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016最新《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附件: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2轴载货汽车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6
35 铰接列车
36 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3 铰接列车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5轴铰接列车
43
42
全挂
汽车列车
43
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49
46 铰接列车
49
46
46 全挂列车
49
46
备注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2016年超限新决定标准
2016年超限新决定标准你知道货车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吗?你知道货车运货超过多少才属于超载行为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2016年超限的新决定标准,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超限新决定标准范文一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布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认定超限超载行为,并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进行认定及处罚。
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认定标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二、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货车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过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公路货运车辆运输中,超限超载是一个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寿命的问题。
为了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以便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
本文将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了解和遵守。
首先,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
车辆自重是指车辆本身的重量,包括车辆的车身、车架、发动机、底盘等部件的重量。
车辆总质量是指车辆装载货物后的总重量,包括车辆自重和货物的重量。
轴荷是指车辆各个轴承受的荷载重量,轮荷是指车辆各个轮胎承受的荷载重量。
这些指标是评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定。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货运车辆的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都有严格的限制。
超过这些限制的车辆将被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除了以上指标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的限制。
例如,不同地区的道路承载能力不同,对于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的限制,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
总的来说,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的过程。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才能有效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的使用寿命。
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学习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路设施的安全。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二、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
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
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物流运输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极大地支撑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大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车型推广、拉动物流业生产消费。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很多货车却经常出现严重超载的现象,我国法律规定这是要进⾏处罚的。
那么,你知道货车超限超载怎么处罚吗?接下来就跟着店铺⼀起去看看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吧。
超限的认定标准 1、⼆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超限百分率⼤于等于5⼩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员将进⾏登记,并要求当事⼈⾃⾏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 超限百分率⼤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处⼆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货车超载处罚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条第⼀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驶,不得使⽤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三条第⼀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汽车渡船。
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
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前言近年来,我国公路交通迅速发展,公路货运量大幅增加。
但与此同时,不合理超限超载行为也时有发生,给公路交通安全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因此,针对治超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为公路货运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环保的基础保障。
本文将针对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新规定内容轴重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所有公路车辆在行驶时必须遵守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针对货车轴重,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明确提出,所有货车的轴重最大限制标准为26吨,而非原先的20吨。
同时,其中的单轴和双轴也有不同限制标准,单轴限制为10吨,双轴限制为18吨。
车辆限高针对货车高度,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中还增加了车辆限高的内容。
规定所有货车的高度不得超过4.5米,而原先的标准为4.2米。
该规定旨在控制货车载重过大而导致车身变形、路面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轴距限制公路货运中,货车的轴距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根据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所有货车的轴距最大限制标准为三个轴距之和不得超过19米,而单轴间距、双轴间距也有不同限制标准。
超限处罚超限超载行为不仅会给公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还会给道路设施、自然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严惩超限超载行为,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还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
具体来说,超限超载需要支付有关部门按照超出限制的重量和尺寸扣缴的临时交通管理费,并按天计算罚款。
新规定的意义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的出台,对于国家公路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防止超限超载行为给道路设施和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为公路货运提供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它也能够更好地促进公路交通的经济发展,增强公路运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结论作为新时期公路交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的出台无疑对于公路交通安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在实践中,我们也应该积极支持规定的实施,严格控制货车的轴重、车辆限高和轴距等限制标准,从而更好地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促进公路货运的健康发展。
新交通法货车超载标准and新交通法货车超载超限规定
新交通法货车超载标准and新交通法货车超载超限规定货车超限标准:(1)、根据国家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2)、轴货运车辆: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18吨。
3轴货运车辆: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5吨4轴货运车辆等等标准;(3)、违反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等。
另外,判断货车超限不仅要看货车的总质量,还要看货车的外形尺寸。
有什么情况之一的货运车辆为超限运输?(1)车辆和货物总高度距地面超过4米;(2)车辆和货物总宽度超过2.55米;(3)车辆和货物总长度超过18.1米;(目前重点是称重,检测货物总重量。
对于货物外形尺寸超限的行为,在调配前不得对货物外形尺寸进行检测。
超载罚款/罚款扣除规定:新规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新规对扣分数值有明显变化,其中货车超载扣分标准如下:荷载超过核定荷载质量50%的,一次扣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满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3分;综上问题所述,新规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判断货车超限不仅要看货车的总质量,还要看货车的外形尺寸我建议货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处罚新标准有哪些货车超载处罚新标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2016运输新规(治超)
2016运输新规(治超)2016运输新规(治超) 备受关注的运输新规终于实施了,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的2016运输新规(治超)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2016年9⽉21⽇起,2016超载超限新规定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超四罚”。
下⾯⼀起来了解⼀下超载超限2016新规定以及2016货车超限超载标准。
超载超限2016新规定;七⼤亮点三⼤专项⾏动 货运车主和司机注意了,从今⽇起,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系列治超新政将正式施⾏。
新规中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了调整,6轴车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超四罚”。
从9⽉21⽇起,将全⾯禁⽌“双排车”通⾏; 新规要求加强道路运输⾏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实施联合惩戒。
“治超新政”七⼤亮点 (⼀)统⼀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
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
(⼆)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联合执法。
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取执法⼈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作的监管。
(四)严格实施“⼀超四罚”。
根据违法⾏为,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五)加强⾼速公路⼊⼝检测管理。
对拟进⼊⾼速公路的货车全⾯实施重量检测,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速公路⾏驶。
(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为。
对暴⼒抗法、殴打⼯作⼈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执行时间】:20160921【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第三章违法超限运输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政策解读相关问答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系统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缩短汽车使用寿命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
汽车的制造是根据技术数据确定下来的,载重限量也不例外,一旦超载就会使原来的设计数据发生改变。
比如:铆钉松动,紧固螺丝脱落,焊接点脱焊断裂和整体车架变形等。
超载缩短了车辆的使用寿命,加速了橡胶,塑料新件的老化。
2、加缩轮胎的磨损和变化。
汽车轮胎是根据汽车总重量设计生产的,并留有相当的安全系数。
但当汽车超重时,就会使轮胎吃重而产生变形。
同时加大摩擦,也会导致轮胎寿命缩短。
据测定,超载20%时,轮胎寿命减少30%;超载40%时,轮胎寿命则缩短50%。
3、加速发动机损坏。
汽车超载后给发动机带来很大的损坏。
首先是负荷加大,动力不足。
长时间的低速行驶,导致发动机过热,加剧零部件的损坏。
同时也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运输成本。
4、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的操纵性能。
超载会造成转弯时离心力增大而影响到汽车行驶的稳定性减小而引发事故。
5、降低制动性能,增长非安全区距离。
影响汽车制动距离的因素很多,其中汽车载荷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制动距离的长短。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戴波
超限运输不予许可的情形
1.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 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2.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 (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
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3.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大件运输车辆许可的基本规定
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 (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 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 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管理思路:改善事前审批环节:优化审 批流程,提供便民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查验,违法惩戒
大件运输托运人义务
超限运输处罚标准
4、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 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 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 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5、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 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 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实施主体
由承运人组织实施,公路管理机构 进行审查、验收
委托公路管理机构,由公路管理机
构或组织有资质单位实施(市场化
方式)
验算的要求:另行规定。
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遵循原则
新增条款,即考虑了承运者的经济利益, 也保障了公路的安全性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事中事后监管):公路管理机构应 当根据其制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对通 行的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进行加固、 改造;必要时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 监管。
• 理由:一是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过 增加轴数,分担了总重,轴荷符合要求。 二是对桥梁有影响的,可以通过加固、改 造措施消除影响。三是鼓励依法申请合法 经营。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超载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超过规定的尺寸和重量限制,这不仅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对路面和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
因此,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至关重要。
在我国,针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尺寸认定标准。
超限车辆的尺寸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车辆长度、宽度和高度。
一般来说,车辆的长度、宽度和高度都有明确的规定标准,超出这些标准的车辆就可以被认定为超限车辆。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可以通过测量车辆的实际尺寸来进行认定,也可以通过对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行驶过程中的摩擦痕迹等进行分析来进行认定。
2. 车辆重量认定标准。
超载车辆的重量认定标准是指车辆的总质量是否超过规定的限制。
在我国,车辆的总质量限制是根据车辆的类型和用途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货车和客车的总质量限制是不同的。
对于超载车辆的认定,可以通过称重站对车辆的总质量进行测量,也可以通过对车辆的轮胎和悬挂系统等部件进行检查来进行认定。
3. 车辆装载认定标准。
超限车辆的装载认定标准主要是指车辆货物的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在我国,对于货车的货物装载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货物的装载方式、装载位置、装载数量等方面。
超限车辆的装载认定可以通过对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通过对车辆的轮胎和悬挂系统等部件进行检查来进行认定。
4. 车辆行驶认定标准。
超限车辆的行驶认定标准主要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在我国,对于超限车辆的行驶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行驶路线、行驶时间、行驶速度等方面。
超限车辆的行驶认定可以通过对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行驶过程中的摩擦痕迹等进行分析,也可以通过对车辆的行驶记录和行驶证等进行检查来进行认定。
总的来说,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车辆的尺寸、重量、装载和行驶等方面的情况。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才能有效地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完好。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车辆超载的标准是什么呢?很多经常开车的司机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只有在超载以后被抓到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已经超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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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及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的有关决定,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严格统一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
至此结束了交通运输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认定不统一的问题。
据了解,自2016年9月21日起,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统一执行的超限运输认定标准为:公路货运车辆总质量最多不得超过49吨。
原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车超限的认定标准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质量超过10吨”的标准,即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20吨,3轴车不得超过30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
这次统一执行的强制性新国家标准为: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车不得超过27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49吨。
为此,近期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一超四罚”。
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违法情形严重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还将面临追踪处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轿车超载怎么处罚轿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轿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
轿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背景介绍超限超载,指的是货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车重。
发生超限超载事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正常运输和交通秩序,同时也对路面、大桥大坝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超限超载问题是当前公路货运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对货车超限超载问题进行认定的标准,是约束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重要法规依据。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技术规范》(JT/T 617-2004),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如下:根据车辆轴数认定根据车辆轴数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轴数不超过2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6吨,超重为300千克以上;•轴数为3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11吨,超重为500千克以上;•轴数为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20吨,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轴数大于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38吨,超重为1500千克以上。
根据车辆自重认定根据车辆自重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货车自重在6吨以下的,超重为300千克以上;•货车自重在6吨至20吨之间的,超重为500千克以上;•货车自重在20吨以上的,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
超限认定除了超重之外,还包括超长、超高、超宽等。
根据公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道和省道公路货运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等限制如下:•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2.5米;•高度:不超过4.5米。
对于超限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扣押车辆。
为了避免超限行为的发生,还可以设置限重站、限高桥、限宽径等一系列措施。
结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公路运输安全、推进货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除了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规范的认定之外,还需要加强技术装备和监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对公路货运行业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超限超载问题会逐步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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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2 轴载货汽车18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3 轴
载货汽车25
36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5
铰接列车
4 轴
36
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中置轴
挂车列车
5 轴43
铰接列车
1
轴数
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43
铰接列车
42
5 轴
全挂
汽车列车
43
49
46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49
6 轴
46
铰接列车
46
49
全挂列车
46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 3 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 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 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
备注
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 3 轴和 4 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 1 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
、且
半挂车的两轴之间
的
距离 d ≥1800mm 的4 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 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 )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