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会议纪律、工作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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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会议纪律、工作纪律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认真修正不良工作作风,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

三、具体内容
1、劳动纪律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迟到早退。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的,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的,记为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30元;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再增加1次再按旷工一天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每次罚款50元,工作期间打瞌睡或睡觉比照脱岗处理。

脱岗、打瞌睡或睡觉超过30分钟以上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
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月内每旷工一天扣减两天基数工资;旷工两天的另扣减其他工资项目的一半;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另扣减全部其他项目的工资,擅自离职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索赔经济损失;连续旷工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般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所在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审批,部门(班组)负责人由副厂长审批;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副厂长审批,部门(班组)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所有员工请假3天以上的由厂长审批。

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数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数工资/21.75天/8小时。

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厂长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或上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工伤假工资按国家或上级公司相关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所有假期遇到节假日均不顺延。

第六条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
批后备案。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临时需要外出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通知主管负责人,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脱岗、旷工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员工的日常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执行,并由分公司兼管人事员每周不少于3次抽查监督执行情况。

第九条部门(班组长)负责人管理不力,被其它检查人查实一月内有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部门(班组、工段)负责人50-100元罚款(视严重性),
第十条由分公司或上级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三条如部门(班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
料不全、错误的、考勤虚报、漏报的,每出现1次罚款3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据实双倍赔偿。

2、会议纪律
第一条参加分公司或上级公司所有相关会议或培训,按照会议要求时间,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到指定位置就座,并携带好记录纸和笔。

不得迟到或早退。

不符合要求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第二条参加会议或培训前把手机调为静音或会议模式状态。

并在会议或培训场所不得接听电话。

第三条不得作与会议或培训无关的工作,如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大声喧哗、聊天说话、睡觉等。

第四条必须穿戴厂服,并整洁。

坐姿要适当,不得横躺顺卧、翘脚抬腿。

第五条会议或培训期间如有问题,举手示意,并经主持人或培训老师同意后,文明发言,不得大声喧闹。

第六条自觉维护会场卫生,不得乱扔杂物和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会议或培训结束后座椅要归位并排队有序退场。

以上条款除第一条外,每有一项违反规定,1次罚款20元。

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罚。

3、工作纪律第一条仪容仪表
1)着装工衣应整洁、纽扣须扣好;在办公场所不得卷裤脚、挽衣袖。

2)上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超短裙及无领无袖装、露背装等。

3)女员工宜化淡妆。

车间女员工不准戴戒指、手镯、不准涂指甲油。

4)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禁止梳奇异发型。

5)应保持良
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二条服务规范1)接待客户和来宾:接待客人时应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

”、“请稍等。

”、“请慢走。

”等。

与客人谈话时应端正站姿,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音量要适度,语气要温和。

遇到客人询问,要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或“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不议论、不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2)接听电话:
员工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接通后先说:“您好”。

通话过程中如需请对方等待应主动致歉:“对不起,请稍等”。

如接到的电话不在自己的业务范围之内,应尽快转给相关业务人员接听;如无法联系应做好书面记录,及时转告。

接到打错的电话应同样礼貌对待。

邻座无人时,应主动接听电话。

通话结束时,应待客户或者上级领导先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

第三条岗位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脱岗。

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应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

3)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

5)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7)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
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状态。

8)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据实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10)工作场所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骂人。

11)厂区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随地涕吐。

上班不喝酒、不干私活、不赌博。

12)所有操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有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本岗位。

凡有下列疾病者不得从事车间操作:
①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
②活动性肺结核;③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等。

14)员工应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15)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6)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盲目操作。

17)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应尽量避免造成企业损失。

18)下班时应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

19)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必须在规定时
间内落实整改。

20)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应积极遵守,不得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第四条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处罚,一般用于违反工作制度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纪责任人,经济处罚的手段包括扣减工资和处以罚款。

①未按岗位工作纪律执行或违规操作、执行不到位,对直接责任人每次考核30元,班组或工段负责人连带50%;
②未按岗位工作纪律执行或违规操作、执行不到位,造成隐患或事故的,损失小于5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每次考核50元,班组或工段负责人连带50%;
③未按岗位工作纪律执行或违规操作、执行不到位,造成隐患或事故的,损失大于500元小于10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每次考核100元,班组或工段负责人连带50%;
④未按岗位工作纪律执行或违规操作、执行不到位,造成隐患或事故的,损失大于1000元的,对责任人处理由厂长决定。

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和留用察看。

3)员工违反工作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务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
责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连续旷工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服务态度很差,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打架斗殴、持械伤人的;有吸毒行为的;有赌博行为经教育不改的;欺诈、盗窃公司财产的;有职务侵占行为的;因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万元以上损失的。

第五条被行政拘留、逮捕的员工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应书面通知本人,记入个人档案。

第七条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警告处分,扣减一个月基数工资;记过处分,扣减三个月基数工资;记大过处分,扣减六个月基数工资;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只享受生活费待遇。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

嘉奖或立功;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
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

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未涉及内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xx年3月26日
第二篇:劳动纪律制度品管部劳动纪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遵纪光荣,违纪可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
守。

三、员工因公出差、因病请假等,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按本

司请销假制度执行,本部门员工未请假的(一天)一次扣除50-80元工资,以示警告。

如果一个月内多次不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可上报公司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四、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月末将考勤表汇总,并以此为依据计
发工资。

五、上班中午不准饮酒(确属接待需要除外),上班期间对饮酒者,
部门负责人有权拒绝上班。

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员工要保持办公环境整齐、卫生,如发现一次不合格从当月工资
中扣除30-50元。

八、严禁吵架、打架斗殴,更不得聚众闹事。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品管部
xx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三篇:劳动纪律制度一、劳动纪律制度
1、公司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铁掌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2、项目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迟到
是指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以内未到者为迟到,早退是指上班时间结束前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3、公司员工应积极主动上班,不得无故旷工;不请假、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满不到岗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1)工人旷工依照下列处罚规定处理。

一天处以5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开除;开除的工人先扣除500元违约金后,再结算工资。

4、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工作,不得偷懒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30至100元。

5、公司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讨价还价、无理取闹。

否则,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停工或开除处分。

工人不服从公司内部调动的,一次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5、工人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须经主管,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

一次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6、因工程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坚持天天出勤,并随时准备延点加班。

管理人员指定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项目值班制度,各项目部要再进入新工地时将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表报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在工地住宿发现值班人员脱岗,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8、工作时间内,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对在工作时间内参
与或聚众打牌、赌博的,公司行政后勤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一次给予100-500元处罚;其他管理人员一次给予100-300元处罚。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对所有员工的考勤必须及时、准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工人的当天考勤由项目专业工长(班组长)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当天考勤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以签到表为准;工人考勤必须于次日下午2点之前登上考勤表。

3、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公布考勤结果,并督促工人核对考勤。

4、工人考勤若出现错记、漏记、误记、多记等现象,工人可找到管理人员说明,或向公司举报,确实有错可予以更改。

若管理人员知错不改或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考勤表填写必须认真、准确、清晰、规范,严格按考勤表上所示符号填写,严禁任何人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经查实发现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的,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6、管理人员实行签到制,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

不准补签和代签。

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表必须按月核实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送公司办公室。

三、请假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有事请假制度,一般情况下不许请假和批假。

若有病或有特殊私事(如婚、丧、娩、产等)需要办理时方
可请假。

2、公司所有员工需请假时,必须先写请假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随当月考勤表一同交公司备查。

管理人员请假离岗、归岗时,本人必须报办公室登记,一次不报罚款50元。

3、项目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两天的经所在项目部批准后,由公司生产部审批,再报总经理批准。

4、项目经理需请假时,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行政后勤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请假条交办公室保管,监督销假。

5、请假人因突发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向批假领导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要续假的,提前一天向批假领导申请,批准后有效。

否则,视为旷工。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请假,请假期间均不发工资。

四、工资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发放实施隔月制,即:当月工资在第二个月的5日发放。

2、公司管理人员采用绩效考核工资制,按照每月的工作绩效考评核发。

3、若工人或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表现、综合素质、思想态度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其工资标准或解雇。

五、管理人员轮休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任务不紧张,工作不十分繁忙,整体工作能够进行协调安排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轮休。

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必须是在星期六或星期日方可申请轮休。

施工任务紧张,工作繁忙时一律不许轮休。

2、项目管理人员轮休时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和项目生产经理轮休必须事先向公司生产部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公司后勤行政人员须先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否则按请假论处。

并且休假期间,不得离开工作所在地区域。

否则以请假或擅自离岗论处。

3、管理人员每次轮休时间最多为半天或一天,不得连续轮休两天。

每人每月轮休时间总计不能超过两天。

4、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过后,不能以轮休时间对请假时间进行抵减。

5、管理人员轮休期间,享受正常工作工资待遇。

6、管理人员每月的轮休时间,必须在管理人员签到表上如实做好记录以备查。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办法。

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制度。

所有经济往来、收支办理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并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

2、开支及报销管理办法:
(1)各项目部所需备用金及其他经费由项目经理直接与财务部联系,财务部及时提供;项目的所有开支都必须事先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

(2)员工因工就医、工器具的购置和维修一律实行定点,并且事先必须向公司财务部请示,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可由项目部派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对私自办理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3)因工作需要请客人就餐,事先必须向公司请示,征得同意并进行登记;公司管理人员陪客时,原则上严禁参与休闲活动。

客餐报销条据上要注明所请客人、陪同人员姓名,否则不予报销;公司各部(室)不报销客餐招待费,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安排。

(4)、办公用品实行按月发放包干制。

各项目部每月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公司统一购置后发放,并实行包干,少了不补;各项目部一律不报销购置办公用品的条据。

(5)、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出差车、船等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每天补助生活费10元,住宿费报销标准:总经理实报实销,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不超过100元/晚。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请客或进行其他开支的,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所有报销条据必须是正式票据,票据上所购物品的品名、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要书写清楚、完整;报销的车票要在背面注明乘车时间、人数和起止站点;其他经公司财务部批准的临时性开支,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经理和当事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票账不符合的或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公司购置的房产、汽车、电气设备、办公用品、各种机械、各种工器具等。

2、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管理、保护公司所属固定资产的责任和义务。

3、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实行责任到人。

公司办公室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为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项目使用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材料员;汽车的管理责任人为驾驶员。

4、对管理不利、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而损毁公司固定资产的,首先要追究管理责任人的责任,照价赔偿,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于偷盗公司固定资产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尤其是公司购置发放的工器具严禁私自改装。

对私自拆卸、改装造成工器具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并予以50-500元罚款。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租借、占有公司的固定资产。

七、借支管理制度
1、在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非特殊紧急情况、不是确实存在困难的员工原则上不予以任何借支。

员工因出现特殊情况或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借支。

2、员工借款在200元以下的,由所在项目经理审批,从项目备用金中解决;超过200元的,项目经理根据情况签署建设性意见后,
由公司财务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行政后勤人员借支由总经理审批。

3、对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借支的,可先由项目部出面办理借支,而后由借支人完善相关手续。

4、外包班组原则上不予借支,特殊情况需项目部批条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无权擅自批准借支;对分包班组结算有专业工长或预算员办理,由项目部签完字后方可按公司结算,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不能代签或不签(包括库管)。

八、安全管理制度
2、确保安全用电,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接、乱拆电源插座及各种设备,违者罚款50至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违者罚款50至100元。

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除责任自负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按时作息,严禁深夜外出、夜不归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严禁从事偷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卖淫等违法违纪活动。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触犯刑律着交公安机关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从高空仍东西(如工器具、铁件、模板、木方、扣件、钢管等),发现一次罚款100至500元。

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伤者医药费用外,送相关部门处理。

7、在临边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

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设备及其他专业操作工具,违者处以100至500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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