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1.09.29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0.1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为“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1年10月12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的转让业务。

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设立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重药04A”,证券代码为“136561”,到期日为2023年7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重药04B”,证券代码为“136562”,到期日为2023年7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重药04次”,证券代码为“136563”,到期日为2023年7月4日,还
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重药04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重药04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重药04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重庆医药应收账款4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9月2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