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交通事故、食品中毒事故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办公及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四条学校安全部门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第二章报告
第六条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进行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的原因及事故的结果等。
第八条学校安全部门应设立应急电话和应急联系人,以便随时接受相关人员的报告。
第九条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准确地通报给校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情况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调查处理
第十条学校安全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学校安全专家、法律顾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工作,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向校领导报告调查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部门应根据事故处理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类似的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部门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领导应关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学校安全部门的工作,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