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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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新建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目次
1.总则 (03)
2 术语 (04)
施工部分 (05)
3.小区机房建设 (07)
3.1一般规定 (07)
3.2小区机房选址 (07)
3.3小区机房面积 (08)
3.4小区机房环境 (08)
3.5电源、防雷及接地 ........ .......... (09)
4.住宅小区通信管网建设 (10)
4.1.一般规定 (10)
4.2机房至楼宇管道 (12)
5.住宅小区楼配线管网建设 (12)
5.1.一般规定 (12)
5.2.楼幢光交箱 (13)
5.3.光缆分纤盒 (14)
5.4.楼竖向配线管道 (14)
5.5.楼横向配线管道 (15)
6.住宅小区配线光缆及入户线光缆设置 (16)
6.1.配线光缆 (16)
6.2.入户线光缆 (17)
7.住宅小区户管网建设 (18)
7.1多媒体信息箱 (18)
7.2户管网 (19)
附A 房地产开发商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分工界面图 (21)
附录B 皮线光缆、五类及超五类线、皮线外径 (22)
附录C 楼幢光交箱规格 (22)
验收部分 (24)
8.机房验收 (25)
8.1机房验收检查 (25)
8.2机房安全检查 (26)
9.安装工艺检查 (26)
9.1.设备安装施工要求检查 (26)
9.2线路施工要求. (30)
10.光缆测试...................................... (33)
11.工程初验. ............ ............ . (33)
12.工程试运行 (34)
13.工程终验............................. . (34)
13.1终验技术文件 (34)
13.2验收要求和容 (35)
附录D光缆段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表 (36)
附录E 光缆段光纤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 (37)
附录F随工检查表... . (38)
规用词说明 (39)
1.总则
1.01为了规克拉玛依市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光纤直接通达用户家庭,提高通信建设水平,确保用户通信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克拉玛依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改、扩建的住宅楼及其他民用建筑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1.03本标准所指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应由四家(石油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共用,并满足四家电信运营商对配套设施的需求,小区用户可自由选择运营商业务。

1.04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05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应纳入小区综合规划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应纳入小区建设项目的总体管理畴,与小区建设同步进行,即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

1.06 住宅小区使用的各种通信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并有进入公网使用的入网许可证。

1.07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
为住宅小区用户提供配套服务的通信设施,包含小区通信机房、小区通信管道、楼通信管网、户通信管网及终端盒。

2.0.2 小区通信机房
以下简称“小区机房”,安装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设备用房,包含设备间和
进线间。

2.0.3 小区通信管网
以下简称“小区管网”,小区建筑物外地下用于穿放通信线缆的通信管道设施。

2.0.4 小区楼配线管网
以下简称“楼管网”,小区建筑物的公共区用于穿放通信线缆的暗管、线槽等设施。

2.0.5 住宅楼户管网
以下简称“户管网”,小区住宅楼户用于穿放通信线缆的暗管设施及出线盒等。

2.0.6光缆分纤箱
指安装在建筑物完成配线光缆与入户线光缆的连接以及配线的设备。

光缆分纤箱应提供普通光缆和蝶形光缆固定、光纤连接、分纤功能。

2.0.7 竖向暗管
敷设于建筑墙专供布放上下通信主干线缆的管道。

2.0.8 电缆竖井
建筑物公共区上下贯通,每个楼层人员能在门外操作,专供布放上下通信主干线缆的通道。

2.0.9 配线光缆
指由小区开发商提供的从公共交接间(光分配点)至光缆分纤箱之间的光缆。

2.0.10入户线光缆
指由小区开发商提供的从光缆分纤箱至用户多媒体通信箱之间的光缆。

2.0.11蝶形入户光缆
蝶形入户光缆(俗称皮线光缆)。

光纤到户用户引入线蝶形光缆中含1~4根有涂覆层的光纤,其类别为ITUT-TG.657A,光纤涂覆可着色,着色层颜色符合GB6995.2规定的蓝、橙、绿、棕、灰、白、红、黑、黄、紫、粉红、青绿,
单纤可为本色或蓝色。

光缆中的加强构件可为高强度不锈钢钢丝或磷化钢丝的金属加强构件,也可为聚酯芳纶丝或者其它核实的纤维束的非金属加强构件,光缆的加强构件为2根,平行对称于光缆中。

2.0.12用户终端盒
指镶嵌在住户室墙体中为实现语音、数据、多媒体、高质量音视频等通信业务接入的单元盒。

2.0.13电信运营商
指在克拉玛依市服务的石油通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家运营商。

一施工部分
基本规定
3.0.1新建住宅小区,应采用光纤到户接入,由开发商在小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同步建设小区机房、小区通讯管道,楼预敷设配线管网,并且布放室外配线光缆、楼户线光缆和室光纤布线。

通过用户接入光缆1:1直配的方式到小区机房或光交接箱,开发商和电信运营商分工界面见附录A:
3.0.2 电信运营商共用小区机房,各自安装机房通信设备,设备侧光配线架,用户选择运营商后,通过在小区机房的设备侧光配线架和几家运营商共用的用户侧光配线架之间跳纤完成选定运营商设备与用户入户光缆的连接,配合用户室光纤成端完成业务的开通。

3.0.3小区通信管道应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红线外通信管道和小区机房相衔接,管孔数应能满足小区规划终期通信容量需求,并预留维护备用管孔。

3.0.4小区室配线管网应满足入户线光缆需求。

室配线管网的敷设应具有良好的连通性,一次敷设完成。

3.0.5小区室外管道的配线光缆以及室入户线光缆应根据该建筑用户的通信需求,一次布放到位。

3.0.6工程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

3.0.7工程设计应委托通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其他设计部门进行规划和设计,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

3. 小区机房建设
3.1 一般规定
3.1.1 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小区机房,应根据建筑群分布情况设置1个或多个小区机房。

3.1.2小区机房宜应尽量安置在小区的中心地域,机房门应采用防盗门,门宜外开。

门高不低于2.1 m,宽不小于0.9m。

3.1.3 住宅小区的小区机房宜满足四家电信运营商的配套需求。

3.2 小区机房选址
3.2.1小区机房的位置不应设置在高温、高压及电磁干扰区。

3.2.2小区机房的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腐蚀严重区和地势低洼地。

3.2.3 小区机房宜设置在物业管理用房或公共建筑用房,或靠近物业管理用房独立新建机房。

3.2.4小区机房的位置应方便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小区部的监控系统又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

3.2.5 小区机房的位置应尽量靠近用户密度中心和弱电竖井,且便于机房进出线缆,便于与小区外的公共通信管道衔接。

3.2.6 小区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地面一层及以上楼层。

3.2.7小区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位置。

3.2.8设置小区机房的建筑物应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要求,危旧房不应用作通信机房。

3.3 小区机房面积
3.3.1 小区机房的使用面积包括设备间和进线间使用面积。

3.3.2 设备间和进线间位于同一楼层时应合设,设备间和进线间位于不同楼层时应分设。

3.3.3 设备间按小区最终有线用户数进行面积预留,具体标准参见表3.3.3
表3.3.3 小区机房(设备间)使用面积要求表
注:1.设备间部净宽不小于3m。

2. 30m2是最低标准。

3.4 小区机房环境
3.4.1小区机房室梁下净高应不小于2.5m。

3.4.2小区机房设备间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6.0kN/ m2,进线间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小于3.0kN/ m2。

3.4.3小区机房部空间严禁其他与通信无关的管道存在或穿越,如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等。

3.4.4机房环境要求
1.温度:100C~350C;
2.相对湿度:10%~90%(温度≤250C);
3.机房洁净度:直径大于0.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18000粒/升、
直径大于5.0μm的灰尘粒子浓度≤300粒/升;
4.机房温度变化率:小于±150C/H;
5.电场干扰:小于130(μm/m);
6.磁场干扰:小于800A/m;
7.噪声:小于60dB;
8.照度要求:水平面300lx。

3.5 电源、防雷及接地
3.5.1小区机房的供电等级应为小区的最高电力负荷等级,交流电源的接
地型式宜采用TN-S或TN-C-S系统。

3.5.2 交流电源质量
1. 标准电压:交流380V,允许偏差围+10%~-15%;
2. 额定频率(HZ):50Hz,允许变动围为定额值的±4%;
3. 电压波形正弦畸形率应≤5% 。

3.5.3 交流电源容量配置宜不小于表3.5.3的规定。

表3.5.3 交流电源容量配置
注:1. 25kw是交流电源最低预留标准;
2. n为用户超过4000户时的超额部分以1000户为整数单位所取的系数。

3.5.4 小区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交流电源预留可参照表3.5.3执行。

3.5.5小区机房由开发商完成具备满足机房用电的设施建设。

3.5.6机房接地要求
1. 新建的小区机房应采用联合接地;
2. 当采用联接地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3. 当采用单独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5.7 接地点引出要求
1. 小区机房部应引出一处接地点,用于设备的工作地,接地点的引出位置高度位于机房净高下方约30cm处。

2. 小区机房的进局孔上方的外墙上应引出一处接地点,该接地用于外线引入接地(防雷地),接地点的引出高度应位于室外地面2.5m以上。

3. 小区机房的工作地、小区机房外的防雷地及建筑物防雷引下线三者在联合地网上的引接点相互之间的直线距离应大于5m。

4. 接地线采用镀锌扁钢,截面积应不小于160mm2,厚度不小于4mm。

3.5.8 小区机房的电源和信号线路防雷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50343-2004的有关规定。

4. 住宅小区通信管网建设
4.1 一般规定
4.1.1住宅小区部的通信管网应与外部的城市道路、主干通信管道及小区的其他地下管网统筹考虑,统一规划。

且与小区新建的机房沟通。

4.1.2为满足用户能够自由选择电信运营商的权利,住宅小区部的通信管网应具备与多家电信运营商连通的能力。

4.1.3住宅小区部的通信管网应采用地下通信管道敷设方式为主,在地理环境难以敷设地下管道时,也可采用电缆沟槽等敷设方式。

4.1.4住宅小区部的通信管道材Φ110 PE塑料七孔梅花管,特殊情况可采用其他管材,如钢管、混凝土管等。

4.1.5住宅小区的地下通信管网应按终期容量设计,管孔容量在满足目前居民小区用户光纤接入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需求。

并预留维护备用管孔。

4.1.6楼宇引入管道与小区管道的分界点宜为楼宇外的人(手)孔,两者应良好衔接。

4.1.7通信管道埋设深度
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满足表4.1.8要求。

表4.1.8 通信管道管顶至路面最小埋深表单位:m
4.1.8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满足表
5.1.9要求。

注:1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 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
管两端各加长2m。

3 在交越处2m围,煤气管不应作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
应作包封2m。

4 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4.2 小区机房至楼宇管道
4.4.1小区机房至楼宇管道的容量应考虑小区机房所覆盖围住宅楼群的用户数,以及楼宇的平面分布等因素。

4.4.2小区机房引出的管道容量应考虑用户的终期需求,小区各段落管道容量应根据需求考虑所采用光缆型号、规格及外径,并且考虑管孔径与光缆外径的关系后确定。

4.4.3楼宇引入管道与小区管道的分界点宜为楼宇外的人(手)孔,两者应良好衔接。

4.4.4从楼宇引入管[即楼宇外人(手)孔至楼道配线箱]的距离如果超过3m,应设置中间过渡工作坑。

5. 住宅小区楼配线管网建设
5.1 一般规定
5.1.1住宅小区多层建筑物应采用暗管配线敷设方式,高层建筑物应采用
电缆竖井与暗管相结合的配线敷设方式。

5.1.2暗配线管网应满足现有用户需求,并配有光缆分纤箱引出管。

引出管
的数量不应少于2孔,孔径不小于50mm,引出建筑墙体长度不应小于
1.5m。

其中每户应备用1根相同管径的用户引入管。

竖向应从下至上备用
3根相同管径的引上管。

5.1.3楼暗配线管网应设计从光缆分纤箱敷设至每一住户室的多媒体通信箱。

5.1.4暗管宜采用阻燃型PVC塑料管或钢管,采用塑料管时应使用壁厚≧3.5 mm的管材,采用钢管时应有良好的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暗管在穿越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应作沉降或伸缩处理。

5.1.5高层住宅的室配线管网的设置,垂直方向在弱电竖井采用桥架或走线槽方式敷设,桥架或走线槽应采用金属材质制作,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应将通信线槽与其他弱电线槽分开,并预留单独维修区。

5.1.6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暗管直线敷设超过30m时,电缆暗管中间应加装过路盒。

5.1.7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小于15m,且该段不得有S 弯。

连续弯曲超过两次时,应加装过路盒。

5.1.8暗管的弯曲部位应尽量靠近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得小于90度。

5.1.9在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场合,暗管应采用钢管并接地。

5.1.10暗管必须穿越沉降缝时,应作伸缩或沉降处理。

5.2 楼幢光交箱
5.2.1楼幢光交箱在每幢楼宇的数量可按用户数分布情况设置1个或多个。

楼幢配线箱可提供安装光缆配线设备,完成配线光缆与入户线光缆的连接以及配线的功能,应提供普通光缆和蝶形光缆固定、光纤连接、分纤功能,楼幢配线箱规格参见附录四。

5.2.2楼幢光交箱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地面一层,也可设置在楼宇中间单元的地下室,采用嵌墙暗装或挂墙明装方式。

5.2.3楼幢光交箱安装高度宜为底边离地1.0~1.5m。

5.2.4楼幢光交箱的规格应按光缆条数和容量、有无接头和有无安装设备等因素确定,同时考虑备用管穿放光缆等因素。

5.2.5楼幢光交箱如存在安装有源设备的情况,应单独设置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220V/10A)。

5.2.6楼幢光交箱应有良好接地,并预留接地端子。

5.2.7 根据需要选择安装楼楼幢光交箱或光缆分纤盒。

5.3、光缆分纤盒
5.3.1多层住宅区应在每个住宅单元安装光缆分纤箱装置。

宜设在建筑物的一层。

高层住宅楼宜根据实际用户数分层安装光缆分纤箱,可放置在楼层的
弱电间或弱电井。

分纤盒完成配线光缆与入户线光缆的连接以及配线的设
备,应提供普通光缆和蝶形光缆固定、光纤连接、分纤功能。

5.3.2分纤盒分挂墙明装或暗装两种形式,宜暗装;安装高度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5m,楼宇弱电井道安装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0m。

5.3.4楼层配线箱应有良好接地,并预留接地端子。

5.3.5楼层配线箱如存在安装有源设备的情况,则应单独设置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220V/10A),供箱体有源设备使用。

5.3.6 根据需要选择安装楼幢配线箱或光缆分纤盒。

5.4 楼竖向配线管道
5.4.1楼竖向配线管道由竖向暗管或电缆竖井(电信间)等组成,多层住宅
楼宜采用竖向暗管形式,高层住宅楼应采用电缆竖井(电信间)形式。

5.4.2 竖向暗管建设
1.管材应采用阻燃型的PVC塑料管或钢管,在易受电磁干扰的场所,应采用钢管,并应做好接地。

2.管径选择应按用户的终期容量选用。

3.暗管敷设前应将管的杂物、污物清刷干净,敷设后管道端口不应有毛刺,并进行封堵。

5.4.3电缆竖井建设
1.电缆竖井宜上下一致穿越各个楼层,单独敷设时其宽度不宜小于600mm,配线箱前的操作距离不宜小于600mm。

2.电缆竖井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门高度不应小于1850mm。

电缆竖井的壁应设电缆铁架,其上下间隔为500~1000mm,楼层间应做防火密封隔离。

3.电缆竖井也可与其他弱电缆线综合考虑设置,但应将通信线槽与其他弱电线槽分开。

5.4.4电信间建设
1.电信间宜单独设置,面积不宜小于2.0m(宽)x1.0m(深)。

2.十八层以上的一类高层住宅楼应设置不少于2个电信间。

3.电信间应采用外开丙级防火门,门宽度大于0.7m。

4.在每个楼层电信间的上下楼板设置电缆孔洞,孔洞在上升电缆敷设
后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堵。

5.5 楼横向配线管道
5.5.1楼横向配线管道指从楼层配线箱至户家居配线箱之间的管道,由水平暗管、金属线槽、过路盒等组成。

5.5.2水平暗管敷设
1.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的管道的最大外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

2.当管道明敷设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

3.当管道暗敷设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入地下或混凝土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管道的弯曲半径不小于穿入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

5. 用户暗管不得穿越非本户的其他房间。

5.5.3金属线槽敷设
1.线槽水平安装时,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

2.线槽连接无间断,接口平整,接缝处紧密平直;每个线槽的固定点不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设置固定点。

3.线槽连接处不得在穿越楼板或墙壁处。

4.线槽在穿越防火墙、防火楼板时,采用防火隔离措施;在电气竖井时,采用防火隔板、防火堵料做好密封隔离。

5.金属线槽及其支架和引入的钢导管应接地可靠;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大于30m的,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全长大于30m的,每隔20~30m增加与接地干线相连接;金属线槽的起始端和终点端与接地网应可靠连接。

6 住宅小区配线光缆及入户线光缆设置
6.1配线光缆
6.1.1配线光缆宜直接从小区机房的交接设备布放至对应的光缆分纤箱。

交接设备在室放置时,宜采用柜架式或墙挂式配线架。

6.1.2通信光缆应采用户外型,其绝缘层电气性能和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
或行业有关标准。

6.1.3常用光纤光缆
除蝶形光缆外,光纤的衰减系数符合表6-1 要求,其余各项光学指标应符合ITU-G.652D 要求,光缆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标要求。

表6-1 单模光纤衰减系数
6.2 入户线光缆
6.2.1住宅区入户线光缆应采用蝶形入户光缆,入户线光缆敷设时,应按用户终期需求容量一次布放。

目前室型蝶形光缆有1芯、2芯、3芯、4芯等规格,住宅用户接入蝶形入户光缆宜选用2芯缆。

6.2.2蝶形入户光缆不出楼。

考虑到蝶形入户光缆防护能力较弱,不应在室外场合(架空,管道)使用蝶形入户光缆。

6.2.3在敷设蝶形入户光缆时,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力的80%。

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力100N。

光缆敷设完毕后应释放力保持自然弯曲状态。

6.2.4蝶形入户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敷设过程中蝶形入户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
2)固定后蝶形入户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5mm。

6.2.5布放蝶形入户光缆两端预留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楼层光分路箱一端预留1m;
2)用户光缆终端盒一端预留0.5m;
6.2.6穿放用户线缆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分别为50%~
60%和25%~3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分别为40%~50%和20%~25%。

根据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计算出楼明暗管穿放蝶形入户光缆的条数详见下表:
表7-2 楼内明暗管穿放蝶形入户光缆数量表
注:蝶形入户光缆外形尺寸为2.0mmX3.0mm
6.2.7蝶形入户光缆不能长期浸泡在水中,一般不适宜直接在地下管道中敷设。

6.2.8在管道中敷设入户光缆时,可采用石蜡油、滑石粉等无机润滑材料。

竖向管中允许穿放多根光缆,水平管宜只穿放一根蝶形入户光缆,从光缆分纤箱到用户多媒体通信箱宜单独敷设,避免与其他线缆共穿一根预埋管。

6.2.9高层住宅采用光缆敷设时,线槽敷设光缆应顺直不交叉,光缆在线槽的进出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光缆应每隔1.5m固定一次。

水平敷设时,在光缆的首、尾、转弯处和每隔5-10m处应绑扎固定。

7. 住宅小区户管网建设
7.1 用户终端盒
7.1.1每一用户单元应设置一个独立的用户终端盒。

用户终端盒能为每一
住户提供语音、数据、高质量音视频、多媒体等通信业务的接入。

7.1.2用户终端盒一般为嵌墙暗装,设置在每一单元住户,家庭布线系统的汇聚点,线路进出和维护方便位置安装。

7.1.4用户终端盒应有良好接地。

7.2 户管网
7.2.1每一用户单元宜设置独立的通信暗配线管网。

7.2.2户各房间应根据面积设置一个或多个通信出线盒。

7.2.3过路盒和出线盒的安装高度,宜为底边离地300mm。

7.2.4户管的管径应为25mm,并留有1根同管径备用管。

附录A 房地产开发商与电信运营商分工界面图
附录B 皮线光缆
附录C 楼幢配线箱规格
注:上述尺寸不含底座
二验收部分
前言
本规制定了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是基于光接入网络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检验、随工验收、工程初验、终验的依据。

适用于克拉玛依市新建小区通信配套建设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工程和线路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8 机房验收
8.1 机房验收检查
第1条,在机房安装设备开始以前,应对机房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变电站)等场所;机房不应与水泵房及水池相毗邻,机房的正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宜积水建筑。

2.机房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机房的净高、承重、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面、孔洞、照明、电源插座设置等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门锁和钥匙配套齐全。

3.机房、交接间、设备间预埋地槽、暗管(出土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较好、安全、方便、便于进线(尾纤和电源线)及出线(语音线、数据线和同轴电缆)的地方。

4.机房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能满足设备工作环境要求。

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一般为:温度: 0~40℃相对湿度:10%〜90%(非凝结)
5.机房的清洁度应能满足:
设备正常工作的灰尘环境要求:直径大于5um的灰尘浓度≤3⨯104粒/m3,灰尘粒子时非导电、导磁和腐蚀性的。

6.大气压力要求应能满足:
设备在86kPa-106kPa大气压力条件下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第2条,利用现有已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机房,其活动地板的接地应良好,系统电阻值应符合1.0×105~1.0×1010Ω的指标要求。

第3条,机房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小于5Ω。

第4条,安装处可提供符合设备工作所需要的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其直流
电源电压、波动围及交流电源电压、频率、波形畸变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订货合同要求。

安装OLT设备的环境必须支持直流-48V供电,可选交流220V,提供两路供电,并同时支持两路冗余备份,直流-48V±10%、交流电压单相220V±10%、交流电压频率50HZ±5%,线电压波形畸变率小于5%。

第5条,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机房安全检查
第6条,机房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消防器材。

凡要求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性能良好。

第7条,机房室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不得使眼用木地板、木护墙、及可燃窗帘。

第8条,机房楼板预留孔洞应配置非燃烧材料的安全盖板。

第9条,机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10条,机房建筑必须符合YD 5002《邮电建筑防火设计规》的有关规定,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 安装工艺检验
9.1设备安装施工要求检查
9.1.1设备机架安装
第11条,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各种标志完整齐全。

第12条,机架必须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抗震加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第13条,采用吊垂测量时,设备机架安装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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