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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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专项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轨道交通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 主任:由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副主任: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担任。

2.2 分工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运营调度、行车安全、客运服务、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

- 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现场勘查等工作。

-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人员搜救、现场灭火等工作。

- 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 通信部门: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确保信息畅通。

- 新闻部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引导舆论。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预警与监测- 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 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3.2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 组织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 实施人员疏散,确保乘客安全。

- 开展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原因。

- 加强现场治安秩序维护,防止事态扩大。

3.3 后期处置- 完成救援工作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运营。

- 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事件分级标准 (2)2.1 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2)2.2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3)2.3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 (3)2.4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 (3)3 组织机构与职责 (4)3.1 应急指挥中心 (4)3.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4)3.3 现场指挥部 (5)3.4 应急工作组 (6)4 监测与预警 (7)4.1 信息监测 (7)4.2 预警级别 (7)4.3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8)4.4 预警发布、变更和解除 (8)5 应急响应 (8)5.1 信息报告 (8)5.2 先期处置 (9)5.3 分级响应 (10)5.4 处置措施 (11)5.5 信息发布 (13)5.6 应急的终止 (13)6 后期处置 (14)6.1 善后处理 (14)6.2 事件调查 (14)6.3 保险理赔 (14)6.4 处置评估 (14)7 保障措施 (15)7.1 通信保障 (15)7.2 救援装备保障 (15)7.3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15)7.4 交通运输保障 (15)7.5 资金保障 (16)7.6 技术储备与保障 (16)8 预案管理 (16)8.1 预案编制 (16)8.2 预案演练 (16)8.3 预案修订 (17)8.4 宣传 (17)8.5 培训 (17)8.6 演练 (17)9 附则 (18)9.1 制定与解释 (18)9.2 实施时间 (18)10 附件 (19)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证“及时、高效、有序、妥善”地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地铁车站应急预案

地铁车站应急预案

一、概述为确保地铁车站安全运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车站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地铁车站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车站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组长:站长副组长:副站长、各部门负责人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3)信息发布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4)交通保障组:负责协调周边交通,确保应急车辆通行。

(5)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现场救护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1)监测预警:对本车站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警。

(2)信息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本预案。

(2)应急处置:现场处置组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3)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4)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组及时发布应急信息,确保乘客了解事件进展。

3. 恢复阶段(1)应急处置结束:现场处置组确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恢复正常运营: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恢复正常运营。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设备、药品、食品、饮用水等。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技术保障: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4. 财务保障:确保应急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六、应急演练1.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协助疏散乘客;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 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 查与处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 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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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案》,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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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运营规模迅速扩大,客运量迅速增加,网络化效应愈发明 显。同时,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0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3 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和应急预案的 制修订。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移交给交通运输部,原《预案》中一些内容已 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新形势以及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原《预案》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地铁综合应急预案

地铁综合应急预案

地铁综合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地铁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铁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综合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地铁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线路、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等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预防和预警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各部门协同配合。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地进行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地铁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地铁运营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二)各应急处置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包括灭火、救援被困人员、修复设施设备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治疗。

3、治安保卫组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技术保障组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设备故障诊断、修复方案制定等。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以及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6、信息发布组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职责分工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协调各应急处置小组的工作,统筹调配应急资源。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2、各应急处置小组职责(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地铁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测。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管制
对事故现场周围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通道畅通无阻。
救援与医疗
医疗救援
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和设备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 和转运。
救援力量
调动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的专业救援力量,参与 现场救援工作。
救援物资
确保救援物资的供应,包括救援设备、食品、水等。
现场清理与恢复
01
02
03
清理现场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包 括清理废墟、疏导交通等 。
背景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了应 对这一挑战,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定义与概念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
指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发生的 列车碰撞、脱轨、设备故障等导 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应急预案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 故,预先制定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方案,包括应急组织、救援力量 、资源调配、处置措施等。
培训与教育
培训对象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的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
包括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应急处置流程、救援技能等。
培训方式
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集中授课、模拟演练、在线学习等。
演练评估与改进
01
评估标准
制定详细的演练评估标准,对演练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
02
反馈与改进
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反馈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要求》
相关表格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信息 报告表》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救援 人员名单》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现场 勘查记录表》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救援 物资清单》

地铁应急处置预案

地铁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1)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地铁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确保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预警与报告(1)预警: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2)报告: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

3.2 现场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疏散乘客、封锁现场、进行医疗救援等。

(3)确保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3.3 后期处置(1)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后期处置方案。

(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如调查原因、善后处理、恢复运营等。

四、应急处置措施4.1 自然灾害(1)暴雨:加强排水设施检查,确保排水畅通;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2)地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乘客疏散;确保隧道内照明、通风设施正常运行。

(3)洪水:加强防洪设施检查,确保防洪安全;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4.2 火灾(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力量扑救火灾。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火灾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火灾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火灾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的安全和顺畅,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线路的列车运营期间,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运营车辆。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因各种意外事故或灾害需要进行紧急处理时的程序和方法,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出适当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由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主要负责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和决策管理。

2. 应急支持部门包括消防、医疗等救援支持部门。

3. 应急处理组由轨道交通公司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灾害应急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五章火灾的应急处理1. 火灾的初期处置一旦发现列车或车站出现火灾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程序,通知列车驾驶员或车站工作人员采取措施,如关闭相应的车门或通道,并启动列车的紧急停车系统。

同时,通知应急指挥部和相关救援支持部门协助处理。

2. 乘客疏散在火灾初期,应当尽快疏散乘客,指导他们迅速有序地离开燃烧区域,并引导其使用逃生通道或应急出口。

同时,车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乘客撤离车站。

3. 现场控制应急指挥部和相关救援支持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火场控制和救援工作,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同时,对附近的车站和线路进行封锁,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4. 人员伤亡救护对于受伤的乘客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救护和转移,确保他们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

同时,对于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处理。

5. 火灾处置后续工作一旦火灾得到控制,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受灾区域进行清理和修复,尽快恢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六章应急演练和救援队伍建设为了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轨道交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不同应急情况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国家轨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轨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国家轨道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轨道运营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五、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2. 重大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3. 较大事件:造成较少人员伤亡、一定财产损失,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4. 一般事件:造成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公共安全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

六、组织指挥体系1. 国家层面:成立国家轨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轨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地方层面:成立地方轨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 轨道运营单位:设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单位的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七、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1. 加强监测预警:对轨道运营设施、环境状态、客流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各类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2. 预警信息发布: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 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

八、应急响应1. 响应分级: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响应措施: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现场救援、交通管制、疏散转移、信息发布等。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主要包 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监 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质检、新闻宣 传、通信、武警等部门和单位。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3、安全监管部门 ※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
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 ※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事件
人以下
5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下 24小时以下
一般运营突发 事件
3人以下
10人以下
50万元及以上, 2小时及以上, 1000万元以下 6小时以下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一、组织指挥体系
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3、现场指挥机构 4、运营单位 5、专家组
※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2、公安部门 ※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
救援,协助疏散乘客; ※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
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 ※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 警及应对工作,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管 理;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2)优化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三、组织管理1、成立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包括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

3、设立专项应急小组,负责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1)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交通疏导、乘客疏散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3)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4)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

4、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气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5、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各环节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

处理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处理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铁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5.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1. 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如火灾、爆炸、拥挤踩踏、毒气泄漏等。

2. 地铁设施故障导致的乘客被困、停电、停运等。

3. 地铁周边设施故障对地铁运营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灾难。

4. 地铁运营中发生的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灾难。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事故信息,开展应急宣传和舆论引导。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设备、能源等后勤保障工作。

(5)维护稳定组: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现场指挥组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设备、能源等后勤保障工作。

5. 恢复运营:事故处理完毕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评估损失,及时恢复正常运营。

六、应急处置措施1. 人员疏散:迅速组织乘客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30•【文号】国办函〔2015〕32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运营单位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事件调查5.3 处置评估6 保障措施6.1 通信保障6.2 队伍保障6.3 装备物资保障6.4 技术保障6.5 交通运输保障6.6 资金保障7 附则7.1 术语解释7.2 事件分级标准7.3 预案管理7.4 预案解释7.5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地铁被淹应急预案

地铁被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地铁被淹突发事件,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4.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5.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在运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被淹突发事件。

四、组织体系1. 成立地铁被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乘客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信息保障组:负责收集、汇总、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3)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车辆调度、通信保障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赔偿处理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启动:当地铁被淹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现场救援:(1)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对被困乘客进行救援。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必要时进行转移。

(3)确保乘客疏散至安全区域。

3. 乘客疏散:(1)通过广播、显示屏等途径发布疏散信息,引导乘客有序疏散。

(2)组织志愿者协助乘客疏散,确保乘客安全到达地面。

4. 信息发布:(1)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透明。

(2)与媒体保持沟通,正确引导舆论。

5. 后勤保障:(1)保障应急物资供应,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调度车辆,保障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3)确保通信畅通,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6. 善后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处理。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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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地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在地铁(包括轻轨)发生重大事故灾难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5.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2. 100人以上中毒(重伤);3. 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4.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5. 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6. 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7. 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

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国务院或建设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3.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4.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地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2. 应急办公室: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3. 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地铁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4. 专家咨询组:成立专家咨询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地铁脱轨事故应急预案

地铁脱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铁脱轨事故,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地铁运营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脱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脱轨、轨道结构破坏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地铁脱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由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任指挥长,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地铁脱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2.2.1 小组组成:由地铁运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医护人员等组成。

2.2.2 小组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救援、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初步判断3.1.1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包括事故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3.1.2 确定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2 紧急处置3.2.1 确保乘客安全:立即组织乘客疏散,引导乘客至安全区域。

3.2.2 采取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找事故原因,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2.3 救援工作: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确保伤者生命安全。

3.3 信息报送3.3.1 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

3.3.2 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4 应急处置结束3.4.1 确认事故原因消除,现场恢复正常,应急处置结束。

3.4.2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后期处置4.1 事故调查4.1.1 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1.2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城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城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城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安全运营,减少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指导城轨企业应对自然灾害,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城轨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城轨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城轨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冰雹等。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

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城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责任。

(3)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4)综合协调,协同配合。

城轨企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设立城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全线路的应急响应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由城轨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2 指挥部职责(1)制定、修订和完善城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组织全线路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3)协调和指挥全线路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4)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运营工作。

(5)总结和评估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2.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生产部:负责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收集、核实和报告;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灾后安全生产评估和恢复运营工作。

(2)运输部:负责调整运营计划,组织运力投放;负责乘客引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运输和调配。

(3)设备部: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设备检查、维修和抢修;负责保障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地铁紧急预案上报

地铁紧急预案上报

一、预案概述1. 编制目的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铁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紧急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地铁运营安全规范》《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铁运营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紧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地铁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地铁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本地铁运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紧急预案办公室主任:地铁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安全总监成员:各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3. 各部门职责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运营部门:负责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发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维修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在突发事件中的正常运行。

行政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保障。

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资金的管理和保障。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突发事件分类及应对措施1. 自然灾害雨雪冰冻:加强线路巡查,及时清除积雪、积冰;加强设备设施防冻措施;加强乘客引导,确保乘客安全。

地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关闭地铁线路,确保设备设施安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 事故灾难设备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确保乘客安全疏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1.2 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5 专家组专家组负责提供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3.1.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1.3 开展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预警发布3.2.1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3.2.2 根据事故风险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4.1 应急处置4.1.1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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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

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

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机构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面的专家组成。

2.2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 预警预防机制3.1 监测机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 监测网络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 监测容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 领导小组的响应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

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 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4.2.1 火灾应急响应措施(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

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 地震应急响应措施(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

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 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部位制订防爆措施;(3)地铁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 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 应急情况报告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 快捷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 准确报告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 直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 续报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容。

4.3.5 报告容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容:(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及地址;(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4)事件的简要经过;(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 报告程序4.4.1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2)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地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 情况接报4.5.1 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 紧急处置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

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 医疗卫生救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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