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集团公司招标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自主确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资质审查要杜绝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有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证的特殊工种;要严格审查施工队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签订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其履行情况。
第五条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或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公司关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术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条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长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生产及基建矿井签订井下施工的安全生产协议后____日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解释权属水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在进行外包工程施工时,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和监督,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总则a) 外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安全。
b) 外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安全管理机构a) 明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b)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组织、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3. 安全生产责任制a)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
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包单位及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外包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3. 外包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外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防护设施: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4. 安全操作规程:外包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应急预案:外包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安全生产投入: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8. 交通安全管理:外包单位应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安全考核与奖惩1. 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外包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外包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外包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要求,明确管理流程和管理职责,有效控制外包工程安全风险,防范人身和设备事故。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规定和程序3.1公司外包工程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xx 集团公司和xx公司管理要求,依法签订工程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2禁止外包工程转包,禁止主体工程分包,附属工程分包必须书面报请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由总承包商负责。
3.3禁止部门、班组作为合同主体对外发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和雇用劳务人员。
3.4外包工程要认真履行业主方的“四项安全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3.4.1承包单位资质审查3.4.1.1外包工程合同签订前,必须对承包商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完成《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登记表》(附录3)的填写与审核。
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c)施工负责人、安监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
d)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e)施工资质;工程技术人员资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f)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g)施工机械、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电动工具。
h)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
i)安全防护用品与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4.1.2商务部、安全监察部以及生产技术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范围,分别对以上各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应优先考虑资质优、实力强、信誉好、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及业务相对稳定的承包商。
3.4.1.3安全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商严禁承包工程。
3.4.2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4.2.1承包商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前,应与公司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录4)、《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录5),商务部在确认相关流程完成后方可签订工程合同。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外包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外包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3.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安全检查(1)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高风险作业区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防护(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安全技术措施(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2)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安全可靠。
5.应急救援(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程序和措施。
(2)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依法处理事故。
五、附则1.本制度由外包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包
一、概述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及外包单位(以下简称“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企业内部与外包单位共同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内部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外包单位责任(1)外包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外包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4)外包单位应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内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外包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企业内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外包单位应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1)企业内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外包单位应确保其使用的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1)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业务外包过程中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服务、维修、咨询等领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发包单位职责:1. 负责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2. 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3. 确保外包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4. 对外包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5. 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承包单位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 对外包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5. 及时报告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风险评估:1. 发包单位应对外包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风险点和风险等级;2. 承包单位应配合发包单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1. 发包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承包单位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
第八条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1. 承包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2. 发包单位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1. 发包单位应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承包单位应配合发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整改。
第十条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事故;2. 发包单位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四条管理原则(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 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 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 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 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现场施工中,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 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 不服从管理, 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 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并给予经济处罚。
(1)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 保护好现场,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 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外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外包管理,明确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外包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包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维修、检测、运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外包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第四条我公司对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和信誉;3. 拥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装备和人员;4. 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外包单位资质审查通过后,与我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外包合同。
第三章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外包单位应向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1. 外包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2. 外包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外包作业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 外包作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定期向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2.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第九条我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外包单位整改。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外包作业发生事故时,外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
第十一条我公司应配合外包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劳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公司劳务外包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维修、保洁、保安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2. 生产部门:负责劳务外包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安全、按时、保质完成。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外包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合同管理。
4. 安全生产部:负责劳务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劳务外包合同管理(1)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包括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等。
(2)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劳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2. 劳务外包人员管理(1)劳务外包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2)劳务外包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3)劳务外包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安全生产部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2)生产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 事故处理与报告(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外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2)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劳务外包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劳务外包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劳务外包单位,取消其在我公司的劳务外包资格。
企业外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外包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维修、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外包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外包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外包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外包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外包项目安全。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外包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二)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审查和资质认定;(三)对外包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四)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五)处理外包项目安全事故。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当对其承担的外包项目安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外包项目安全;(四)配合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五)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事故。
第三章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外包安全管理制度;(二)外包安全协议;(三)外包安全检查制度;(四)外包安全培训制度;(五)外包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条外包安全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外包项目的名称、地点、内容、期限;(二)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安全措施和保障措施;(四)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五)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检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外包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频率和方法;(二)安全检查的记录和报告;(三)安全检查结果的整改和反馈。
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确保外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外包单位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咨询、服务等各类外包单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1)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公司应定期组织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责任(1)外包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应加强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定期检查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 安全防护措施(1)外包单位应按照项目特点和施工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公司应定期检查外包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安全生产检查(1)外包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外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外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2)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6. 应急预案(1)外包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
(2)公司应定期组织外包单位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 外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招用的外来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
应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来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必须将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
要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部应与外来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
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劳务队的情况,要进行清理,原则上同类型作业只能使用一个外包队,且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对不服从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必须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
各分公司、项目部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提交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3、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4、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外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包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单位签订外包合同的外包单位及其作业人员。
第三条外包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外包、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外包单位应将其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外包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六条外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外包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外包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场所安全。
第十条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
第三章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外包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我单位应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我单位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外包单位整改。
第十四条我单位应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六条外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外包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并保持其完好。
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外包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包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维修、安装、清洁、保安等领域的服务外包。
三、外包单位及个人责任1. 外包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外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3. 外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外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5. 外包单位应定期向我公司提交安全生产报告,如实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四、我公司责任1. 我公司应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 我公司应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 我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我公司应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严格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 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4. 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其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5. 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外包单位应立即向我公司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我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生产外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生产外包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外包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外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物流运输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1)外包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外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业绩。
(3)外包单位应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协议签订(1)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协议中应包含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培训等内容。
3. 安全生产培训(1)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外包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外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3)事故调查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对外包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6. 安全生产考核(1)公司对外包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故发生频率、隐患整改情况等。
(2)考核结果作为外包单位续签合同、调整合作关系的依据。
四、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具体实施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
2. 外包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生产外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中有关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制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我公司所属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从事露天矿、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生产的外包、外委单位。
各类房屋等建筑的土建安装工程、各类运输等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聘用的外包单位要经过相关招标程序确定,并由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核方可签订承包协议。
招标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聘用的外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登记。
严禁将生产经营工作,场所、设备等项目,发包、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公司要将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用由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聘用的外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持有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规范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6、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的资格证。
7、所有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明材料。
8、相应特种设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或准许运行使用证明。
9、所有作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0、在作业区域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备案的证明。
第五条公司在与外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合同期满后,要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外包单位,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明确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外包单位对其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外包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包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企业内部或外部向第三方外包的各类生产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装配、维修、清洁等各类生产活动。
第三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与用工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维护生产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演习等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能够有序、全面、有效地开展。
第八条外包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不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要求等内容,明确各类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标准,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二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使用方法等内容,确保职工能够正确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外包生产单位应当为职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以及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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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中有关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制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我公司所属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在本公司所属区域内从事露天矿、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生产的外包、外委单位。
各类房屋等建筑的土建安装工程、各类运输等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聘用的外包单位要经过相关招标程序确定,并由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核方可签订承包协议。
招标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聘用的外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登记。
严禁将生产经营工作,场所、设备等项目,发包、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公司要将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用由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聘用的外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持有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规范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6、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的资格证。
7、所有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明材料。
8、相应特种设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或准许运行使用证明。
9、所有作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0、在作业区域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备案的证明。
第五条公司在与外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合同期满后,要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外包单位,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明确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外包单位对其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每年要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第七条公司要将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如实告知外包单位,对发包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八条公司要对外包单位的技术装备、专业人员、安全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严禁聘用无技术装备、无专业技术人员、无安全管理机构或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有严重缺陷的承包单位。
第九条对于不服从安全管理单位以及发生事故的,公司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条公司必须对外包单位劳务用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考试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洞沟矿部要定期组织对外包单位作业区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外包单位限期整改。
督促外包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情况,提出具体安全生产措施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要督促外包单位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做好员工工伤保险办理、职业健康检查、劳动、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外包防护用品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等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与管理。
外包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设施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数额和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合同期满后,与外包单位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公司对所属外包单位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外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2、除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外包单位落实到位。
4、督促外包单位做好领导带班,做好矿山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统计及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工作,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5、对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外包单位原
则上不得超过3家,避免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聘用的外包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纳入安全管理考核之中。
第十六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每季度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每年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外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劳务用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按规定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聘用的井下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年龄应满18周岁,且不得超过55周岁。
3、身体健康,无从事相应工作的职业禁忌症。
4、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严禁女性从事矿山生产作业中高危职业。
第十九条外包单位要做好下列主要安全基础工作:
1、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制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按照计划组织落实。
做好特种作业
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对所承担的工作,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生产全事故应急预案。
3、在生产作业班组设立安全员,并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创造文明的现场作业环境。
5、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所属外包单位要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需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外包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指导,定期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本细则享受最总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