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双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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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仅依靠必修法很难达到法语水平的高级 层次,甚至难以达到法语水平的中等层次。 *沉浸法是提高语言能力的有效途径,已为魁北克以 及其他地区采用多年,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自《官方语言法》颁布以后,英语\法语双语人才成 为加拿大的紧缺人才,精通英语和法语者能够谋求 到更好的职业。 *在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的社会,加拿大公民不仅应该 了解英国文化,而且应当了解法兰西文化,这对于 社会稳定和和谐共处是至关重要的。 *在现代社会,受过良好教育的应该掌握两种或两种 以上不同的语言。 *在概念形成、知识迁移等方面,接受双语教育的学 生明显优于接受单语教育的学生。
三、沉浸式双语教育的主要类型
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与部分沉浸式教育(根据第二 语言或外语的使用比例):完全沉浸式教育要求 在实施初期,第二语言或外语的使用比例达到 100%,将第二语言或外语作为所有学科的教学语 言,让学生在所有学科当中,甚至在课外,完全 沉浸在第二语言或外语的环境之中。2-3年之后, 第二语言或外语的使用比例消减到80%。再过3年 或4年,第二语言或外语的使用比例降低到50%左 右,部分沉浸式双语教育要求第二语言或外语的 使用比例适中始终保持在50%左右。
五、沉浸式双语教育的评价结果:
1、安大略教科所现代语言中心主持的评价: 双语教育是有效的学习法语的教学模式; 参加双语教育的学生对法语和法兰西文化具 有更积极、更肯定、更友善的态度; 在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的加拿大,双语 教育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稳定; 双语不会影响学生的英语学生; 双语教育不会损害学生的认知能力。反而能 够促进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社交能力,对于 低年级的学生效果尤其显著。
第二阶段:小学三年级至小学毕业 在此阶段,开始开设英语语言艺术课,每天约1 个小时或占总学时的20%左右。随后,英语逐渐 成为数学等科目的教学语言。地区之间,法语和 英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比例有所差异。 第三阶段:中学阶段 法语巩固阶段,在此阶段,为了巩固和提高学生 的法语水平,法语被作为历史、地理、数学等部 分学科的教学语言,允许学生选修40%以法语为 教学语言的学科。
2)拓展法 拓展法就是增加学习法语的时间,扩大学 习法语的内容。其课时量和教学方法均介 于必修法与沉浸法之间。拓展法既把法语 列为一门学科,又把法语作为一门或两门 其他学科的教学语言。
• 3)沉浸法 沉浸法的主要特征:第一,使用法语的时 间高达50%-100%,法语作为物理、历史、 地理、音乐、体育等学科的教学语言,掌 握了某门学科也就基本上掌握了该学科的 法语知识;第二,学生不仅通过必修法学 习法语,而且通过学科内容学习法语。 “通过法语教授学科内容,通过学科内容 学习法语”。
2、费雷德· 吉尼希主持的评价: (1) 评价方案: 1) 评价范围: 英语水平 法语水平 学术水平 2)评价对象 实验组:参与了早期沉浸式双语教育或后 期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学习 对照组:仅参加常规教育的学习。 实验组和对照组学生的年龄、年级、智力 水平、家庭背景等情况基本一致。
(2) 评价结果总结: *早期沉浸式双语教育或后期沉浸式教育的实施没 有影响到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 * 早期沉浸式教育或后期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实施都 提高了学生的法语水平,其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传 统的法语教学。到中学毕业时,他们的法语流利 程度是其他学生无法比拟的。 *在法语听力理解和阅读理解方面,参加早期沉浸 式双语教育或后期沉浸式教育的学生水平类似或 接近以法语为母语的学生;在口语表达方面,也 达到了相当的水准。 *早期沉浸式双语教育与后期沉浸式双语教育都取 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但相别而言,前者的教学 效果略优于后者。
后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学:
自早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实施以来,加拿 大部分中、小学尝试了后期完全沉浸式双 语教育。该计划要求在小学六年级至中学 二年级(八年级)期间,安排1年或2年时 间集中实施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其中包 括一年制的后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和两 年制后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在实施后 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期间,除英语语言 艺术课以外,法语作为唯一的教学语言。
圣 兰伯特沉浸式双语教育获得了极大的成 功,其经验很快推广到加拿大各地,全国 先后建立了2000所左右的沉浸式双语学校。 至1986年,约有12万加拿大儿童同时接受 沉浸式教育。
圣兰伯特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实施原则:
• 学生接受沉浸式双语教育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 的。 • 沉浸式双语教育的最低年限为4-6年。 • 必须明白“学习语言”与“通过语言学习学科” 之间的差别。学科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语能 力。 • 法语是学校所有科目或绝大多数学科的教学语言, 使用法语的比例保持在50%-100%,原因在于, 学生可以借助校外的许多渠道提高英语水平,如 家庭、社区、商店、电视、广播等。
• 在沉浸式双语教育开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允许学 生采用他们的家庭语言进行课堂交流,不能强迫学 生在食堂、操场等场所使用法语。 • 教师都是训练有素的双语者。 • 沉浸式双语教育离不开老师的投入和家长的配合。 • 在接受沉浸式双语教育期间,学生学习的课程内容 应该与未接受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学生完全相同。 • 用法语进行的课堂交流必须是有意义的和真实的, 而不是反复操练的和受到严密控制的。课堂教学的 重点应该是放在课程内容方面,而不是在准确的交 流方面。 • 语言理解先于语言表达。 • 沉浸式双语教育开始时,学生的语言水平应该大体 一致。
• 即时获得学生是否理解的反馈信息,诊断学生的 语言水平。 • 充分利用重复、小结、复述等手段,确保学生理 解教师的指令。 • 教师应该成为学生模仿语言及学习语言的榜样和 楷模。 • 不要连续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应该间接的纠正 学生的语言错误。教师应该做到,把纠正错误贯 穿在自己的表达之中,以产生迅速的、直接的效 果。 • 在完成学科教学和语言教学双重任务的过程中, 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 频繁的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确认学生是否已经 理解。
四、沉浸式双语教育的教学技能:
1990,斯诺: *为所采用的教学语言提供充分的情景支持,如身体 语言、动作、面部表情等。 *针对参加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学生,慎重的较多采用 课堂用语,在组织课堂教学活动时给予较多的提示, 例如,对不同课堂活动发出开始和结束信号,比较 清晰的布置家庭作业和各种任务等。 *了解学生的状态,把学生不熟悉的与熟悉的、未知 的与已知的联系起来,把新的教学内容直接的、清 晰的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理解联系起来。 *广泛使用视觉材料。
六:沉浸式双语教育的成功要素:
• • • • • • 国家政策的支持 师资队伍的保障 语言环境的衬托 语言理论的支撑 科研工作的配套 学生家长的支持
根据实施沉浸式双语教育的起始时间,沉浸 式双语教育又可以分为早期沉浸式双语教 育(从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园或幼儿阶段开始实施)、中 期沉浸式双语教育(从9岁或10岁开始)和 后期沉浸式双语教育(从中学阶段开始)。
加拿大沉浸式双语教育的主要类型:
早期完全沉浸式双语教育: 第一阶段:幼儿园至小学二年级 法语为唯一教学语言。幼儿园至一年级的最初 几个月内,主要培养学生的法语听力和理解能力, 之后再鼓励学生在课堂内外开口说话。如果没有 特殊情况,教师在课课堂内外必须始终用法语与 学生交流。教师在交流中极少纠正学生的语法错 误,通常,典型的法语语法错误和遣词不当被击 中留待在法语语言艺术课上解决。
1972年,兰伯特和塔克采用心理测量统计法,调查 了圣兰伯特地区沉浸式双语教育的成败得失,结 果表明,这种沉浸式的双语教育获得了巨大的成 功: *参加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样,能 够听说读写英语。其重要原因是,学生生活在一 个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当中, 这为学生学习英语提供了极多的机会和场合。 *参加沉浸式双语教育的学生还能够听说读写法语, 其法语水平式传统英语学生从未达到过的。 *沉浸式双语教育没有妨碍学生的学业成就。
二、魁北克省圣兰伯特地区沉浸式双语教育实验 20世纪60年代,圣兰伯特地区的双语教育实验标 志着20世纪全球范围的沉浸式双语教育运动拉开 帷幕。 *一场来自家长、学生和民间团体的教育运动。 *采用早期完全沉浸式的双语教育模式,在初期, 法语作为所有课程的教学语言。到小学结束的时 候,60%的课程采用英语讲授,40%的课程采用 法语讲授。 (教师充分发挥儿童习得语言的能力,学生在参加 活动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习得语言,不以为的 要求学生进行反复的语言操练,也不是过分强调 词汇的记忆和语法的学习,而是要求他们积极参 加有意义的和感兴趣的交流活动。)
加拿大的双语教育
沉浸式双语教育
一、时代背景
1、英国文化与法兰西文化并存 加拿大历史因素 2、英语和法语共同成为官方语言 1969年《官方语言法》 1971年《两种官方语言框架内的多元文化政策》 1982年 《加拿大人的权利和自由宪章》 1988年 《官方语言法》修订 3、三种法语教学形式
1)必修法 又称“核心计划”、“滴注法”或“滴注式语言 计划”。把法语列为必修的公共科目,规定学习 法语的起始时间、学习年限和课时数,培养学生 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学生从小学五年级或 者六年级开始学习法语,每天约20-30分钟,每周 五天。每周教学时间不得低于60分钟,不得超过 200分钟。最初主要采用翻译教学法,要求学生 掌握语法规则,记忆基本词汇。后来逐渐引入阅 读法、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