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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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因为公事受伤,或者因此会得职业病,比如说尘肺。
那么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要根据具体的受伤情况进行判断,不用的伤的评判标准不一样,接下来是具体的规则: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因为公事受伤,或者因此会得职业病,比如说尘肺。
那么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职业病鉴定工伤鉴定的标准是要根据具体的受伤情况进行
判断,不用的伤的评判标准不一样,接下来是具体的规则:▲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
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
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
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申请等级鉴定。
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
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二种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2006--)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7年5月1日实施。
新标准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吸收了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修改建议,对原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做了修改和完善。
为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实现新旧标准的平稳过渡,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1日开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