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2年第十九届幼儿园推普周活动方案
2022年第19届幼儿园普及周活动计划
第19届幼儿园普及周活动计划【1】
为落实第19届全国普通话推广周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幼儿说好普通话的能力,促进
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推普工作落到实处,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教
研领导组成普及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8日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普工作。并建立层层负责制。班级三位老师为直接责
任人的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进行,并落实了检查评比的
有关细则。
二、督促检查、确保普及工作的落实。
9月11—9月17日,领导小组对全园小、中、大各年段进行了一
次综合检查,通过看、听、查、问等多种形式进行综合检查。经过认
真的检查,可根据每年的要求及时制定活动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
并突出本年段特色,取得一定成绩。
三、营造良好的普及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普及氛围,使孩子和教师有一个切实的认识,我
们在幼儿园周围张贴了特别的标语,宣传语言文字的普及,欢迎第16
届全国普及周,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口号,如“我是中国娃,爱讲普通话”等。这样就让每一个孩子及家长一进幼儿园大门就能进
入一个浓烈的宣传氛围。
四、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强化宣传力度。
通过检查,我们公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推广工作,开展了丰富多
采的活动,真正使推普工作深入了人心。
教师小组:
1、组织教师《我的中国梦》经典诵读竞赛。
2、各教研组组长组织教师备课、批改评语用字规范化自查活动。
上海市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妇联、文明办,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十一五”指导计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青少年学生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现将《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十一五”指导计划》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孩子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家庭教育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从而促进孩子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现从孩子和家长的需求出发,编制《上海市0—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最新高中二年级学生心理疏导方案
高中二年级学生心理疏导方案(通用6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和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划的要求,把12月12日至19日定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
一、活动宗旨
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与积极心理学理念为主导,通过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提升对自身、对他人心理健康的关注,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和谐心灵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12月19日。
四、活动过程
(一)营造校园宣传氛围布置宣传环境
从12月12日开始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和谐心灵健康成长”的宣传标语。
(二)校园广播
12月13日中午,主题内容是“你真棒――自信心的培养”或面对挫折的反应、挫折的价值、战胜挫折等。
(三)心理测试
12月13日周二下午第三节课开展,活动对象高中二学生,测试时间约30分钟。
(四)心理健康辅导课
12月14日朱云云老师开出一节心理辅导活动课,主题是《做新时期的君子和淑女》,具体开课时间和班级另行通知。
(五)观看视频写观后感
12月15日中午12;10,全体同学在教室里观看一段约6分钟的视频,观后进行讨论,各班于12月16日前上交一份观后感并给该视频取一个名字。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整体构建基于新教育实验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的指导意见》《普通中小学德育常规要求(修订)》等政策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中小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9.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建
设,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区域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闵行实际,就深入推进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联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宗旨,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素养,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机制、新对策,构建全面、健康、和谐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具体要求
1.规范建设家长委员会
学校需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产生要做到程序规范、架构合理、权责相当。家长委员会要面向家长定期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提供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为家长委员会的建立与运转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与示范校评估指标(2017
附件
注:1.按照三级指标进行评分,精确到0.5分;达标校评估指标共有11个二级指标(B1至B11),总分为70分,示范校评估指标共有14个二级指标(B1至B14),总分为100分。
2.达标标准为:总分达60分以上,带“▲”的4个基础性三级指标(C1、C6、C8、C10),每个指标得分率不低于90%,其余每个三级指标
得分率不低于60%。
3.示范标准为:示范校在达标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评价,示范校评估标准为:总分达85分以上,带“▲”的2个基础性二级指标(B13和
B14)得分率不低于70%。
4.因学校原因所引发的心理问题而导致的重大事件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简称专职教师,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本校在编教师;且一般应有两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应获得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简称兼职教师,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本校在编教师;且一般应有两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应获得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兼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量不少于70%。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解锁了新的工作,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xx年闵行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操作要点中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园务计划相关工作指导思想,深入提高家庭教育师资队伍的指导水平,进一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挥各层面家庭教育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社区共建,优化幼儿园、社区、家庭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参加上一级部门的培训,提高教师在家庭教育、早期教育方面的指导水平。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效性,以读书活动为抓手,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水平。
3、继续发挥家长志愿者的作用,有效运用家长资源,进一步开展家长助教活动,拓展幼儿园课程。
4、加强培训,提高早教师资队伍水平;开展免费亲子早教等活动,提高周边0-3岁婴幼儿教养人员的育儿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参加区级各类家庭教育培训,依托区家教中心师资提高教师能力。
2、深入开展家长学校的各类活动,开展各层面的家庭教育讲座,增强每月一题等家长学习的互动性。
3、结合主题活动开展家长助教活动,加强对活动设计的指导性。
4、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读书活动,带动全体家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学习活动。
5、开展免费早期教育亲子活动,进行深入指导,提高周边居民的家庭教育的能力。
四、具体安排
三月份:
1、部分幼儿家访工作
2、家委会会议
3、班级期初家长会
4、家长开放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达标校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德[2014]3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27
【实施日期】2014.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4〕33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的实施,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在区县初审的基础上,经材料评审、集中评议等程序,决定授予上海市黄浦学校等345所学校“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各区县要
进一步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的评估和督导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名单
2023年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记录(优秀五篇)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记录篇一
在xx统领下,认真贯彻上级家庭教育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处家庭教育事业
发展,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积累家庭教育经验,努力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达到“同心”,学校和社区教育达到“合力”。
1、加强力量,推进我处家庭教育规划的全面实施。家长学校要在上学年精心准备
的基础上,按照“十有”要求开班开课,务求实效。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的家教理论水平。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学校选派一批精干的教师充实家庭教育指导队伍。采取多途径培训方式,学习新理论,了解新信息、掌握新知识,切实提高家教队伍中每一位教师的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3、开辟多种渠道,夯实家长学校管理。
(1)家长委员会管理扎实有效。
(2)落实家长学校的上课时间。原则上每学期每个年级举行2次活动,每次上课时
要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活动。每次活动后,均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交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协调。
(3)保证家长学校学员的参与率。每次上课前发出书面通知,保证出勤率达90%以上。
4、采用多种形式,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1)开展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心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站将分层分类地开
展一些指导活动,如不同层次的创建活动、上课艺术探讨等。各年级每学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专题讲座、一次专题活动。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后有小结,努力创新活动形式。
(2)抓两头,促中间。认真做好学习型家庭和困难学生跟踪指导工作。签订帮教协议,帮助家长制定帮教措施,平时做好个别教育与家教指导工作。
小学家庭教育示范校申报材料
小学家庭教育示范校申报材料阳光小学开办于1998年,经调查显示,学校家长整体的育儿意识比较薄弱,很大部分家长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就一切都好”;家长育儿的方法缺乏科学技巧,碰到孩子出现问题往往束手无策。
面对家长的育儿现状,学校清楚地意识到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多年来,学校一直尝试用科学系统的学习讲座,丰富多样的实践操作提高家长育儿的意识,改变家长育儿的方式,提升家长育儿的能力,努力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大德育格局。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家长“护航课程”。
1.家长“护航课程”的开发实施顺应家长育儿的需求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家长经常向老师反映:“我们学历不高,没什么文化,无法给孩子做学习辅导”“我们也想好好教育孩子呀,就是不知道怎么教育呀!”在家庭教育问卷中,家长也表示“希望学校多开展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讲座和辅导,为家长提供有效的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J“我们很想走近校园看看孩子的校园生活,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现状J这为“护航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动力。
2.家长“护航课程”的开发实施顺应学校发展的需求
2016年,学校以“构建启航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项目申报并成为了第三批新优质学校。在课程的开发和实践中,老师和家长成为了主力军,这对家长在育儿理念、育儿能力和综合素养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家长护航课程”的开发指明了方向。
3.“护航课程”的开发实施顺应课题研究的积累
学校在《小学校本”成长记录手册”的开发与实施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教育的实践研究》《利用校本”成长记录手册”搭建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小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等多个市、区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中已经搭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多元途径、积累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经验,为“护航课程”的开发奠定了基础。
关于2023年幼儿园年检自查整改报告(10篇)
关于2023年幼儿园年检自查整改报告(10篇)
2023年幼儿园年检自查整改报告篇1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根据幼儿无自护和抵御暴力能力的实际情况,从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出发,确实保障幼儿人身、饮食及财产安全,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快乐健康的成长。我园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多次检查后,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师生共同提高防患意识
校园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校每学初都要召开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指导方针,并于本年的2月_日针对教师4的安全责任防护范围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同时根据县局托幼办的指示,多次召开幼儿教师的安全工作会。要求教师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做好“日检查,周巡查,月汇报”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做到幼儿的平平安安到校,安安全全回家,让家
长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放心。
二、安全的校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乐园
我园有三个教学班,两个睡室,一个库房,一个活动室,一个教师办公室。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室外两个活动场地。共有幼儿教师四名,房屋现状属一般性房屋,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领导都要组织校安全办人员对园所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并对所出现的隐患进行全面维修和加固,以保证幼儿的准时入园,园所的大门、围墙都修善的比较好,无山体滑坡、泥石流、河水的危害。学校日常都把幼儿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始建于1999年,自2002年起由上海市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承办,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 校。目前,学校拥有在编教职工300余名、近3500名学生。学校秉持“立 己立人、共同成长”的办学理念和“厚德而和、行健而立”的学校精神,持之 以恒地贯彻“文化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战略,打造“立人教 育”特色,把培养“品行端正、学业精进、自主能干、健康活泼”的少年儿童 作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017年教师节前夕,《文汇报》于头版以“普陀区晋元附校走出一条教育本真之路从全区垫底到托管薄弱校”为题报道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学校将继续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核心理念,在普陀教育“三化一展核心能力、学校发展核心竞争力,着力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
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美育
示范单位、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
市优秀少先队大队等荣誉称号,成为上海市青少年羽毛球培训
V 学生参加上海首届 少儿春晚节目录制基地以及上海市舞蹈、合唱、
交响乐、戏曲联盟单位,
等等。强”战略主导下,在“提升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品质”教育理念引领下,聚焦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教师发
—
上诲希届
▲学生参加2019上海第十二届 优秀管乐团队展演—
▲晋元附校武术小子
▲越剧美育传承基地揭牌仪式
▲
武威路校区扌灵星书苑
开发校苯館育尿翟丿區升学空综台素养
学校以“九年一贯制学生生活价值的实践研究”课题为抓
手,积极架构德育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校本德育课程建设,
幼儿园家庭教育方案
幼儿园家庭教育方案
2021幼儿园家庭教育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2021幼儿园家庭教育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家庭教育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以幼儿园教育为主阵地,遵循教育规律,加强教育研究,规范教育管理,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的全过程;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为两翼,积极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重视与家长同步同向的合作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家庭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努力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一体化。
二、工作要点:
1、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公路护栏网召开家委会座谈会,发挥家委会的作用。
2、充分发挥优秀家长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培养家长的先进典型。
3、做好网络论坛工作。
4、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次都制定一个主题,请家长共同讨论。
三、工作措施
1、家长委员会管理扎实有效。本学期,将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家庭教育信息,收集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并参与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实效。
2、采用多种形式,丰富家长学校的活动。
①本学期初,根据幼儿园工作安排及工作的连续性,周密制定好
各项计划,做到有序实施。
②按计划认真实施。能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来加强调查研究,来发现和整个问题,并将改进措施落实到以后的工作中去。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指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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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三级指标进行评分,精确到0.5分;达标校评估指标共有11个二级指标(B1至B11),总分为70分,示范校评估指标共有14个二级指标(B1至B14),总分为100分。
2.达标标准为:总分达60分以上,带“▲”的4个基础性三级指标(C1、C6、C8、C10),每个指标得分率不低于90%,其余每个三级指标
得分率不低于60%。
3.示范标准为:示范校在达标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评价,示范校评估标准为:总分达85分以上,带“▲”的2个基础性二级指标(B13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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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得分率不低于70%。
4.因学校原因所引发的心理问题而导致的重大事件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简称专职教师,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本校在编教师;且一般应有两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应获得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简称兼职教师,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本校在编教师;且一般应有两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应获得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兼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量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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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家庭教育的工作计划5篇
校园家庭教育的工作计划5篇
校园家庭教育的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推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闵行区合格(优秀)家长学校网上动态评估办法(12月修订)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家长学校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效能,继续强化教育系统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并举并重的格局,通过家校有效结合,实现家长与老师在家庭教育素养上同步提升,不断优化家庭和学校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引领家长更新教育理念,大胆创新、改进、完善家长工作,发挥家长参与的管理作用,促进现代家校深度结合。
2、促进教师家庭教育的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教师家庭教育的指导水平,提高家长的满意度。
3、优化幼儿成长环境,推动幼儿园、家庭、社区共同发展。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发挥家长参与的管理作用,促进现代家校深度结合
1、发挥家委会成员的管理和桥梁作用
(1)定期召开家委会。
家委会成员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了解幼儿园教育计划和要求,同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协调家园关系;家委会成员要带头学习先进的家庭教育知识,提升自己的家庭教育素养。
(2)参与幼儿园的活动
幼儿园的一些大活动,如教师的展评活动、亲子活动等,家委会成员可担任评委及协助组织。
(3)发挥好班级的家委会作用
班级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能、分工、活动安排等具体性问题,形成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安排,充分发挥好班级家长委员会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教师与家长间的纽带,增强教育合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9.04
•【字号】沪教委德〔2017〕37号
•【施行日期】2017.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7〕37号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教育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12号)的要求,建立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市教委决定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以下简称“达标校”)和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校”)评估工作。
一、达标校评估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的达标校新申报评估、复验和管理的权限归口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委对各区达标校评估和复验工作进行监管,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定期开展抽查,抽查结果适时发布。
1.新申报评估
“十三五”期间,各区应持续开展本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达标建设,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达标要求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与督导评价内容。
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指标
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指
标
近年来,随着社会变迁和教育观念的更新,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小学
教育中的地位愈发凸显。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促进其健康发展,上海市提出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达标校和示范校指标。本文将介
绍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的指标要求以及实施情况。
一、达标校指标
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是指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达到一定
标准的学校,其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目标与理念: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并融入
学校教育理念和发展规划中。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
管理和社交能力,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教育内容与方法: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
课程,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同时,教师
要使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教育资源与环境: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包括心
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教育读物和设备等,以便学生获得相关支持和
帮助。此外,学校要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人
际关系。
4. 指导与评估: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体系,指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同时,学校要定期评估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二、示范校指标
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是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先进经验和成效的学校,其指标要求相对更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体水平:示范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应展现较高的整体水平,包括教育目标的制定与实施、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创新、教育资源与环境的丰富和指导与评估的有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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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德[2017]1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13
【实施日期】2017.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7〕15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起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校”)评估旨在全市遴选一批在家庭教育领域工作有成效,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在全市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家庭教育评价经验,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家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二、评估对象与周期
示范校的评估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本次示范校评估自2017年启动,分四年实施。到2020年,原则上示范校比率达到20%。
三、评估程序
示范校评估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牵头,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年度评估工作通知由评估院另行发放。评估程序如下:
1.学校自评申报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自愿提出申报。申报学校对照《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参考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自查,根据评估指标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上级主管单位推荐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对申报学校开展评估推荐工作,填写《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推荐表》(附件2),并与学校申报材料一起在申报当年的5月中旬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3.市级评估认定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依据评估指标,对推荐的学校进行评估。通过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现场评估、专家评议等方法,形成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
提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4.命名授牌
拟命名为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的候选学校名单将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命名“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并授牌。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明确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评估工作的目的和要求,逐步完善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示范校初评推荐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2.注重过程,加强指导
要加强宣传,明确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各学校争创示范校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学校负责人及教师的专题培训,加强评估的过程指导,提高评估的有效性。
3.示范引领,加强辐射
争创示范校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特色品牌项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向区域内外进行示范辐射,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附件:1.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参考指标
2.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推荐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
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