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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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篇一:xx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xxxxx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卫生部患者安全目标,加强围手术期流程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做到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术中安全措施及术后康复措施,特制订我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是指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具体是指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

一、术前准备管理:
1、手术医师应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把握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依法执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合理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术前手术医师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医政科/行政值班,并在病历详细记录。

4、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高龄、高风险手术患者手术均需组织全科进行术前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须上报医政科备案。

5、手术通知单应提前1天通知手术室(急诊手术除外)。

6、护理人员应按医嘱作好术前准备,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人情况,
进行术前健康指导,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须及时与主管医生联系。

7、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8、术前物品准备:麻醉科、手术室须根据日常手术开展的种类,准备手术用物、设备、药品等,并保证其随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

特殊手术,应按手术通知单标注的要求提前作好准备。

9、手术室须按照手术切口种类安排手术间,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手术时间顺序。

10、麻醉科、手术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落实手术病人身份核查措施,做好交接登记,严格杜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的执行情况。

二、术中安全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手术相关医务人员须认真实施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程序,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准确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手术安全核查表》等记录。

3、规范使用预防性抗菌药:术前30分钟至2小时进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一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须追加使用一剂抗菌药,由病房护士(病区内)或巡回护士(手术室内)执行,并在临时医嘱单上签名签时。

4、手术应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

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5、术中如遇特殊情况,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麻醉方式,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政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委托代理人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手术室麻醉师及巡回护士须严密观察手术患者的病情变化,不得擅自离岗。

同时准确书写麻醉记录单和术中护理记录,患者病情有特殊变化时,须立即向手术医生报告,并及时处理,
7、术中如遇参加手术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须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政科/总值班,必要时报告主管院长,及时进行处理,切忌盲目自行处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8、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应贴在手术记录的背面。

9、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

严格执行《手术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严防手术标本错误及丢失。

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
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10、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患者临床用血,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安全管理:
1、手术结束后,手术医师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

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

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

3、全麻病人术后需转送至复苏室,麻醉师、手术室护士负责护送,复苏室医师、护士做好接收工作,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皮瓣手术患者转送时需手术医师亲自参与护送。

4、复苏室全麻病人人数超过6人时,由麻醉师或复苏室医师负责将病情稳定、意识良好、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病人送返病房,病房护士做好接收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5、复苏室病人小于等于6人时,任何人不得私自将病人转送病房。

如患者或家属强烈要求返回病房,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医政科/行政值班,必要时报主管院长。

6、病人在病房、手术室、复苏室之间转送过程中必须做好患者身份核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皮瓣手术患者术后转送时需手术医师亲自参与护送。

7、凡高龄、高风险手术患者实施手术后,手术医师应在病人术后
24小时内查看病人。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术后3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次手术医师查房记录
8、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须在术后1-3天,对手术病人进行术后访视并记录,了解患者术后康复、切口愈合情况,征求患者意见等,不断改进麻醉及手术室护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9、病区医护人员须认真核对医嘱,严格执行手术病人用药、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手术病人术后护理常规等。

并积极开展手术患者术后康复训练指导,做好相关护理记录,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四、问题上报:
在开展手术患者围手术期管理过程中,各科室针对手术患者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义务及时向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等主管部门反馈,共同促进手术患者围手术期服务质量的提高。

xxxxx医院
二〇一二年月日
篇二:围手术期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管理规定
为加强围手术期管理,确保手术疗效和安全,根据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围手术期是指以手术为中心,从确定手术治疗之时起,至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结束为止的一段时间,包括术前、术中、术后三个阶段。

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围手术期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四级手术分级参照省卫生计生委《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手术分级目录试行》执行。

二、术前管理:关键环节包括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及禁忌证、手术风险评估、手术耐受力评估与分级、术式选择、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审批、术前麻醉会诊、手术查对、签署知情同意书、手术安全核查等。

1)对拟施手术治疗的患者,应遵循规范化诊疗原则,尽可能明确诊断,并有明确的手术或手术探查适应证。

2)在存在多种手术方式的情况下,主刀医师应根据病情、患者的意愿及相关科室的会诊意见,选择相对先进、损害小、预后好的术式。

3)术前应完成必要的检查,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好有关检测。

有感染伤口或乙肝标志物阳性或其他特殊感染患者的手术,应在手术通知单上如实标明感染和感染的菌种或病毒。

4)手术医师术前应根据手术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等做好风险评估和手术耐受力评估,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及时纠正患者的相关脏器功能不全情况,使患者能在可耐受的状态下安全度过术中和术后的治疗过程。

5)医护人员应从关怀、鼓励出发,就病情、施行手术的必要性、可供选择手术方案及优缺点、可能取得的效果、手术的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术后恢复过程和预后等方面,以恰当的言语对患方进行解释,协助做好患者的心理准备工作,使患者能以积极的心态配合手术治疗。

6)术前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同患方进行谈话,但危重患者、毁损性、探查性以及新开展的手术经由主刀医师同患方谈话,并有科主任签字认可。

外院专家来院主刀手术,应由第一助手(限本院医师)同患方进行术前谈话。

7)对手术患者应严格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在主刀和实施麻醉的医师向患方作出详细介绍和解释后,由医患双方签署手术、麻醉、输血等知情同意书,各项医疗文书书写完整并
打印好(择期手术),否则不可实施手术。

但为抢救患者生命而需紧急施行手术时,在患方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长,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施行手术。

8)常规开展的二级及以上手术均要进行术前讨论。

毁损性、探查性、较少开展的二级及三级以上、新开展的手术及危重患者、高龄伴重要脏器或系统疾病患者的手术,均应进行科内术前讨论。

但术前讨论一般应在手术前完成。

9)严格执行手术审批制度。

为了手术统筹安排,本院规定所有择期手术由主持工作的科主任或经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审批,重大(特殊)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主管医师填写《重大(特殊)手术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

10)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当班(或值班)医师遇来不及办理审批的手术,应尽快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
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决定,但事后应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在48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11)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应按手术资质准入制度和相应的手术类别规定安排手术。

各级医师担任手术的范围如下: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二级手术。

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

高年资主治医师:在熟练掌握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三级手术。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熟练掌握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12)外院专家来院手术,须由有关科室填写邀请外院医师手术会诊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并经被邀医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手术。

13)麻醉医师应对每一位需麻醉的患者做好术前麻醉访视工作,并根据手术类别、患者状况及有关辅助检查结果,选择好麻醉方式和实施麻醉前用药,充分做好麻醉准备工作,合理选择用药。

14)主刀医师(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术前应做好查房工作,仔细核实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手术需要,尽早通知手术室做好特殊器械和一次性植入物的准备工作。

拟在术中实施冰冻切片检查的,应提前一天将申请单送至病理科,并详细填写患者的病情。

15)将手术患者送手术室前,应给患者佩戴标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并对手术部位按规定进行标示,以便手术安全核查。

16)巡回护士和器械(洗手)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并逐项准确记录。

17)在麻醉实施前,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主持,与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项目。

18)在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19)手术安全核查应按照上述内容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风险评估表》。

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手术主刀(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主持并填写表格。

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三、术中管理:关键环节包括术中改变手术方案的告知、意外处理、术中用药、输血、标本送检、器械和敷料清点等。

1)对按规定进行术前讨论和术前谈话的手术,手术医师在实施手术时,原则上应按已定的方案执行。

术中若遇到意外或疑难问题,需改变手术方案或更换主刀医师时,必须及时向患方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和请患方签字,同时应向上级医师汇报。

2)巡回护士和器械(洗手)护士应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即时记录,在手术结束缝合前,应共同严格清点台上和台下的
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核对无误后,告之手术医师并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双签名。

清点时,若发现器械、敷料数量与术前不符,护士应当及时要求手术医师共同查找,若医护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决定方签字,并在手术记录单内如实记录。

3)器械(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在手术结束缝合后,应再次共同清点台上和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无误后记录。

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4)术中用药、输血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5)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手术及麻醉操作程序应规范,如发生麻醉、手术意外及遇到技术困难或较棘手的问题时,应及时抢救处理,并及早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台上台下应相互配合,切忌相互埋怨或推卸责任。

6)术中切下的组织或标本应按要求及时处理,及时送检,并做好交接登记,防止标本污
损、差错或遗失。

病理科在收到术中切下的实施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后,应根据手术医师的要求取样,按规范尽快完成诊断和发送报告。

7)术中置入患者体内的医用内植物的标识,由手术医生核对后粘贴于手术记录纸背面。

8)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在手术台上不得使用手机等。

上级医师或带有轮转、实习、进修医师的主刀医师,应在手术完成后方可下手术台。

9)手术器械商或代表在手术期间,临时提供手术所需的器材或植入物,需经设备管理科审批同意,并提前在本院设备科办理准入证明,经备案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四、术后管理:关键环节包括麻醉复苏、离开手术室前核查及并发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时处理等。

1)在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巡回护士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风险评估表》上签名。

2)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风险评估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风险评估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3)对实施全身麻醉、硬脊膜外阻滞、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平面较高)以及老人、幼儿等患者术后的麻醉复苏应实施全程观察,应选择合适的体位,做好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及心电等监护工作,管理好呼吸机,适时拔除气管插管,待麻醉清醒及有关监测指标正常稳定后,方可将患者送回病房。

4)术后患者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护送回病区,与病区医务人员实施交接。

5)对术后患者,经管医护人员应根据诊断、施行的手术及全身不良情况,制定缜密的术后治疗计划,包括监测方法、止痛、抗菌药物应用、伤口护理、静脉输液以及各种管道、插管、引流物、吸氧等处理,采取综合治疗措施,以达到尽快地恢复其生理功能,促使早日康复的目的。

6)手术后需要监护的患者应送重症医学科,患者在入或出重症医学科时相应科室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

7)术后应根据麻醉、手术类别、术式及患者的全身状况和疾病严重程度等选择合适的体位,科学合理地调整输液的用量、成分比例和输注速度等。

8)对置有引流物(乳胶片、引流管、烟卷式引流、胃肠减压管等)的患者,应经常检查放置的引流物有无阻塞、扭曲等情况,换药时要注意引流物的妥善固定,以防落入体内或脱出,并应观察、记录引流液的颜色和量,视具体情况及时拔除引流物。

9)术后应向患者及其家属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并做好术后谈话记录。

主刀医师应按规定做好术后查房工作,要注意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并发症,如出血、发热、低体温、感染、切口裂开等。

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并发症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处理。

10)加强术后并发症治疗工作,并对手术结果进行评估。

对术后出现大出血、器械物品残留、严重渗漏等需要再次手术者,发现者必须如实地向科主任汇报,以便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术后科主任应组织科内讨论,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做好讨论记录,向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备案。

五、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护士违反该规定每次给予50-200元处罚;连续3次督查不合格,加倍处罚,直至停手术权限整改。

六、该规定于2016年11月4日执行。

七、该规定由医务科、质控办负责解释。

医务科、质控办2016年11月03日
篇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
监控流程
为了规范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减少手术部位的感染,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方案》、《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抗菌药物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监控流程。

一、管理制度
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工作
2.日常监控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联合进行
3.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是监控的重点,主要监控指标是:①l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率②术前预防使用时间窗(0.2~2h)合格率③围手术期预防使用疗程的合理率④手术时间超过3h,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追加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⑤品种、剂型、溶媒和给药途径选择的合理性。

4.处方点评工作组定期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点评和公示。

5.各科室对监控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反馈至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监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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