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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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128件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40件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政协提案交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办理。
现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提案(市政协提案采取网上交办)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制定方案、健全机制、明确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人员落实、措施到位。
二、提高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答复更要重落实,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能采纳的要全部采纳。
对于近期(年内)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措施、明确时限,积极推动落实。
确因涉及政策、法律问题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如实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争取获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沟通协调
一是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集中面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过程沟通”。
办前沟通,详细了解代表、委员初衷和具体办理要求,听取办理意见;办中沟通,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进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共商解决办法;办后沟通,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后续进展情况,力求彻底解决问题。
二是各承办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要加强沟通协作,汇聚办理合力。
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报送协办意见。
四、强化督查督办
各承办单位要将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通知另发),积极向负责督办的市领导请示汇报,认真落实督办领导在督办活动中提出的指示要求,并于正式答复前送督办领导审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内部督办,制定办理任务分解表,强化督促检查,严把办理“质量关”“进度关”。
五、严格规范办理
(一)按时签收。
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电子文档,请各承办单位在qq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群名称:2021北海市建议提案,群号:533781262)。
市
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请各承办单位按照《提案承办单位用户名一览表》(附件4)登陆政协北海市委员会提案管理系统(网址:
)进行签收办理(相关登录密码及系统操作事宜可电询市政协提案委,电话:3205833)。
(二)准时反馈。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北政发〔2009〕92号)要求,认真填写交办回执,并在收到交办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政府办公室第九秘书科(建议提案办理科)(电话:2020537)。
对于交办的建议、提案,因已会同市人大代表选举联络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向各承办单位征求过两轮意见建议,原则上不再调整。
(三)明确时限。
建议提案的主办(分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即交办后3个月内)办结,作出书面答复,协办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提出协办意见报主办单位。
个别建议、提案在办理中确实存在难度,需要调研协商后才能办理答复的,可先向建议、提案的提出者说明情况,并告知市人大代表选举联络工委或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第九秘书科(建议提案办理科),但最迟不得超过8月31日。
(四)规范格式。
答复文件须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主办答复件还需在右上角处标注类别。
答复文件须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纸质文件1份,直送第九秘书科(建议提案办理科)〕、市人大代表选举联络工委(送纸质文件3份)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直接将文件电子版上传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
主办(分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要同时附《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填写好主送人姓名和建议提案的编号,请代表、提案者填写后分别寄回承办单位、市人大代表选举联络工委或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第九秘书科(建议提案办理科)。
六、依法依规公开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北政办〔2018〕215号)要求,在办理工作完成后,做好建议、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及时做好总结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2021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如:办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改进的计划、办理工作经验做法、有代表性的案例等,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第九秘书科(建议提案办理科),电话:2020537。
附件:1.市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建议提案任务分解表(略)
2.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交办回执(略)
3.有关表格格式(略)
4.提案承办单位用户名一览表(略)
2021年3月31日附件:1.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