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氏体球墨铸铁涡轮增压器壳体铸件技术条件.doc-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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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7.140.80
J3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XXXXX—XXXX
奥氏体球墨铸铁涡轮增压器壳体铸件技术
条件
Austenitic ductile iron turbine housing casting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郑州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中青、田龙、张启奎、杜学山、韩成府、代浩、刘娜。
奥氏体球墨铸铁涡轮增压器壳体铸件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奥氏体球墨铸铁涡轮增压器壳体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防锈、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铁型覆砂或组芯造型工艺生产的铸件。
其他铸造工艺方法生产的铸件,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4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一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5612 铸铁牌号表示方法
GB/T 5677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 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 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9441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GB/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 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JB/T 6002 涡轮增压器清洁度限值及测定方法
JB/T 9219 球墨铸铁超声声速测定方法
JB/T 12335 涡轮增压器密封性试验方法
3 技术条件
3.1 铸件材料牌号及化学成分
3.1.1 铸件材料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 5612的规定。
3.1.2 铸件材料牌号及相应的化学成分见表1。
表1 铸件材料牌号及其相应的化学成分
3.1.3 化学成分由供方确定。
需方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产品图样或供货合同中规定。
3.2 力学性能
3.2.1 铸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本表所列数据为单铸试块的力学性能,需本体取样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3.2.2 屈服强度和布氏硬度不作为验收依据。
若需方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表2 铸件的力学性能
3.3 金相组织
3.3.1 铸件的金相组织为奥氏体+球状石墨+均匀分布的碳化物。
球化级别不低于3级,石墨大小为5~8级。
3.3.2 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产品图样或供货合同中规定。
3.4 热处理
铸件可以铸态下供货。
允许供方用热处理的方法达到力学性能和金相组织的要求。
3.5 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
3.5.1 铸件的几何形状及尺寸公差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3.5.2 图样中未规定的铸件尺寸,尺寸公差不大于 GB/T 6414 中CT8 级,错型值不大于 CT9 级。
错型值不能影响加工、安装,错型后的管壁不应小于管壁允许的最小厚度。
3.5.3 加工余量的大小由供方确定。
需方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在订货时商定。
3.6 表面质量
3.6.1 铸件应清理干净,铸件的浇冒口残余、多肉、结疤、飞边、毛刺等的修整应符合图样要求或供需双方供货协议的规定。
铸件表面不允许有粘砂、氧化皮等。
铸件内腔流道不允许有异物卡滞。
铸件机加工定位基准位置不允许有凸起的铸造缺陷。
铸件的铸造生产日期标志及其他标志应清晰可见。
3.6.2 铸件内外表面的粗糙度应符合需方图样要求。
图样无规定时,依据 GB/T 6060.1的规定,外表面的粗糙度不大于 Ra50,内表面的粗糙度为Ra12.5~Ra25。
3.7 缺陷及修补
3.7.1 铸件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包括裂纹、冷隔、缩孔、夹渣等。
3.7.2 铸件管壁内外表面的同一位置不允许同时有铸造缺陷。
3.7.3 铸件允许存在加工能去除掉的铸造缺陷。
3.7.4 铸件非加工面上及其内部允许的缺陷种类、数量、范围,应符合需方图样、技术规范的要求或供需双方供货协议的规定。
3.7.5 不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可进行修补(焊补或其他方法),修补技术由供需双方商定。
3.8 检测
铸件的无损检测应符合图样或产品技术要求或GB/T 5677和JB/T 9219规定,由供需双方确定相应的检测方法。
3.9 清洁度
铸件的清洁度应符合图样的要求,图纸未有明确要求则按JB/T 6002涡轮增压器清洁度限值及测定方法。
3.10 气密性
铸件应按图样或产品技术要求做气密性试验。
当铸件以毛坯供货时,气密性试验应在需方加工后进行,当铸件以产品供货时,气密性试验应在供方加工后进行。
3.11 重量公差
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GB/T 11351的规定。
若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产品图样或供货合同中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分析
4.1.1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光谱分析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当对分析结果存在争议时,采用化学分析法仲裁。
4.1.2 化学分析取样方法按GB/T 20066,光谱分析取样方法按GB/T 5678的规定执行。
4.1.3 采用化学分析法时按GB/T 223.3、GB/T 223.4、GB/T 223.11、GB/T 223.18、GB/T 223.25、GB/T 223.58、GB/T 223,60、GB/T 223.68、GB/T 223.71的规定执行。
4.2 力学性能试验
4.2.1 铸件材料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228的规定执行。
4.2.2 力学性能试验用试块制备和本体试样制备按GB/T 26648条款8.1和8.2的规定执行。
4.2.3 铸件的硬度试验方法按GB/T 231.1的规定执行。
硬度试验部位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金相组织检验
铸件的金相组织检验按GB/T 9441的规定执行。
铸件金相组织的检测部位和频次由供需双方商定。
4.4 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
4.4.1 铸件几何形状采用目测检测。
4.4.2 铸件的管壁厚度在解剖后用精度为0.01 mm的卡钳测量。
4.4.3 铸件错型值采用3D扫描仪检测。
4.4.4 铸件的尺寸公差检验按GB/T 6414规定执行。
4.5 表面质量
4.5.1 铸件表面的浇冒口残余、多肉、结疤、飞边、毛刺、粘砂、氧化皮、标志等采用目测检测。
4.5.2 铸件表面粗糙度检测应按GB/T 6060.1的规定执行。
4.5.3 铸件内腔流道检测采用内窥镜检测。
4.6 缺陷
4.6.1 铸件表面缺陷,可以目视检查。
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按GB/ T9444规定执行。
4.6.2 铸件的内部缺陷检测,应按GB/T 5677或JB/T 9219规定执行。
原则上在提交样件时应进行无损检测,在生产工艺稳定的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定期进行检测。
4.7 清洁度
铸件内腔的清洁度测定应按JB/T 6002规定执行。
一般在机械加工后进行。
4.8 气密性试验
铸件气密性试验应按JB/T 12335的规定执行。
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执行。
4.9 重量公差
铸件的重量用衡器测量,应符合GB/T 11351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检验内容:
a)化学成分;
b)力学性能;
c)金相组织;
d)铸件表面质量;
e)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
f)铸件缺陷;
g)铸件清洁度;
h)铸件气密性;
i)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检验内容。
5.1.2 样件提交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以下报告:
a)化学成分分析报告;
b)金相组织检验报告;
c)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d)尺寸测量报告;
e)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检验内容。
5.2 取样批次的构成和检验数量
5.2.1 取样批次的构成
5.2.1.1 由同一包铁液浇注的铸件为一个批量,构成一个取样批次。
5.2.1.2 2小时内浇注的铸件作为一个取样次。
经供需双方同意,取样的批次可以合并。
5.2.1.3 在某一时间间隔内,如果发生炉料的改变、工艺条件的变化或要求的化学成分有变化;在此之前连续熔化的铁液浇注的铸件,无论时间间隔有多短,都作为一个取样批次。
5.2.1.4 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把一次的供货量作为一个取样批次。
在这种情况下,供方的生产过程应有连续的检测方法,如炉前金相检验、光谱分析等,并确实能证明生产过程稳定、符合要求,每包处理的铁液都有检测记录;并具有可追溯性。
5.2.1.5 经过热处理的铸件,以同一取样批次检测。
5.2.2 检验批次的数量
每个取样批次都要进行试验,除非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为取样批次合并,并预先采取保证措施。
取样批次和试验数量的大小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验收规则
5.3.1 化学成分分析、金相组织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由需方按批次执行。
5.3.2 检测试样由供方提供,检测试样应与该批产品性能一致。
5.3.3 提交需方的检测试样数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3.4 检测试样随同批货提交需方。
5.4 复检
按GB/T 1348的要求执行。
6 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6.1 铸件应有供方标志。
标志的内容、位置、尺寸(字号、凸凹)和方法按产品图样规定或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6.2 铸件出厂包装箱内应附有供方质检人员签章的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应包括:供方名称、供方地址、供方标志、零件名称、零件号、批次号、材质牌号、执行标准号、检验日期。
7 防锈、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铸件的防锈、包装和贮存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对于长途运输的铸件,应按运输条例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包装和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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