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域融合与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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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域融合与价值共识
作者:张静璐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02期
摘要:伽达默尔作为哲学解释学的代表人物,他的哲学解释学围绕着“理解”的问题展开,针对文本的理解,伽达默尔主要依托文本本身,通过语言中心的内在机制与辩证法,使真理主动显现。
伽达默尔预设理解中的主体与客体,构建了一种以语言的理解和解释为主线的经验理论。
本文试图从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视域融合原则出发,从语言理解的内在机制中提出语言文本的理解是如何进一步向真理迈进的。
关键词:视域融合;理解;真理;价值共识
伽达默尔受海德格尔存在本体论的影响发展了哲学解释学,使解释学向本体论的方向更迈一步,他以语言主线为基础点,对语言存在的辩证法展开深入剖析。
伽达默尔以理解机制中的主体与客体角度,以文本的语言为主体线索,伽达默尔认为“唯有语言中心”才能使在历史性中找到语言的意义并与自身相符合的真理。
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在历史的处境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有理解的“先入之见”,如何将这些历史性的前见进行转换与批判,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做出的重大贡献,采用视域融合的方法将理解中的“先入之见”进行辩证批判,将历史中的“流传物”与自身视域处境进行融合,从而获得一种视域融合中的理解的真理。
伽达默尔以传承物经验出发,使经验自身,经验传承物,经验对他者的理解得以显现。
经由这种方法,将其运用到实践哲学领域中的价值共识的达成中,是否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有待确证和阐述。
可以确定的是,在达成价值共识的角度,从共同体立法者的角度,为了公共选择而做出的社会规则的制定而言,要理解公众所需及所识是异常重要的。
针对价值多元化的现实,在人类不同文化,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交往中,从理论上化解价值争端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个体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决定着我们的一切理解和解释活动都只能在“先入之见”中展开,在价值共识的达成中这种“先入之见”是需要抛却和摒弃的,通过对伽达默尔解释学视域融合方法的阐释试图找到有益于价值共识达成之路。
一、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解过程的辩证机制——真理的显现
自西方哲学产生以来,哲学家们一直对存在的问题探讨不断,并在本体论与存在论的偏向与辨别的问题上久久不息。
早在施莱尔马赫时期解释学理论开始用于圣经解释学而兴起,施莱尔马赫致力于圣经释义中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问题的研究,提出如何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解的普遍性理论,提出“心理移情的方法”试图从被理解者那里找到理解的真谛;狄尔泰在此基础上力图使解释学与精神科学联系更加密切,试图使解释学成为精神科学的有力方法。
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都没有使解释学摆脱方法论的笼罩,二者都用认识论的性质来定义解释学的性质。
对解释学做出根本性变动的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其书《存在与时间》的问世,将解释学提到了
哲学的中心,试图用解释学的理论将存在的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其著作《存在与时间》包含了解释学向认识论、方法论方向上转变的最初形态,海德格尔提出解释学的理解的玄幻问题。
伽达默尔是继海德格尔之后,在海德格尔基础上建立了精神科学的解释学、流传物的解释学的哲学家,是将解释学作为一门哲学来研究和深入的,1960年其著作《真理与方法》既是对解释学作为一种哲学的突破,也是对存在问题和解释学思想的发展。
伽达默尔从语言的“逻各斯”出发,在解释学经验中把语言表达作为语言事件的真正过程,在此将事件理解为一种发生,在语言事件中伽达默尔强调在传承物之中的理解,在传承中时如何将其进行表述,从对话中表现出来的理解的世界。
伽达默尔认为对存在问题的发问源自问与答关系中,中世纪时语言作为存在的本体一直与神学的发问联系在一起,直至“努斯”的提出,将存在问题深入语言内部,伽达默尔认为语言中心作为一个意义的展现媒介,将语言的有限性与语义的无限性发生意义作用。
在语言中心本身的作用下,部分的显露有时会将整体的意义表达出来,语词的表征是具有效果历史作用的,语词的有限性意味着一定条件下产生表征作用的有限性,它映射着一定历史情况下所理解和解释的语义及历史。
伽达默尔在论述语言中心整体与部分关系中,通过从语言中心的语词映现的世界经验的基础出发对隶属性的概念做了解释和规定。
“每个语词都使它所附属的语言发生共鸣,并让作为它基础的整体显现出来。
”[1]664这种语言中心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充分表明了语言中心的辩证法结构,这也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语言本体论确立的关键。
伽达默尔将辩证法嵌入了解释学经验中,认为对存在物的状态的把握是无法摆脱语言的,语言是需要“理解”和“被理解”的,他认为理解的东西并不是由解释者的意识所赋予的,且解释者的主体作用并不是占主导地位,伽达默尔在此处将主体中心的地位淡化,认为这里“发生的东西”是需要我们去“倾听”的对象,即“语言”同我们讲话,自己像我们显露意思时,才会将某种发生的东西的真正意义在语言中与我们“相遇”。
并非认识主体运用方法的手段去找寻它的意义,伽达默尔在论证意义的表现时运用“流传物”这个概念来隐射语言中真正意义即真理获取的媒介之一。
在解释学经验中,语言的理解是“自我表现”,在这种过程中,流传物在效果历史意识的作用下,其内容和方法会被赋予新的内涵,这种内涵通过“自我表现”进入此在,那么语言的意义就会被赋予。
从隶属性的角度看,伽达默尔认为要想深入语言中心,在流传物的作用下得到真正的意义,就首先要“倾听”,它是自在之物自我显现的前提,意味着理解和领会的发生。
“倾听的优先性是解释学现象的基础”[2]650,伽达默尔在此基础上重新对隶属性的概念加以规定即“隶属的东西就是从传承物的诉说而来的东西”,问题提出的前提是“倾听”以此作为我们“说”的基础,倾听性作为解释学的前提是一种语言的自我显现过程。
以此,伽达默尔进入了解释学中文本意义与方法的论证即通过传承物的发生与存在方式获得真理,在理解和解释的基础上通向一条走向真理的道路。
二、伽达默尔视域融合原则的发生机制
视域意味着处境,视域融合的“融合”的概念承认意识将自身和作为他者来经验的东西区分开,然而这种区分只是一个部分,这两种视域决不会完全分裂,而是有一种融合发生。
在对历史的理解中,伽达默尔以历史理解的以往经验之谈出发,认为历史理解需使自身处于历史的视域中。
然而伽达默尔也得出结论,这种理解并不能使我們达到应有的理解,在这里我们所做的应是“并不谋求对某件事达成一致,而只是把谈话的一切实质内容仅仅作为了解他人视域的一种手段”[3]429经由对他物的理解从而获得自身更好的视域,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伽达默尔并不谋求理解者视域、处境与他者视域、处境一致与完全相同,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伽达默尔始终立足于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经由视域融合之路将真理更好地得以呈现。
伽达默尔注意到,历史意识一直认为要进行理解,就需要进入另一个人的视域。
当试图理解他人对某个问题的看法时,我们就已经意图理解他人的立场或观点,我们意图站到他人的视域之中。
历史意识采取这种方式去理解过去的某件事情。
它并不要求认同过去所采取的立场,它这样做只是为了理解。
伽达默尔认识到历史意识的这种迁移对理解来说很重要。
然而这种对理解活动的描述是不完全的,并且制造了一个历史的鸿沟,这种鸿沟在历史意识来看是一个问题。
试图在他人的立场中去进行理解活动时,也必要保护本体立场不会遭遇到任何挑战。
因此,从自身视域出发,去倾听和发现历史事件中的问题,将自身视域与其所传承之物进行碰撞交流。
视域究其本质即看视的区域,包括从某个本体立足点出发所能理解的任何行为活动。
任何人不能把自我放置于这种历史性的视域中,就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读懂传承物。
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视域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封闭的,是理解在一种时间中进行的交流场所。
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要做的就是延伸自我视域,做到使它与其他视域融合,伽达默尔所谓的“视域融合”即是如此。
视域融合不仅是历时性的,而且也是共时性的,是一种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
在视域融合范围,历史与现在、客体与主体、自我与他人建构起无限的统一整体。
“解释学包括语法的解释技艺和心理学的解释技艺。
但是施莱尔马赫的特殊贡献是心理学解释。
这种解释归根结底就是一种预感行为,一种把自己置于作者的整个创作中的活动,一种对一部著作撰写的‘内在根据’的把握,一种对创造行为的模仿。
”[4]269-270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一个过程,其中包含对文本的理解与解释,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问答逻辑,通过对话,理解他者从而达到一种反思的作用,解释者主要不是认识了自己原来不认识的领域,而是摆脱了自己原有的有限视域的束缚而形成一个新的视野,从而进入了一个新的理解视域。
“世界进入语言才能表现为我们的世界”,我们通过语言的交流和对话,才可能将自身的世界能以展现。
从而获得自身与历史、世界的“共在”,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共在”是我们生存的最基本的“事实性”,在现实中,这种事实性具体体现在我们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中,体现在共同体先于个体形成的共同习俗与传统。
现代性的伦理的问题是,这种共同性的东西逐渐丧失了,伽达默尔提醒说,“威胁着今天人们的是认同感的丧失”,共同性的丧失会导致作为生存目的的善的丧失。
三、相对主义必然走向虚无主义——施特劳斯与伽达默尔之争
历史上著名的施特劳斯与伽达默尔之争——“古今之争”足足上演了三个回合,施特劳斯学派独有的研究政治哲学的进路非常简单,就是认真对待前现代的哲学,并且试着像他们理解自身一样理解他们。
这种进路,就其本身来说,就是对现代的历史主义(也就是历史的相对主义)的激进挑战,历史主义坚持把前现代的哲学当成“过时的”和无关的。
历史主义认为他们仅仅是他们时代的精神上的囚徒——没有注意到:我们也是我们的精神囚徒,因此当代的成见不可能比那些“过时”的东西更好。
伽达默尔常常认为哲学解释学的归入点是实践,因此我们可以在实践领域内价值共识达成道路上对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原则进行推究,在此之前,针对伽达默尔与施特劳斯之争辩论的内容进行探究,为伽达默尔视域融合原则与价值共识之间何以可能找到突破口。
伽达默尔认为施特劳斯对历史主义的批判也有合理之处,伽达默尔认为把现代的优势观点应用于一切过去身上,这是一种顽固实性的历史主义,这正是伽达默尔所反对的。
但其中合理之处正在于在对过去的认识和理解中需借助现代的力量。
歷史所包含的视域是运动着的,它向未来发展,那么要想达到伽达默尔所说的一种效果历史意识的“视域融合”需要借助现代处境中的视域,从而才能达到辩证运动的融合,伽达默尔的这一观点也体现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强大包容性。
伽达默尔认为施特劳斯与自己的分歧着重在于理解历史性的内容之中,伽达默尔不强调回到作者原意,不认为作者本人对自己的理解比我们对某位作者理解得更好,但并不意指现代性的解释具有不可超越的优越性。
施特劳斯认为在理解中,没有比作者本人对自己的理解更好,施特劳斯在此将理解的历史性中主体的历史性所忽视,只承认了理解中文本的历史性。
不可避免地,作者本人并不一定对自己的话语或文本有明显的清晰的理解。
在对文本进行客观地解释时以一种作者主体的“混乱”与否这一主观性“清楚和混乱的对立”这一模糊的概念加以论证,伽达默尔在此认为施特劳斯论证本身具有不严谨性,似乎是对启蒙运动中的观点加以例证。
随后伽达默尔又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探究由历史的眼光去理解历史,以及由现代性出发去理解流传下来的古典文本,例证伽达默尔与施特劳斯同样是站在不主张现代性的绝对优越性立场之上的,即从现代性出发的理解或许并没有作者当时的理解更为彻底。
在这一立场上,二者是相同的,只不过施特劳斯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承认作为文本的历史性和理解者的历史性是同时存在的,即“流传物”的存在。
伽达默尔针对解释学的基本的问题即解释学与文本之间的关系做了追本溯源的理解,探究理解中主体的主观性与理解的历史性的贴合问题即如何保证“真理”的显现。
在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中,作者提出了两种写作的方式即“隐微写作”和“显白写作”。
施特劳斯在认为不论是“隐微写作”还是“显白写作”,作者通过这一方法的目的只有一个即要让读者明白,即便是通过一种不容易被理解的方式,因此“隐微写作”与“显白写作”在这种意义上是一致的。
在集权专制时期中迫害的前提下,作者一般为了保全自身不受政治的迫害而采取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隐微写作,这种方式利用遮蔽和掩饰的方式将作者的意义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
施特劳斯在这里明显将文本的意义分为表面意义和深层意义两方面,施特劳斯认为假如作家表达文本中有明显的“矛盾”的论述,那么不能简单地将一种矛盾认为是作者文本的缺陷。
在此施特
劳斯认为这种解释要与政治存在联系在一起,即与一种历史性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意义上施特劳斯的做法是与历史主义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伽达默尔注意到,历史意识一直认为要进行理解,就需要进入另一个人的视域。
当试图理解他人对某个问题的看法时,我们就已经意图理解他人的立场或观点,我们意图站到他人的视域之中。
历史意识采取这种方式去理解过去的某件事情。
它并不要求认同过去所采取的立场,它这样做只是为了理解。
伽达默尔认识到历史意识的这种迁移对理解来说很重要。
然而这种对理解活动的描述是不完全的,并且制造了一个历史的鸿沟,这种鸿沟在历史意识来看是一个问题。
试图在他人的立场中去进行理解活动时,也必要保护本体立场不会遭遇到任何挑战。
因此,从自身视域出发,去倾听和发现历史事件中的问题,将自身视域与其所传承之物进行碰撞交流。
视域究其本质即看视的区域,包括从某个本体立足点出发所能理解的任何行为活动。
任何人不能把自我放置于这种历史性的视域中,就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读懂传承物。
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视域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封闭的,是理解在一种时间中进行的交流场所。
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要做的就是延伸自我视域,做到使它与其他视域融合,伽达默尔所谓的“视域融合”即是如此。
视域融合不仅是历时性的,而且也是共时性的,是一种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
在视域融合范围,历史与现在、客体与主体、自我与他人建构起无限的统一整体。
“解释学包括语法的解释技艺和心理学的解释技艺。
但是施莱尔马赫的特殊贡献是心理学解释。
这种解释归根结底就是一种预感行为,一种把自己置于作者的整个创作中的活动,一种对一部著作撰写的‘内在根据’的把握,一种对创造行为的模仿。
”[4]269-270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是一个过程,其中包含对文本的理解与解释,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问答逻辑,通过对话,理解他者从而达到一种反思的作用,解释者主要不是认识了自己原来不认识的领域,而是摆脱了自己原有的有限视域的束缚而形成一个新的视野,从而进入了一个新的理解视域。
“世界进入语言才能表现为我们的世界”,我们通过语言的交流和对话,才可能将自身的世界能以展现。
从而获得自身与历史、世界的“共在”,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共在”是我们生存的最基本的“事实性”,在现实中,这种事实性具体体现在我们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中,体现在共同体先于个体形成的共同习俗与传统。
现代性的伦理的问题是,这种共同性的东西逐渐丧失了,伽达默尔提醒说,“威胁着今天人们的是认同感的丧失”,共同性的丧失会导致作为生存目的的善的丧失。
三、相对主义必然走向虚无主义——施特劳斯与伽达默尔之争
历史上著名的施特劳斯与伽达默尔之争——“古今之争”足足上演了三个回合,施特劳斯学派独有的研究政治哲学的进路非常简单,就是认真对待前现代的哲学,并且试着像他们理解自身一样理解他们。
这种进路,就其本身来说,就是对现代的历史主义(也就是历史的相对主义)的激进挑战,历史主义坚持把前现代的哲学当成“过时的”和无关的。
历史主义认为他们仅仅是他们时代的精神上的囚徒——没有注意到:我们也是我们的精神囚徒,因此当代的成见不
可能比那些“过时”的东西更好。
伽达默尔常常认为哲学解释学的归入点是实践,因此我们可以在实践领域内价值共识达成道路上对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原则进行推究,在此之前,针对伽达默尔与施特劳斯之争辩论的内容进行探究,为伽达默尔视域融合原则与价值共识之间何以可能找到突破口。
伽达默尔认为施特劳斯对历史主义的批判也有合理之处,伽达默尔认为把现代的优势观点应用于一切过去身上,这是一种顽固实性的历史主义,这正是伽达默尔所反对的。
但其中合理之处正在于在对过去的认识和理解中需借助现代的力量。
历史所包含的视域是运动着的,它向未来发展,那么要想达到伽达默尔所说的一种效果历史意识的“视域融合”需要借助现代处境中的视域,从而才能达到辩证运动的融合,伽达默尔的这一观点也体现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强大包容性。
伽达默尔认为施特劳斯与自己的分歧着重在于理解历史性的内容之中,伽达默尔不强调回到作者原意,不认为作者本人对自己的理解比我们对某位作者理解得更好,但并不意指现代性的解释具有不可超越的优越性。
施特劳斯认为在理解中,没有比作者本人对自己的理解更好,施特劳斯在此将理解的历史性中主体的历史性所忽视,只承认了理解中文本的历史性。
不可避免地,作者本人并不一定对自己的话语或文本有明显的清晰的理解。
在对文本进行客观地解释时以一种作者主体的“混乱”与否这一主观性“清楚和混乱的对立”这一模糊的概念加以论证,伽达默尔在此认为施特劳斯论证本身具有不严谨性,似乎是对启蒙运动中的观点加以例证。
随后伽达默尔又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探究由历史的眼光去理解历史,以及由现代性出发去理解流传下来的古典文本,例证伽达默尔与施特劳斯同样是站在不主张现代性的绝对优越性立场之上的,即从现代性出发的理解或许并没有作者当时的理解更为彻底。
在这一立场上,二者是相同的,只不过施特劳斯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承认作为文本的历史性和理解者的历史性是同时存在的,即“流传物”的存在。
伽达默尔针对解释学的基本的问题即解释学与文本之间的关系做了追本溯源的理解,探究理解中主体的主观性与理解的历史性的贴合问题即如何保证“真理”的显现。
在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中,作者提出了两种写作的方式即“隐微写作”和“显白写作”。
施特劳斯在认为不论是“隐微写作”还是“显白写作”,作者通过这一方法的目的只有一个即要让读者明白,即便是通过一种不容易被理解的方式,因此“隱微写作”与“显白写作”在这种意义上是一致的。
在集权专制时期中迫害的前提下,作者一般为了保全自身不受政治的迫害而采取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隐微写作,这种方式利用遮蔽和掩饰的方式将作者的意义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
施特劳斯在这里明显将文本的意义分为表面意义和深层意义两方面,施特劳斯认为假如作家表达文本中有明显的“矛盾”的论述,那么不能简单地将一种矛盾认为是作者文本的缺陷。
在此施特劳斯认为这种解释要与政治存在联系在一起,即与一种历史性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意义上施特劳斯的做法是与历史主义紧紧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