据学者邹逸麟《元代河患与贾鲁治河》研究,黄河第一次夺涡发生于1234年。

此后夺涡、夺颍不断发生,明代各有4次和5次,清代各有7次和5次。

自从黄河南泛与淮河流域灾害尤其是水灾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黄水南流直接影响流经地区的水潦之灾;二是黄河南泛所导致的淮河流域环境负向变迁对皖北灾害产生的影响,是黄泛的间接影响。

若没有数百年的黄泛,明清以降的皖北地区仍旧是马存《长淮谣》中描述的“长淮之水青如苔,行人但觉心眼开。

……酒花人面歌一曲,淮上百物无闲愁”那样,而不是我们今日在文献中所见满目疮痍的皖北。

当地经济萧条、民生凋敝,从而成为了流民和匪患问题严重的地区。

如乾隆《灵璧志略》卷四《杂志》中记载:灵璧县“频年被水,日就凋残。

邑无城垣,野无道路,田无沟液,钱粮无仓库,士无学舍,养无济院,育婴无堂,地亩无鳞册,赋役无全书,掌故无志乘,书案无卷宗,街巷无栅栏”。

(二)社会历史原因
明清时期灾荒不仅使普通老百姓备受其苦,一些富裕的家庭也受到冲击。

如嘉庆《怀远县志》卷三《学校志》记载:“水旱频仍,中人荡产,且乏兼岁之储。

一遇灾荒,辄鬻子女,弃故土而适他乡者,比比皆是。

”皖北流民问题当中隐藏着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1.土地兼并
“土地一直是社会的最主要的生产手段和财富的最稳妥保障,因而便一直是封建社会中各种形态财富的最后归宿。

”⑷⑼晚清战争导致死伤惨重或者大批人员迁徙,造成土地抛荒现象增多。

李鸿章及其兄弟六人在皖北所占田地约在50万亩以上,“其在外县者更无论矣”48
六安州的徐宗瀛、彭玉麟在奏稿中说:“徐宗
瀛廉耻自持惟其历任缺分尚优,居身过于
节俭。

在本籍六妥州乡间买有庄房两所、田数
亩,分于两胞侄为世业.本身子孙两房,乡间
有老屋一所,城内新架住屋一所,买田计不足
千亩,留为退老及子孙教育之资,此皆人情之
常”[31181,184,728
购买千亩田地不仅被认为是人之常情,而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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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表扬,可见当时社会土地兼并之风气浓郁。

大土地所有者们在拥有土地后,享受着富裕带来的奢侈生活,他们没能将土地转化成资本为工商业发展所用,加上农民对土地的分散使用,最终造成了地区贫困。

2.农民生存状况恶化
晚清时期,有一位官僚经过凤台县,当时“值小旱,见苗且萎矣。

其旁有塘,汪然,诘之曰:'何不廊?'曰:'水少而田多不敷也。

‘曰:'少救数亩不愈于尽萎乎?'曰:'无其具。

'曰:'何不为?'曰:'重劳且恐所得不足偿费。

'”这种现象是整个皖北的缩影。

皖北的农业是粗放式的,引文中“重劳”“不足偿费”现象的存在,农民不情愿增加投入改善生活条件,最终导致“无其具”。

在封建农业社会中,庄稼的收成、农业生产的丰歉都听天由命,自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民随之成为自然的附属,“小旱”是这样,“大旱”就会产生大批流民。

在一般情况下,农业生产条件差可能维持低水平的生活,但遇到天灾人祸后,农民们也许会变卖耕牛、吃掉种子、抵押转卖犁耙等器具,这反映在皖北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农民由于农业生产经营失败导致生活贫穷,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去购买较好的农具。

村子里富裕的家庭,大都出租自家农田给佃户耕种,自己却不经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使得土壤肥力下降,土地贫瘠化趋势加重,造成产量减少,农民生活没有保障,在家庭副业不发达的明清皖北社会,农村经济不可避免趋于衰退。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流民在其中孕育发展。

3.皖北农业赋税沉重
明朝天启年间,柯仲炯写过《中都五美帖》,他在文章中提出凤阳的积弊有八点,其中入孔之弊有三:地广、民稀、土瘠,出孔之弊有四:力烦、积乏、移累、倍算,当孔之弊乃一:里无长。

柯仲炯认为在科敛过重和徭役太烦的压力下,皖北人民生活贫穷。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宣布对凤阳、临淮二县乡徭役赋税一律进行蠲免,同时规定“世世无所与”。

明初皖北赋税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无疑是偏低的。

根据学者梁方仲统计,明朝永乐年间,凤阳税额和税率增高。

永乐十年(1412年),凤阳府夏税小麦122154余石,大麦133石,秋粮粳米117 342余石、粟米41916余石,以上四者合计为281545石,除此之外还有黄豆、小豆、芝麻石、秫黍、养麦等,总计7629余石;另外有桑、练、绢、马草、酒醋等课钞,亩均税额5.3升,远远高于凤阳府既知明朝任何一个时期的税额⑷3驚万历九年实行一条鞭法后,旱地夏税银6厘2毫余、水田秋税银6厘2毫;天启年间新派田亩夏税、地亩秋税银各为1分2厘余和8厘3毫。

因此,皖北民田税率除永乐年间较高外,其他各个时期税率均较低。

“移累”就是“赔纳”。

当灾害发生后,政府救济不及时,大量灾民逃荒,这样农民所种田地荒芜,但他们身上的赋税依然很高,地方官将田地税赋转嫁到留守农民身上,于是产生大量流民。

万历九年(1581年)皖北清丈土地。

地方官要么以荒报熟,要么大亩折小亩,导致土地册亩增多,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承担的赋税变沉重。

“倍算”就是代周边地区上缴税赋和其他各种税费。

这是一笔不必承担的多余费用,也是官员经常玩忽职守造成的。

这在嘉靖时已经出现,万历时风气加剧,天启时达到顶峰。

二、灾荒与皖北民生
(-)流民的区域流向
1866年,皖北遭遇严重的水灾,曾国藩在家信中记道:“今年大水,自济宁至临淮千三百里,民无栖息之所。

”“百姓流离满野。

”關1897年,“皖北及淮徐一带饥民约十余万,沿途觅食,苦不堪言"[614076o 皖北离江苏、河南近,所以灾民大多流向这两个省。

1877年11月《申报》记载:“频年皖北一带,均因干旱,每到严冬,饥民四出,问例至扬州境界,必截留而养赡之。

”[716711910年、1911年宿州、涡阳、亳州遇到大水灾,灾民们“或三五人,或十余人不等”“或载之车,或扶之杖,老弱丁壮,互相推挽”,进入河南閃。

太平天国运动被清朝镇压后,江南经济迅速恢复,因而皖北颍州府、凤阳府等府的流民去往扬州、苏州、南京、镇江、常州、无锡、上海、杭州等城市。

江南不仅气候宜人,而且资源丰富,适合流民生存。

光绪年间发生“丁戊奇荒”,黄淮平原东部流民流入江南的分布情况,具体见表I-之后,流民下江南运动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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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申报》所载光绪“丁戊奇荒”期间黄淮平原东部流民流入江南分布情况呵时间地数量
光绪二年十一月清江六、七万人,尚日有至者,每日数千计
光绪二年十一月扬州城外,五台山地方留养一万余人
光绪二年十二月苏州二万有零
光绪三年三月苏州一万六百余口
光绪三年三月常州三千一百余口
光绪三年三月江阴四千六百余口
光绪三年三月镇江三千数百口
光绪三年三月扬州四万一千九百余口
(二)从“逃荒”到“趁荒”们躲避灾荒,希望获取衣食。

学者徐光启在《农政根据学者梁方仲、李洵的研究,皖北最早出现全书》卷八《农事•开垦》中记载当时凤阳旱涝“疫流民是在正统二年(1437年)。

之后,除天顺、隆病流行,道馋相继”,满目萧条。

饥民“微乡土之庆等朝外,皖北均有流民出现。

明朝皖北灾害,荒思……离乡远窜者十之七,而妲穷为盗偷延喘息者政及其效果情况,具体见表2。

嘉靖时期是明朝流十之三”。

由于逃亡数多,导致“有经行数千里绝
民频繁发生的时期,这时逃荒习俗在皖北兴起。

逃荒是离开祖辈生活的家园,是灾民的本能反应,他无人烟”。

民间逃荒习惯一经形成,当地社会风气发生显著变化,出现了众多游手好闲的人。

表2明朝皖北灾害、荒政及其效果情况讪2皿
时期(1)(2)(3)(4)(5)(6)(2)
(1)
(3)
(1)
(4)
(1)
流移匪患
洪武114/0000.36/002建文10/0000/000永乐1511/4100.73/0.2700洪熙10/0000/000宣德97/4000.78/0.4400正统1313/73211/0.5420景泰77/4261/0.5723天顺42/1040.5/0.2500成化2222/8211/0.3636弘治1714143300.820.820.1822正德151********.930.5335嘉靖403125101420.780.630.25105隆庆6310110.50.17001万历442215161740.50.340.3666
天启7211100.290.140.1411
崇祯14100000.070023
合计226154705146400.680.50.243133
注:(1)发生灾害年次;(2)采取荒政措施年次;(3)蠲免年次;(4)无偿赈济年次;(5)改折年次;(6)社会赈恤人次。

饥荒栏括号后的数字,为其中的大饥荒年次,这些人和灾后饥民们的存在使得皖北大量土地荒芜
“趁荒”是秋收后就离开家乡,直到次年春耕时节才重返故里的行为。

趁荒和逃荒不同,逃荒是短期的暂时性行为,只要妥当地对灾民进行赈济,逃荒是可以避免的。

皖北人逐渐形成一种即使是在平年、丰年也要在农闲时间逃荒,也就是“备荒”,希望度过不可预测的灾荒的习惯,于是逃荒行为便逐渐向趁荒行为转变。

到了乾隆时期,皖北人趁荒越来越普遍。

光绪《凤阳县志》卷一四《艺文志下》
记载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刚走马上任的凤阳知县所见:“邑濒于淮,屡有偏灾,数十年中,捐租
赈贷,恩旨频仍,宜无不安其居、乐其业者。

而吾民濡染积习,场雨偶愆,抛弃土田,携妻子远去,闻赈而归,坐饱官帑,率以为常……习以为俗。


三、灾害环境下的皖北流民与社会应对
(-)国家的荒政措施
1.发官廩
明朝对皖北实施赈恤官仓是军卫有司仓,如永
乐元年(1403年)针对凤阳府饥民,国家“于旁近军卫有司所储给赈之”;直接受户部控制的太仓,
如嘉靖三年(1524年)世宗认为南直隶灾伤重大,于是命令户部发太仓库银15万两赈济凤阳等府;漕运中转仓,如淮安常盈仓、徐州水次仓等,这些仓廩成为国家进行赈恤的重要物资来源;设在其他地方的官仓,如景泰二年(1451年),庐凤徐淮诸郡大饥,发广运仓赈济。

2.赃罚银汆粮
这个措施在皖北地区出现较晚。

成化元年(1465年),淮安、凤阳二府受灾较重,十月户部从巡按御史吴琛之请,把凤阳赃罚银4400余两用于购买粮食救济灾民。

从此之后,这类事习以为常。

3.以盐引、盐价银购粮
盐引、盐价银原本应入国库,但在灾荒年的时
候,可以赈恤。

《明宪宗实录》卷二八记载成化二
年(1466年)巡视淮扬右副都御史林聪上奏:“凤阳诸处灾伤,措置赈济别无余策,查得两淮运司仪真批验盐引所,见有没官盐二万余引……已备赈济。

”但到嘉靖时期户部主动提出以盐税赈灾,这种做法的改变反映出政府财政危机日益加深。

4.关税汆米
临时增收的关税。

《明宪宗实录》卷一一O记载成化八年(1472年),皖北水灾,巡按认为“凤阳府并寿州正阳镇往业商船甚众”,于是奏请“照淮、扬二府收料事例”,对过境商船“暂收钱米,以备赈济”。

钞关税。

钞关是设在要塞征收船税的税关。

由于皖北灾害不断,地方仓廩空虚,外地调拨不方便,而钞关离灾区较近,从此钞关税便被经常用于应急救灾。

5.漕粮或漕折银
漕粮和漕折银是政府官员、军队、朝廷的日常
需求。

弘治十六年(1503年)才将漕粮用于赈灾。

凤阳等府发生旱情,盗窃事件增多。

《明孝宗实录》
卷二O三中记载南京守备太监傅容上书:“欲将南京户部所收水兑余米,差官给贩。

”户部竟然“议请入奏”。

把漕粮用于贩灾既有国家财政的支持,也看灾情的严重程度。

(二)皖北预备仓储
明朝预备仓始设于洪武时期。

当时皖北部分州
县也先后设置预备仓,但是覆盖面较小,大多数州
县还没建立。

明后期皖北预备仓规模缩小,并日渐
衰落。

宣德时期为振兴预备仓政,皖北预备仓由此发展。

《明宣宗实录》卷九六、一O五、一O八分别记载宣德七年(1432年)至九年,怀远、霍邱等县预备仓储丰实,在赈灾中发挥积极作用。

皖北预备仓的粮食总数有限,灾荒尤其是大灾
到来的时候,尚不足够用来赈灾,还需要发挥其他
仓储的作用。

明朝加强预备仓力度的时候,也是皖
北预备仓储粮食充裕之时。

皖北的预备仓具有脆弱性。

在灾荒的重创下,
皖北地区普遍穷困,应灾能力弱,地方政府又无能
为力,往往迫于国家政策,被动对待。

(三)劝分与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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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勉励,提倡。

在国家倡导下,民间以富济贫。

它分三种:一是富户无偿赈血贫困户;二是富户折价
出果所积米谷用以惠及贫户,也就是“劝果”[11]27_32;三是富户向贫户借贷。

劝分得到明政府的提倡。

宣德八年(1433年)皖北大旱,宣宗下诏:“如
官无见粮,劝率有粮大户借贷接济,待丰熟时,抵斗偿之。

”当地民间广泛响应劝分政策是在正统时期。

从正统四年(1439年)到崇祯十三年(1640
年)方捐赈结束,在这201年里,皖北捐赈的人约80人次,其中明确时间记载的41人次[10]169o 然而在皖北民间赈济的主要方式是劝输。

民间输钱粟入官,然后由官府开展赈恤。

皖北地区赈恤规模小、次数少,只是“助赈”。

光绪《寿州志》卷二四《人物志》中记载正统四年(1439年),吁盼蔡彦平输粟1500石“助赈”、寿州张敏捐谷2500石“助赈”。

同时民间捐输的目的很明确,要么迫于地方官的“劝输”,要么出于获得好口碑或荣誉。

四、灾害环境下皖北流民现象的历史考察
(一)安愚•博饮-尚武
皖北一直是农业社会,在重农的大背景下,人们不愿或很少从事农业以外的商业和手工业。

其实皖北地处淮河南北,水路交通便利,加上宋朝经济重心南移,在发达农业的基础上,淮南地区的商业也曾盛极一时。

《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记载:“(淮南)土壤膏沃,有茶、盐、丝、帛之利,人性轻扬,善商贾。

”后来因不断遭到兵祸,包括商业在内受创,到了明代又因天灾人祸,百姓多以务农为生。

皖北社会的不发达,不仅是其社会经济落后的表现,而且又使重农、安愚习俗根深蒂固。

至于皖北民风,明朝学者王士性在《广志绎》卷三《江北四省》认为,当地民俗“好赌,贫人得十文钱不赌不休,赌尽势必盗”。

赌博的参与者最初是游手好闲的人。

这批人的存在又与民间咎廳风气的盛行有关,诱导了穷苦老百姓也纷纷加入其中,加剧了皖北社会风气的变化。

另外,它又与地方政府和官员的不作为有关。

围绕赌博,形成了相应的劝赌文化:一种是自上而下硬性禁赌,另一种是民间劝诫。

皖北民间劝赌主要以俗语、顺口溜或地方曲艺等形式,这种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于那些嗜赌者有积极的教育作用。

民风剽悍表现为刚健崇武和尚气好斗。

这种风气盛行的地区有寿州、霍邱、颍上等州县。

受明末战乱和邻近地区的影响,清朝刚刚建立,皖北各地“厌文好武”的风气已经十分浓郁。

捻军起义后,皖北这种风气发展最盛。

(二)匪患现象与乡村控制
明清时期,淮河流域是著名的匪区之一。

这群人以生产为主,为匪是为了生存。

皖北土匪应该包括匪盗。

匪盗原本是良民,由于灾荒、饥僮、赈恤不力,导致基本生存不能维持,于是鸠合为盗,然后蜂拥成为匪。

《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八记载景泰时期,华北
流民蜂拥到皖北,加上四年(1453年)皖北大灾,困窘的人民在生存压力下,沦落为匪盗的人特别多。

从成化末年到弘治前半期,匪盗爆发。

他们利用妖术攻打城池,同时客匪不断入侵。

嘉靖时期皖北社会是一幅集灾荒、盗贼、地方股匪与客匪相互作用的复杂画面。

面对此起彼伏的匪盗现象,朝廷虽然惩处了一些敷衍塞责的官吏,并新增保护社会治安的官员,但是受灾荒和赈恤的制约,这些举措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收效甚微。

雍正年间,秘密结会十分活跃。

这些组织行动
十分猖獗。

嘉庆时期匪患频仍,教匪势力得到发展:
匪盗私自制造武器并且活动公开化;各州县掩饰匪
盗现象;教匪间开始联合。

晚清时期,尤其是太平
军和捻军起义的爆发,皖北匪盗层出不穷。

明清政府为实现对皖北的有效控制而不断调
整政策,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

道府州县,相对于
皖南,行政区域的划分十分粗疏。

皖北的基层控制
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国家—
—地方—
—民间的角色
变化过程,这里所谓的国家、地方和民间主体与制
度关系的划分是相对的。

保甲制的最终执行离不开
对民众的组织和利用,没有老百姓的支持,这些制
度都是纸上谈兵;团练没有国家支持,民间防卫匪
盗就会发展为匪帮。

结语
明清时期皖北的水旱灾害具有多发性、频繁
性、同发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此深入研究皖北流
民问题,不仅可以了解皖北民众的生活状况,而且
有助于了解流民对皖北历史进程的积极影响。

在皖
北灾难频发的自然环境中,国家荒政不能从根上解
决皖北流民问题,这使得流民问题刺激了皖北社会
民间力量的兴起,民间力量积极参与灾荒救助,这
对明清时期的社会救助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外,流民是民生极端贫困的产物,皖北流民大多流
向皖南人迹罕至之地安家、垦荒,客观上也加速了
皖南地区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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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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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三联书店,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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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Environmental Evolution and Dynamics of Refugees in Northern Anhui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CHEN Zhong-shan,WANG Zhi-wa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Society,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Huaibei235000,Anhui)
Abstract:Refugees are a universal population and social phenomenon after human history entered into the class society.The refugees emerged along with the history of human society.When the society is prosperous with clean politics,refugees are on a small scale with limited influence and normally will not exert a major impact,albeit existent.Conversely,in case of social unrest,natural disaster or man-made disaster,there will be a refugee crisis,which has a great impact on the society and even causes a turmoil.Since the Song and Yuan Dynasties,the floods and droughts had happened frequently in the north of Fujian Province,the refugee issue was not eliminated but became increasingly severe over time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which exerted a profound and extensive impact on all aspects of the Ming and Qing societies,including politics,economy,culture and social production.
Key words: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northern Anhui;refugee;relieving famine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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