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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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二期)
第一篇:消防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二期)
消 2017年防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消防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签约地点:合同编号: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和施工界线:
①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和消防泵房的全部消防水管道、阀门附件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开通运行。

②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以上系统的调试开通运行。

③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供货安装及调试开通运行。

④消防灭火工程: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供货安装及调试开通运行。

⑤总坪消防工程:消防水泵接合器和自喷泵接合器供货安装及调试开通运行。

⑥柴油发电机房全部设备供货安装,消防强弱电桥架安装、电缆
敷设。

⑦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并接受消防合格证书写明的日期为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进行。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说明顺延原因和顺延期限。

(1)因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已被告知但甲方拒不协助乙方协调的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该价格为包工、包料、包消防检测、消防工程资料、消防验收通过。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内相应综合单价为准,(如因工程量变化大,则该字目综合单价变化按大合同调整方式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五条预付款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款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如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过期作废的发票、真票假开,发票项目不齐全、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终止与乙方全部业务合作。

由此而产生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者其他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同时,甲方保有向相关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3、工程款支付:按已审月进度金额的80%支付。

乙方每月及时随甲方报送工程进度给建设单位审批,在甲方收取业主方工程进度款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审批的乙方月进度金额(不含工程变更)的80%支付,工程变更按75%支付(财评审定前支付至40%,财评审定后支付至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市财评中心评审、审计部门审计后3个月内,按审定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扣留质保金(含已扣留的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4、乙方报送工程进度时,必须随同将上月真实的《工作人员名单表》和《现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一并报送给甲方备案且《工作人员名单表》和《现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中的人员必须一一对应。

若没有《现场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甲方视认为乙方未发放工资,甲方将终止该月进度款支付,直至乙方将上月工资发放后,甲方才支付该月进度款。

5、乙方承诺:开建设单位不付或推迟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不向甲方追责。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变更前必须有确认的技术核定单或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予以实施。

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

3、遇下列情形应办理签证
(1)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与设计不符实际时。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乙 3
方提出的并由甲方批准的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的。

(3)因消防主管单位提出的变更和功能增设,经甲方同意后,所产生工程量增加的。

(4)设计变更计算:
①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②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③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甲乙双方确定单价。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实现质量目标而下达有具体要求及技术措施,同时无条件服从上级质检部门或创优评委下达的整改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准确的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试压、测试调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4、乙方所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并能出具消防验收单位要求的相应材料、设备认证资料。

需检测的消防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6、乙方负责工程消防验收,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施工单位配合乙方。

7、消防验收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期间,乙方无条件配合。

9、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在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检
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处以贰仟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

如乙方在施工中未达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其间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以及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安全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目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或在地方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处以伍仟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

2、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平面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梁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4、为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乙方应按雅安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和交工前清理现场到有关规定求,否则承担乙方现场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地方和上级部门的违章罚款。

5、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法规及其它中华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的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的关条件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已方责任;
8、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

改变原方案必须重
新报批;(3)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

(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8)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9)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执行整改消防制度。

对甲方所发生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仍然未予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100元~1000元的罚款;(11)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检查,督促检查工长、班长的跟班检查和班组的自检向度;(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第九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1套,免费提供全套施工蓝图1套,其余图纸自费。

2、提供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中已有的各种消防资质文件和相关消防资料,协助乙方办理与该工程相关的手续。

3、协调与业主方、监理、建筑主管部门的关系。

4、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助乙方对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和各种签证的办理。

5、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好决算工作。

6、负责督促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7、协助乙方处理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有关经济纠纷,乙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8、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和施工场地。

9、负责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协调相关工作。

10、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整改、不听从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总体安排或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意见而一意孤行的情况,甲方有权扣发相应承包费。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关于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切实维护企业形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乙方应完全负责不拖欠工人工资,若有拖欠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负责与该项目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将处理结果报告给甲方。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监理单位。

4、按双方商定的施工范围,依照图纸和相关规范施工。

发生工程变更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5、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听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总体安排,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意见。

6、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按市安监站要求配足管理人,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第一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及时组织处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7、材料设备进场应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进行验收,并填写材料报审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8、送达现场的施工材料、设备必须与报审材料设备一致,严禁同种材料、设备出现多种品牌;送达现场的消防安装材料需二检的,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现场旁站抽样送至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9、参与并协助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合格的竣工图7套,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第十条让利和税金的缴纳
1、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让利5%后作为与甲方的最终合同金额。

合同范围内的消防工程经市财评中心审定、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作为让利基数,甲方按合同(第五条3)向乙方支付每笔工程款时,只按每笔工程款的95%支付给乙方。

2、合同范围内的消防工程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参与甲方所有与建设方之间商务谈判及相关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请参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甲、乙双方必须完全理解认可相关内容。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总承包单位名称(盖章):专业分包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签约日期: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签约日期:
第二篇: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四、整个工程的施工期为年月日开工,总工期天。

五、分包工程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施工费元/米,进退场费
元,合计
施工费元整(含税)付款前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第二条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50%,余额于工程竣工后日内结清。

第三条工程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本专业特别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质量须经业主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工程开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专业施工方案。

(4)本协议的签约人不得无故离开工地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失控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余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

(6)工程竣工提供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强制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有违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三、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操作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臵安全警戒线。

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六、乙方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双方约定本工程的全部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进场后,生活乙方解决。

第六条材料供应管理
材料甲供,施工前,乙方必须提供材料计划。

第七条施工机具管

本工种所需施工机械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同时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第八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人员应尊重业主与监理人员,如发生争议,应通过甲方现场人员解决。

三、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四、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本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分包。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除已发放生活费外,其余工程款均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赔偿金处理,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

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发包方:承包方:
公司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承包形式:
为了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的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

2、严格审查乙方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不具备整套施工管理人员班子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由甲方按照本市有关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

12、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和维改造负有全部负责。

必须符合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全部管理责任。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本市有关安全标准。

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教育。

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10、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

1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乙方在施工中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h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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