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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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民办尚德
实验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12.26
•【字号】沪浦发改价管[2011]826号
•【施行日期】2011.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
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沪浦发改价管〔2011〕826号)
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转报的《关于调整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学费标准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上海市物价局、教委、劳动局、税务局联合所发的〔2005〕029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你校学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12学年第一学期起,你校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6500元,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

二、本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请你校在进行招生宣传的同时,向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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