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地分类表(小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为主的 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

己1
果园
种植果树的园地

己2
桑园
种植桑树的园地

己3
茶园
种植茶园的园地
O
己4
胶园
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己5
其他园地
如花圃苗圃、热作园地及其他多年生作物园地
O

耕地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O
庚1
菜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
O
庚2
水浇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游览设施用地

旅行游览接待服务设施用地
乙1
旅游点建设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级旅游基地(如部、点、村、镇、城等)的用地

乙11
r食宿服务用地
r旅游点内的食宿服务用地
乙12
道路交通用地
旅游点内的道路、广场、交通及铺装场地
乙13
游购娱健用地
旅游点内的游览、购物、娱乐、保健设施用地
乙14
绿地
旅游点内的植被用地

丙1
居民点建设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级居民点
(如组、点、村、镇、城等)的用地

丙11
住宅用地
丙12
道路交通用地
丙13
公共设施用地
丙14
绿地
丙15
工副业及其他用地
丙2
管理机构用地
独立设置的风景区管理机构、行政机构用地

丙21
行政办公用地
丙22
道路交通用地
丙23
公共设施用地
丙24
绿地
丙25
住宅及其他用地
丙3
中类
小类

交通与工程用地
风景区自身需求的对外、内部交通通讯与独立的基础工程用地

丁1
对外交通通讯用地
风景区入口同外部沟通的交通用地。
位于风景区外缘

丁11
丁12
丁13
丁14
丁15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机场站场用地 其他交通通讯用地
铁路站场和线路用地
各种公路线路和站场用地
河湖海港的陆域用地 机场及附属用地 索道缆车、维修、加油站、通讯设施用地
O
庚3
水田
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O
庚4
旱地
无灌溉设施、靠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O
庚5
其他耕地
如季节性、一次性使用的耕地、望天田等
O

草地
生长各种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辛1
天然牧草地
: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花草地
O
辛2
改良牧草地
采用灌排水、施肥、松耙、补植进行改良的草地
O
辛3
人工牧草地
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O
辛4
人工草地
科技教育用地
独立地段的科技教育用地。
如观测科研、广播、职教等用地

丙31
功能建筑用地
丙32
道路交通用地
丙33
公共设施用地
丙34
绿地
丙35
住宅及其他用地
丙4
工副业生产用地
为风景区服务而独立设置的各种工副业 及附属设施用地

丙41
一类工业用地
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用地
丙42
二类工业用地
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乙15
工副业及其他用地
旅游点内工副企业及除上述四项以外的用地
乙2
游娱文体用地
独立于旅游点外的游戏娱乐、文化体育、艺术表演用地

乙21
文博展览用地
文化宫、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
乙22
艺术表演用地
影剧院、音乐厅、杂技场、表演场
乙23
游戏娱乐用地
游乐场、歌舞厅、俱乐部、各种活动中心
乙24
体育运动用地

24
绿地
保护区内的各种植物占地

25
管理及其他用地
保护区内除上述四项以外的用地

3
风景恢复用地
独立于景点以外的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涵养和保持的对象用地


31
恢复对象占地
恢复区内的恢复对象本体占地

32
道路交通用地
恢复区内的道路、广场、交通及铺装场地

33
游览设施用地
恢复区内的导游、休憩、环卫、安全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中类
小类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风景林不包括在内

戊1
成林地
有林地,郁闭度大于30%的林地

戊2
灌木林
覆盖度大于40%的灌木林地

戊3
苗圃
固定的育苗地

戊4
竹林
生长竹类的林地

戊5
其他林地
如迹地、未成林造林地、郁闭度小于30%勺林地
O

园地
室内外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竞技场地
乙25
其他游娱文体用地
其他游娱文体台站、团体、训练基地
乙3
休养保健用地
独立设置的避暑避寒、休养、疗养、医疗、保健、康复等用地

乙31
避暑寒用地
避暑避寒设施用地
乙32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疗养所及其设施用地
乙33
救护用地
卫生防疫、急救中心、检验中心
乙34
医疗用地
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
丙43
三类工业用地
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丙44
仓储用地
普通及危险品仓库、堆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丙45
其他工副业用地
除上述以外的工副业如盐石矿畜禽鱼等用地
丙5
其他居民社会用地
如殡葬设施等
O
丙51
功能建筑用地
丙52
道路交通用地
丙53
公共设施用地
丙54
绿地
丙55
住宅及其他用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44
绿地
游憩区内的各种植物占地

45
管理及其他用地
游憩区内除上述四项以外的用地

5
其他观光用地
独立于上述四类用地之外的风景游赏用地。
如宗教、风景林地等


51
对象本身占地

52
道路交通用地

53
游览设施用地

54
绿地

55
管理及其他用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中类
小类
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于景点之外的
其他用地
未能归人上述四类的用地
上述四类之外,独立设置的游览设施用地,
乙5
其他游览设施用地

如公共浴场等用地
乙51
功能设施用地
旅游设施本体占地
乙52
道路交通用地
乙53
公共设施用地
乙54
绿地
乙55
其他用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中类
小类

居民社会用地
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居民社会、生产管理等用地
人工种植铺装的草地、草坪、花草地

辛5
其他草地
如荒草地、杂草地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中类
小类

水域
未列入各景点或单位的水域

壬1
江、河

壬2
湖泊、水库
包括坑塘

壬3
海域
海湾

壬4
滩涂
包括沼泽、水中苇地

壬5
其他水域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地、沟渠水工建筑地


滞留用地
非风景区需求,但滞留在风景区内的各项用地

34
绿地
恢复区内的各种植物占地

35
管理及其他用地
恢复区内除上述四项以外的用地

4
野外游憩用地
独立于景点之外,人工设施较少的
大型自然露天游憩场所


41
游憩场所占地
山水、冰雪、沙草游憩场区,浴场、高尔夫球场等

42
道路交通用地
游憩区内的道路、广场、交通及铺装场地

43
游览设施用地
游憩区内的导游、休憩、环卫、安全设施用地
X
癸1
滞留工厂仓储用地
X
癸2
[滞留事业单位用地
X
癸3
[滞留交通工程用地
X
癸4
未利用地
因各种原因尚未使用的土地
O
癸5
其他滞留用地
X
注:规划限定说明:应该设置厶;可以设置厶;可保留不宜新置O;禁止设置X。
序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kmi)
占总用地%
人均(m2/人)
备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00
合计
风景区规划用地
乙35
其他保健用地
未能归人上述四类的用地
r独立设置的商贸、金融保险、集贸市场、食宿服务
乙4
购物商贸用地

等设施用地
乙41
商贸服务用地
独立综合商场、修理服务、贸易商社及咨询机构
乙42
金融保险用地
独立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
乙43
集贸市场用地
独立集市墟场
乙44
独立宿食用地
独立旅馆、招待所、饭馆、餐厅
乙45

丁41
丁42
丁43
丁44
丁45
环保工程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水土保持工程用地 其他环境工程用地
如坡面、沟道工程
丁5
其他工程用地
如防洪水利、消防防灾、工程施工、养护管理设施等 工程用地
丁51
丁52
丁53
丁54
丁55
防洪水利工程用地 消防抗灾工程用地 工程施工用地 养护管理工程用地 其他工程用地
丁2
内部交通通讯用地
独立于风景点、旅游点、居民点之外的风景区内部联系交通

丁21
丁22
丁23
丁24
丁25
车行道路交通用地 公交站场车库用地 游览步道用地 水运交通用地 其他交通通讯用地
各种机动交通道路用地
公交站场、停车场、车库及附属设施 非机动交通及停车场库用地 水运游览、码头及附属设施 如交通通讯中心、维修、加油站

14
绿地
风景单元内的各种植物占地

15
管理及其他用地
风景单元内除上述四项以外的用地

2
风景保护用地
独立于景点以外的自然景观、史迹、生态等保护区用地


21
保护对象占地
保护区内的保护对象本体占地

22
道路交通用地
保护区内的道路、广场、交通及铺装场地

23
游览设施用地
保护区内的导游、休憩、环卫、安全设施用地
丁3
供应工程用地
独立设置的水、电、气、热等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丁31
丁32
丁33
丁34
丁35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其他供应设施用地
独立的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变电站所,咼压塔基用地,不包括电厂 储气站、调压站、灌装站、地面输气管廊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
丁4
环境工程用地
独立设置的环保、环卫、水保、垃圾、污物处理设施用地
精品文档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范围
规划
限定
大类
中类
小类

风景游赏用地
游览欣赏对象集中区的用地。向游人开放


1
风景点建设用地
各级风景结构单元
(如景物、景点、景群、园院、景区等)的用地


11
景物本体用地
:风景单元内的景物本体用地

12
道路交通用地
风景单元内的道路、广场、交通及铺装场地

13
游览设施用地
风景单兀内的导游、休憩、环卫、安全设施用地
100
100
01

风景游赏用地
02

旅游设施用地
03

居民社会用地
04

交通与工程用地
05

林地
06

园地07庚耕地来自08辛草地
09

水域
10

滞留用地
备注
年,现状总人口万人。其中:(1)游人(2)职工(3)居民
年,规划总人口万人。其中:(1)游人(2)职工(3)居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