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应当遵循的程序。
1,1、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前的催告。
2、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文书。
3、人民法院受理与形式审查。
4、人民法院书面审查。
5、裁定执行或不予执行。
2,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1、小孙与丈夫在登记结婚后感情一般。
在小孙怀孕期间丈夫不但未尽照顾义务 还对小孙实施家庭暴力 小孙不想再与他继续生活下去 就到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小孙的丈夫知道后非常生气 以小孙侵犯了他的生育权 告到法院 要求小孙赔偿他20万。
问 小孙丈夫可以主张赔偿吗 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流程一、怎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怎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执行方式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
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一、向法院申请强制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执行)后能否执行和解
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执行)后能否执行和解执行和解在民事强制执行中时有发生,亦为法律所允许。
而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能否和解,却有分歧。
分歧的理由,主要是《行政诉讼法》没明文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无明确态度。
一、主张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不能和解的理由首先,《行政诉讼法》第50条明文确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特有原则。
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诉讼法赋予的司法执行权,理应受到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的拘束。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是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
不能随意处分或放弃,因行政法属于公法的范畴。
其次,这是由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法律地位不平等,不宜援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调解原则。
最后,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所不允许。
法院依法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目的之一,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如果允许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那就会削弱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使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无法实现行政法的义务。
二、主张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可以和解的理由首先,2014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适用执行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六十条首次以“但书”的形式打破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大原则,规定“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这无疑为源于诉讼不能调解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亦不能执行和解找到了突破口,为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和解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打破了行政案件不适用和解的法律现状。
此外,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还可以对于符合条件的罚款和滞纳金由申请执行人作出减免的决定。
法律已赋予行政机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处理公权的权力,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适用执行和解提供了的法律依据。
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
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先跟您说哈,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我当年刚开始接触的时候,那叫一个头大!不过慢慢也就摸出点门道来了。
您知道不,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啊,得准备好各种材料。
我跟您说,这材料可不能马虎,就像上战场没带枪一样,那可不行!比如说申请书,这申请书得写清楚您的诉求,哇,可别写得乱七八糟的,不然人家法院都不搭理您。
还有您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啥的,这些一个都不能少。
我记得好像有一次,有个家伙就少带了个东西,结果白跑一趟,唉,多耽误事儿啊!然后呢,您得去法院提交这些材料。
我跟您讲,有的法院那人山人海的,您可得早点去,不然排队都能把您排晕喽。
对了,我突然想到,提交完材料也不是就万事大吉啦。
法院还得审查呢!这审查过程有时候快,有时候慢,真得看运气。
我记得有一回,我等审查结果等得那叫一个心焦啊,嗯... 不过好在最后通过了。
说到这,我想起个事儿。
之前听说有个人,以为申请了就能马上执行,结果等了好久没动静,还跑去法院闹,这不是瞎折腾嘛!要是审查通过了,那可就有盼头啦。
法院会采取各种措施去执行,比如说查封财产、冻结账户啥的。
朋友,您可别觉得这过程一帆风顺,有时候被执行人狡猾得很,东躲西藏的。
就像捉迷藏一样,找都找不到!我这又扯远啦。
总之呢,申请强制执行这事儿,您得有耐心,还得细心,一步一步来,千万别着急。
说不定中间会有点小波折,但只要您坚持,总会有结果的。
您说是不是?我也在这行摸爬滚打了 20 多年啦,这中间犯过的错那可不少,不过也都变成经验教训啦。
就像那句话说的,吃一堑长一智嘛!您要是在申请过程中有啥问题,随时来找我聊聊,咱一起想办法!。
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亲爱的法院工作人员:
主旨: 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
我谨代表公司向贵院提出本申请,恳请贵院对我司与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作出强制执行裁决。
作为背景说明,我司与公司曾签订了一份年期的供货合同。
合同期间,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目前拖欠我司货款共计万元。
尽管我司多次书面及口头催告,但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我司于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于年月日获得了()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向我司支付拖欠货款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然而,公司至今未予执行该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书与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现公司拒不执行生效裁决,已构成了违法行为。
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函附上仲裁裁决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贵院受理并依法作出执行裁决,我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此致
敬礼!
公司
法人代表:年月日。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种极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因为某方未能履行合同而带来的困境。
下面就介绍一下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及其执行时间。
一般情况下,要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根据,即合同本身或其它有关文件能够明确体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然后要把主张和准备证据告知对方并催促其支付。
若对方仍不愿意付款,就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拒不履行合同的相关方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有三个步骤,首先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实施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能够佐证其主张的有效证据,如合同文书或者账单发票等,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书面材料,具体要求绝对是按照一定的形式提出材料,增加对案件的有效证明。
其次,法院有关部门在收到和审查完强制执行请求材料后,会尽快把作出的判决传送给双方当事人,并由其他机构协助实施强制执行。
最后,强制执行机构在收到判决书后,会对案件核实,准备相关的执行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三个月,一旦收到判决,执行机关便会立即开始执行过程,也就是给当事人发出执行文书,收缴和冻结财产,查封房屋或拍卖财产等,以此达到最后朝顶的目的。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完成上述三个方面的步骤,总体来说,执行通常在申请强制执行后三个月就可以完成。
如果因各自原因导致强制执行延期,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加快执行的步伐,尽快朝着最终的目的努力。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摘要: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是新时代行政检察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行政非诉执行概念不明晰,且在法院受理、审查、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急需厘清和监督纠正。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法理、法律、政策和现实依据,可从监督案源、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保障等全面构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确保真正做实行政检察。
基金项目:本文系20某某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自侦职能的转隶,检察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初步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
对于行政检察而言,虽历经30年发展,但仍面临底子薄、基础差、规模小、影响弱等多方面的不足。
为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补足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新格局。
因此,科学合理构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于行政检察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行政非诉执行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行政非诉执行,故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只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
因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确认,从不同的探究视角和论证方向,对于行政非诉执行可作不同的理解,如从执行主体看,其可分别作为法院执行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下位概念。
关于行政非诉执行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人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履行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罚、行政决定或者命令,既不履行又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活动。
[1]这里所说的执行包括行政机关依职权自行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与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非诉执行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若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决定,既不自觉履行,又不向有关机构寻求救济,则行政机关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时,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强制执行前,债权人须准备一下相关材料:(1)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正本或副本;(2)申请书及复印件;(3)债务人的财产清单;(4)承诺书及复印件;(5)其他与强制执行有关的证据或证件。
2.向执行法院递交申请书债权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债务人的行为,并提供证据。
法院有义务审核申请书,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就会受理申请。
3.法院调查财产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通过查阅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和权利状况等,如果发现债务人有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就会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
4.通知债务人如果法院调查发现债务人有财产,法院会通知债务人进行履行清偿,同时告知其在逾期未履行清偿的情况下,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执行过程如果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执行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等方式。
二、执行时间1.个案因素影响执行时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取决于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调查债务人财产情况,如果债务人有如房屋、建筑物、汽车等财产,就会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程序,一般需要 2~6 个月左右才能完成强制执行。
2.法院执行效率执行时间还取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
一些地方的法院执行工作较为饱和,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完成执行。
3.债务人反抗因素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或寻找其他途径来逃避执行,强制执行就会出现一些波折,也会出现耽误时效的情况。
如果债权人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阻碍,债权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期,逼迫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这过程也会消耗更多时间和精力。
总的来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强制执行程序详解流程
强制执行程序详解流程强制执行程序是指针对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律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的一种法律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强制执行程序的流程,并对各个环节进行解析。
一、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请求法院给予强制执行的具体事项。
申请人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二、法院受理和立案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充分,法院将受理申请并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发出传票通知被执行人参加庭审。
三、庭审阶段庭审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抗辩理由,还可以提交证据和证人。
法院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依法对案件进行认定和判决。
四、判决生效和执行如果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具有法定的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律义务,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书将在一定时限内生效。
一旦判决生效,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判决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具体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
五、财产评估和拍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可以执行的财产价值。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拍卖的依据。
法院可以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拍卖所得用于弥补申请人的损失。
六、债权支付和结案经过拍卖所得的财产可能不足以弥补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法院将根据判决书的具体内容,优先对债权进行支付。
被执行人在支付债权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
总结:强制执行程序是一种通过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律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手段。
其流程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和立案、庭审阶段、判决生效和执行、财产评估和拍卖、债权支付和结案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其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只有在确保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才能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强制执行的目的。
非诉行政执行中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理解和适用
非诉行政执行中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理解和适用作为国家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工具,《行政处罚法》是国家对行政管理中侵权行为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法律法规;而第五十一条就是此法中关于非诉行政执行的核心条款之一。
本文将围绕该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对其进行探讨和分析。
1.第五十一条的基本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款重点规定了非诉行政执行的适用条件,即被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规定充分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强制力,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2.第五十一条的适用范围根据相关判例和法规解释,第五十一条适用对象范围较广,不仅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包括行政协议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监察意见书等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依法作出的各种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外,在实践中,第五十一条还应用于其他未涉及的行政决定。
比如,行政机关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作出拆除决定,但被拆迁人拒绝执行,此时行政机关也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非诉行政执行的程序第五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为: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后,可以决定强制执行。
根据该条款规定,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并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实后,才能决定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决定强制执行时应当依法履行强制执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非诉行政执行的限制根据相关法规和案例判例,非诉行政执行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文书是否合法。
行政机关不得依据非法的文书或者行使超越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前是否尽职调查。
行政非诉执行实施方案
行政非诉执行实施方案一、总则。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
为了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执行主体。
行政非诉执行的执行主体为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
人民法院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执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执行。
三、执行程序。
1. 接受申请,当申请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执法部门未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申请。
2. 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进行执行。
3. 履行通知,人民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行政非诉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
4. 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四、执行效果。
1. 保障权益,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2. 提高效率,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执行效率,减少执行周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维护秩序,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五、监督机制。
1. 审查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执行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公正和严肃。
3. 效果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确保被执行人依法履行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六、法律责任。
对于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订的地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阶段
2.收集证据:收集证明被执行人违反法律义务的证据,包括合同、欠条、支付凭证等。
二、起诉阶段
1.起诉申请: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表明要求执行的依据、被执行
人的基本情况和请求执行的内容。
2.法院受理:法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受理申请,并通知被执行人。
三、法院调查阶段
1.财产调查: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有
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2.调解协商:法院会尝试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双方签
订调解书并执行,结束执行程序。
四、强制执行阶段
1.执行裁定书:如果调解失败或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会根据事实和
法律依据作出执行裁定书。
2.执行通知书: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
求其到法院履行义务或提供财产清单。
3.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提供虚假财产信息,法院可
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等。
4.财产追索: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追索,直至完全履行义务。
五、执行结果阶段
1.执行报告: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报告,告知执行结果。
2.申请人申请结案:根据执行结果,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结案,终止执行程序。
六、异议和上诉阶段
1.申请人异议:如果申请人对执行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
2.上诉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满意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非诉纠纷处理流程
非诉纠纷处理流程非诉纠纷处理是指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而不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相比于诉讼程序,非诉纠纷处理具有时间短、成本低、保护隐私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民事、商事等领域。
本文将详细描述非诉纠纷处理的步骤和流程。
第一步:纠纷调查和准备在非诉纠纷处理开始之前,需要进行纠纷调查和准备工作,包括以下步骤:1.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收集与纠纷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凭证、邮件、短信等,以便后续分析和解决纠纷时使用。
2.确定纠纷类型和主张: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材料,确定纠纷的类型和主张,准备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3.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审查与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的法律程序,为后续解决纠纷提供依据和指导。
4.确定解决纠纷方式: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特点,确定适合的解决纠纷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
第二步: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是非诉纠纷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解决纠纷的步骤如下:1.确定协商对象和方式:确定需要协商的当事人,如个人、企业、组织等,确定协商的方式,如面谈、电话、书面等。
2.提出协商要求: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
3.协商议定事项:当事人通过充分沟通和讨论,寻求共识和妥协,就纠纷的事项达成协议。
4.约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方案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5.签署协议书: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可以起草协议书,并由双方签署,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第三步:调解解决纠纷调解是非诉纠纷处理的另一种方式,通过第三方调解人的介入,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纠纷的步骤如下:1.选择调解人: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调解人,也可以委托调解机构或相关部门指派调解人。
2.提交调解申请:当事人向调解人提交调解申请,说明纠纷的事实、主张和期望的解决方式。
3.调解准备:调解人会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了解,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为调解过程做准备。
强制执行程序详解流程
强制执行程序详解流程在法律领域中,强制执行是指通过法律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其在合同或判决中所承担的义务。
强制执行程序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套程序,用于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强制执行程序的流程。
一、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启动整个执行程序的第一步。
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债权凭证、合同或判决文书等。
申请人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执行费用。
二、立案和财产查控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进行财产查控,以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财产查控可以通过查询资产登记、银行存款或股权等方式进行。
被执行人必须配合法院的财产查控工作,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三、冻结、扣押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没有合适的财产以供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其存款、扣押其财产,并进行拍卖以获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拍卖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市场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拍卖方式。
四、强制执行和追偿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包括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其乘坐飞机或高铁等。
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拆迁或强制清算,以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五、终结强制执行程序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满足或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强制执行程序将终结。
执行终结后,法院将发出执行裁定书,作为执行的法律依据,并由执行法官签署。
总结:强制执行程序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护手段,用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和正当性。
债务人有义务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其义务,否则将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
强制执行程序的详解流程有助于债权人了解和掌握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也有助于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有序。
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案例
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成为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介绍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的基本内容、执行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其在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作用。
案例:某市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一家小餐馆进行了查处,并对其进行了罚款和关闭整顿的行政处罚。
然而,该餐馆并未履行处罚决定,多次拒绝接受执法人员的传票。
城管部门遂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要求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
一、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的基本内容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履行行政职责或执行判决、裁定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
其基本内容包括:1. 裁定书名称: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
2. 裁定书文号:由执行机关或法院根据规定编制。
3. 裁定书日期:裁定书签发日期。
4. 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执行机关或法院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 强制执行内容: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包括执行的标的、时间、方式等。
6. 强制执行期限:执行期限应当明确,一般为三个月。
7. 法律依据:执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裁定书的依据。
8. 申请执行的原因和事实:明确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事实和理由。
9. 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被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
10. 申请执行的方式和期限:申请执行的方式和期限应当明确。
二、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执行程序和注意事项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执行程序包括申请、审查、裁定、通知、执行等环节。
1. 申请:行政机关或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机关或法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 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后,依法作出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裁定书。
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法律工作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和发展。
在这个背景下,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手段。
它使得当事人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能够更好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程序等相关问题,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种法律手段。
一、定义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简称非诉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在执行申请书所规定的条件下,经过公证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制证,向适当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由法院直接执行的一种法律手段。
二、适用范围非诉强制执行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形:1、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被执行人不进行自动履行的情况。
2、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明确的标的物,可以依靠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执行期限已经到期,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的情况。
三、申请程序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如下:1、当事人向执行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2、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执行通知书;3、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或者进行自动清偿;4、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自动清偿或者申请恢复执行的,执行法院将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
四、优势与注意事项相比于诉讼程序,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以下优点:1、效率高:非诉强制执行可以避免一些繁琐和冗长的诉讼过程,让当事人更快的实现自身权益的保护。
2、成本低:相对于诉讼程序,非诉强制执行的程序简单,律师代理等成本也相对较低。
然而,非诉强制执行也需要当事人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满足申请条件:非诉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和处理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注意财产标的:执行目标必须是有标的物的财产,单纯的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某种义务,暂时不能采用此种方式强制执行。
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对其中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程序问题如何理解,目前在理论界产生了诸多争议。
大多数观点认为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不需要通过诉讼,在程序上不属于诉讼程序。
但对究竟属于何种程序,有人认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未对程序问题予以表述,也有人认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有人认为是非诉程序,也有人认为是非诉执行程序。
还有人认为应通过非诉程序解决,参照督促程序处理。
甚至有人对执行依据提出疑问,认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不能成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在理论上实有澄清之必要。
一、什么是非诉程序非诉程序,即非诉讼程序,也称非讼程序,是不需要经过诉讼,而与诉讼程序相对应的解决非诉讼事件的程序。
非诉事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是否应存在,从而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案件。
在立法例上,日本有《非讼案件程序法》,我国台湾地区有“非讼事件法”。
我国大陆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非诉程序”这一术语。
与民事诉讼程序相比较而言,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作为两类不同的程序,各自遵循不同的法理,在具体的原则和制度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①职权主义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处分权原则,而非诉程序则更多地倾向于职权干预原则;诉讼程序实行辩论原则,而非诉程序则采职权探知原则;诉讼程序实行当事人进行原则,而非诉程序则实行职权进行原则。
②秘密审理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公开原则,而非诉程序则以秘密审理为原则。
③间接审理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直接言辞的双方审理原则,而非诉程序贯彻间接的以一方当事人为主的书面审理原则,仅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权利,而不审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
非诉行政案件如何执行
⾮诉⾏政案件如何执⾏⾮诉⾏政案件在⽇常⽣活中是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如何确保⾮诉⾏政案件的执⾏呢,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诉⾏政案件如何执⾏⾮诉⾏政案件的执⾏,就是⼈民法院根据⾏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政机关或者权利⼈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已⽣效的具体⾏政⾏为进⾏受理、审查和执⾏的活动。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只是规定⾏政机关可以申请⼈民法院强制执⾏,并⽆具体的内容。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除适当放宽了⾏政机关申请强制执⾏的条件外,对这类案件⽴案条件、审查的机构、适⽤的法律、执⾏的时限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还增加了申请执⾏前的财产保全条款。
这在⼀定程度上有利于提⾼⾮诉⾏政执⾏案件的办案质量。
对于⾮诉⾏政案件的执⾏也分为法院执⾏和有执⾏权的⾏政机关执⾏。
《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第九⼗七条 【⾮诉执⾏】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不履⾏的,⾏政机关可以申请⼈民法院强制执⾏,或者依法强制执⾏。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五⼗⼆条 对发⽣法律效⼒的⾏政判决书、⾏政裁定书、⾏政赔偿判决书和⾏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当事⼈拒绝履⾏的,对⽅当事⼈可以依法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第⼀百五⼗三条 申请执⾏的期限为⼆年。
申请执⾏时效的中⽌、中断,适⽤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的期限从法律⽂书规定的履⾏期间最后⼀⽇起计算;法律⽂书规定分期履⾏的,从规定的每次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法律⽂书中没有规定履⾏期限的,从该法律⽂书送达当事⼈之⽇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百五⼗四条 发⽣法律效⼒的⾏政判决书、⾏政裁定书、⾏政赔偿判决书和⾏政调解书,由第⼀审⼈民法院执⾏。
第⼀审⼈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审⼈民法院执⾏的,可以报请第⼆审⼈民法院执⾏;第⼆审⼈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也可以决定由第⼀审⼈民法院执⾏。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篇: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某些人因为各种原因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拒绝执行,我们就可以考虑进行强制执行。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
一、了解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只有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我们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需要加盖本人的印章或签字。
2.法律文书:需要提供与该案有关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3.证据: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明申请理由的真实性。
4.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
三、提交申请当我们准备好了申请材料之后,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申请可以向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等待法院受理和审查法院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立案登记,并对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存在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法院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如果全部符合要求,则开具《立案通知书》。
五、公告与执行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会进行公告。
公告的目的是为了通知被申请人,要求其履行义务。
如果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仍然不履行,则法院将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
在申请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并等待法院受理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法院会进行公告,并最终进行强制执行。
第二篇:强制执行中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强制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我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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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对其中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程序问题如何理解,目前在理论界产生了诸多争议。
大多数观点认为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不需要通过诉讼,在程序上不属于诉讼程序。
但对究竟属于何种程序,有人认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未对程序问题予以表述,也有人认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有人认为是非诉程序,也有人认为是非诉执行程序。
还有人认为应通过非诉程序解决,参照督促程序处理。
甚至有人对执行依据提出疑问,认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不能成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在理论上实有澄清之必要。
一、什么是非诉程序非诉程序,即非诉讼程序,也称非讼程序,是不需要经过诉讼,而与诉讼程序相对应的解决非诉讼事件的程序。
非诉事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是否应存在,从而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案件。
在立法例上,日本有《非讼案件程序法》,我国台湾地区有“非讼事件法”。
我国大陆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非诉程序”这一术语。
与民事诉讼程序相比较而言,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作为两类不同的程序,各自遵循不同的法理,在具体的原则和制度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①职权主义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处分权原则,而非诉程序则更多地倾向于职权干预原则;诉讼程序实行辩论原则,而非诉程序则采职权探知原则;诉讼程序实行当事人进行原则,而非诉程序则实行职权进行原则。
②秘密审理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公开原则,而非诉程序则以秘密审理为原则。
③间接审理原则。
诉讼程序实行直接言辞的双方审理原则,而非诉程序贯彻间接的以一方当事人为主的书面审理原则,仅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权利,而不审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
④以裁定为处分形式。
在裁判的形式上,非诉程序有申请但无起诉,有裁定但无判决。
⑤一审终审。
非诉程序由于不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争议,案情一般比较简单,因此审级制度适用一审终审。
二、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是非诉程序抵押权的实现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当事人自救主义,另一种是司法保护主义。
而司法对抵押权的实现采用何种程序予以保护,是立法必须考虑的政策性问题。
所以,要解决上述争论,应当从我国抵押权实现方式立法程序的转变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立法渊源中予以探究。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该条规定,只要“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在寻求司法保护时,就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抵押权。
但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则与担保法第五十三条截然不同,它确立的是“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直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而拍卖、变卖属于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重要执行措施。
再则,依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物权法。
可见,物权法意在弥补担保法功能上的不足,此规定实现抵押权的方式,绝非诉讼程序。
由此,我国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在立法程序上发生了转变。
相对于担保法而言,物权法更具有效率,略去了诉讼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创设了一种新的解决纠纷程序。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本意在于简化抵押权的实现程序。
但在立法上却并非自己的独创,综观各国立法例,其渊源是借鉴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
台湾地区“民法”第八百七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抵押权人,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者,得声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就其卖得价金而受清偿。
”同时,再依台湾地区“非讼事件法”第七十一条,根据台湾地区“民法”第八百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拍卖抵押物属非诉事件,在程序上属非诉程序。
可见,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否定了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行抵押权,在法理上系继受台湾地区“民法”第八百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赋予了抵押权人直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权利,应属非诉程序。
来源:(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ss/492535.html)诉讼知识.相关法律知识∙补充侦查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ss/662936.html∙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 /ss/662935.html ∙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词/ss/662934.html∙村官职务犯罪职能管辖冲突及其解决/ss/662933.html∙制作询问证人笔录的要求/ss/662932.html∙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吗/ss/662931.html∙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会有被拘留的后果吗/ss/662930.html∙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ss/662929.html∙哪些病可以监外执行 /ss/662928.html ∙被判刑后能监外执行吗/ss/662927.html∙发回重审简易程序规定(2018)/ss/662926.html∙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2018)/ss/662925.html∙公诉案件立错案怎么办/ss/662924.html∙诉讼费用的分担 /ss/662923.html∙取保候审后被移送起诉是什么原因/ss/662922.html∙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期/ss/662921.html∙刑事案件中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子的/ss/662920.html∙刑事诉讼特有的程序 /ss/662919.html ∙刑事拘留通知书与逮捕令的区别/ss/662918.html∙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终审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ss/662917.html∙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会撤案吗/ss/662916.html∙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补充的次数是多少/ss/662915.html∙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ss/662914.html∙销脏罪能保释吗 /ss/662913.html∙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ss/662912.html∙强奸罪没有证据怎么处理/ss/662911.html∙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倒置’误读/ss/662910.html∙刑事立案侦查是否影响已经生效民事判决书的执行/ss/662909.html∙强奸罪证据不足可以起诉吗/ss/662908.html∙怎样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什么是指定辩护/ss/662907.html∙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2018)/ss/662906.html∙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辩护词书写格式2018/ss/662905.html∙已经立案和追诉时效是多久/ss/662904.html∙二审的举证期限是多少天/ss/662903.html∙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合法途径有哪些,收集证据要注意什么/ss/662902.html∙经济纠纷可以报警求助吗/ss/662901.html∙捏造事实报案公安会如何处理/ss/662900.html∙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意义和价值/ss/662899.html∙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ss/662898.html∙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区别/ss/662897.html∙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2018) /ss/662896.html∙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ss/662895.html∙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吗/ss/662894.html∙浅谈取保候审制度的立法完善/ss/662893.html∙不符合羁押条件可以羁押吗/ss/662892.html∙袭警多久能保释出来 /ss/662891.html ∙二审撤诉申请书(2018最新)格式/ss/662890.html∙刑事公诉权是什么意思,公诉案件有哪些特点/ss/662889.html∙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2018最新)/ss/662888.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有哪些/ss/662887.html∙二审上诉费用计算 /ss/662886.html∙涉嫌卖淫刑事拘留需要什么证据/ss/662885.html∙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几种情况/ss/662884.html∙怀孕怎么能刑事拘留 /ss/662883.html ∙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可以委托律师吗/ss/662882.html∙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如何进行,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ss/662881.html∙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ss/662880.html∙刑事拘留需要检察院批准吗/ss/662879.html∙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多长时间/ss/662878.html∙觉得案件判决不公平可要求再审,案外人申请再审申请书(2018最新)范本 /ss/662877.html∙刑事拘留20天怎么放人/ss/662876.html∙取保候审有哪些适用条件和程序/ss/662875.html∙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2018)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ss/662874.html∙二审上诉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ss/662873.html∙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ss/662872.html∙担保人被起诉要坐牢吗/ss/662871.html∙刑法中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ss/662870.html∙小产权房抵押借款刑事判决书/ss/662869.html∙二审案件裁判生效时间是多久/ss/662868.html∙我国如何确立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ss/662867.html∙二审改判的情形有哪些/ss/662866.html∙取保候审之后还会收监吗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ss/662865.html∙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报案吗/ss/662864.html∙裁定送达后犯罪是否应该数罪并罚/ss/662863.html∙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ss/662862.html∙缴纳上诉费用但没有提交上诉状怎么处理/ss/662861.html∙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形/ss/662860.html∙检察院不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ss/662859.html∙多次诈骗立案追诉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ss/662858.html∙交通事故类的刑事上诉状书写格式2018/ss/662857.html∙起诉应提交如下材料 /ss/662856.html ∙保释期过后还坐牢吗 /ss/662855.html ∙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ss/662854.html∙怎么证明对方是伪证 /ss/662853.html ∙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2018)/ss/662852.html∙询问证人笔录 /ss/662851.html∙人民法院如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ss/662850.html∙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决书/ss/662849.html∙监外执行最多可以几年/ss/662848.html∙在什么情况下批捕后可以不起诉/ss/662847.html∙羁押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ss/662846.html∙证据收集的方法 /ss/662845.html ∙旅游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本/ss/662844.html∙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区别的比较/ss/662843.html∙团伙敲诈勒索能保释吗/ss/662842.html∙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有哪些权利/ss/662841.html∙先行羁押日期是否能折抵刑期/ss/662840.html∙宣判后多久才能收到判决书/ss/662839.html∙取保候审的批准 /ss/662838.html ∙什么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ss/662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