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膳食账目公示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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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膳食账目公示制度模板
第一条总则
为确保学校膳食管理的公开、透明,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示内容
学校膳食账目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
2. 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金额、供货单位
(个人)、采购人、验收人等;
3. 食堂饭菜价格、食谱;
4. 食堂的月度(年度)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
5. 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6.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公示方式
学校膳食账目公示方式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学校可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窗、黑板报、公示牌等形式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书面通知(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
公示内容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上墙公示的内容以电子照片的形式存档备查),另一份存档备查。
第四条公示时间
学校食堂膳食账目公示时间为每周(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
第五条监督管理
1.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堂膳食账目的公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示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要对公示内容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要定期收集师生及家长对食堂膳食账目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食堂管理水平的提高。
4.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师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
第六条违规处理
1. 违反本制度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应报请学校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细化和完善。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膳食账目公示制度是一个关乎广大师生权益的重要制度,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食堂膳食账目公开、透明,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