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主变保护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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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220kV主变压器微机保护装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单位:
二〇一三年三月
1 总则、说明及评标准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微机型数字式变压器保护装置。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如有偏差(甚至是微小的),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差异表”中。
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该类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方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生产过十台或以上同类额定值的设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商
业运行了三年以上,卖方需提供有关用户证明文件。
投标书中对招标书中内容进行修改而未填写差异表,此投标书在招标时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外购)的设备和零件。
投标方对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3家以上产品,由招标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最终确定。
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外购设备(含部件、材料)招标书中推荐厂家少于三家的,投标时必须补足三家及以上推荐的生产厂家,以最高价报价;并承诺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必须由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指定一家进行签订,如果以供货期无法满足、外购厂家价格高或需要修改设计等原因拒绝签署技术协议,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会、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投标方应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包装、运输和交货验收,并配合安装、负责设备调试、负责设备现场保管(如果需要)和二次搬运(如果需要),配合系统调试及240小时联合试运等。
主变保护及附件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质保期为移交运行后壹年。
专利涉及到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工作内容
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工作范围包括:
微机型数字式主变保护装置的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本技术规范书的目的不是列出设备的全部细节,但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以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及工程设计和制造工艺标准的要求。
(2)技术文件
1.2.1 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书写,并采用国际单位制。
1.2.2 招标方设计工程师有权对投标方的供货设备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对此招标方
不承担附加费用。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设计工程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最终确认后的正式图纸。
1.2.3 在收到招标方设计工程师对最终图纸确认意见之前,投标方提前采购材料或
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2.4 图纸经招标方设计工程师认可后,并不能排除投标方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
确性应负的责任。
1.2.5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对所提供的设备及技术资料进行KKS编码。
(3)备品备件
1.3.1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在一定时间里,因连续运行和维护所必须更换及消耗的推荐性标准数量的备品备件清单。
为方便评标,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的单价和总价,该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这些价格应在开标后一年内仍然有效。
(1)对于第2章中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将该部分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且这些价格应在开标后一年内仍然有效。
(2)所有的备品备件应是新的,质量好的,并与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且具有互换性。
(3)合同订购的全部备品,应随第一批设备发运到业主指定的目的地。
备品备件须有合格的单独的包装,并注明“备品”字样,特殊备品应说明储存方法。
(4)专用工具和仪表
1.4.1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用于组装及维修的专用工具和仪表的推荐性清单,并说明技术规格和推荐的生产厂家,供业主选择。
这些工具和仪表应是新的和新式的,并应提供完整的资料。
(5)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每个投标方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下列中文资料:
(1) 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
(2) 技术数据表和有关技术资料,详见第2章;
(3) 设备适用的标准;
(4) 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详见本技术条件书第5章;
(5) 投标方记录应包括:设备简要参数、工程名称、安装地点名称、投运时间、运行情况、联系人及电话等;
(6) 其它需要的资料。
(6)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并对质量负责。
(7)装运
1.7.1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运到业主指定的目的地。
投标方应做到使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投标方应考虑到设备在到达现场前,在船运、陆运和铁路运输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力。
1.7.2所有部件的包装,应做到在现场便于卸货、搬运和安装。
为了正确的搬运和安装,必要时投标方应提供吊钩或起吊设施,并在装运文件中提供吊索布置图。
1.7.2笨重部件或设备必须装在滑板上或板条箱内。
凡是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松散的
物件都应装箱并捆牢。
1.7.3瓷套管应牢固固定在木箱内,以防相对移动。
1.7.4包装箱上的标识应清晰、醒目、牢固。
(8)现场检验
1.8.1开箱最后检验将在现场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将逐项验收。
如设备的数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业主有权向投标方索赔或拒收。
1.8.2在检验中,如发现明显的或潜在损坏,应立即通知投标方。
投标方应自费负责补救、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
(9)标准
1.9.1参照有关标准和准则拟定技术条件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由其它厂家购来的设备和配件,都应符合该标准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其修订本,包括投标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或增补,经特殊说明者除外。
1.9.2除另有说明外,合同设备应遵照适用的最新版GB和公制国际单位制(SI)。
1.9.3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71-1999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6126-85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DL 4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7261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2423-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GB11287-89 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振荡(正弦)试验
GB/T14537-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14598.9-1995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GB/T14598.10-1996(或IEC255-22-4):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IEC255-22-1 高频干扰试验:4级
IEC61000-4-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级
IEC61000-4-3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4级
IEC61000-4-4 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级
IEC61000-4-5 冲击(浪涌)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6 电磁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61000-4-8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电安生[1994]191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东电调通[2005]65号《继电保护设计和配置补充规定》
GB/T15149-94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24-1997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
2技术要求
A. 环境概况
平均气压:971.8hPa
平均气温:8.8℃
极端最高气温:40.3℃(2000年7月14日)
极端最低气温:-30.2 ℃(2001年1月10日)
平均相对湿度:53%(1979~2008年)
最大冻土深度:大于152cm
最大积雪深度:大于20cm
最大风速:25.3m/s
平均风速: 3.5m/s
平均雷暴日数:29 d(1979~2008年)
地震烈度:6度
污秽等级:按国家标准《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C/T5582-93)的规定为III级(按泄漏比距2.5cm/KV,电压按最高电压。
)
覆冰厚度:10mm
B. 系统概况
(1)系统电压:35kV、0.69kV 、0.38kV
(2)系统频率:50Hz
(3)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35kV系统为不接地;0.69kV、0.38kV系统为直接接地。
高压侧中性点接地方式:采用直接接地和间隙接地的灵活方式(成套供货)。
C.基本条件
基本型式: 微机型。
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220V;
b) 允许偏差:-15%~+10%:
c) 波形:正弦,波形畸变不大于5%:
d) 频率:50Hz±0.5%。
直流电源
1.额定电压: 220 V;
2.允许偏差: -20%~+10%;
3.波纹系数: 不大于5%。
D.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额定数据(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1.CT变比:
主变220kV断路器侧:2x300 / 1 A;
主变压器低压侧:2500 / 1 A;
主变高压侧中性点:200 / 1 A;
2.PT二次电压: 57/100 V;
3.频率: 50 Hz。
高压侧断路器参数:控制电压: DC220 V;
合闸电流: A; (联络会确定)
跳闸电流: A。
(联络会确定)
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参数:控制电压: DC220 V;
合闸电流: A; (联络会确定)
跳闸电流: A。
(联络会确定)
2.1 性能要求
2.1.1 主变的保护装置采用微机型保护,并满足双重化要求。
2.1.1.1 保护分柜原则(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明确分屏配置)
2.1.1.1 同一元件的主保护分别布置于不同柜。
2.1.1.2 相似功能的后备保护分别布置于不同柜。
2.1.1.3 接于同一组CT回路的保护装于同一柜上;
2.1.1.4 每面保护屏由两路总电源(取自不同的直流母线段)供电,互为备用;且有独立的保护出口。
2.1.1.5 主变压器保护装置共设两面屏。
2.1.1.2 保护配置的双重化、类型、出口方式及其辅助设备的配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国电调[2002]138号“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DL/T671-1999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及东电调通[2005]65号“关于印发《继电保护设计和配置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条款。
2.1.1.3 所有电子元器件、组件及整机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应经过严格老化筛选使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互换性。
2.1.1.4 保护装置如采用插入式结构,各插件应接触良好、可靠、耐用,具有防震、防止松脱的措施。
2.1.1.5 保护装置的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应符合国家标准GB6162-85《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各保护装置及成套屏柜的电磁兼容性能应满足国家和IEC的相关标准。
2.1.1.6 工频耐压试验:在运行现场按国家标准GB/T15145-94《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24-1997《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工频耐压试验。
2.1.1.7 按保护配置要求,不同的出口分别设立独立的出口继电器,出口继电器的接点容量应能满足强电控制回路要求(通电容量交流不小于220V 10A、直流不小于220V 5A),接点数量应满足保护跳闸出口要求,并留有四付备用接点。
2.1.1.8 保护出口回路应设置因元件损坏而引起误动的闭锁措施,防止保护误出口,并发出元器件损坏的告警信号。
2.1.1.9 所有差动保护在CT回路断线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并发出信号。
CT断线闭锁装置的运行和退出能选择。
2.1.2 柜内布线要求
2.1.2.1 微机保护柜的交流和直流电源进线,应先经抗干扰电容,然后才能进入保护装置。
保护柜的交流和直流电源进线,应远离直接操作回路的导线,不得与这些导线捆绑在一起,弱电信号导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导线邻近。
2.1.2.2 保护装置内的插件引到保护柜端子排上的跳(合)闸导线应与电源适当隔开,防止绝缘老化,端子爬电造成误跳闸事故。
2.1.2.3 每种保护出口回路起动保护出口继电器,均应经压板投入、退出;保护出口继电器不允许不经压板而直接去驱动跳闸继电器。
2.1.2.4 凡发电机和变压器本体保护输入回路,均应经切换压板投入跳闸或信号。
2.1.2.5 保护装置中使用的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合)闸出口中间继电器不得在其控制接点上并接阻容进行消弧,由电容或二极管串联低阻值电阻组成消弧回路,直接并接在中间继电器线圈上。
二极管的反向击穿电压>1000V,电容电压>400V。
2.1.2.6 柜内布线整齐美观,便于检修。
2.1.3 保护柜为全封闭型,柜正面为有机玻璃门,柜背面为双扇铁门,防护等级IP30。
2.1.4 柜的外形尺寸:2260㎜×800㎜×600㎜
2.1.5 保护装置电源要求
2.1.5.1 保护装置的工作电源至少应在每个机箱设一台开关电源,每个开关电源输入端应有直流断路器保护,并应在电源输出端设远方电源消失的报警信号。
两套电气量保护应分别引接至不同蓄电池的直流电源。
2.1.5.2 每个保护柜应具备各自的逆变电源,各CPU系统硬件互相独立互不交叉,因而具备独立的运行能力。
当逆变电源内部故障或外部电源消失时发出报警信号。
2.1.5.3 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小空气开关及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出口跳闸回路应完全独立,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2.1.5.4 电源主要技术参数
直流电源
1) 额定电压:220V 范围+15%~-20%
2) 纹波系数:不大于2%
交流电压:
1) 额定电压:220V 范围+15%~-15%
2) 波形:正弦,波形畸变不大于5%:
3) 频率:50Hz±0.5%。
2.1.6 CPU配置原则
2.1.6.1 CPU保护系统各自独立,并具有自己单独的电源和自动开关。
2.1.6.2 主保护应布置在不同的CPU系统内。
2.1.7 整套装置的主要功能
2.1.7.1 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
在成套装置内应含有被保护设备所必需的保护功能。
2.1.7.2 装置的保护模块配置应合理。
当装置任何类型的保护单元出现单一硬件故障退出运行时,其他保护单元和被保护设备应允许继续运行。
2.1.7.3 非电气量保护可经装置触点转换出口或经装置延时后出口,装置应反映其信号。
2.1.7.4 装置中不同种类保护应具有方便的投退功能(包括非电量保护)。
2.1.7.5 装置应具有必要的参数监视功能。
2.1.7.6 装置应具有自动检测功能。
当装置自检出元器件损坏时,应能发出装置异常信号,而装置不应误动。
2.1.7.7 装置应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2.1.7.8 装置各保护软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相互影响。
2.1.7.9 装置每一个独立逆变稳压电源的输入应具有独立的保险功能,并设有失电
报警。
2.1.7.10 装置应记录必要的信息,并通过接口送出,信息且不应丢失,并可重复输出。
2.1.7.11 保护屏柜端子不允许与装置弱电系统(指CPU的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
针对不同回路,应分别采用光电耦合、继电器转接、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措施。
2.1.7.12 装置应有独立的内部时钟,并具有接受GPS时钟的软对时及硬对时的接口。
保护装置的对时误差不应大于±0.1ms。
2.1.7.13 所有端子采用全铜压接端子。
2.1.7.14 各种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不受交流输入量的频率变化影响,特别在机组起动时的低频状态下。
2.1.7.15 各种保护装置测量元件设定值与实际动作值的误差应小于±1%,时间元件的误差应小于±1%。
2.1.7.16 各种保护装置应具备宽广的整定范围(在本工程选用的CT变比条件下),当直流电源消失时整定值不能丢失。
2.1.7.17 事件记录的分辨率应不大于1ms。
2.1.7.18 每个故障录波量的录波的最大持续时间不小于10周波。
2.1.7.19 应对220kV断路器跳闸回路按相设置监视继电器,以监视断路器跳闸回路状态的完整性。
2.1.7.20 所有保护装置在谐波、直流分量、励磁涌流及穿越性短路电流稳态和瞬态影响下,不应误动作。
2.1.7.21 在雷电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配电装置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或在二次回路操作干扰下,在拉合直流电源、插件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所有保护装置(包括测量元件)均不应发生误动或拒动。
2.1.7.22 每个保护装置的CPU应由独立的逆变器供电。
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至额定电压的80%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恢复。
直流电源回路应有监视。
当直流电源失去时,应发出相应信号,且不能造成保护装置误动作。
2.1.7.23 每套装置的交流电压和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迭,避免死区。
当一组电压互感器因断线失电时,接于该组电压互感器的保护装置应闭锁该装置中的各套保护,并发出“电压互感器断线信号”。
2.1.7.24 每面保护柜装置有各自独立的保护出口。
各种保护装置的出口继电器应采用快速型输出闭锁(LOCKOUT)的继电器,保护动作后在继电器上有明显的信号指示并可由运行人员手动复归。
对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应有监视,出口继电器的线圈故障时发信号。
出口继电器的输出接点应满足逻辑图要求并留有四付备用接点。
出口继电器的输出接点容量:在220V直流电压下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不小于5A,0.2秒15A。
在直流电压220V电感回路中(T<40ms)中的断开容量不小于50W。
继电器的动作时间不大于10ms。
2.1.7.25 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的无源接点应为非闭锁型的快速返回接点。
2.1.7.26 保护装置的信号接点在220V直流电压下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不小于5A。
每套保护装置输出四付信号接点。
2.1.7.27 招标方不对保护装置设置专用的接地网,并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将其接地接于主接地网。
2.1.7.28 每套保护装置的面板上至少应有下列LED指示灯:装置带电、各种保护动作。
2.1.7.29 各种保护动作的LED指示灯可以用保护装置面板上的复归按钮复归,或由输入复归命令复归。
2.1.7.30 保护装置在室内温度+5℃~+40℃,最大变化率10℃/h,相对湿度5%~95%,最大绝对湿度28g/m3时,保护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
室内温度在-10℃~+60℃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2.1.7.31 装置的功能必须满足现场和上级调度的实际需要,并包含足够多的扩展接点等。
2.1.7.32 蔽双采用屏绞线时,应尽量不和强电线路一起放置,应使用屏蔽水晶头,做好屏蔽层电流疏导。
2.1.7.33 如出现电压、电流干扰,投标方应配合查找干扰源
2.1.7.34
2.1.8 主变保护装置设置一台通信管理机,实现以下功能。
负责管理各保护柜中的各个CPU及微机监控(监测)系统的通信,并分别与每台机组的计算机接口进行通信接口;同时提供与保护的数据网的接口(通信规约暂定IEC-60870-5-103,具体设计联络会再定),传输保护装置的各种信息以及进行远方诊断和整定。
2.1.8.1 保护装置与与通信管理机之间可以采用屏蔽双绞线连接,屏蔽双绞线由投标方提供。
2.1.8.2 定值管理:通过口令管理系统可查询或整定CPU各保护定值。
2.1.8.3 装置应有独立的内部时钟,并具有接受GPS时钟的软对时及硬对时的接口。
对时误差不应大于±0.1ms。
若可能,保护管理机应具备通过与保护装置的通讯实现对各保护装置的对时功能。
2.1.8.4 能随时以图形和表格显示或打印系统各CPU信息。
2.1.8.5 查询最近200个事故的事故报告。
2.1.8.6 查询最近200个事故的保护动作报告。
2.1.8.7 自动实行顺序记录,并能及时处理和存储各保护的报警信息和动作信息,在主机失电时不丢失所存储信息。
2.1.8.8 能通过键盘操作召唤各CPU信息,操作时要通过密码。
2.1.8.9 系统接口:既可通过硬接线与ECS系统接口,又可通过RS232/RS485与电气监控系统通讯(通信规约及接口方式应与电气监控系统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方有义务与电气监控系统供货商协调解决);。
投标方必需满足招标方要求。
同时提供与电气监控系统的接口(通信规约暂定IEC-60870-5-103),传输保护装置的各种信息以及进行远方诊断和整定。
2.1.8.10 运行数据监视:管理系统可在线以菜单形式显示各保护的输入量及计算量。
2.1.8.11 系统调试:可通过管理系统对各保护模块进行详细调试(操作时通过密码)。
2.1.8.12 巡回检查功能:在保护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保护模块不断地进行自检,管理系统及时查寻并显示保护模块的自检信息,如发现自检出错立即发出报警,以便
及时处理。
2.2 主变压器保护配置
2.2.1 差动保护(两套)
保护采用二次谐波制动原理的差动构成,并且保护应有电流速断元件,保护瞬时动作于跳各侧开关。
保护范围为主变高压侧220KV CT至低压侧CT,差动保护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
1) 应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谐波制动和比例制动特性,防止变压器过激
磁时误动。
2) 当电流互感器发生断线时,可发出报警信号。
3) 在同一相上出现两点接地故障(一点区内、一点区外)时,可动作出口。
4) 应具有高整定值,无制动功能的电流速断,动作电流整定范围5-25In。
5) 由于各侧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可能不同,应有平衡差动保护各侧电流的措
施,能满足两侧电流互感器至少具有20倍差别的调节范围。
6) 变压器差动保护应具有3组穿越故障制动输入口。
7) 应有防止励磁涌流引起误动的功能。
8) 动作时间(2倍整定电流时)不大30ms。
9) 动作电流的整定范围应为0.1~0.5额定电流。
10) 保护动作后动作于全跳。
2.2.2 高压侧零序电流保护(两套)
保护变压器高压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的保护装置,装设零序电流、零序电压和间隙零序电流等保护。
其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如下:
1 应保证变压器绕组绝缘不受损坏;
2 保护装置可以由接地刀闸的辅助触点闭锁;
3 装置应设有多个时限,当发生接地故障时,能有选择性切除故障的变压器;
4 零序电压应取自电压互感器的开口三角绕组电压,输入回路额定电压为100V;
5 整定值允许误差±2.5%;返回系数不小于0.9;
6 固有延时(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70 ms。
7 保护动作后动作于全跳。
2.2.3 主变高、低压侧复合电压过流保护(两套):
保护范围为主变高压侧至35kV进线断路器,经短延时后动作于全跳。
2.2.4 220KV断路器失灵保护起动回路(暂定,以施工图为准)
保护动作后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回路。
由高压侧开关保护出口接点(不包括非电量)和三相电流接点构成,输出接点应能接至强电回路。
卖方应能同时提供需要启动失灵总指令(无源)至系统失灵保护屏。
2.2.5 主变通风
单相电流元件动作于起动通风。
2.2.6 过负荷调压闭锁(接点型式可选)
保护经延时动作于闭锁调压装置。
2.2.7 非电量保护接口
a、主变重瓦斯,瞬时动作于跳各侧开关(是否起动失灵可选择),也可切换至信号。
b、主变轻瓦斯,动作于信号
c、主变有载调压重瓦斯,瞬时动作于跳各侧开关(是否起动失灵可选择),也可切换至信号。
d、主变有载调压轻瓦斯,动作于信号
e、主变压力释放,瞬时动作于跳各侧开关(是否起动失灵可选择),也可切换至信号。
f、主变有载调压压力释放,瞬时动作于跳各侧开关(是否起动失灵可选择),也可切换至信号。
g、主变温度:动作于信号。
h、主变油位:动作于信号。
3、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3.1 保护管理机与计算机监控系统及保护数据网之间设有通信接口,保护装置生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