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办法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
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
大型活动后勤保障方案范文(5篇)
大型活动后勤保障方案范文(5篇)大型活动后勤保障方案篇1 为确保“院庆”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学院“院庆活动总体方案”及院领导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在后勤处组建“院庆”后勤保障工作组,全权负责“院庆”后勤保障服务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张正荣副组长:邓新民潘奇龚显益成员:后勤处所有干部职工及后勤服务工作从业人员保障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一)餐饮交通组组长:成员:(二)校园美化组组长:成员:(三)水电保障组组长:成员:(四)迎宾接待组组长:成员:二、工作任务(一)餐饮交通组1、负责“院庆”晚宴接待餐饮服务工作。
2、负责落实好 10 月 30 日后勤保障工作组及院领导中餐就餐工作。
3、在“院庆”前做好院内公务用车车辆检修以及“院庆”期间公务用车调度工作。
(二)校园美化组1、根据“院庆”总方案负责中区大门、南区主会场、湖滨路等地花卉摆设工作。
2、负责协调各系各部门开展好迎“院庆”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水电保障组1、负责院庆期间水电供应保障工作。
2、负责院庆庆典大会及晚会会场供电、照明工作。
3、负责避让线路砍伐树枝所留枯枝败叶的清理工作。
(四)迎宾接待组1、负责来宾报到及礼金、礼物接收工作。
三、具体工作进程时间推进表四、工作要求1、各工作组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小组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长调度指挥,工作涉及任何人都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协助和配合做好院庆工作。
各组组长要主动与各系各部门对接协调做好院庆有关工作。
2、餐饮交通组认真细致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确保车辆驾驶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周到。
车队司机要穿着整洁,热情服务。
3、校园美化组认真主动做好校园花卉摆放、清洁校园环境卫生,不留卫生死角。
特别是卫生间要保持干净卫生,没有异味。
4、水电保障组要做好院庆期间水电保障工作,安排水电工在岗在位,随时应对水电突发事件。
5、迎宾接组要穿着整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展示学院良好形象。
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总结
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总结篇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观音禅寺佛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20XX年3月29日,和县姥桥镇观音禅寺举行重大佛事文化活动。
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超过5000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关系到参与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部门乃至政府的整体形象。
为了做好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高度重视,在上级部门的部署与指导下,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落实,全力投入此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之中。
现将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如下:一、周密部署,科学制定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在每次重大活动前均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科学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抽调全局业务精英,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监督保障、应急管理和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严格实施驻点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监管人员和责任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分片包干,监管人员驻点监督,为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注重细节,实施全程监管。
细节决定成败。
我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细节。
对定点接待单位实行驻点监督,全程动态监管。
此次活动前,我局及时与观音禅寺签署《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两次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前驻点,对接待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相关知识突击强化培训。
严格监控 1 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大型活动食菜谱进行备案审查制度,绝不允许违规超范围经营凉拌、冷盘等须严格许可经营的食品。
严防不准食用的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餐桌。
深入食品操作间,对加工环境、加工程序、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督。
三、强化应急,防控突发事件。
运筹帷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我局成员多次学习《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练掌握其应急处置办法。
大型公园餐饮管理制度
大型公园餐饮管理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建立大型公园餐饮管理制度,以优化餐饮服务、提高食品安全和保障游客健康。
该制度适用于公园内所有餐饮服务供应商,并包括规范性管理标准、卫生安全要求、监控制度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规范性管理标准为保障顾客权益和提供高水平服务,公园内餐饮服务供应商需遵守以下规范性管理标准:服务质量保障1.餐厅内部环境整洁,舒适度高,服务态度热情有礼。
2.餐具、碗筷等配套用品应当清洁卫生,且正常维护更新。
3.餐厅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原则并确保食品售后服务质量。
食品安全要求1.所有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制作出熟食品;2.餐厅应对所有新增的和变更的食品菜单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经验。
并保证季节性或变动的食品菜单内容清楚、真实、准确;3.餐厅应在区域内合理设立临时储存区、卫生整洁区、前置清洗区和包装存放区。
并要求标准检测、存放和使用。
4.临时食品储存区应设立完备,贮存温度不得超过7℃。
储存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食品储藏情况,及早处理过期、变质的食品。
服务监控制度公园食品管理中心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针对餐饮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进行检查、评估、监督和处罚。
具体如下:1.周期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管理中心应定期向餐饮服务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并随时记录;2.考核年度制度。
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一个考核制度,对区内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信誉度、口碑等进行月度或其他周期性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或给予奖励。
违规处罚对于公园内餐饮服务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具体如下:1.对卫生安全不合格或食品安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惩戒,比如暂停供应、整顿、扣罚等措施;2.对安全隐藏瑕疵行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相应情况通报并加以视情况处理。
结束语本文档规范了大型公园餐饮服务的管理,为游客提供了更加健康、安全、优质的服务也为餐饮供应商提供了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法律规范性保护。
浙江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浙江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以下简称“保障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保障监管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重大活动期间对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重大活动是指由省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组织举办(含主办、承办)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
第四条保障监管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活动举办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分别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保障监管工作。
第六条保障监管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目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浙江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目录》包含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名单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急备选名单。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名单入选范围为具备一定规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优秀等级(A级)、达到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鼓励参加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急备选名单应选择具备一定规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良好等级(B级)和一定经营特色、达到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鼓励参加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七条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遴选、呈报本辖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目录,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核、制定《浙江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目录》,在省、市监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第八条重大活动举办单位应在《浙江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议目录》内优先选择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三)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十条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和重点
明确工作任务、内容,了解掌握接待活动具体
安排、时间、餐次、人数、用餐方式等安排。
依据接待任务具体情况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
则,制定具体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工作日程安
排。
向主办单位通报工作内容、餐保人员人数(至
少两名执法人员)和有关信息。
具体的保障内容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开
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周密计划 协调人员组织、交通和通讯设备,
现场快速监测设备 建立工作程序,随时做好记录 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信息 与相关监部门建立联系和沟通的制度
谢谢!
分级监督的监管原则,明确了重大活动主办单位、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规定了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程序。
国家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
内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
饮料、主食、点心等,对供应的食品原料、
成品进行抽样并按预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抽检表的项目进行抽样检验。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依法依
规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 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 备设施和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 品安全事故调查。
重大活动结束后
抽查消毒效果。
督促接待单位配足食品留样器具、设施及食具
消毒用品。
重大活动期间(保障人员)
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进入
前一定要通报主办单位(向会务组报到),对 接待单位的原料采购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员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重大活动应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2区域管理..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性质;按照分工职责;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区域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重大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3监督与服务并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沟通;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五、工作任务根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下达的任务;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六、职责分工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组织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5、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6、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7、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8、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1、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和参与者身体健康..2、向承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并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选择符合卫生规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4、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5、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所需的经费保障..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1、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2、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操作规范..3、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参加工作..4、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时冷藏留样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处理留样食品..5、落实和整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餐饮服务各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6、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方式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方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内容1、重大活动全程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3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2、重大活动重点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康、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2根据重大活动规模、人数确定是否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3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监测..三工作程序1、接受任务2、登记备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大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10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1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2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3接待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4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5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确定对活动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或不予监督..3、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告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必要时召开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要求..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1人员准备..选派具有以下资格的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①经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证件的人员;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③能够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快速监测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④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岗位..2物质准备..根据重大活动任务分别配备监督设备、现场监测设备、现场办公设备、通讯及交通设备;并做好突发事件所需的检测、采样、取证设备等准备工作..3技术准备..包括各种执法文书、突发事件调查用表、采样器具及工具书等..5、重大活动前1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②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卫生条件;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⑤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⑥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2对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的方式包括食品安全资料审查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设立情况;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③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监督检查情况;④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监测情况;⑤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⑥接待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监督意见;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日内撰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并送交活动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签收..接待单位应依照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应建议主办单位更换接待单位;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3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告知制度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告知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提出有关监督意见;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食品安全要求和其他责任;主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6、重大活动期间1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由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所需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2执法人员应对重大活动期间供餐食谱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对接待单位提供食谱以外的食品实行禁用;并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3执法人员要运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原理;认真做好餐饮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重点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同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接待单位负责人及主办单位反馈;主办单位应督促接待单位立即改进..4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毒物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快速毒物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接待单位应停止使用:①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②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③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④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⑤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⑥卫生行政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6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及时了解参加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主办单位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查及控制措施..7执法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按规定要求上报..8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八、应急处理1、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2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3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5依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2、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参照大田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大田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九、信息沟通1、重大活动期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活动主办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2、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重大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3、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建立管辖区域内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接待单位资质、条件设施、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培训等内容..十、经费保障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监督监测经费及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及检验、监测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收费标准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和技术人员补助费同医护人员..十一、人员安排重大活动保障人员安排;原则上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视情况从保障工作组成员中调配..逢中考、高考等面广、量大的保障活动时;若出现人员不足;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县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统一调配人员、车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保障后的档案资料;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保存..附件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根据贵单位的要求;我局监督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编号: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于年月日对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估;情况如下:经检查;建议如下:公章年月日主办单位签收人签收:年月日附件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圆满完成本次接待任务;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保证做到:一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二所用食品及食品原料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三不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加工前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的用具有明显标志并分开存放;专间操作戴口罩和手套等;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留样;有专用的留样冷藏设备;并由专人登记保管;六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二、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做到以下几项工作: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菜谱并交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审核;二食品制作的各环节、各岗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拒绝和阻挠;三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予以改正;四每餐结束后;汇总各用餐点的人数并反馈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五一旦出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三、认真履行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遵守商业信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四、在接待过程中;因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五、我单位负责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联系的人员为: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检测报告单被检测单位:餐共份检验日期:年月日检验人员签名:附件4:样品留样标签样式。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及保障实施
04 真菌性食物中毒
• 食物被真菌污染,产生真菌毒素 ✓ 椰毒假单胞菌(米酵菌酸) ✓ 霉菌(黄曲霉毒素) ✓ ……
事前沟通
餐企自查
签订责任书
食谱审核
资料审核
现场巡查抽检
审核重大活动期间的供餐食品,审核依据:《重大活动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一、常见禁用食材:
• 各类果干仁、银杏:核仁中含有苦杏仁甙,食用后产生剧毒氢氰酸 • 野生蘑菇:含有蕈毒素,加热不易被破坏 • 海蜇:含有五羟色胺、组织胺等各种毒胺及毒物肽蛋白 • 青口等贻贝类: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易被致病菌污染 • 青皮红肉鱼:不新鲜的鱼易产生高含量组胺
目录
CONTENTS
组建
01 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要求
02
重,大活动前-事前预防
03 重大活动中-事中监督
重大活动定义: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活动,包括: • 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 • 重要的国际会议 • 国际、全国、区域性体育比赛 • 大型庆典、经贸等活动
• 特点:要员参与、人数多、级别高、规模大、时间,紧、社会影响大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
各方职责
,
重大活动保障分级管理:
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级准则,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监管等级: ➢ 分级方式:
• 一级保障:国家、国际政务类的重大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具有规模大、规格高、影响大、风险高的特点
系方式 • 食品供应商、餐饮接待单位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信息
二、明确职责
市级餐厅管理制度
市级餐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级餐厅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级范围内的所有餐厅,包括快餐店、餐馆、食堂等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餐厅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服务。
第四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餐厅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对合格的餐厅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餐厅进行整顿甚至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七条餐厅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供应商名录,确保餐厅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第二章餐厅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餐厅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餐厅卫生整洁,防止卫生死角和环境污染。
第十条餐厅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干净。
第十一条餐厅应当配备专职卫生人员,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厨房、餐厅和卫生间进行检查和清洁。
第十二条餐厅应当保证用水、用电、供气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餐厅应当建立严格的害虫防治措施,定期进行害虫防治工作,确保室内无害虫。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餐厅应当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
第十五条餐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岗,负责对食品供应、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餐厅应当配备合格的食品加工设备,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杜绝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餐厅应当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验,对存储食品进行保质期控制和温度、湿度等环境监测。
酒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酒店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酒店成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酒店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酒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酒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方案,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食品安全措施1.食品采购(1)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源合法,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采购原料时,应核实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确保原料新鲜、合格。
2.食品储存(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贮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存放安全。
(2)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中,温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完好,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4.食品运输(1)食品运输车辆及容器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2)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5.食品供应(1)供餐前应进行食品质量检查,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供餐过程中,应加强食品保温、保湿,确保食品口感和安全性。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春节餐饮保障方案
春节餐饮保障方案
为保障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材的安全性和卫生标准。
- 提升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
监管和控制。
- 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品质。
2. 提前准备食材和供应链:
- 提前预订食材,确保春节期间的供应充足,并确保食材的
新鲜度和质量。
-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供应链的畅通和稳定。
- 建立备用供应商,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供应中断的可能性。
3.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增加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岗位安排,确保足够的人员投入。
- 提前制定餐饮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 加强与宾客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服务。
4. 控制就餐人数和时间:
- 合理控制就餐人数,保证就餐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 设置就餐时间段,错峰就餐,避免拥挤和长时间等待。
5. 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 定期对餐厅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确保就餐环境的卫生和
清洁。
- 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和消毒用品,做好常规消毒工作。
- 加强餐具、厨具和餐桌的清洁和消毒,提高用餐安全性。
6. 宣传和引导:
- 在餐厅内外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提醒顾客保持良好的卫
生习惯。
- 提供健康饮食的推荐菜单和温馨提示,引导顾客健康就餐。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将确保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提供安全、健康和优质的就餐体验。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67号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67号【发布日期】 2011-02-15【生效日期】 2011-02-15【效力】【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
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
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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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师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规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
(一)国家、自治区、兵团在师市举行的会议、检查、视察等活动;
(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机关举行的重要会议、接待、视察等活动;
(三)师市举办的节会、庆典等活动;
(四)经师市政府批准,师市直属部门、团场、社区举办的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上级业务部门和师市领导机关及其办公室安排的活动;(六)其他需要保障的活动。
第四条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师市行政
区域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所属监督所具体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和实
施方案,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
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向承担餐饮服务的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
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
时冷藏留样工作;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
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内容第六条.
(一)审查食谱、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
(二)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快速监测。
第七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程序
(一)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7日内向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包括: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供餐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二)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通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必要时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办公室批准;
(三)师市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餐
饮服务现场,实施具体保障工作。
第八条重大活动前,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评估:(一)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
许可证;(二)具备与重大活动就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四)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证明,档案记录完备;(五)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六)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重大活动期间,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加强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必要时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
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毒物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毒鼠药、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
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应停止使用:(一)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食品安全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三)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半成品和成品;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四).(五)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禁止食用的食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一条重大活动期间,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三)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五)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
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对重大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重大活动期间,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建立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
.
第十三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第十四条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