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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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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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现如今道路上的车辆数量急剧增长,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
由于不同省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不同省份制定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各不相同。
今天将为您解答▲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内容:
▲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1、误工时间:
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
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2、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1、鉴定意见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2、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3、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医疗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100元/人?天)。
▲六、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湖南省一般为20—3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