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第九届全民健身体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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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第九届全民健身体育节
“高丽营杯”篮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顺义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顺义区体育总会
顺义区篮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2015年8月5日—7日
五、竞赛地点:待定
六、竞赛分组:
1、青年男子组:18周岁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2、中年男子组:41周岁至55周岁(1959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出生)
七、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顺义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委、办、局公司、企事业单位。
(二)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三)本次比赛不分局公司、乡镇组,每单位可同时报青年男子组、中年男子组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四)各参赛队须备印有号码的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报名时注明服装颜色。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各单位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时间为7月3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区体育局群体科,不接收电子政务报名。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69421878
(六)运动员资格:
1、为推动顺义区篮球运动的开展,提高竞技水平,各参赛单位一律不得外请运动员,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顺义区工作、学习、劳动且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运动员体检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经医务部门检查合格,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参赛项目者方可参赛,在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伤病等情况由各队自行负责。
3、运动员必须隶属于所代表单位或所代表单位的行政区域内,如运动员所代表单位出现交叉时,应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该运动员的代表权问题,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能有双重身份。
4、在中国篮球协会在册的职业运动员均不得参加。
5、参赛运动员比赛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备检查。
6、运动员资格由区体育局和基层单位共同负责审查,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已获得的名次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
(二)比赛时间分为四节,每节为10分钟。
第一、二节之间和第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
(三)预赛采用分组循环;决赛采用淘汰赛决定名次。
(四)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准备(7号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8队,减一录取。
十、领队会日期及地点: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在区区体育局游泳场西侧会议室,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领队会和比赛需自制车证,A4纸大小内容“篮球比赛”。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高丽营杯”篮球比赛报名表单位:
填表人:电话:
“高丽营杯”篮球比赛报名表
队名: 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