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5.20
•【字号】商政办发[2015]34号
•【施行日期】2015.05.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刻汲取“5·15”淳化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统一组织、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的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自5月20日起至8月31日结束,采取县区行业牵头组织、市上督查检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组织动员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8月10日)。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3.总结回顾、巩固落实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回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特别是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各类隐患得到限期整改。
为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市上抽调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分两次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第一次6月20日至30日前开展,第二次7月20日至30日前开展。
具体分工是:
第一督查组:市住建局牵头,市药监局、城管局参加,负责督查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二督查组:市质监局牵头,市水务局、工商局参加,负责督查商州区;
第三督查组:市公安局牵头,市总工会、文广局参加,负责督查洛南县;
第四督查组:市国土局牵头,市林业局、商务局参加,负责督查丹凤县;
第五督查组:市交通局牵头,市旅游局、供销社参加,负责督查商南县;
第六督查组:市安监局牵头,市农业局、消防支队参加,负责督查山阳县;
第七督查组:市工信局牵头,市卫生局、环保局参加,负责督查镇安县;
第八督查组: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供电局、教育局参加,负责督查柞水县。
各督查组牵头单位要由县级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赴县区和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营转非”车辆排查建档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旅游包车市场清理规范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资质审核、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客运站场监督检查、驾驶员安全教育、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长途客运班车、旅游运营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以及零点至5点落地休息等制度落实情况;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必登记、必纠违”落实情况;危险路段、桥梁和隧道治理情况;过往车辆管控情况;校车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情况。
2.旅游安全。
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容易引发事故路段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情况;全面开展旅游运输和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情况;规范酒店服务业管理及景区内车辆管理情况。
3.煤矿安全。
“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瓦斯、水、冲击地压和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煤矿安全“六防”要求和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情况。
4.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
落实相关要求,对非煤矿山关闭整合情况;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尾矿库泄漏和溃坝等关键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危化品企业安全运行情况;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情况。
6.消防安全。
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消防违
法违规行为查出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情况。
7.建筑施工安全。
“五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工程安全整治情况。
8.汛期安全。
矿山、化工、道路、建筑、尾矿库等行业领域,应对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健全完善事故预案,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情况;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各行业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于5月30日前将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全面排查摸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及时对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不断推动大检查深入有效的开展。
3.强化整改落实。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各行业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4.加大宣传力度。
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对安全生
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设立重大隐患举报热线,充分发动职工对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查报,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充分发动群众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加强督促检查。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进行全过程督导考评。
市安委办要及时抽调人力,加强对各县区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灵通信息,对在活动中行动迟缓、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多发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县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