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篮球联赛方案

篮球联赛方案
三、联赛组织
1.主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2.承办单位:各省市篮球协会、体育行政部门
3.运营单位:具有丰富篮球赛事运营经验的机构
四、参赛资格
1.参赛队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篮球代表队。
2.参赛年龄:18岁以上(含18岁)成年组,16-18岁(含16岁)青年组。
3.参赛人数: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18人,其中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员1人,运动员16人。
二、联赛宗旨
1.增进篮球文化交流,提升篮球运动竞技水平。
2.培养青少年篮球人才,助力篮球运动可持续发展。
3.促进体育消费,推动篮球运动及相关产业发展。
三、联赛组织架构
1.主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2.承办单位:各省市篮球协会、地方体育局
3.执行单位:专业体育赛事运营公司
四、参赛资格与分组
1.参赛资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篮球代表队。
5.比赛时间:联赛周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6月,每周一至周日进行比赛。
六、联赛奖励
1.冠军:奖金人民币XX万元,奖杯一座,奖牌若干。
2.亚军:奖金人民币XX万元,奖杯一座,奖牌若干。
3.季军:奖金人民币XX万元,奖杯一座,奖牌若干。
4.优秀奖:奖金人民币XX万元,奖牌若干。
5.个人奖项:最佳球员、最佳教练员、最佳射手等。
4.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符合相关年龄规定。
五、竞赛办法
1.赛制:联赛采用分组赛、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
2.分组赛:根据报名情况,将参赛队伍分为若干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制,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
3.淘汰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直至决出冠军。
4.比赛规则:参照国际篮联最新篮球比赛规则进行。

2023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023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023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一、授权及管理机构:中国篮球协会二、协管机构:各有关省、区、市体育局,篮球协会三、办赛机构:北京恩彼欧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四、竞赛日期和地点(一)开赛日期:2023年6月10日。

(二)比赛地点:分别在各参赛俱乐部选定并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批准的城市举行。

五、参赛球队(简称)陕西信达、安徽文一、湖南金健米业、洛阳中赫、贵州古雾堂茶、重庆玲珑轮胎、河南赊店老酒、广西威壮、拉萨净土、福建闪电、北京国安雄鹿、河北翔蓝、江苏国立雄狮、合肥原创、武汉当代。

六、竞赛办法(一)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主客场赛制,一周三赛。

1. 常规赛: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1)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假如在名次排列中有2支或更多的球队在比赛中的积分(胜负记录)相同,那么,应由这2支或这些更多的球队之间的比赛来决定名次。

假如这2支或这些更多的球队在他们之间比赛的积分(胜负记录)相同,则应进一步运用下列顺序的标准排列名次: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按他们之间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假如在名次排列中运用这些标准仍不能决定名次,则用抽签来决定。

(3)假如在运用这些标准的其中任一步时,一队或更多的队可以被排列出名次,那么此时,对所有尚未排列出名次的球队按照上述(2)的程序从头开始。

2. 季后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

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见“季后赛对阵图”)。

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五战三胜制(1-2-1-1),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总决赛采用七战四胜制(2-2-1-1-1),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季后赛对阵图常规赛第1名常规赛第2名常规赛第8名常规赛第7名总决赛常规赛第4名常规赛第3名常规赛第5名常规赛第6名(二)决定联赛最终名次的办法1. 参与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与半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最终名次。

篮球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篮球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篮球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提高篮球训练水平,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篮球训练项目,包括各级篮球训练机构、俱乐部、学校等。

第三条篮球训练项目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篮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训练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二)监督和检查篮球训练项目的实施情况;(三)负责篮球训练教练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四)负责篮球训练运动员的注册和管理;(五)组织篮球训练项目的比赛和交流活动;(六)处理篮球训练项目的纠纷和违规行为。

第五条各级篮球协会、俱乐部、学校等篮球训练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六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具备符合规定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保证训练的安全和效果。

第七条篮球训练教练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遵守教练员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和培养运动员的成长。

第八条篮球训练运动员应遵守训练纪律,按时参加训练,尊重教练员和队友,积极参加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建立健全训练档案,记录运动员的训练情况、比赛成绩和生长发育情况。

第十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定期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运动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章比赛管理第十一条篮球比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运动员的权益,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

第十二条篮球比赛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裁判员执法,保证比赛的公正性。

第十三条篮球比赛应建立健全竞赛制度,包括比赛规程、参赛资格、比赛办法、奖励办法等。

第十四条篮球比赛组织者应负责比赛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准备工作,确保比赛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参赛队伍应按时参加比赛,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和对手,积极发扬体育精神。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篮球训练机构和运动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各级篮球协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篮球管理制度规则

篮球管理制度规则

篮球管理制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篮球运动管理,推动篮球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体育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篮球运动的管理工作,包括篮球赛事的组织、管理和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

第三条篮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篮球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篮球赛事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篮球赛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合理安排比赛时间和场地,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篮球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造假、舞弊等行为。

第六条篮球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应当注重运动员的技战术水平、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高,促进赛事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篮球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规定,做好赛场安全工作。

第八条篮球赛事组织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比赛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篮球赛事组织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赛事宣传推广机制,提高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条篮球赛事组织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体育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推动篮球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第十一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第十二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应当注重提高运动员的技战术水平、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培养优秀的篮球人才。

第十三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和选拔机制,提高运动员的水平和竞技能力。

第十四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单位应当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训练条件和生活保障,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学校、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运动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十六条运动员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运动员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运动员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全国篮球竞赛的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中国篮球协会、地方篮球协会、各参赛俱乐部、各运动队和各赛区组委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篮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会员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篮球比赛。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比赛(部分条款称为竞赛),是指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的会员协会和注册俱乐部主办和承办的任何篮球比赛;所指的停止参加比赛工作为上述比赛,包括参加赛区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会员俱乐部(篮球队)、会员协会违犯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以下简称违纪违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处罚应遵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处罚的种类一、警告(含内部警告和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三、罚款;四、停赛或取消比赛资格;五、停止参加比赛工作;六、取消执行(执裁、执教、参赛)资格;七、取消主场比赛资格;八、取消承办、主办篮球比赛资格;九、撤销或降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包括建议撤销或降低)。

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六条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声像等手段不能作为改变裁判员当场判罚的依据,但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的手段和参考的依据。

第七条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违规、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赛区组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触犯法律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纪律委员会第八条中国篮球协会成立专门的纪律委员会,依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负责处理篮球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篮协赛事管理制度

篮协赛事管理制度

篮协赛事管理制度一、总则篮协赛事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篮协赛事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参赛队伍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推动篮球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赛事组织1. 篮协赛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篮协所属的各项赛事,包括但不限于联赛、杯赛、锦标赛等。

2. 赛事组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个参赛队伍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并且在赛事中受到平等对待。

3. 赛事组织应当注重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设立专门的安保人员和医疗团队,确保赛事期间的安全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4. 赛事组织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提高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赛事规则1. 赛事规则是赛事进行的基本依据,赛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规则进行修订和补充,以适应篮球运动的发展和变化。

2. 赛事规则应当明确各项比赛的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时间、得分规则、犯规规定等。

3. 赛事规则应当明确对裁判的要求,包括裁判的资格条件、执法标准、责任义务等。

4. 赛事规则应当明确对参赛队伍和球员的要求,包括球员的资格条件、参赛资格的获取方式、荣誉奖励的评定标准等。

四、赛事管理1. 赛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场馆管理、比赛秩序管理、赛前赛后工作等。

2. 赛事管理部门应当与赛事场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场馆设施的完善和场地的合理使用。

3. 赛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比赛秩序管理团队,负责球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工作人员的出入管理和比赛秩序维护。

4. 赛事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赛前赛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赛前会议、赛事录像、赛事报告等。

五、荣誉奖励1. 篮协赛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荣誉奖励制度,对赛事中表现突出的球队和球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篮球运动。

2. 荣誉奖励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奖杯、奖牌、奖金等形式,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奖励。

3. 荣誉奖励应当在赛事结束后及时进行颁发,并且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纪律管理1. 篮协赛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则和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篮球联赛规章制度内容

篮球联赛规章制度内容

篮球联赛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组织篮球比赛活动,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篮球联赛是指由各个单位、机构或个人组织的篮球比赛活动。

参与篮球联赛的单位、机构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篮球联赛是一项团体比赛活动,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文明参赛,遵守裁判员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条篮球联赛包括男子篮球联赛和女子篮球联赛。

参赛队员必须符合性别要求,不得跨性别参赛。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五条篮球比赛参赛队伍的组成不限于一个单位或机构,也可以由多个单位或机构组合成,但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参赛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参赛队伍必须有完整的队名,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的字眼。

第七条参赛队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从事体育活动。

参赛队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

第八条参赛队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篮球联赛,否则视为违规参赛。

第九条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比赛纪律,不得有作弊行为,不得有其他违纪行为,不得对裁判人员、对手或观众进行辱骂或歧视。

第十条参赛队员如果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比赛,必须提前通知队伍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章比赛规则第十一条篮球比赛采用国际篮联规定的比赛规则,同时可以根据比赛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每场比赛由两个对抗队伍进行,每队上场队员不得超过12名,其中5人为主力出场,其他队员为替补。

第十三条比赛时间分为四节,每节12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比赛结束后如果出现平局,则进行加时赛,每节5分钟,直到有胜负为止。

第十四条比赛开始前,必须有裁判员进行抽签,并由裁判员负责比赛规则的宣布和解释。

第十五条比赛过程中,队员和观众必须遵守裁判员的指挥,不得干扰比赛秩序。

第十六条每场比赛结束后,由裁判员进行比赛成绩的公示,并对比赛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在篮球比赛中,对于表现出色的队员和队伍,将设立各种奖项予以表彰。

篮球竞赛部管理制度

篮球竞赛部管理制度

篮球竞赛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篮球竞赛部的管理、促进篮球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体育工作规划和篮球竞赛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篮球竞赛部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篮球竞赛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篮球竞赛部应当以科学管理、规范竞赛、强化训练、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第四条篮球竞赛部的管理原则: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公平公正、规范严格。

第五条篮球竞赛部遵循“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健康成长为导向”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篮球竞赛部设主任一名,主任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各项工作。

第七条篮球竞赛部设教练若干人,教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训练、比赛、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八条篮球竞赛部设管理员一名,管理员负责篮球器材的管理、场地维护等工作,并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篮球竞赛部设运动员队伍,队伍以年级或年龄段为单位划分,分别进行训练和比赛。

第十条篮球竞赛部可设立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辅助人员,以完善运动员的辅助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篮球竞赛部的教练要负责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和赛前准备工作,确保运动员的训练质量和比赛水平。

第十二条篮球竞赛部在比赛筹备方面,应当安排足够的练习时间和比赛准备工作,并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篮球竞赛部要加强对运动员的健康管理,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提高竞技水平。

第十四条篮球竞赛部应积极开展篮球技术培训、心理辅导等工作,提升运动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篮球竞赛部要保障运动员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促进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的形成。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篮球竞赛部要根据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表现,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表现优异者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篮球竞赛部对于违反学校纪律、赛事规定或者有损篮球竞赛部荣誉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八条篮球竞赛部要建立健全的奖励体系和惩罚机制,激励运动员全力以赴,提高竞技水平。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篮球竞赛部要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严格控制训练强度,防止运动伤害的发生。

篮协赛事竞赛制度范本

篮协赛事竞赛制度范本

篮协赛事竞赛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篮球竞赛活动,保障篮球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篮球运动水平,促进篮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篮协)主办的全国性篮球竞赛活动。

第三条篮协赛事竞赛制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裁判、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篮协对全国性篮球竞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篮协设立竞赛委员会,负责全国性篮球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竞赛委员会由篮协官员、地方篮球协会代表、篮球专家和裁判员组成。

第七条竞赛委员会设立竞赛部,负责具体实施竞赛活动,包括竞赛日程、比赛场地、裁判员安排等。

第八条竞赛委员会设立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监督。

第三章竞赛规则第九条篮球竞赛活动应按照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或中国篮球协会制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进行。

第十条竞赛规则包括比赛时间、比赛方式、犯规处理、计分方法等。

第十一条竞赛委员会应在比赛前向参赛队伍公布竞赛规则,并对参赛队伍进行规则解读和培训。

第十二条参赛队伍应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员的判罚,不得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裁判员管理第十三条裁判员应具备中国篮球协会认可的裁判资格,并参加竞赛委员会组织的裁判培训。

第十四条裁判员应保持中立,遵守竞赛规则,公正、公平地执法。

第十五条竞赛委员会对裁判员的执法进行监督,对执法不公、违规行为的裁判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参赛队伍和运动员管理第十六条参赛队伍应按照竞赛委员会的要求,按时报名、参加比赛,并遵守竞赛规定。

第十七条运动员应具备参赛资格,遵守运动员职业道德,不得使用禁用药物。

第十八条竞赛委员会对参赛队伍和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伍和运动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参赛队伍和运动员违反竞赛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禁赛等处罚。

第二十条裁判员违反竞赛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裁判资格、禁赛等处罚。

全国篮球运动竞赛规则(试行)

全国篮球运动竞赛规则(试行)

全国篮球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全国篮球运动竞赛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本规则是为了促进全国篮球运动竞赛的健康发展,规范比赛行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而制定的。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篮球运动竞赛。

第二章比赛组织1. 比赛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篮球比赛组织资格,并具备相关比赛组织经验。

2. 比赛组织机构应当公布比赛的时间、地点、参赛资格和奖励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3. 比赛组织机构应当设立比赛委员会,负责监督比赛的进行,处理比赛纠纷,并对比赛结果负责。

4. 参赛队伍应当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报名,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赛信息。

第三章比赛规则1. 比赛分为四个节,每节时间为十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十五分钟。

如遇特殊情况,比赛组织机构可适当调整比赛时间。

2. 比赛采用标准篮球场地,每队由五名正式队员组成,可设置替补队员。

3. 比赛采用统一比赛服装,要求队员穿着整齐、干净、规范。

4. 比赛采用裁判员对比赛进行裁判,裁判员应具备相关比赛裁判资质和经验,确保比赛公正进行。

5. 比赛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人、骚扰、辱骂等,违规行为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6. 比赛结果以得分多少为准,得分多的队伍获胜。

如出现平局情况,将进行加时赛直至决出胜方。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1. 比赛组织机构将根据比赛结果对参赛队伍进行奖励。

2. 对于违反比赛规则的队员或队伍,比赛组织机构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比赛资格、禁止参加未来比赛等。

第五章附则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比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公布。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全国篮球运动竞赛规则(试行)》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和操作指南将由比赛组织机构另行制定和公布。

篮协规章制度

篮协规章制度

篮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篮球运动的发展,提高篮球运动水平,加强篮球运动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篮球运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篮协)是全国篮球运动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篮球运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篮协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篮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篮协设有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等机构。

第六条全国委员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篮球协会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篮协的工作方针和政策。

第七条执行委员会由篮协官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代表组成,负责篮协的日常工作和赛事组织。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篮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决策篮协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运动员和教练员第九条运动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和道德品质。

第十条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道德品质,负责指导运动员训练和比赛。

第十一条篮协负责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选拔、培训、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具备参加国内外赛事的资格。

第四章赛事组织第十二条篮协负责组织全国性篮球赛事,包括联赛、锦标赛、杯赛等。

第十三条篮协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赛区委员会,负责赛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赛事组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篮协负责对裁判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具备执法国内外赛事的资格。

第五章纪律和处罚第十六条篮协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纪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采取警告、罚款、停赛、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篮协应当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报上级体育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国篮球协会所有。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模板】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模板】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一、竞赛项目(一)男子篮球:成年U22组、青年U19组(二)女子篮球:成年组、青年U19组二、运动员资格(一)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华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4.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5.须符合《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体竞字〔2003〕82号)、《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全运会实施军地共同培养运动员相关政策的通知》(体竞字〔2018〕110号)规定。

6.须符合篮球竞赛规程和《篮球规则》有关规定。

(二)年龄要求1.男子成年U22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最多报名4人,上场比赛不得超过2人。

2.女子成年组:其中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至少报名4人,上场比赛不能少于2人。

3.男子U19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女子U19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其上场参赛的比赛均记为0:20告负,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国家队、国青队的运动员(含集训队运动员)应服从国家需要,积极参加国际比赛的集训和完成参赛任务。

因备战和参赛需要无法参加全运会资格赛的运动员,可以代表所属球队直接参加决赛。

体能测验免测。

4.如国家体育总局在运动员注册资格、年龄、交流、参赛等发布新规定,按最新发布的规定执行。

篮球比赛赛程规章制度

篮球比赛赛程规章制度

篮球比赛赛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篮球比赛赛程,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篮球比赛赛程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联赛、校园比赛、社区比赛等。

第三条篮球比赛赛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参赛队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篮球比赛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主办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和管理篮球比赛赛程,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赛程安排第五条篮球比赛赛程应当提前制定赛程计划,确定比赛时间、地点、参赛队伍等相关事项,并向参赛队伍和公众公布。

第六条主办方应当根据比赛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安排比赛时间,避免出现赛程冲突,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篮球比赛赛程的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参赛队员的身体状况和训练情况,避免造成过度疲劳和伤害。

第八条比赛日程变更应当提前通知参赛队伍和相关单位,经过协商和确认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九条篮球比赛赛程应当设置适当的休息时间,确保参赛队员充分恢复体力和精神状态,提高比赛质量。

第十条主办方应当加强对比赛现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比赛秩序井然,提高比赛观赏性和参与性。

第三章参赛队伍第十一条参加篮球比赛赛程的队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经过组织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第十二条参赛队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参赛,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认真履行参赛义务。

第十三条参赛队伍应当服从主办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和行径。

第十四条参赛队伍应当尊重裁判和对手,保持礼貌和风度,避免出现擅自干涉和干扰比赛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参赛队伍应当保护比赛场地和设施,维护比赛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资源。

第四章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第十六条篮球比赛赛程的裁判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裁比赛。

第十七条篮球比赛赛程的裁判员应当独立、公正地执法比赛,严格执行比赛规则,维护比赛的公平和正义。

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

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

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篮球竞赛工作,保证各级各类篮球竞赛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篮球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下同)颁发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篮协、中国篮协会员协会(简称地方篮协,下同)和注册篮球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篮球竞赛(部分条款称为比赛)。

在中国篮协登记注册的俱乐部、篮球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篮协是中国篮球竞赛的最高管理机构,对中国篮协主办或承办的竞赛负有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的职责。

中国篮协对其管辖的比赛实行分级管理:一、全国性正式比赛、以中国篮协名义举办的国际邀请赛、由国际篮球联合会或亚洲篮球联合会委托中国篮协承办的比赛,由中国篮协直接管理;二、中国篮协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与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国际比赛,协会会员之间双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但必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组织三个以上会员单位参加的比赛,须经中国篮协批准后方可进行;三、未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协会、俱乐部,不能参加中国篮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第四条积极鼓励、支持各行各业、赞助商提供经费与各级体委(地方篮协、篮球俱乐部)合办各级各类篮球竞赛。

各行业系统的全国性比赛,中国篮协予以业务指导。

第五条正式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中的重要外事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外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竞赛通则及定义第六条篮球竞赛是以锻练队伍、提高运动技战术水平、推广普及篮球运动、扩大篮球项目影响、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为目的,同时也要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大众健康服务。

第七条本办法所提到的竞赛(比赛),是由中国篮协、地方篮协和会员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任何篮球竞赛。

所指正式比赛为:一、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篮球比赛;二、全国篮球联赛(男篮甲A、甲B、乙级,女篮甲级、乙级);三、全国青年篮球联赛、青年锦标赛(含男篮22岁以下,女篮20岁以下联赛);四、全国篮球俱乐部杯赛、联赛;五、全国篮球锦标赛;六、全国少年比赛;七、中国篮协举办的其它比赛。

篮球竞赛的组织管理

篮球竞赛的组织管理

B.分组循环的抽签:首先确定种子队,种子队的
队数一般等于分组的组数。一般种子队先抽签,确 定各种子队的组别,然后其它各队再抽签确定组别。 例:20队分4组,8个种子队,抽签后,其他12队再抽 签,签号分4组,每组有相同的3个签,12个队抽签确 定组别,再把各队按组别填入各组的比赛轮次表中。
1——4 2——3
固定不动,其他号码逆时针方向转一个位置,再两两 相连,就组成整个比赛的轮次表。
第一轮编排方法
6个队参加比赛,第一轮是:
左1——6 2——5 3——4右 5个队参加比赛,第一轮是: 左1——0 2——5 3——4右
7个队参加比赛的轮次表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第六轮 第七轮 1——0 1——7 1——6 1——5 1——4 1——3 1——2 2——7 0——6 7——5 6——4 5——3 4——2 3——0
2.丰富文化生活的内容
3.适应社会政治的需要
篮球竞赛能提高国家威望、振奋民族精神、 创造安定社会环境的作用。
篮球竞赛的经济性
1.推动篮球运动的产业化进程
2.带动社会其他行业的发展
篮球竞赛的种类
1.非职业性比赛 A.综合性运动会中篮球比赛(国际运动会中篮球比 赛、全国性篮球比赛、省市等基层篮球比赛)
比赛轮次表编排(单循环)
方法1:
A.无论参加比赛的队数是单数还是双数,都按双数编
排,若参赛队数是单数,则在队数的后面加一“0”号, 使总数成双。
B.将成双的号数一分为二,前一半自上而下写于左边,
后一半号数自下而上写于右边,两两相对相连,即第 一轮比赛的编排。凡与“0”号相遇的队都是轮空队。
C.第一轮排定后,后面几轮是以前一轮的“1”号位置

篮球管理制度大全

篮球管理制度大全

篮球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保障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篮球比赛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篮球比赛和活动。

第三条篮球比赛包括职业联赛、业余比赛、校际比赛、社区比赛等。

第四条篮球管理单位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篮球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篮球比赛的技术规程和裁判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对于违反篮球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确保处罚公正和透明。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运动员管理第八条运动员应当遵守篮球比赛的各项规定,服从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指挥。

第九条运动员应当尊重对手,不得有恶意犯规、侮辱对手或者其他不良行为。

第十条运动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训练状态,提高自身的技术和战术水平。

第十一条运动员应当遵守赛前准备规定,包括队服着装、准时到场等。

第十二条运动员应当加强体能训练,保持良好的体魄和体能状态,避免因体能不足导致比赛失利。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比赛规定和纪律的运动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赛等。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第十四条教练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教练资质,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当尊重运动员,与运动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教练员应当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和内容。

第十七条教练员应当加强对运动员的技术训练和战术指导,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十八条教练员应当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虐待、歧视、侮辱等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教练员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第四章裁判员管理第二十条裁判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裁判资质,并具备丰富的裁判经验。

第二十一条裁判员应当全面了解篮球比赛的各项规则和裁判规则,能够正确的判断和处理比赛中的各种情况。

第二十二条裁判员应当严格遵守裁判规则,保持公正、公平的裁判态度。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全国篮球竞赛的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中国篮球协会、地方篮球协会、各参赛俱乐部、各运动队和各赛区组委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篮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会员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篮球比赛。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比赛(部分条款称为竞赛),是指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的会员协会和注册俱乐部主办和承办的任何篮球比赛;所指的停止参加比赛工作为上述比赛,包括参加赛区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会员俱乐部(篮球队)、会员协会违犯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以下简称违纪违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处罚应遵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处罚的种类一、警告(含内部警告和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三、罚款;四、停赛或取消比赛资格;五、停止参加比赛工作;六、取消执行(执裁、执教、参赛)资格;七、取消主场比赛资格;八、取消承办、主办篮球比赛资格;九、撤销或降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包括建议撤销或降低)。

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六条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声像等手段不能作为改变裁判员当场判罚的依据,但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的手段和参考的依据。

第七条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违规、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赛区组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触犯法律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纪律委员会第八条中国篮球协会成立专门的纪律委员会,依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负责处理篮球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模板】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模板】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模板】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一、竞赛项目(一)男子篮球:成年U22组、青年U19组(二)女子篮球:成年组、青年U19组二、运动员资格(一)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华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4.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5.须符合《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体竞字〔2003〕82号)、《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全运会实施军地共同培养运动员相关政策的通知》(体竞字〔2018〕110号)规定。

6.须符合篮球竞赛规程和《篮球规则》有关规定。

(二)年龄要求1.男子成年U22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最多报名4人,上场比赛不得超过2人。

2.女子成年组:其中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至少报名4人,上场比赛不能少于2人。

3.男子U19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女子U19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其上场参赛的比赛均记为0:20告负,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国家队、国青队的运动员(含集训队运动员)应服从国家需要,积极参加国际比赛的集训和完成参赛任务。

因备战和参赛需要无法参加全运会资格赛的运动员,可以代表所属球队直接参加决赛。

篮球管理制度规定

篮球管理制度规定

篮球管理制度规定一、运动员管理1. 选手资格所有篮球比赛的选手均需具备比赛报名所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技术水平等资格。

对于职业篮球比赛,选手还需遵守职业篮球联赛组织机构所规定的职业选手资格。

2. 选手注册所有参加篮球比赛的选手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手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参赛,已报名参赛选手有特殊原因无法参赛的需提前告知组织方,如未告知组织方,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3. 参赛资格审查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和规范进行,组织方对所有报名的选手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选手的身份真实、符合比赛规定。

4. 参赛淘汰对于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5. 比赛纪律参赛选手在比赛中需遵守比赛规定和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秩序,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教练管理1. 教练资格所有参与篮球比赛的教练均需具备教练资格证书,对于职业篮球比赛,教练还需遵守职业篮球联赛组织机构所规定的职业教练资格。

2. 教练注册所有参与篮球比赛的教练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练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参赛。

3. 教练执教行为教练在比赛中需遵守比赛规定和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秩序,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 教练培训为提高教练的专业水平和教练能力,组织方将组织相关培训课程,鼓励教练参加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教练予以奖励。

5. 教练管理和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教练将予以奖励,并在相关赛事中予以推荐和重用。

对于违规行为的教练将受到相应处罚。

三、裁判管理1. 裁判资格所有参与篮球比赛的裁判均需具备裁判资格证书,对于职业篮球比赛,裁判还需遵守职业篮球联赛组织机构所规定的职业裁判资格。

2. 裁判注册所有参与篮球比赛的裁判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裁判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参赛。

3. 裁判执法行为裁判在比赛中需严格遵守裁判规定和纪律,不得违反比赛规则,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 裁判培训为提高裁判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组织方将组织相关培训课程,鼓励裁判参加培训,并对参加培训的裁判予以奖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篮球竞赛工作,保证各级各类篮球竞赛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篮球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下同)颁发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篮协、中国篮协会员协会(简称地方篮协,下同)和注册篮球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篮球竞赛(部分条款称为比赛)。

在中国篮协登记注册的俱乐部、篮球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篮协是中国篮球竞赛的最高管理机构,对中国篮协主办或承办的竞赛负有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的职责。

中国篮协对其管辖的比赛实行分级管理:一、全国性正式比赛、以中国篮协名义举办的国际邀请赛、由国际篮球联合会或亚洲篮球联合会委托中国篮协承办的比赛,由中国篮协直接管理;二、中国篮协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与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国际比赛,协会会员之间双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但必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组织三个以上会员单位参加的比赛,须经中国篮协批准后方可进行;三、未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协会、俱乐部,不能参加中国篮协举办的正式比赛。

第四条积极鼓励、支持各行各业、赞助商提供经费与各级体委(地方篮协、篮球俱乐部)合办各级各类篮球竞赛。

各行业系统的全国性比赛,中国篮协予以业务指导。

第五条正式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中的重要外事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外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竞赛通则及定义第六条篮球竞赛是以锻练队伍、提高运动技战术水平、推广普及篮球运动、扩大篮球项目影响、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为目的,同时也要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大众健康服务。

第七条本办法所提到的竞赛(比赛),是由中国篮协、地方篮协和会员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任何篮球竞赛。

所指正式比赛为:一、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篮球比赛;二、全国篮球联赛(男篮甲A、甲B、乙级,女篮甲级、乙级);三、全国青年篮球联赛、青年锦标赛(含男篮22岁以下,女篮20岁以下联赛);四、全国篮球俱乐部杯赛、联赛;五、全国篮球锦标赛;六、全国少年比赛;七、中国篮协举办的其它比赛。

第八条受国际组织委托,由中国篮协承办的正式国际比赛为:一、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东亚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篮球比赛;二、世界篮球锦标赛;三、世界青少年篮球锦标赛(含有年龄规定的比赛);四、亚洲篮球锦标赛;五、亚洲青年篮球锦标赛;六、亚洲俱乐部赛;七、较大规模的邀请赛和区域篮球比赛;八、亚洲男篮明星赛。

第九条赛制分为一、主客场赛制;二、赛会制;三、主场巡回赛制;四、混合型赛制。

第十条竞赛规程竞赛规程是根据竞赛计划而制订的具体实施某一项次运动竞赛的政策与规定,是组织实施竞赛的依据和规范,是竞赛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法规。

它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承办单位、参加单位、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和奖励、报名和报到、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注意事项、规程解释权等。

国内比赛按中国篮协制定的竞赛规程进行,每年的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将在每年初发给参赛各队及各部门,部分赞助性比赛除外。

承办国际篮联和亚篮联委托和认可的国际比赛,按国际篮联和亚篮联的总章程和内部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竞赛规则全国正式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规程可对规则中部分条款做部分调整。

会员协会举办的比赛中如有对篮球竞赛规则(含三人篮球和迷你小篮球等)做较大的调整的,需报中国篮协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三章竞赛组织及工作职责第十二条中国篮协竞赛部中国篮协竞赛部是中国篮协负责篮球竞赛的职能部门,对中国篮协主办或承办的比赛进行全面的计划、组织、监督和检查,对其它全国行业性和非全国性比赛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下同)是负责一次竞赛(或某赛区)组织的领导机构。

在主办单位的领导下,由各方面的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该次竞赛的全面工作。

一般下设:办公室、竞赛、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场馆器材、后勤保障、集资等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比赛监督一、比赛监督代表竞赛主办单位对赛区竞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负有联系赛区、运动队和竞赛主办单位,加强赛事管理、维护公平竞赛的重要职责。

二、监督赛风、赛纪、赛场秩序和临场裁判员执行任务的情况,确保裁判员公正执法,会同技术代表处理临场出现的问题。

三、及时向中国篮协汇报赛区工作,落实中国篮协布置的其它工作。

处理有关赛事的重大问题须在赛后12小时内呈送报告,其报告是竞赛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处理赛事纠纷、处罚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四、比赛监督是赛区仲裁委员会成员。

第十五条技术代表一、技术代表是受中国篮协委派,对赛区竞赛、裁判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主客场制比赛在竞赛的主办单位未委派比赛监督情况下代行其职责。

赛会制比赛技术代表负责监督赛区裁判机构执行工作。

二、负责检查竞赛组织、赛风赛纪及安保等项工作,赛前联席会负责检查赛区、运动队工作落实情况,传达有关规定,召集主持裁判员准备会和总结会。

三、比赛期间负责赛区记录台工作,在比赛中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工作,按规则规定解决比赛临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临场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四、技术代表与比赛监督和裁判长实行分工负责,如无比赛监督裁判长到场,技术代表代行其职责。

赛后填写裁判员技术代表鉴定表。

五、处理有关赛事的重大问题须在赛后12小时内呈送报告,其报告是竞赛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处理赛事纠纷、处罚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六、技术代表是赛区仲裁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裁判长裁判长是赛会制比赛中由中国篮协指派的裁判员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赛区裁判员管理、业务学习、临场安排、裁判员评估总结等各项工作,属赛区组委会竞赛部门领导。

赛后填写赛区裁判长工作表。

第十七条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是篮球比赛的仲裁机构,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的人选由组委会确定公布,人数3人或5人。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篮协委派。

三、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竞赛规程和规则中规定属于临场裁判员和技术代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纪律委员会中国篮协纪律委员会依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篮球竞赛中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

第十九条赛前联席会一、在主客场制的一场比赛和赛会制比赛开赛前,由赛区竞赛负责人召集和主持赛前联席会。

二、参加人员:组委会成员(当地领导、竞赛安保负责人等)、比赛监督、技术代表、各队领队、各队主教练、队长或运动员代表、全体裁判员以及记录台组长。

三、主要内容(一)介绍赛区情况和比赛的筹备;(二)说明竞赛规程、规则,宣讲《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及与本次比赛有关的规定;(三)提出加强赛风、赛纪及安保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落实。

(四)落实比赛时间、比赛服装、球队席等具体事宜。

第四章赛区和承办单位第二十条竞赛赛区由国家体育总局召开年度竞赛招标会,或中国篮协与承办单位协商,与承办单位签定承办协议书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各省一级体委竞赛管理部门可直接向中国篮协申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篮球比赛。

省以下体委(地方篮协)和在中国篮协注册的俱乐部可根据竞赛规程申请承办全国比赛或区域性邀请赛,但须经由省一级体委竞赛管理部门申报或同意,中国篮协审批,并接受省市体委竞赛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十二条承办(或申请承办)单位必须具备符合篮球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所规定的场地和器材。

并严格执行《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等由中国篮协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及双方签订的竞赛承办协议书,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承办单位不能履行竞赛承办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出现赛场安全秩序、组织接待和记录台工作严重失误,或有违规广告等问题,将严格按《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承办单位(赛区)应积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开展的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活动。

中国篮协每年根据各参赛运动队、技术代表和裁判长等推荐,评选出该年度5-10个优秀赛区,颁发证书、奖杯等奖励。

第二十五条优秀赛区的标准:一、模范贯彻《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比赛承办协议书》的要求。

二、赛区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规范、严密、高效、公正。

未出现严重的违规事件,未受过中国篮协的批评或处罚。

三、为运动队、裁判员提供良好的食宿、交通、场地器材等竞赛环境。

四、重视赛事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培育市场、开拓球市上取得成效,观众文明、热情,社会反响好。

第五章参赛规定第二十六条参赛单位须按中国篮协有关注册规定进行年度注册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全国正式比赛。

第二十七条参赛单位须按竞赛规程规定如期报名。

凡确认参赛并已列入竞赛规程的单位,不能退出比赛,否则须在赛前1个月向中国篮协申请并交纳损失金5000元。

未经中国篮协同意退出比赛或逾期不交损失金的单位,停止一次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各注册俱乐部的球队必须参加中国篮协主办的俱乐部球队的比赛(含二线队伍如男篮22岁以下,女篮20岁以下)。

第二十九条运动队一、维护全国篮球比赛的形象和荣誉,是每个参赛运动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须按竞赛规程、竞赛日程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赛区报到,自觉遵守赛区各项规定。

三、按规程、规则规定运动队服装必须整齐统一,赞助性比赛要按有关规定着装。

运动队服装上的所有标志和广告必须符合主办单位的要求。

违者须立即纠正,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应根据比赛日程合理安排好训练。

主办单位安排的运动队公开训练课、观摩课及科研等活动,要认真准备,中国篮协将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准时参加赛前联席会、赛后新闻发布会以及主办单位安排的社会性公益、联谊等活动。

六、加强赛风赛纪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认真抓好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争创体育道德风尚奖。

第三十条运动员一、遵照《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管理办法》和《运动员守则》,规范个人言行。

二、运动员要争当青年的楷模,讲求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舆论监督。

三、比赛中要发扬顽强拼搏、积极进取的精神,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四、运动员只能代表所注册的单位参加相应等级的比赛,未经中国篮协批准不得代表非注册单位参加篮球比赛。

第三十一条教练员一、遵照《中国篮球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和《教练员守则》,规范个人言行。

二、教练员要讲求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临场指挥中,要按规定着装整齐,与记录台联系工作时须按规则要求,讲文明、有礼貌。

按时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必须学习和熟知竞赛规程、规则等有关规定,钻研业务。

四、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第三十二条领队和球队工作人员一、领队要做好运动队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督促教育运动员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敢于管理、敢于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