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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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鄂地税发[2001]6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1.03.20
【实施日期】2001.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规定的
通知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1〕64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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