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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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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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

(吨)

2轴载货汽车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27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6

35铰接列车

36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3

(吨)铰接列车

5轴铰接列车

43

42全挂

汽车列车

43

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49

46铰接列车

49

46

46全挂列车

49

46

备注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公路货运车辆运输中,超限超载是一个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寿命的

问题。为了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以便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本文将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了解和遵守。

首先,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

荷和轮荷等指标。车辆自重是指车辆本身的重量,包括车辆的车身、车架、发动机、底盘等部件的重量。车辆总质量是指车辆装载货物后的总重量,包括车辆自重和货物的重量。轴荷是指车辆各个轴承受的荷载重量,轮荷是指车辆各个轮胎承受的荷载重量。这些指标是评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

规和标准进行规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货运车辆的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都有严格的限制。超过这些限制的车辆将被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除了以上指标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

运输路线的限制。例如,不同地区的道路承载能力不同,对于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的限制,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

总的来说,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车辆自重、车辆

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的过程。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才能有效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的使用寿命。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学习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路设施的安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公布日期】2016.10.14

•【文号】交办公路﹝2016﹞130号

•【施行日期】2016.10.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6﹞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行动期间有关执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密切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执法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开展执法。未设置超限检测站的地区,可以依托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公路超限检测站

接受检测,并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并监督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行为。公路超限检测站要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办公、食宿等便利和保障。

公路管理机构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巡逻中发现的涉嫌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距离公路超限检测站较远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快速记忆超载新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快速记忆超载新标准

附件: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2轴载货汽车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6

35 铰接列车

36 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3 铰接列车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5轴铰接列车

43

42

全挂

汽车列车

43

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49

46 铰接列车

49

46

46 全挂列车

49

46

备注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快速记忆超载新标准

两轴结合行车证,最大不超18吨;三轴要看轴位置,中置25加2吨;四轴情形有三种,前四后八31;

挂车若要单轴撑,36吨要减1;

五轴车尾三轴组,43吨再减1;

六轴最多49,单桥驱动减3吨;

其它情形要搞清,参看备注加减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公布日期】2016.08.18

•【文号】交办公路﹝2016﹞109号

•【施行日期】2016.08.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6﹞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同意,现将《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和《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2016运输新规(治超)

2016运输新规(治超)

2016运输新规(治超)

2016运输新规(治超)

备受关注的运输新规终于实施了,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的2016运输新规(治超)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2016年9⽉21⽇起,2016超载超限新规定正式实施。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超四罚”。下⾯⼀起来了解⼀下超载超限2016新规定以及2016货车超限超载标准。

超载超限2016新规定;七⼤亮点三⼤专项⾏动

货运车主和司机注意了,从今⽇起,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系列治超新政将正式施⾏。新规中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了调整,6轴车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超四罚”。从9⽉21⽇起,将全⾯禁⽌“双排车”通⾏;

新规要求加强道路运输⾏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实施联合惩戒。

“治超新政”七⼤亮点

(⼀)统⼀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

(⼆)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取执法⼈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作的监管。

(四)严格实施“⼀超四罚”。根据违法⾏为,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背景介绍

超限超载,指的是货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车重。发生超限

超载事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正常运输和交通秩序,同时也对路面、大桥大坝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超限超载问题是当前公路货运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对货车超限超载问题进行认定的标准,是约

束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重要法规依据。根据《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技术规范》(JT/T 617-2004),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根据车辆轴数认定

根据车辆轴数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轴数不超过2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6吨,超重为300千克以上;

•轴数为3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11吨,超重为500千克以上;

•轴数为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20吨,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

•轴数大于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38吨,超重为1500千克以上。

根据车辆自重认定

根据车辆自重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货车自重在6吨以下的,超重为300千克以上;

•货车自重在6吨至20吨之间的,超重为500千克以上;

•货车自重在20吨以上的,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

超限认定

除了超重之外,还包括超长、超高、超宽等。根据公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道和省道公路货运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等限制如下:

•长度:不超过12米;

•宽度:不超过2.5米;

•高度:不超过4.5米。

对于超限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扣押车辆。为了避免超限行为的发生,还可以设置限重站、限高桥、限宽径等一系列措施。

2016最新《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016最新《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附件: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2轴载货汽车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6

35 铰接列车

36 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3 铰接列车

5轴铰接列车

43

42

全挂

汽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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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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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49 46 46

全挂列车

49

46

备注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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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2 轴载货汽车18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3 轴

载货汽车25

36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5

铰接列车

4 轴

36

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中置轴

挂车列车

5 轴43

铰接列车

1

轴数

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吨)

43

铰接列车

42

5 轴

全挂

汽车列车

43

49

46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46

49

6 轴

46

铰接列车

46

49

全挂列车

46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 3 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 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 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

备注

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 3 轴和 4 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 1 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

、且

半挂车的两轴之间

距离 d ≥1800mm 的4 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 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 )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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