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配套工程设备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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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配套工程设备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8.21
•【字号】皖教秘基[2012]94号
•【施行日期】2012.08.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配套工程设备验收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2〕9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我省2012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配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工作,为做好本次配套设施的安装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24号)要求,积极做好接收设备的准备工作,配合项目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见附件)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有关设施设备的验收。

二、2012年,我省共建设5000所留守儿童之家,其中1982所留守儿童之家配备计算机1台、电话机1台;1946所留守儿童之家彩色配备电视机1台、电话机1台、图书若干册;1072所留守儿童之家彩色电视机1台、图书若干册、电子音像资料若干。

计算机、液晶电视机及电话机设备各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各项目学校并安装调试,验收程序按照皖教秘基〔2012〕24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各项目市、县(区)教育局应配合中标供应商做好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奖励用计算机、图书及电子音像资料的验收工作另行通知。

三、近期省教育厅将把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和中标书目发布在安徽教育装备网()上,请各项目单位及时下载,解压密码为“lset”。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葛德连,电话:************;
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王应雪、吴宏亮,联系电话:************,4493324,传真:************。

通信地址:合肥市大通路119号天和大厦南三层,邮编:230011。

2012年8月21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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