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是指什么?房屋集体产权归谁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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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国家 税 务 总局 关 于若 干 农 业 生
产 资 料 征 免 增 值 税 政 策 的通 知 》 ( 财 所 得 税 法 》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的规 定 ,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从 事 蔬 菜 、谷 物 、 薯 减 免 税 政策 主要 有 以下 几 项 : 以外 的 氮 肥 、 除 磷 酸 二 铵 以外 的 磷 类 、 油料 、 豆类、 棉花 、 麻类 、 糖料 、 水 1 . 按照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肥 、 钾 肥 以 及 以免 税 化 肥 为 主要 原 果 、 坚果 、 中药 材 的 种 植 , 农 作 物 新 学 局 关 于农 民专 重 业 合 作 社 有 关 税 收 政 料 的复 混 肥 f 免 税 化 肥 成 本 占原 料 品 种 的 选 育 . 林 木 的 培 育 和种 植 , 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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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员 生产 的农 业 产 品免 征 增 值 税 : 向
定, 对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销 售 本 社 成 免 征 增 值 税 。
溉、 农 产 品初 加 工 、 兽 医、 农技推广 、 务 业 以 及 远 洋捕 捞 等 项 目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税 ; 从事花卉 、 茶 及 其 他 饮 料 作 物 和香 料作 物 的种 植 以及 海 水
业 产 品 征 税 范 围 注 释 ) 的通 知 》 ( 财 免 税 税字 [ 1 9 9 5 ] 5 2号) 规 定 的 初 级 农 产
社从 事 农业 机耕 、 排灌 、 病 虫 害 防
也 就是说 . 对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指适用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
它是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建立起来的一种组织、制度和政策体系,旨在保护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种土地、林木、水利、草原、草地、山泉等资源和经济利益,保障农民的经济权益和利益。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和资源的所有者,农民是土地和资源的使用者和收益者。
这种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营的产权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产权归属的规定,它明确了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权益分配,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和资源使用权,使他们能够正常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土地产权、林木产权、水利产权、草地产权和山泉产权。
其中,土地产权是最重要的一项,它涉及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土地具有了明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民能够自主决定土地的种植、转让、抵押等行为,增强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的所有权,他们负责土地的统筹利用、劳动组织、投资决策等。
农民作为土地的使用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流转等方式对土地进行自主经营和经济利用。
虽然土地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和扩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建立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它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仍然存在不足,有些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产权的界定和流转存在争议。
另一方面,农民对于自身的产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还相对较低,有些农民不够重视自己的土地和资源产权,出现了乱种乱用的现象。
确权换权维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心
3国土资源导刊POL I TI CS时政农村产权制度向来被比作“深水里的第一块硬石头”,农村改革走向纵深终究要触碰到它。
而农村集体产权又是农村产权的基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并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集体产权的资本化,将为农村改革的深化和成功创造条件。
因此,正确理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含义,对于贯彻中央2010年一号文件精神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前提:有条件地稳健推进。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并不是马上在全国全面铺开,而是要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慢慢铺开。
“有条件”包括有群众基础,有改革承受能力,有较好的政策调整包容力等。
因而在稳定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有条件地稳健推进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系统改革,它不仅牵涉到农民的利益,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稍不慎重,可能造成农民的利益损害,造成集体财产的损失。
同时,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也牵涉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革,特别是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旧的农村政策,也是一次重大的革命,而且,这样的改革我们还没有经验,只有慎重和稳健,先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的经验再全面推广,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目标:在农村发展的制度活力上有突破。
这次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试点,表明了中央推进农村改革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央农村改革的视野逐渐拓宽。
那么,其政策目标是什么?总的来说,就是要突破原有的制度约束,再一次挖掘出农村发展的制度活力。
我国始于1978年的农村改革推进中,到今天遇到了不少的阻力,有物质的、观念的、制度的。
当前,农村改革到了攻坚的阶段,如何突破这些阻力,进一文陆福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确权换权维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心步推进农村改革,必须对现有的、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观念、政策制度和法律有新的突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指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实施
的一项改革计划,旨在推进农村土地、林木、水资源等集体资产的私
有化和流转,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
具体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通过将原本的“包产到户”改为“三权分置”,即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得土地可以流转和抵押,
从而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2.林木承包制度改革:类似于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将林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林业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林业资源。
3.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将原本由政府垄断管理的水资源交由市场调节,并建立起统一的水资源交易市场。
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通过成立股份合作社等形式,让农民以股份形式参与到集体资产的管理中来,提高了他们对集体资产的归属感
和管理积极性。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归属问题解析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归属问题解析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归属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这是因为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归属的明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开发利益。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性质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在法律范围内对土地使用所授予的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
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给予个人或单位使用。
划拨则是以无偿划拨或低价划拨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特定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相对狭义的权利,主要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卖方则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买方,买方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土地。
二、产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密切相关的。
房屋产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对房屋及其附属物拥有的权益。
在我国,房屋产权归属分为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两种形式。
1. 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购买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买卖双方需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同时,买方在购买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产权后,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获得农民住房的使用权。
2. 私人所有制私人所有制是指由个人或单位依法所拥有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购买的是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权益。
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归属,并在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确保买方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合法权益。
三、解决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归属问题的注意事项房屋买卖交易中,解决土地使用权与产权归属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1. 查阅相关法律政策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前,双方应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政策,了解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归属的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产权是什么意思-
In places deeper than night, there must be darker eyes than nigh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农村集体产权是什么意思?
导读:农村集体产权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产权。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一、农村集体产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产权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产权。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村里的集体产权的房子能买吗?
村里的集体产权的房子不能买。
因为集体产权的房子修建是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农村集体产权的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产权的规章制度一、农村集体产权的概念农村集体产权是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共同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权益。
它是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权益的总称,包括土地、房屋、林木、水利、畜牧、渔业、企业和其他各种生产要素等。
农村集体产权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特殊性和历史遗留问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形成的一种共同占有与共同管理的制度安排。
二、农村集体产权的特点1. 集体性。
农村集体产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有的,体现了农村集体主体的集体意识和利益共同体意识。
2. 共同性。
农村集体产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有的,体现了集体占有与共同管理的权益特点。
3. 民主性。
农村集体产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共同享有的,体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经济生产活动的民主管理权。
4. 稳定性。
农村集体产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有的,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农村集体产权存在的问题1. 产权界定不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实践中常常面临产权界定不清、产权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导致产权纠纷和矛盾。
2. 产权保护不力。
农村集体产权在实践中常常面临产权保护不力、产权侵犯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健康发展。
3. 产权监管欠缺。
农村集体产权在实践中常常面临产权监管欠缺、产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导致产权乱象频发。
4. 产权转让不畅。
农村集体产权在实践中常常面临产权转让不畅、产权交易困难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对策1. 加强产权保护。
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农村集体产权的合法权益。
2. 健全产权监管。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的监管和管理,强化产权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产权的行为,维护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稳定。
3. 推动产权流转。
个人如何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
个人如何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个人如何取得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只要是集体土地,集体外的人员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只有做变通。
比如:租赁,可以签署租赁协议,但是租赁协议不能支撑开发建设,最多也是小打小闹。
还有一个风险比较大的方式,成立集体企业,以村或村内的个人为法人代表,对土地进行开发,但是仅仅能够经营,不能恭售,你个人的利益通过借贷等方式维护,风险比较大,因为权利主要在村民手上。
还有就是比较复杂的土地转性了,要和村委会,当地的国土局等打交道,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开发,这个很花时间和金钱,但是是正规途径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是个人行为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某地区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盯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如何理解使用权类型包含出租出让及划拨。
对于集体土地而言,不存在使用权畅型一说法。
使用权类型一般是指国有土地。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属于集体土地?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在国土资源局办理礌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俗理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俗理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俗理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那么,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呢?为什么要对它进行改革?改革又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在我国,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属于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土地是由农民集体所有,而不是由个人所有。
在这种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下,农民并不能直接将土地流转、抵押或出售,这限制了农民对土地的利用和增值。
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开始意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需要进行改革。
那么,为什么需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转移至城市工作,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儿童增多,这就需要农村土地更加灵活的流转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激励农民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目前的集体所有制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和利用方式,农民很难获取更多的收益。
而改革后,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由流转土地,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可以促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动力,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进入农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首先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通过设立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转土地,实现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和多样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其次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
要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再者是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的确权、登记和监管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安全。
最后是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要完善宅基地的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宅基地的作用,提高农民的住房条件,促进乡村环境的改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农民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指农村土地、林地、山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属于村集体组织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在我国农村广泛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最早形成于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农村土地集体化运动大规模推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转移到了村集体组织手中。
这一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地方稳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林地和山地的使用权、土地流转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体经营者或农户,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进行农业经营,同时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带来的收益。
耕地、林地和山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民可以合法使用这些土地资源,并享受相应的收益。
土地流转权是指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或农业企业,以实现规模经营和效益最大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鼓励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民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的变化,调整土地利用的方式和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
其次,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量,加速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
再次,它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有一定的保障,在实践中逐渐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总结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通过其实施,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
然而,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对于这一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将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
按房屋产别分类
按房屋产别分类什么是房屋产别?在中国,房屋产权分为两类: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是指土地归集体所有,房屋属于集体或集体成员的所有;个人所有制是指土地和房屋均归个人所有。
按房屋产别分类的意义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往往是人生中的重要资产之一。
因此,在进行房屋交易、租赁或者管理时,了解房屋产别分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房屋产别分类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乡村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发展阶段,对于规划、建设和管理上也有一定的指导和作用。
按房屋产别分类的具体方式在中国,按房屋产别分类有以下几种方式:1. 个人产权住宅个人产权住宅指居民家庭依法取得的土地和相应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均归个人所有。
此类房屋通常采用独幢、多层住房结构,属于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常见的住宅类型。
2. 集体产权住宅集体产权住宅是指多户居民共享一份土地的住房,所有权、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该类型住宅通常出现在农村和城市非正式居住区域,由于集体产权的不稳定性和受限性,其交易方式和资产价值相对较低。
3. 房改房房改房指工业、商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依据国家政策转化为公有住房的住宅。
其所有权归住建委所有,业主只享有使用权。
房改房通常出现在城市老旧工业区和行政事业区域,其所有权、维护和管理由住建委负责。
4. 迁改房迁改房是指因城市建设和改造需要,由政府对拆迁户进行补偿,提供房屋的公有住房。
此类房屋的所有权归政府或有关部门所有,业主只享有使用权。
迁改房通常出现在城市拆迁安置区或城市保障性住房小区。
5.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为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而提供的公有住房,其所有权归政府或有关部门所有,业主只享有使用权。
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其销售价和租金通常低于市场价。
按房屋产别分类是了解中国房地产市场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房屋产别有着不同的特点、交易方式和管理机制。
了解各种房屋产别的优缺点和限制,对于购房、租房和管理房产具有参考意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在全面深入总结农村集体资产权能改革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制定XX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区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和农民财产权益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激活农村集体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美丽乡村和构建和谐XX奠定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股共有的产权制度,农民变股民,按股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农民自愿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各乡(镇)、行政村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尊重群众的选择,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后,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有序推进,改革要在乡(镇)的指导下进行。
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坚持因村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各乡(镇)根据各村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认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选择最合适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改革要取得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支持,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护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保持集体资产良好运转,既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目标任务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明确成员,明晰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集体所有、农民共有”的特殊经济组织,全面落实农民对集体收益享有的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进而达到管理好、利用好、经营好集体资产的目的,形成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的治理体系。
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初探
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初探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民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参与市场经济程度越来越深。
不管从法律角度还是经济角度都迫切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而进行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自己的不动产。
关键词:农村;房屋权属;登记abstract: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perfection of city, the advancement,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is strengthened, participate in market economy increasingly deep. whether or economic point of view from the angle of law have an urgent need for housing management authority in the registration and to more effectively manage and use their own immovable property.keywords: rural housing ownership; registration;中图分类号:tu113.5+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在我国,城市房屋实行产权登记,而农村房屋没有专门的详细的产权登记制度。
这一法律缺陷,使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在财产权利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影响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实现,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
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房屋所有人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是房屋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限制性。
农民建造住宅所需宅基地采用限额审批制度,要求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得转让。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 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 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 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赁住房和换股权、换货币等实现形式,农户可以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从实休闲、旅
游等经营活动,宅基地的价值将大大提升。这就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大的意 义!打个比方,假如笔者在农村有处房子,那现笔者在完全可以投资开一家农家乐, 现在农家乐这么火,肯定赚翻了。
“你用地,我拿钱”。过去,宅基地是谁的,就只能归谁用,使用权就是资
利人之间合理分配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易小燕等, 2017) 。
7.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存在的问题
宅基地不再仅仅承担农民的住房保障功能,也将成为要素商品,直接进入要素市场。 农村集体外的成员,想到某集体内购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将有现实的合法性。
实际上,在一些地方,这种私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已经屡有出现,只不过由于没有
进城能落户,回家可种地。文件指出:各级政府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 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资格权转让。什么意思呢?就是农民进城买房再也不用 退出宅基地了,并且即便自愿退出了宅基地,也仍然拥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权。 这就说明还是这个村的人,仍然有种植耕地的权利。 “宅基地值钱了!”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将适度放活,允许农民申请公共租
格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出租。而文件出台后,使用权就灵活多了,既能转让、 还可出租、还可入股,甚至还能互换,这简直就是送钱呀!
5.宅基地三权分置将带来哪些制度红利
①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从土地供给端,让集体土地入市。 农地的三权分置改革较为成熟,主要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类似的概念,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就包括了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专家认为对宅基地的改革,主要会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1)截止2016年, 农民工数量为2.8亿人,同时,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7亿人,且每年均在增长。外 出农民工中,由于户籍和所在地分离,会导致家乡宅基地的部分空置,也即浪费 了“使用权”;2)农民工的租房比例为62%,购房的比重不足3%,剩余通过雇 主提供等其他方式解决。但农民工的人均租房面积仅19平方米。目前的三权分置, 一旦实施,可以通过确定所有权、稳定资格权的基础上,流转使用权,带来土地 供给的增加。
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吗?农村房子有产权吗?
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吗?农村房子有产权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农村的房子大多都是自建房,而且土地也是村集体,一般地房子都是各户人家到村里买了宅基地后建的。
这和城市的购房很不相同,那么农村房子和城市房子一样有房产证吗?或者说,农村的房子是否拥有产权,可以用来转卖吗?一般来说,农村房子确实是有房产证的,就是盖房子时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而凭借这2样证件就可以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了。
一般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合法建设的房屋也有产权证,只是过去农民不注重这个证,很少去领取,而现在因为涉及到很多拆迁问题,大家也去领取了。
在盖房子前一般也都要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至于《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农村一般是没有的,如果是当地经济比较发达,也可能有。
房子盖成后也可以办理权证。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
宅基地的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
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离开农村,要把老家在农村的房子出售,不可以买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可以买给同村的村民,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农民,当然只能算建筑物的钱了,土地是不能算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
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或农民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政策解读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政策解读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一、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
以前宅基地使用权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发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现在登记后发的是土地权利和房屋权利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为什么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
通过农村不动产登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将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轻群众的负担和重复劳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三、不动产确权登记调查的原则和内容是什么?本次调查依据《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要求,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重点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四至)等调查,同步开展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与测量工作,确保农户对宅基地和农房的所有权益。
四、确权登记的原则和思路是什么?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原则,由镇(街道)集中统一组织,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村(居)委会配合开展权籍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按要求提供登记证明资料。
农村土地确权这七个权证是什么?
Being strong is not just not surrendering in the big right and wrong, but also not changing yourself beforesetback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农村土地确权这七个权证是什么?导读: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必须先于其他确权工作完成。
这个工作,目前全国已经完成,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应该已经拿到了这个证书。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必须先于其他确权工作完成。
这个工作,目前全国已经完成,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应该已经拿到了这个证书。
2、宅基地使用权证这个太简单了,不细说,谁都能理解。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个需要详细解释下,很多人把这个忽略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的非农建设,包括村办企业、乡镇办企业、联合办企业等,乡镇和村的公益用地,包括医院、学校、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等。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央已经放开试点,城乡用地同地同权,是有巨大经济价值的。
不知道有没有在这个改革中享受红利的粉丝,出来报个到呗!4、承包经营权证这个也很简单,不在多说。
5、房屋产权证这个需要多说几句,个别省份后面追加农村确权范围,把农房也纳入本次确权范围。
其中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等5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确权登记范围。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吉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由于各省进度不一,更多房屋确权细节敬请关注微信公号咨询。
再次强调,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是将来农房抵押贷款的唯一依据,各位农民朋友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把农村房屋产权证拿到手。
6、林权证备注,林权改革是国内在农村最先试点的改革,目前相关规定已经很完善,拿到林权证,就意味着拿到了“聚宝盆”,将来还会有碳交易权推广。
房屋集体产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集体产权,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用于居住、生产、办公等用途的房屋产权。
房屋集体产权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房屋集体产权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集体产权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5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和保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第8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统一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房屋集体产权的法律规定内容1.房屋集体产权的主体房屋集体产权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房屋集体产权的管理者和受益者,负责房屋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房屋集体产权的分配、使用和收益权。
2.房屋集体产权的取得房屋集体产权的取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统一规划、建设,将房屋分配给成员。
农村不动产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
农村不动产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农村不动产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分析农村不动产的性质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一、什么是农村不动产?农村不动产是指在农村地区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等。
它们与城市不动产具有相似的性质和功能,但在权利归属、管理、使用、交易等方面存在不同。
二、农村不动产的性质农村不动产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不动产建立在农村土地上,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农村不动产的产权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房产共有:农村不动产的建筑物属于房产共有,即多个农民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
这种共有制度是农村不动产特有的,也是与城市不动产最大的差别之一。
3.权利限制:农村不动产除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受制于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的限制。
例如,农村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农村不动产的交易农村不动产的交易与城市不动产也存在差异。
农村不动产的买卖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
因此,农村不动产的交易相对较为复杂。
四、农村不动产税费农村不动产的税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
其中,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与城市不动产相同,但税率可能有所不同。
契税是农村不动产交易必须缴纳的税费,税率为1%。
五、农村不动产的风险农村不动产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风险:农村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交易等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2.管理风险:农村不动产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该组织管理不善或出现争议,可能会导致农村不动产的使用和交易受到影响。
3.市场风险:农村不动产的市场较为局限,交易速度较慢,如果需要快速变现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
宅基地“二证合一”和“房地一体”到底是什么意思?
宅基地“二证合一”和“房地一体”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农村,大家基本上都会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是村集体给村民用于修建房屋所用的房子。
农民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子以后,可以依法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和修建房子所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地一体原则下,同时拥有两项权利。
最初,对于完成宅基地确权的农民,会颁发两个证件,即《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书》。
不过,到了后来,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把这两个证书,合并成一个新的,向农民发放《不动产权证》。
这就是农村宅基地的“二证合一”。
2018年3月17日组建自然资源部后,为了实现统一管理,要求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为农户重新颁发“不动产证”,简称“房地一体化”,房地一体化不会改变原有产权,只是重新调查核实,将土地和房产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这两项举措都是为了进一步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权属清晰也为土地和房屋的流转铺就了良好的道路,为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确权了,权属明确了,闲置的房屋就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流转,盘活原
本浪费和闲置的土地资源。
如今有不少农民朋友们都把自己的承包地和农房进行流转,每年都能带来近几万元的额外收入,极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如果有闲置资产可以考虑在一些专业的网络平台如易土地网等进行流转,简单的上传一下信息,几张图片,需要的人就可以直接联系实地查看,算是很便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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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是指什么?房屋集体产权归
谁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农村,我们好多的房屋产权都是农村集体产权,说到集体产权,大家可能对于这个概念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我们如果是要在农村自己修建一些房屋,就一定要提前去熟悉一下相关的产权归属问题。
那么,小编来介绍一下,农村集体产权是指什么?房屋集体产权归谁?
农村集体产权是指什么?
集体产权房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
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
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
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凭证就是房屋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
担其它民事责任;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4、在农村,土地归集体。
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房屋集体产权归谁?
房屋集体产权归属于集体。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来房主是否有房产证,集体房屋房产证能过户,但过户时主要有以下限制:
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
2、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则不受其限制;
3、买房者以后卖房要通过单位同意。
4、按照我们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能把户口迁入该村,生活若干年,依法行使该村村民的义务(比方说承包责任田等)后,取得村委或村集体的认可,认同你是本村人口,同意为你开具使用宅基地的证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5、集体房产证变更个人房产证的住户,需要购房时与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书和单位开具的房产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主要讲述的农村集体产权是指什么,以及房屋集体产权归谁的全部内容,现在我们对于农村土地上自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说法也要给予正确的对待。
但是这些产权确实也是我们房屋的权属证明,可是对于集体产权也会有相应的规定,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