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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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工作的
通知
局属各税务所:
为及时完成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工作,准确鉴定大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切实保证企业税收划型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计会部门的企业划型报表统计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各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15号)规定的企业划型原则、企业划型标准、企业划型的数据来源、企业划型的数据交换和认定工作进行企业税收划型统计工作。
在企业划型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企业划型的特殊规定”中列举的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新办企业、非居民企业、非税务登记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内部户等各类管户的划型认定工作,避免遗漏。
二、数据来源。
2012年、2013年以2011年企业年度申报表中各有关数据为依据;2014年以2012年企业年度申报表中各有关数据为依据,按年依次类推。
2012年度的划型认定工作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并将划型明细上报征管科。
2013年度以后的认定工作在每年度6月30日前完成,并将划型明细上报征管科。
每年度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工
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认定步骤。
征管系统路劲:管理服务\认定管理\企业规模资格认定管理\企业规模划型维护,选择
,然后点击左下角,即显示税收管理员所有管户,然后根据国税函…2012‟615号附件1、附件2所列标准,根据行业输入认定条件中的“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
总额”,点击“”,逐户严格核对系统判定“”
对系统认定与文件认定结果不一致或认定出现
的,通过点击下拉菜单,手动选择对应的大、中、小、微,经全部核对符合划型标准,认定结果无误的方可点击,完成划型认定。
划型过程中禁止直接点击、进行直接认定,否则出错年度内无法变更。
各所在认定过程中同时做好被认定单位的行业(附件1)信息、登记注册类型(附件2)等税务登记基本信息、财务制度、组织机构、税务机关、补充信息的核对、更新、修改工作,确保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完整、正确。
四、认定信息的查询。
征管系统路劲:管理服务\认定管理\企业规模资格认定管理\企业规模划行变更,只选择
,然后点击左下角,打开,即可看到已认
定完的企业信息。
按住鼠标左键将拖至,即可看到信息全部被选中,在右侧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复制”然后打开EXCEL表格,粘贴即可看到全部认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