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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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04.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动态管理,充实吸纳一批专业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专家,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推荐评委库成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般在15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本专业相应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在3年以上;
3.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4.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5.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2018年以前已推荐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委库成员的,今年不再重复推荐。
7.取得职称未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程序
1.新推荐的评委库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分类、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入库。
三、有关要求
1.新推荐的评委库成员要如实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各单位要统一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推荐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附件1、2加盖公章后(含电子版),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相关表格可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下载。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见附件3)和推荐基本条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切实把本地区、本单位经验丰富,一线工作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确保建立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评审专家队伍。
联系人:孙永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编:030013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xls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一览表.xls
3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