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试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第二条校务公开即通过适当形式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公开,以推动学校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第二章公开的原则第三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条校务公开必须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合法社团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全面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校务公开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四章公开的内容第八条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校务公开按内容可具体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4、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等。
小学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规定
小学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规定一、背景小学校务公开是指学校向社会公开教育教学、管理运行等相关信息,增强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与家长、社会的互动与合作。
为了规范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以下具体操作规定。
二、公开内容小学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学校办学资质:包括、教师资格证等;3. 教育教学信息: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4. 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注册信息、学籍管理、考勤制度等;5. 教职工管理信息:包括教师队伍概况、教师任职资格等;6. 学校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收支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7. 学校荣誉与成果:包括学校获奖情况、优秀学生表彰等;8. 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公开方式小学校务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应建立健全官方网站,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在网站上;2. 通知公告栏:学校应设置明显的通知公告栏,定期更新相关息;3. 家长会议:学校可以在家长会议上向家长公开相关信息;4. 信函或邮件:学校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向家长发送相关信息;5. 其他方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合适的公开方式。
四、信息更新小学校务公开的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操作如下:1. 定期更新:学校应制定信息更新的时间表,定期对息进行更新;2. 及时更新:学校应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如教学计划、学校活动等;3. 引导参与:学校可以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公众对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信息保密小学校务公开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保护。
具体操作如下:1. 保密原则: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2. 信息筛选:学校应对息进行筛选,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3. 信息处理:学校应采取合理措施对息进行脱敏处理。
六、监督与反馈小学校务公开应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家长的反馈,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全面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涵盖学校管理、教学、科研、财务、人事、基建等各个方面。
3. 依法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及时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2. 设立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校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学院(系)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学院的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1. 学校重大决策: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建设等。
2. 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教等。
3. 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经费使用等。
4. 财务管理:学校财务预决算、经费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5. 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福利等。
6. 基建管理:校园建设、维修改造、招标采购等。
7. 学生工作:学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学生社团活动等。
公开形式:1. 网络公开: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2. 媒体公开: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开信息。
3. 公示栏公开:在学校公示栏、教学楼、宿舍楼等场所设置公示栏,公布公开信息。
4. 专项会议公开:召开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
五、公开程序1. 事先审查: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先行审查,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制定方案: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务政务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责任人。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三篇)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是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1. 公开内容:小学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行政管理、财务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师生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途径:学校应当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3. 公开周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开的周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一次。
4. 公开方式:学校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公开范围:学校应当公开与校务管理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校务会议记录、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评比情况等。
6. 公开责任: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是主要负责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7. 公开监督:社会公众、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 公开教育辅助: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家长会、学生会、教师代表大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校务公开教育。
以上是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二)是指小学校在进行校务公开工作时所遵循的步骤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内容:一、校务公开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校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互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概况、组织架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
2.学校办学成果:包括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优秀教育成果展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3.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包括校园建设、教学设备、教材、课外活动等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4.学校安全与保卫情况:包括学校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5.学校师生评价: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家长对学校管理的评价、教师对学校管理的评价等。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学校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制度。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一、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1. 制定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保障措施等。
2. 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学校应当设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以设在校长办公室或者学校办公室。
3. 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学校应当制定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
同时,制定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列出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名称、公开时限等。
4.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学校在公开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二、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1. 学校基本信息。
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法定代表人、校长、成立时间、校训等。
2. 教育教学信息。
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学生资助、毕业生就业等。
3. 财务信息。
包括学校财务预算、决算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经费使用情况等。
4. 资产信息。
包括学校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等。
5. 重大决策信息。
包括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等。
6. 其他信息。
包括学校荣誉、学校新闻、招生信息、招聘信息、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三、学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1. 主动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01•【文号】教厅闻函[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教厅闻函[2005]33号)中央纪委办公厅:我部自1996年开始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我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工作推行面,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现将我部有关工作情况函报如下:一、部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部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中央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意见》下发后,部党组即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部党组要求各司局、单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不断推进。
部党组特别强调推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2024年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建立与时俱进的学校管理制度,更好地推行依法治校,促进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
同时,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学校形象,赢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滨海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____)》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高举____的伟大旗帜,以“____”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____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解决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社会公开与校内公开相结合,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学校的重要校务予以公开,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校务公开,要达到“一满意”和“三加强”。
“一满意”,即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
“三加强”即切实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使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和教风;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做到依法治校,使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二、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校务公开,要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坚持党支部的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校务公开行政是第一执行人,纪检、监察、工会是第一监督人,师生员工是第一评价人。
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支委会要定期听取有关校务公开的情况汇报。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人1.校内公开事项(1)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思路(校长室、网站);(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校长室、教代会);(3)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的过程、结果(校长室、公示栏、网站);(4)教职工提拨任用、职称评定、聘任(校长室、公示栏、网站);(5)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安排、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总务处、公示栏);(6)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总务处);(7)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总务处);(8)民主评议教职工、校级领导及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党支部)。
2024中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024中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2024年,中学可以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以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些制度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来实施,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 主动公开制度:中学可以主动公开学校的一些重要信息,包括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职工名单、学校资产状况、学校预算和财务情况等。
学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园电视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这些信息。
2. 依申请公开制度: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请求。
学校需要建立一套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的程序,包括申请表格、受理流程、审查程序等。
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申请人的请求,如有需要可以提供相关材料或解释。
3. 信息公开办公室:学校可以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处理信息公开事务。
办公室可以负责处理公开申请、回复申请人、审查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等工作。
此外,信息公开办公室还可以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学校教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4. 公开信息目录:学校可以编制并公布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学校可公开的信息种类和内容,让申请人更清楚地知道他们可以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
5. 信息保密制度:学校需要建立一套信息保密制度,明确哪些信息不能公开,以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隐私。
学校可以制定相
关规定,明确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以上仅是一些可能的措施,具体的制度设计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通过实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学校可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渝教函〔2020〕414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区县权责分配实际,对《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明确公开职责,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程序报本区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9月27日前报我委复核。
联系人:韩建芸;联系电话:63873402、177****231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9月11日重庆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结合市、区县、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本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具体举措,对规范基层教育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落实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4篇)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学校对于其行政事务、教学研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通过政务公开,学校可以增加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学校的公信力和公众的满意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1. 行政信息公开: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机构设置、行政职责、人员编制、工作规程等行政管理及学校管理相关信息。
2. 财务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其财务管理相关信息,包括预算、财务报表、资产管理情况等。
3. 教学研究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成果等教学研究相关信息。
4. 招生录取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等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信息。
5. 学校规章制度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纪校规、办学章程等。
6. 监督投诉渠道公开:学校应当公开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公告栏、学校网站、媒体公开等手段进行。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和处理公众的监督投诉。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2)是指学校建立一套公开信息的制度,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行政管理、财务状况、办学成果、发展计划等相关信息。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学校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与合作。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行政管理、财务收支、招生录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如学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和报告等。
这些信息应以适当的形式发布,如网站公告、学校刊物等。
2.决策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应当及时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让相关人员了解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
这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等。
3.投诉与监督公开:学校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并及时公开相关投诉的处理结果。
同时,学校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公开学校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行政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党政机构、各部门、各院(系、部)及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学校政务信息。
2. 全面真实原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3. 及时便民原则:及时公开学校政务信息,方便师生员工查阅。
4.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章公开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包括:1.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其实施情况;2. 学校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情况;3. 学校招生、就业、考试、评审等方面的信息;4.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信息;5. 学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信息;6. 学校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五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1. 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间、地点、承办部门等基本信息;2. 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3. 公开事项的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公开形式和程序第六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包括:1. 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2. 学校公告栏、宣传栏等公共场所;3. 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查阅的方式。
第七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程序:1. 各级党政机构、各部门、各院(系、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2. 公开事项的承办部门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3. 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发布;4.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学校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师生员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公民对于政务公开的需求越来越高。
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改革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性,也是推动公民参与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而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场所,也应当加强政务公开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在这篇文章中,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必要性政务公开不仅是一种行政要求,也是一种体现民主、促进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
学校作为育人的场所,其管理决策直接关系到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制定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具有以下必要性:1. 促进学校管理的公开透明。
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其管理决策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
政务公开管理规定可以使学校的管理过程更加透明,增强公众对于学校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2. 增强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参与意识。
学校政务公开可以激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3. 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公开学校管理的规定和决策,可以促使学校管理者更加严谨和科学地进行决策,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内容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学校管理机构和职责的公开。
明确学校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公开学校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
2. 学校财务收支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包括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财务管理透明、合法。
3. 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信息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教师的专业背景、履历等,以及教育教学的相关信息,如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和评估等。
4. 学校活动与项目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各类活动和项目,如文化艺术节、社会实践等,鼓励学生活动和自主发展。
5. 学校行政管理制度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小学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保障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1.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其他信息应予以公开。
2. 及时公开。
公开的信息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
3. 方便获取。
公开的信息应便于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获取。
4. 依法公开。
公开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1.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地址、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 教育教学信息: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监测、考试招生信息等。
4. 教师信息:教师队伍结构、教师培训、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表彰奖励等。
5. 学生信息:招生政策、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6. 财务信息:学校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收支情况等。
7. 采购信息: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信息等。
8. 工作动态: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部署等。
9. 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1. 学校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公开信息。
2. 公示栏:在学校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3. 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学校信息。
4.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查询。
5. 咨询服务:设立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电话,为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五、信息公开的程序1. 信息收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信息公开范围,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公开材料。
2. 审核审批:信息公开材料经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3. 公开发布:经审批的信息,由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发布。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早上九点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办公桌上,我拿起笔,开始构思这个“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这十年,我见证了无数方案从无到有的过程,每一个细节都铭记在心。
一、方案背景在当前信息化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要涵盖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从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到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都需要详细规划。
二、信息公开内容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简介、历史沿革、组织结构、师资力量等。
2.学校发展规划: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等。
3.教育教学信息: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价等。
4.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招生、就业、奖惩、资助等。
5.财务信息:包括学校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状况等。
6.采购信息:包括学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供应商信息等。
7.其他信息:包括学校重要决策、突发事件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等。
三、信息公开方式1.网络公开:在学校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
2.纸质公开:在校园内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纸质资料。
3.现场公开:定期举行信息公开日活动,邀请师生员工现场查阅、咨询。
4.媒体公开:通过校园广播、校报、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四、信息公开流程1.信息收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信息。
2.信息审核: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发布:通过上述公开方式,将审核后的信息对外发布。
4.信息更新: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五、信息公开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成立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制度保障: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3.人员保障:配备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
厦门六中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校务公开标准目录
附件
厦门六中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校务公开标准目录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厦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入学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
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六中师德规范》
执行情况。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老莱中心小学老莱中心小学政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
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
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小卖部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2、建立党、政、工、团队联系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5、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6、对向教职工公开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把能公开的情况全部在校园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是指中小学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公开,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信息,提升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面是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的一些基本介绍及其意义。
一、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2.学校办学方案公开:学校的办学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的公开;3.学校教学质量公开:学校的教学成果、师资力量、学科竞赛成绩等的公开;5.学校管理制度公开:学校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等的公开;6.学校安全保障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防范措施等的公开;7.学校教师教学工作公开: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学评价等的公开;8.学校家校沟通公开: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方式、时间等的公开;9.学校学生权益保障公开:学生权益保障的制度、保障措施等的公开。
二、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首先,学校校务公开可以增强学校的透明度,提高学校的公信力。
学校通过公开自己的各项工作,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展示自己的办学成果和教育质量,让大家能够真实了解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此提高大家对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学校校务公开可以增强家校合作,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
通过公开学校的各项工作,家长可以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等,更好地与学校共同关注孩子的教育成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和决策,提升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支持。
再者,学校校务公开可以推动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通过公开各项工作,学校可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从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公开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水平等信息,吸引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学校校务公开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学校通过公开自身的各项工作,让学生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管理制度等,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
学校教育教学公开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公开制度一、总则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与社会、家长的沟通与联系,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内容1. 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简介、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学校荣誉等。
2. 教育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价、教师评价、教学成果等。
3. 师资队伍:教师任职资格、教师培训、教师考核、教师奖惩等。
4. 学生管理:学生守则、学生评价、学生奖惩、学生资助等。
5.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录取结果等。
6. 收费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退费规定等。
7.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情况、教育经费审计报告等。
8. 学校安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等。
9.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1. 张贴公告: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定期发布教育教学信息。
2. 网络公开: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教学信息。
3. 会议公开:通过家长会、教代会、学生会等会议,传达教育教学政策,通报教育教学情况。
4. 通知告知:通过书面通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和社会各界教育教学相关信息。
5.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公开时限1. 定期公开:每年8月底前公开新学年的教育教学信息。
2. 动态公开: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随时更新公开。
3. 临时公开:遇有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公开程序1. 拟定公开内容: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提出需要公开的教育教学信息。
2. 审核公开内容:校长室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 发布公开信息:各部门按照公开形式和时限,发布教育教学信息。
4. 收集反馈意见: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及时收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务公开“五项”制度
学校务公开“五项”制度
,是指学校依法依规公开办学信息,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中“五项”包括:
1. 学校基本情况公开:包括学校的办学宗旨、规模、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基本情况的公开。
2. 办学经费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学校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3. 招生录取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生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程序等相关信息,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4. 教师队伍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教师队伍的组成情况、教师的任职资格、教师的教学成果等相关信息。
5. 学校管理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职责、学校的管理效果等管理信息。
通过实施学校务公开“五项”制度,可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发展,并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学校办学的公正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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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决算情况
招生入学
招生范围
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学区划分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试行)
过程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内容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
时限
公开
格式
公开方式
(载体)
决策
公开
部门文件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皖政办发〔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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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决策公开制度
决策公开的制度性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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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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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目录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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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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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奖励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奖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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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确认目录及流程图改善薄弱学校来自学条件我区已无薄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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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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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
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
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技〔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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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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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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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执行
公开
教育改革落实情况
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成绩经验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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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结果等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6〕4号)
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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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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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支持政策、有效措施、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
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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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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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评估报告
督导评估报告、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报等
整改落实情况
教育督导反馈意见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
校园安全
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等
招生条件
义务教育招生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学校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情况,包括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按学校逐一公布)
招生结果
义务教育招生结果
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制度
督导评估制度
1.《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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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文件、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拟聘人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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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
教师职称评审文件、评审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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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预决算
中小学预算情况
局属中小学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按学校逐一公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2.《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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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公开
行政权力
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审批目录及流程图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