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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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意义
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成果档案等。
三、管理职责
1. 校长负责全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规范。
2. 校长办公室设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收集
(1)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
2. 档案整理
(1)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2)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编号等进行排序。
(3)档案资料应装订整齐,标注页码。
3. 档案归档
(1)档案资料归档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档案资料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注明档案名称、类别、数量、归档时间等信息。
4. 档案保管
(1)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条件的档案室。
(2)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用途等信息。
(2)借阅人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折损、篡改档案。
(3)借阅档案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未归还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6. 档案销毁
(1)档案资料达到销毁期限或因特殊情况需要销毁的,应经校长批准。
(2)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核实,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3)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法。
五、监督检查
1. 校长办公室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