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大唐泰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大唐泰信保险
公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8.21
•【文号】保监中介[2012]1000号
•【施行日期】2012.08.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大唐泰信保险公估有
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2〕1000号)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北京大唐泰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大唐泰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其中,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1303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栗宝卿的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刘飞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北京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8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