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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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引言
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选举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利。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包括选举权的概念、法律依据、选举权的范围、选举权的保障等方面。
二、选举权的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在我国,选举权包括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三、选举权的法律依据
1. 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2. 选举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对选举权的具体规定包括选举权的范围、选举资格、选举程序等。
四、选举权的范围
1. 选举权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国选举权的主体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 选举权的客体
选举权的客体包括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
3. 选举权的地域
我国选举权的地域是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的,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
五、选举权的保障
1. 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选举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组织保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确保选举权的实现。
3. 社会保障
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选举工作,对选举权的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选举权的实施
1. 选举权的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应在选举前进行登记,领取选民证。
2. 选举权的行使
选民在选举日可以自由选择候选人,投票行使选举权。
3. 选举权的监督
选举过程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选举权的实现。
七、选举权的限制
1.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
2. 拘留、服刑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享有选举权。
3. 选举法规定的其他限制。
八、结语
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选举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利。
在新时代,我们要充分发挥选举权的作用,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2篇
一、引言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本文将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出发,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包括选举权的概念、性质、范围、程序等内容。
二、选举权的概念与性质
1. 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选举的方式,参与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选举国家领导人等政治活动的权利。
在我国,选举权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性质
选举权具有以下性质:
(1)宪法性权利:选举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政治权利: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途径,是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
(3)平等权利:选举权保障了公民在选举中的平等地位,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
三、选举权的范围
1. 选举权的主体范围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 选举权的客体范围
选举权的客体范围主要包括:
(1)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4)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5)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选举其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选举权的程序
1. 选举的准备工作
(1)选举委员会的设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选举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职权等由法律规定。
(2)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选举工作的基础,选民应当依法登记。
(3)选举宣传:选举委员会应当做好选举宣传工作,提高选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
2. 选举的实施
(1)投票: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规定,投选举票。
(2)计票:选举委员会应当对选票进行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3)选举结果的确认:选举委员会应当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五、选举权的保障
1. 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选举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2. 组织保障
选举委员会依法设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选举权的实现。
3. 政策保障
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如选举保证金制度、选民信息保护制度等。
六、结语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
我国法律对选举权的规定,旨在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在新时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选举法,切实保障公民的选举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第3篇
一、引言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为了保障人民行使选举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选举权的性质、内容、程序和保护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权的概念、内容、程序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选举权的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在我国,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三、选举权的内容
1. 选举权的主体
我国选举权的主体是具有选举资格的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公民享有选举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年满18周岁的公民;
(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2. 选举权的内容
选举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权的基本权利:公民有权参加选举,选举自己信任的代表;有权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投票;有权对选举活动进行监督。
(2)选举权的相关权利:公民有权参加选举的组织工作,协助选举委员会进行选举;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有权对选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3. 选举权的限制
尽管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但在某些情况下,选举权受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3)精神病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四、选举程序
1. 选举的组织
我国选举的组织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选举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组成。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2)组织选举宣传;
(3)登记选民;
(4)审查选民资格;
(5)提名候选人;
(6)组织投票、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
2. 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提名是选举程序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候选人提名的方式有:
(1)选民直接提名;
(2)选举委员会提名;
(3)政党、人民团体提名。
3. 投票
投票是选举程序的核心环节。
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自己的意愿,秘密投票。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组织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4. 选举结果公布
选举结果公布是选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选举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选举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选举权的保护
1. 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对选举权进行了严格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选民行使选举权,不得破坏选举秩序,不得侵犯选民的人身权利。
2. 社会保护
社会各界也应当关心和支持选举工作,维护选举秩序,保障选民行使选举权。
公民有权对选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六、结语
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我国法律对选举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行使选举权。
我们要充分认识选举权的重要性,依法行使选举权,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