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

合集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填报说明

总体要求
编报流程:卡片 — 基础表 — 报表
➢ 行政事业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土地资产卡片形成基础数据库, 其中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到资产清查基础表 ;
➢ 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础表 ; ➢ 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清查基础表填报工作后,自动生成资
产清查报表 ; ➢ 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上报行政事
时间填列。 ➢ 投入使用日期:按该项资产实际投入使用日期填
列。 ➢ 建筑结构:按“钢结构”、“钢混结构”、“砖
混”、“砖木”、“其他”选择填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填报说明
➢ 建筑面积:需要填列“建筑面积”、“其中:单位负担 费用面积”;“计算机机房面积”;“会议室面积”;“车 库面积”;“食堂用房面积”;“配电房面积”。
➢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 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总体要求
编报内容
➢ 按照全面进行清查的要求,编报内容包括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等的全面情况,编报口径 与单位决算相衔接并协调一致 。
➢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 单位,都应逐户编制本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 查报表。
“自用”、“其中:后勤”、“出租”、“出借”、 “闲置”、“其他”。填列“出租”、“出借”时,还 需填列对方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填报说明
➢ 折旧状态:按“计提折旧”、“不计提折旧”选 择填列。
➢ 卡片金额:填列“原值”,如果选择了“计提折 旧”还要填列“累计折旧”,“净值”自动计算 生成。
资产清查报表封面表编制说明
填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 报
➢ 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 ➢ 报送日期:指单位实际报送的日期 。 ➢ 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单 位:(盖 章)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本表所指党政机关范围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1. 本表仅填报党政机关驻在办公楼,每幢办公楼单独填写一张表格。

2. 办公楼门牌地址:“××县×××路(大街)××号”
3. 建筑物名称:填写“县区级机关名称+大楼”,如:“县委大楼”。

4. 各类办公用房的划分依据参见《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办公楼走廊、楼梯、阳台等面积计入公共服务用房面积。

5. 使用部门或单位:党政机关下属一级机构或独立法人单位的规范名称。

6. 单位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7. 编制人数: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填写。

8. “按标准核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地市级):编制数×二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

二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参见《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各县区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三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单 位: (盖 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 本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填报。

填表说明:本表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所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1. 本表仅填报党政机关驻在办公楼,每幢办公楼单独写一张表格。

2. 建筑物名称:填写“机关名称﹢大楼”,如:“某大楼”。

3. 各类办公用房的划分依据参见《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计投资﹝1999﹞2250号) 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我市按照副省级城市划分,规定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副部级42㎡、正厅级24㎡、副厅级(正局)18㎡、副局及处级12㎡、一般干部6㎡。

4. 使用部门或单位:党政机关下属一级机构或独立法人单位的规范名称。

5. 单位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6. 编制人数: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填写。

7.“按核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编制数*二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示标准,二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示参见《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计投资﹝1999﹞2250号) 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基本情况办公楼门牌地址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各类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 地上层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层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 办公室用房 公共服务用房 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 特殊业务用房内部使用安排情况 序号使用部门或单位 单位性质编制数(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面积(平方米) 按标准核定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按标准核定的使用面积 (平方米) 超规定标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超规定标准使用面积(平方米) 出租或出借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2 3 .......。

资产清查系统操作讲解【久其公司】介绍

资产清查系统操作讲解【久其公司】介绍
3
清查时点及范围
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清查范围
➢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
➢ 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 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后会跳转到手工盘点界面根据提示进行数据修改。直到校验通过,即 盘点单上出现“已确认”标记后,说明盘点单已经录入完成,即可进行下一步明细表的操作。
1
2
33
清查盘点注意事项
盘点单中的使用状况是根据系统中资产的使用方向以及使用状态映射生成。映
射关系如下:
清查报表 使用状况-闲置
30
EXCEL方式盘点
将盘点单导出Excel文件,第一页签为导出盘点数据信息,第二页签为填写说明。 Excel文件中红色字体栏为必填项目,灰色底色信息栏不允许修改,即使修改也无法导入系统。 针对导出的数据的资产编号不能修改;针对盘盈新增的资产可以在EXCEL文件中增行填写信息,
但资产编号不能填写数据,否则数据导入将失败。
日期”至2015年12月以后即可满足本次清查工作。
20
基层单位填报步骤
1 清查准备 2 清查盘点 3 清查明细表、报表、汇总表 4 清查材料 5 报表上报
21
清查盘点
1
4
2
3
1 清查盘点导航操作按钮,按顺序进行盘点功能操作。 2 盘点结果及筛选条件展示栏,显示盘点结果情况以及查询条件。 3 盘点结果页签,分页签展示不同盘点结果的明细数据。 4 对盘点单数据进行整体操作和处理,包括:打印、更新、删除盘盈资产、取消确认。

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填报说明

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填报说明

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填报说明为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科学准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部门在编制“一上”预算时需一并填报“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基础数据库)。

一、基础数据库填报要求(一)基础数据库填报工作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的“基础资料”模块进行,包括“基础数据录入”和“规范津贴补贴经费申报”两个子模块。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本部门基础信息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工作。

(二)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将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盘和有关文字材料报送财政部,“二上”阶段不需再报送基础数据库。

数据盘报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统一接收;人员编制批复等证明文件,基础数据和规范津贴补贴经费测算说明,事业单位编制内增人依据、理由、经费需求、分类改革等情况,报送财政部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司。

纳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监管范围的预算单位,要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供当地监管局。

(三)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加强中央部门人员和资产等基础信息管理、规范津贴补贴经费审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基础数据库中人员编制、实有人数、资产信息、规范津贴补贴经费需求等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务必准确填报、认真审核,并按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因材料不齐难以核定人员编制、车辆、事业单位编制内进人等实际变化情况的,基本支出相关增支将不予核定。

二、“基础数据录入”子模块填报说明(一)主要内容。

“基础数据录入”子模块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和资产等信息进行管理。

子模块共包括6张录入表,分别反映单位基本情况、人员信息、资产信息。

具体包括:1.反映基础信息部分:录入01表(单位基础信息表)。

2.反映人员情况部分:录入02表(行政单位人员情况表)、录入03表(参公单位人员情况表)、录入04表(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三张表。

3.反映中央部门机关本级资产情况部分:录入05表(部门本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和录入06表(部门本级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基本情况表)两张表。

构筑物一览表

构筑物一览表
拟建建(构)筑物性质一览表
编 工程或项

目名称
1 1#楼
2 2#楼
3
3#楼
4
4#楼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柱 层数或
跨度 间 高度
(m) 距
(m)
(m)
13285.88
剪力墙
18 F (住 宅) 2F(商 业)
9530.78
剪力墙
18 F (住 宅) 2F(商 业)
6145.99
剪力墙
14 F (住 宅) 2F(商 业)

配套

配套

配套

地下车库
6128.95 剪力墙
14 F (住 宅)
形式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基础设计
埋 深 材料
单柱荷重 (KN)
(m)
最大 一般
3
4
2.5
设计标高
室内 (m)
室外 (m)
特殊设 施设备 或特殊 要求
沉降敏感 性是否作 沉降计算
备注
0.00 -0.45
住宅

底商
-2.80 -0.45 0.00 -0.45 0.00 -0.45
11
11#楼
4612.36 剪力墙 14F
12
12#楼
4973.58 剪力墙 14F
13
13#楼
4607.42 剪力墙 18F
14
14#楼
4607.42 剪力墙 18F
桩基 2.0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桩基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0.00 -0.45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模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模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方式(手机):填表说明:1.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本表领导干部是指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治区本级机关下属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地(州、市)党政机关为地厅级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未腾退办公用房的应在备注中说明;2.办公地址及房号:须填写详细地址及房号,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办公楼403室”。

附件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核算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2.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3.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标准填写;4.面积=人数×标准;5.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二条计算并填写;6.设备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三条计算并填写;7.基本办公用房面积=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设备用房使用面积;8.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四条计算并填写;9.附属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五条计算并填写;10.核定的建筑面积=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附件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本表所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公益类事业单位;2.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3.每幢办公楼单独填写一张表格;4.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5.建筑物名称: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大楼,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6.办公楼门牌地址:×××市×××区×××路×××号;7.办公用房来源:包括自建、置换、租用、借用、调剂或其他,如填写其他,请在备注中说明;8.实际建筑面积根据房产证或竣工图面积填写;9.核定的建筑面积根据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核算后填写;10.超标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核定的建筑面积-技术业务用房面积;11.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时间按照租用合同写明租用办公用房的起止时间;12.权属登记情况: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填写房产证号和土地证号,未办理的填写“无”;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党政机关权属,在备注中说明,并附单行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排查工作表

行政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排查工作表
附件1:
集资建房分配信息表
制表时间: 身份证号 建房单位 小区名称 座落位置 单位:平方米、万元 楼、单元、房间号房屋面积 购房价格 购房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本表由还未上报集资建房分配情(盖章): 序号 分房人姓名
注:请按照:“**县(市、区)**街**号”格式填写;楼、单元、房间号请按照:“**号楼**单元**室”格式填写;购房时间为集资建房竣 工验收或统一发放钥匙时间,按照:“**年**月**日”格式填写。分房人姓名中不能出现空格,身份证号必须是15位或者18位,购房价格以 万元为单位。 有疑问请打电话:2238268,18099027761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投入使用时间
1991、9
消防设计审核情况及法律文书编号
消防验收情况及法律文书编号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
法律文书编号
消防设计图纸、资料存档情况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火
灾危险性概述
甲类;易燃易爆
注:1、每幢建筑填写一份;2、各相关法律文书附本表后。
表1-3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建筑物(场所)名称
油品车间1#输油泵房
消防验收情况及法律文书编号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
法律文书编号
消防设计图纸、资料存档情况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火
灾危险性概述
甲类;易燃易爆
注:1、每幢建筑填写一份;2、各相关法律文书附本表后。
表1-3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建筑物(场所)名称
催化装置气压机房
设计单位
黑龙江省化工设计院
施工时间
1990、8
甲类;易燃易爆
注:1、每幢建筑填写一份;2、各相关法律文书附本表后。
表1-3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建筑物(场所)名称
催化装置冷泵房
设计单位
黑龙江省化工设计院
施工时间
1990、8
施工单位
大庆市第一建筑公司
竣工时间
1991、9
验收单位
大庆联谊石化助剂厂
投入பைடு நூலகம்用时间
1991、9
消防设计审核情况及法律文书编号
甲类;易燃易爆
注:1、每幢建筑填写一份;2、各相关法律文书附本表后。
表1-3
单位建筑物(场所)情况
建筑物(场所)名称
油品车间4#输油泵房
设计单位
黑龙江省化工设计院

4.资产清查汇总报表

4.资产清查汇总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封面财清0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汇总表财清0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财清0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汇总表财清0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财清04-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财清04-2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汇总表财清04-3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汇总表财清05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财清06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汇总表财清07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汇总表财清0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汇总表财清09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财清10行政事业单位担保情况汇总表财清11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财清12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汇总表财清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汇总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汇总表财清01表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财清02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汇总表财清03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财清04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续表)财清04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财清04-1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续表)财清04-1表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汇总表财清04-2表第 10 页,共 24 页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汇总表(续表)财清04-2表第 11 页,共 24 页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汇总表财清04-3表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财清05表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续表)财清05表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汇总表财清06表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汇总表财清07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汇总表财清08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财清09表行政事业单位担保情况汇总表财清10表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财清11表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汇总表财清12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汇总表财清13表。

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附表3
办公用房使用安排情况表
部门(盖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编 号 “三定”规定编制情况 使用单位 性 质 办公区
单位:平方米
现有在编人员情况 核定办公 拟安排办公 室和服务 室和服务用 厅级 厅级 正处 副处 处级 厅级 厅级 正处 副处 处级 小计 用房面积 小计 房面积 正职 副职 级 级 以下 正职 副职 级 级 以下 拟安排技术业务 用房面积 备注
填表人:
电话:
1 2 3 ...
机关本级 机关服务 中心 xx单位 总 计
XX院 XX院
说 明: 1.单位性质包括: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其他。 2.尚未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性质”暂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差额保障事业单位“性质”暂填公益二类事业 单位。 3.本表面积均填报使用面积。 4.机关现有在编人员未超出批复编制数的,不用填报“现有在编人员情况”。

建筑物面积及机关单位面积统计表

建筑物面积及机关单位面积统计表
西大街 西大街
环卫局
环卫局 环卫局
供电局小区2 线务段小区 公路段小区 化工厂小区 乌兰镇小区 海兰家属楼 饮食公司小区 中医院小区 计生局小区 刘川工程小区 改水办小区 食品厂小区 老城建小区 人大家属楼 房产局小区 交通局小区2 影剧院小区 工行家属楼2 粮食局小区 县政府小区 医药公司小区 工行家属楼 公安局小区 地税局小区 阳光小区
142.98 140 300 3574 1721.4 500
7 6 6 12 6 6
2187.31 2080 3371
25 10
19
68081.6 53000 85000 27904
629 316 800 218 999 92 760 420 1800 390
161 300 155 200 500 83 490 230 820 320 140 90 130 4 90 140 150 82 35 82 35 45 40 48
6131168 自行处理 6122291 环卫局 自行处理 南街 东大街 南街 南街 南街 小车站 小车站 小车站 自行处理 自行处理 环卫局 环卫局 环卫局 环卫局 环卫局 环卫局
靖远县建筑物面积登记表
单位名称 行政办 公面积 (㎡) 单位 人数 商业 面积 (㎡) 户数 开张 户数 面积 (㎡) 住宅 户数 72 36 84 15 25 15 20 40 24 24 36 60 24 7 12 20 20 40 6 10 7 7 30 30 36 36 10 8 13 16 5 10 8 13 16 5 0 48 60 60 20 30 4 4 12 24 48 60 60 20 30 12 24 入住 户数 50 30 60 20 40 20 23 30 40 24 20 20 30 25 25 36 30 垃圾处理 备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文号】财办行[2010]3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司(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司(局):为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统计报表的有机结合,为下一步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总结经验,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目前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进度,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报表》),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表》为汇总表格式,编制单位为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范围的中央各部门和各省级财政部门。

驻外机构资产情况暂不纳入本次《报表》编报范围。

二、《报表》包括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和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两部分,由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按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分别汇总编制。

三、按照尽量简化、减轻负担的原则,《报表》主要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及主管部门版”中预制表格的内容设计制定。

财政部将及时组织原系统开发公司按照《报表》格式对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及主管部门版”进行免费升级,以便直接从系统中生成规定的汇总报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填报单位:
合计 一、房屋
1.生产用房 2.交通、邮电用房 3.商业及服务业用房 4.行政单位用房
(1)办公用房 (2)业务用房 5.公共安全用房 6.事业单位用房 (1)教育用房 (2)科研用房 (3)新闻出版用房 (4)图书档案用房 (5)医卫慈善用房 (6)文体、艺术团体用房 (7)其他事业单位用房 7.社会团体用房 8.外事用房 9.军事用房 10.宗教用房 11.居住用房 12.体育、娱乐用房 13.市政公共设施用房 14.仓储用房 15.房屋附属设施
——
净值 12
数量
13 ——
清查数
原值
累计 折旧
14 15
净值 16
财清04-1表
金额 单位:
元 使用状况(数量/平方米)
合计 在用
出租 出借
闲置
毁损 待报

其他
17 18 19 20 21 22
—— —— —— —— —— ——
16.其他用房
27
填报单位:
二、构筑物 1.池、罐 2.槽 3.塔 4.烟囱 5.井 6.坑 7.台、站 8.码头 9.道路 10.沟 11.洞 12.廊 13.桥梁、架 14.坝、堰及水道 15.闸 16.水利管道 17.市政管道 18.库 19.仓 20.场 21.斗 22.罩棚 23.其他构筑物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数量
1 ——
账面数
原值
累计 折旧
23
净值 4
数量
5 ——
增加
原值
累计 折旧
67
清查变动数
减少
净值
数量
原值
累计 折旧
8 9 10 11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续表)
行次
数量 23
账面数
原值
累计 折旧
24 25
净值 26
数量 27
增加
原值
累计 折旧
28 29
清查变动数
减少
净值
数量
原值
累计 折旧
30 31 32 33
净值 34
数量 35
清查数
原值
累计 折旧
36 37净值 38财清04-1表金额
单位:

使用状况(数量/平方米)
合计 在用
出租 出借
闲置
毁损 待报

其他
39 40 41 42 43 44
28 ——
——
——
——
—— —— —— —— —— ——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