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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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代码证号码:
法定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从省市县(市、区)来湖南省娄底市从事经营活动,根据经营需要特向娄底市南苑·上和住宅小区自有商铺所有人湖南省九耳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租用其位于娄底市娄星南路与早元街交汇处的南苑·上和住宅小区轩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为,国土证编号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二条该商铺第一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
月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00)整。
该商铺第二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00)整。
该商铺第三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为人民币万
仟佰拾元(¥:.00)整。
该商铺第四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6%,为人民币万
仟佰拾元(¥:.00)整。
该商铺第五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7%,为人民币万
仟佰拾元(¥:.00)整。
以上租金均不包括税款。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该商铺的租金按每半年交付一次。其具体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合同时承租人先向出租人交付半年的该商铺的租金,以后每半年交付租金一次,并在每个半年之前10天内交付下个半年的租金;往后依此类推至本合同期满。
逾期缴纳租金,出租人按应缴租金金额每天收取2%的滞纳金,逾期10天未缴纳的视承租人违约,本合同终止,出租人收回商铺。
承租人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缴纳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该商铺押金;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租赁该商铺,承租人也未擅自改变该商铺的整体结构,未损坏该
商铺的整体美观与该商铺的正常使用功能,则由出租人无息全额退回此押金给承租人。
第四条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应符合小区物业管理经营范围要求,不得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存放违法违禁物品。如承租人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存放违法违禁物品,其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如因此前述情况造成商铺损坏或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租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承租人需装修的须报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才能动工装修;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整体结构,应尽量不损坏商铺的整体美观;承租人须注意用水、用电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该商铺内的下水管道除因工程质量造成堵塞外,如出现下水管道堵塞现象,则由承租人负责疏通,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商铺的水费按自来水公司的价格由自来水公司收取;电费按小区物业公司的标准由物业公司收取,并不得随意拖欠。本合同期满后,必须结算清楚该商铺的水、电费。
该商铺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物业管理费及商铺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规费、税收(含租赁收益税)、……等税费均由承
租人支付,承租人须按实按时、按标准交纳给相关管理部门。
第八条本合同期满时,承租人须保证该商铺完整、清洁、干净、完好退还给出租人。
第九条承租人如需要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须在本合同期满前60天(即20年月日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该商铺的权利,但租金需根据商铺所在地的房租上涨行情而定。
第十条在本合同期间,出租人出卖该商铺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购买时,本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对新房主继续有效;出租人赠与该商铺时,本租赁合同在本合同期内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本合同则自行终止,承租人已交押金和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严重损坏该商铺,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出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则视为出租人违约,出租人须双倍返还承租人预付的没有计租完的该商铺的租金我,但政府的政策行为造成违约除外。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支付完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和押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或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六条附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年月日
附件:承租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