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秦安蜡花舞的社会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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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秦安蜡花舞的社会文化功能
作者:周青
来源:《艺术科技》2013年第08期
摘要:秦安蜡花舞是广泛流传于甘肃秦安县境内的一种具有民间祭祀性质的民俗舞蹈。

目前,对于秦安蜡花舞系统的调查研究还未出现。

本文主要从秦安蜡花舞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功能入手,深入探究甘肃秦安蜡花舞特有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甘肃秦安;蜡花舞;社会文化功能
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

[1]每一种文化事项都有自己独特的、且不能被替代的作用与功能。

民俗民间舞蹈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功能主要体现出其在社会生活与文化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它所发挥的客观功效、与其他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等方面。

对于秦安蜡花舞民俗功能与文化价值的关照,也是我们探寻这个族群潜在的文化心理结构,体察出蕴藏在风俗习惯、道德风尚和审美情趣等表象特征背后所饱含着的有关文艺、宗教、哲学等观念要素的深层精神本质。

缘此,笔者认为对于社会文化功能的探析也是我们全面解读秦安蜡花舞所应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驱邪求福的民间祭祀功能
从我们的实际调查中可以看出秦安蜡花舞的流传地郭嘉镇、安伏乡,供奉佛教、道教、民间俗神的庙宇处处可见;从社火、蜡花舞表演时的仪式与禁忌中也能够窥探出敬神、娱神的文化心理结构。

在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些庙宇神灵是民众攘祸祈福、治病消灾、求子延寿的精神寄托。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我们对神鬼也很实际,供奉他们为的是风调雨顺,为的是免灾逃祸。

我们的祭祀很有点像请客、疏通、贿赂。

我们的祈祷是许愿、哀乞。

鬼神在我们是权利,不是理想;是财源,不是公道。

”[2]“其实,尽管前提是虚假的,神是不存在的。

但是由于信徒笃信神的存在,因而由宗教礼仪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却是真实的。

宗教礼仪似乎是一种神秘活动,但正是通过这种活动,宗教感受进入人们的意识,鼓励他们,熏陶他们,使他们的精神进入一种神圣状态。

这种精神感受尽管是人同虚幻的神的交往而产生的虚幻的感受,但却是一种真实地感受,由此产生的精神力量也是真实的”。

[3]秦安蜡花舞驱邪求福的民间祭祀功能,彰显出这一族群真诚而又向往的心理需要,从宗教祭祀信仰与意识中激发出来的情感体验使村民们获得内心的宁静和安定,在经过无数次大浪淘沙般的历史积淀,渗透和转化到民族情感、心理需求和风俗习惯之中,成为当地族群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庆贺春节的民众娱乐功能
秦安社火、蜡花舞表演的主要功能是驱邪求福的民间祭祀,当人们在严肃、庄重的敬神娱神之后,它便成为一种表达来年美好期望、蕴含春节辞旧迎新等内涵的方式,更是当地农民们在春节农闲期间的集体狂欢、自娱自乐的宣泄途径。

诚然,秦安蜡花舞最初的敬神、娱神的舞
蹈图景,恰恰表达出人的活动方式和精神特征。

正如笔者与当地村民的访谈中得知:之所以愿意受邀去村里或外庄人家跳舞,主要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娱乐,为了欢快。

“最强烈而又最直接地经验到舞蹈快感的自然是舞蹈者自己。

但是充溢于舞蹈者之间的快感,也同样地可以拓展到观众,而且观众更进一步享有舞蹈者所不能享受的快乐,……他感觉到舞蹈,却看不见舞蹈;观众没有感觉到舞蹈,倒看见舞蹈。

在另一方面,舞蹈者因知道他已引起群众对他的善意和赞赏也可以得到一种补偿。

因为这个缘故双方都激起了热烈的兴奋……”。

[4]
每年农历春节期间,只要村里社火队、蜡花舞的组织者开始吆喝张罗,小姑娘们希望自己能够被选入蜡花舞队,男女老少皆会时刻关注社火队的动向,情绪高涨,将此看作是本村的一件大事。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社火耍到的地方,无论近远,村民们都会及时赶到现场,里三层外三层的微观为演出捧场喝彩。

特别是蜡花舞的伴奏音乐秦安小曲的曲名、唱词、旋律,村民们都早已耳熟能详。

在敲锣打鼓的氛围的烘托下,在民众欢声笑语、聚精会神的观看中,人們顿时忘记了一年的农耕辛苦,抛却了现实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彻底地、毫无保留地、尽情的去享受舞蹈带给我们最纯粹、最有生命情调的节庆狂欢。

3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功能
“生活在一个共同社区之内的人,如果不和外界接触不会自觉地认同。

民族是一个具有共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共同体,必须和‘非我族类’的外人接触才发生民族的认同,也就是所谓民族意识,所以有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过程。

”[5]社火是一种具有全民性且以村落为单位的集体活动,因此,它也具有一定的凝聚民族内部向心力的功能。

村民们可以通过闹社火、跳蜡花舞这样的集体活动来祭祀神灵、娱神娱人,加强族群的集体观念。

从社火开演的前期挑选人员、定时排练、乐器小曲的熟悉演示、组织集体化妆……,无论男女老少、血缘亲疏、辈分高低,全村人在最短的时间里组成了一个团结一致的大家庭,每个人都会拿出全部的热情,发挥自己的长处。

就算是没有参加演出的村民,也愿意临时义务的充当剧务,为大家整理场地、准备道具等。

在敬神娱神的祭祀仪式中,同村同姓同祖的人聚在一起,加强了村社、族规的神圣性,以仪式的手段加强了村民内在精神的凝聚力;在“送社火”进人家时,建立起来的以儒家礼俗为核心的长幼有序、尊卑分明礼仪制度,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势力渗透到社会中,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从而形成本族群共同的、潜在的、道德约束力,使其民族心理文化的积淀流传不息。

在社火活动的参与中、蜡花舞的跳动中,人们尽情的释放自己的真情实意,建立了彼此的信任感,所有人皆会不计前嫌、和平相处,平日里个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在这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从这个角度来说,耍社火不仅具有内在强大的凝聚作用,而且还是村民之间和谐相处的润滑剂。

相对来说,秦安郭嘉镇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因现实条件受到阻碍,来往较少。

如是受邀参加外村演出,每个人都会以万分自豪、激情澎湃的心情去为社火队服务,大家都希望能够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和技艺为本村赢得赞赏。

这也是调节村与村之间和谐相处、凝聚人心的重要渠道。

4世代传承的民俗文化功能
民俗,即民间风俗,是由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

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它不仅是规范人民行为、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民间舞蹈是民俗文化的“活化石”,属于传统文化范畴,它是人类行为习俗在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浓缩体现。

因此,毫不夸张的讲,民间舞蹈是民众宗教信仰、习俗习惯、行为礼仪、审美倾向在舞蹈动态形象中的集中反映。

从民间舞蹈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习性密不可分,为民间舞蹈的表演提供了典型环境和浓郁氛围。

诚然,如此五光十色、层出不穷的民间舞蹈也为民俗文化增添了绚丽多姿的形象色彩。

它们之间相互依托、日积月累,形成丰厚的文化积淀而得以世代沿袭……。

参考文献:
[1] 马林诺夫斯基(英).文化论[M].费孝通,译.华夏出版社,2001:99.
[2] 费孝通.美国与美国人[M].北京:三联书店,1985:110.
[3] 陈荣富.宗教礼仪与文化[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5051.
[4] 格罗塞(德).艺术的起源[M].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68.
[5] 费孝通,等.中华民族的多儿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7.
作者简介:周青(1984—),女,硕士研究生,西北民族大学舞蹈学院舞蹈理论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西北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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