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机构改革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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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机构改革的讨论
第一篇:关于检验机构改革的讨论
关于检验机构改革的讨论
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所带来的压力,总局领导十分重视检验机构的改革,并派了相应的领导和专家到部分省、市调研,本人有幸参加了座谈,事后以书面形式向省局领导建言,得到肯定,省局修改后已转交总局领导。
由于个人能力和水平有限,现将其放在论坛中请大家讨论、指教和批评。
希望大家理性讨论,讨论中如有好的建议也是对大家的启发,更希望版主对大家的讨论亮点转给总局领导。
一、检验机构定位
成立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主要考虑的是作为安全监察的技术支撑,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手段,如果检验机构改革脱离这一基础,检验机构将会地更快走向社会,监察也会承受更大的压力。
从总局的方案和设想中更多的是孤立地考虑检验机构的改革,对特种设备工作整体不是很妥,因此我认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改革必须紧紧抓住为安全监察服务和为特种设备安全服务的核心,强调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安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公益性的定位就名正言顺了;其次监察应该充分发挥核心作用,这是因为其地位和利益决定的,一方面监察代表政府,另一方面监察是没有任何利益纠葛,监察和检验应该更强调的是区块合力,少点条线意味;三是监察和检验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监察应该更多的是从宏观指导和协调,是政策的制订者和监督者,检验是政策的执行者,更多地做具体事务。
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是目前垢病最多的,其中要求的检验项目多而全而实际做不到和收费高是二大主要问题,企业的不满和社会的指责都源于此。
核心是落实企业责任不应仅仅停留在法规层面和口号上,必须在制度和监管机制上体现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强调企业的自我管理,落实企业的自查自理责任。
首先要从源头上将偏重监管设备向监管单位和设备并重转变,危害性较小的设备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
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重点设备加强国家监察;其次,定期检验应该明确是验证性检验,我们现行的检验规则如果只能确保检验当时的安全,是很难被社会接受的,如其胆战心惊时刻担心会被追究责任,不如对定期检验进行重大调整,定期检验的验证性检验应该大幅度减少对设备实物的检验项目,更多地对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设备的维护保养水平、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进行验证性检验(检查),以此确定定期检验周期和安全状况,定期对检验责任区域各类行业、设备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并向所在区域监察机构报告。
三、安全技术规范
目前的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要求过严很难执行和各门类设备不齐全,前者存在的误区是想集大成,面面具到,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一方面是特种设备种品太多了,相互的差异性又很大,同样是锅炉,农村小锅炉和电站锅炉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海底;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本质是创新,安全技术规范必定会滞后于技术的发展;同时总局领导为了防止检验人员滥用职权对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规定的太死实际给安全监察带来更多的压力。
后者的结果是依据《条例》规定,检验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规范不全,必将会对检验带来更多风险,不检验则监察压力太大。
因此安全技术规范制订应该加速,同时更多的从原则、导向和安全最低保证要求去规定,不宜严而全。
四、检验机构放开
说心里话,站在监察的角度,越是基层的越希望检验机构走向市场,主要原因是随着安全责任的追究,迫使检验机构越来越加强自我保护,安全监察机构压力越来越大;还有就是现在部分检验人员因个人素质问题,或者是技术能力问题,在检验中要么就条款而条款,要么故意卡企业,而且口气很大所致。
但从从事16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经验讲,监察和检验唇齿相依,检验是不应该完全放开的,但从规避责任的角度讲,部分放开是合理的,确定重点、关键设备必须由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外,小设备或者危害性小的应该向社会放开,由企业或社会检验机构承担,但要有制度保证,一是要防止恶意竞争,如准
入、备案、检验结果抄报等,浙江省电梯标准的制订初衷就是为了防止和减少恶意竞争行为,从实际效果来看也是有相当大的作用的;二是监督检验机构的公益性决定了要有其对责任区域进行包底检验我想把这个问题说得更直白一点,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钱闹的。
首先很多检验机构(并不是所有的)自己就没有给自己定好位,他们并没有把监察机构放在眼里。
这中间有两个因素,一是检验机构找的钱多,不管是省还是市,特检院(所)的领导说话的份量比监察处(科)的领导要重;另一个因素是检验的认为监察的不懂技术(当然确实有很多不懂的),说话办事自然而然的不把监察放在眼里了。
同时,监察的也没有给自己定好位,总认为自己是公务人员,是行政,理所当然是监督检验的,条例还说可以处罚检验呢。
我认为,给检验定位的同时,应该也给监察的定定位了,检验和监察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谁为谁服务的问题。
所以,检验才不能完全放开搞市场化。
然后就是定期检验的问题,还是钱闹的。
由于现在的检验机构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加之设备数量的增加和检验人员、监察人员的数量增加不相匹配,检验人员的定期检验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认真检验,而更注重于谈检验费的事,造成了像今年广东电梯事件那样闹得轰轰烈烈的,当时媒体的报道确实看到了问题的要害。
还有一点,由于现在质监省以下垂直,各地都纷纷把设备定期检验率下给县区级质监局,县区级质监局指挥不动特检机构,只有多下指令书,督促企业报检,但企业报检了,检验费用又收得很高,甚至超出了收费标准,企业就把矛盾指向了县区级质监部门,向县区政府强烈反映,县区级质监局又怕县区政府,造成了恶性循环。
由于垂直,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本不应该处在锋口浪尖的县区级质监局推向了刀口。
检验机构的放开,这个问题考虑其实已经很久了,我赞同超高压容器所提的部分放开。
检验和监察不能完全脱离,但垄断的检验,即不利于检验机构固定资产的投入,检验能力的提高,同时也把县区级质监局推向了锋口浪尖,对监察工作非常不利,让企业认为监察机构联合了检验机构在坑企业。
请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会把大家所提的有代表性的意见进行归纳。
至于超高压容器所说的向总局反映,我以前也反映过,不过收效甚微,毕竟总局还是以听取各省局意见为主的,而且本论坛只是一个民间自由组合的论坛,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反映的问题总局收到了,但我们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所以总局领导也只是收到了而已,请大家更多的提中肯的意见,多提解决办法。
第二篇:机构改革中工商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请讨论
机构改革中工商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请讨论!
机构改革中工商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请讨论!收藏回复吧友111.136.251.*
工商局,也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说它是个应该撤销的多余机构,并不是随便乱放炮,而是笔者经过多年观察得出的结论。
笔者曾经从事过几年个体经营,与工商部门有过很多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从中得出了工商局纯属多余的观点。
有人可能会说,撤了工商局,有很多事情就没人管了。
其实,我们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工商局那些职责实际上要么毫无必要、要么名存实亡,它除了收钱,实在是没什么事干。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登记注册
为经营者登记注册,发放执照,这是工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经营者还要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呢。
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完全一样,而且也要发一个税务登记证。
可以说,这项工作,实际上是重复进行的,国家如果想通过登记注册的方式来了解全面的信息,只要看税务局一家的资料就足够了。
也就是说,这项工作完全可以由税务局来取代。
[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按说这应该是工商局的重要工作范围,但实际上还有个技术监督局。
国家规定:生产领域的打假工作由技术监督局负责,消费流通领域的工作才由工商局负责,工商局的工作一下子就少了一半。
而在消费流通领域,很多商品也各有分管者: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
和**由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烟酒由专卖部门负责,汽车住房等大件商品更是轮不到工商管,而且制售假货到一定数额就触犯了刑法,应该由**局来管了。
这样一来,留给工商局管理的范围就很小了,他们又不具备技术鉴定能力,如果当事人硬说自己卖的不是假货是真货,那么工商局就很难办。
况且,由于有工商管理费这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工商局很难真正打击 [三]对市场的监管
工商局对市场进行监管,似乎名正言顺。
但是仔细想一想,所谓的“市场”上,哪有几家该着工商局来管呢?金融期货市场轮不到工商局来管,大中型国有企业轮不到工商局来管,有名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也轮不到它管,大老板们有什么事,直接就能找省长市长,工商局能给人家解决什么问题?也不过就发个执照罢了。
说来说去,工商局能管的还就是个体户、小商贩,但现在也没什么必要管了。
现在集贸市场大都由企业主办,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全由企业负责,没工商局什么事。
街面上的无证商贩又归了城管来取缔,这样一来,工商局实际上就没有什么可管的了。
[四]接待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
接待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应该是消费者协会的职责。
消费者协会实际上是工商局内部一个部门,这个部门可以说是最清闲、最享受的,因为每年就是“3.15”的时候,搞搞活动,真的有消费者来投诉,则全都推给基层工商所,而工商所则由于工商管理费的作怪,始终偏向经营者,所以这项工作只是聊胜于无。
实际上,消费纠纷应该由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像工商局这样,拿着经营者的钱,无论如何也不会公正的。
[五]对于商标、广告的管理
这可能是工商局仅剩下的一点工作了。
然而实际上,注册商标和基层单位没什么关系,至少没必要设置那么庞大的机构。
说到广告的管理,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本由工商局发放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已被取消,工商局只能事后监督了,这是工商局仅有的应该干的一些事。
那么工商局平时都干些什么呢?其实就是在收费。
工商局主要是
收工商管理费,这个费用,从理论上来说,完全不合理,你叫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管理是你的份内职责,怎么能收费呢?收这个费就像军队要收国防费、**要收办案费一样,都是荒唐可笑的。
但工商局就这么收,而且还规定收费标准是营业额的2%,个体户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工商局的收费数目也水涨船高,从八十年代初的几元钱,到九十年代的数百元。
有的地方,管理费比纳税额还大,个体户等于额外又交了一道税。
当然,工商管理费并不是全进了工商局的腰包。
实际上,管理费很大一部分都填了地方财政的盘子。
工商局与地方财政之间按照一定比例瓜分管理费,这样一来,管理费的总数越大,工商局的收入就越高,工商干部的腰包就越鼓,如此一来,全局上下,对于收管理费都是劲头十足。
工商局的头号任务实际上就是收管理费,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不许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指标,但工商局实际上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为管理费定指标,而且这指标是年年上涨,从未跌落过。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收费项目,比如怨声载道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就是其中之一。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挂靠在工商局的所谓群众组织,实际上,各级协会会长却是各级工商局长。
我们这里的工商局规定:凡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私营业者就自动成为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是会员就必须缴纳会费。
每年验照之时一次交清全年会费,每人每月5元,但每份执照上又必须至少两个人,所以每户每月十元,全年120元。
私营企业按注册资金大小分为300元、700元、1000元三个档次,也是一次**齐。
如果有人胆敢不交,则验照不予通过。
这笔会费与工商管理费不同,不需要上缴财政,完全都进入了工商局的小金库,花起来更加方便,所以,尽管多年来个体户不断谴责,媒体经常曝光,但工商局我行我素,雷打不动,始终是照收不误。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收入,很多基层工商所很会巧立名目,什么信誉卡、价格牌、执照框、胸卡,还有扫地的笤帚,擦柜台的抹布,盛垃圾的塑料筐,等等等等,全都由工商所统一发放,发下来的东西普遍比外面卖的价格高出一截。
那差价就不晓得都赚到哪里去了。
实际上,工商局是由个体户来供养的。
当然,个体户花了那么多
的钱来养他们,要说一点好处都没有那也不客观。
实际上,工商局成了罩着个体户的老大,对于他们当中那些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一直都是睁一眼闭一眼,从来也没有真正打击过。
个体户经常和顾客发生纠纷,如果顾客去找工商所,工商所绝对偏向个体户,顶多把商品调换一下,决不会给他们什么处罚。
前两年,安徽阜阳出现“杀婴奶粉”事件,连工商所的干部都牵连进去了,可以说这件事完全是工商局管理现状的一个缩影,各地工商部门就是这么管理的,只不过没出这么大的事罢了。
事实说明:工商局已经变成了一个以收费敛财为主的“二税务”,除了增添个体私营业者负担,无论对国对民,它都起不到什么有益的作用,是个完全应该撤销的多余机构。
假冒伪劣商品。
这项工作实际上形同虚设。
第三篇:机构改革说明全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说明全文如下——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总的考虑是,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
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
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
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方案提出,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方案提出,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