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头面及钻场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是指煤矿或非煤矿矿井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的矿井。
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需要对高瓦斯矿井进行专门的管理和规定。
以下是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
1. 瓦斯抽采设备: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瓦斯抽采设备,以降低瓦斯浓度,确保矿井的安全。
瓦斯抽采设备需要配备相应的排放管道和瓦斯抽采机构,确保瓦斯能够有效排出。
2. 瓦斯监测:高瓦斯矿井需要进行定期瓦斯监测,以及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监测结果需要记录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瓦斯防治措施:高瓦斯矿井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瓦斯防治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维护,安全检测设备的配置和使用,工作面的严密管理等。
同时,还需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管理责任:高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由矿井的负责人负责。
负责人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矿井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还需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5. 矿井封闭和停产:当瓦斯浓度超过一定限值时,高瓦斯矿井需要及时进行矿井封闭或停产。
封闭和停产期间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并加强对矿井的监测和维护。
以上是对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的一些简要介绍,具体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高压瓦斯管理规定
高压瓦斯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高压瓦斯平衡和节能减排的需要,减少瓦斯排放,最大限度的利用瓦斯,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生产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瓦斯或输送瓦斯的相关运行部所辖装置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 生产部3.1.1 生产部是公司高压瓦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高压瓦斯的协调和管理,监督本规定实施情况,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3.1.2 负责瓦斯平衡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协调记录。
3.2 机动部3.2.1 机动部是公司瓦斯输送设备的管理部门,确保输送瓦斯设备的正常运行。
3.2.2 负责检查输送瓦斯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技术质量部3.3.1 技术质量部是装置能耗的管理部门。
3.3.2 负责公司瓦斯消耗数据的统计。
3.4 各运行部3.4.1各运行部是本规定的执行部门。
3.4.2负责各装置瓦斯的平稳供应及平稳输送、消耗。
3.4.3负责落实本区域瓦斯系统安全管理。
3.5公用工程部南区3.5.1公用工程部南区是低压瓦斯回收和输送的管理部门。
3.5.2负责气柜回收的低压瓦斯正常输送到高压瓦斯系统。
3.5.3负责气柜回收系统的设备正常运行。
3.6计量中心3.6.1计量中心是公司高低压瓦斯计量的管理部门。
3.6.2负责各运行部装置使用瓦斯及系统瓦斯的计量工作。
4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生产调度统一协调全厂干气、天然气、气柜瓦斯、气相线使用,严禁在使用天然气、气相期间发生放火炬现象,调度在协调记录上记录好当班高压瓦斯协调情况。
全厂高压瓦斯压力正常控制在0.35-0.5MPa,不能高于制氢原料气系统压力0.6MPa。
生产调度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高压瓦斯压力平稳,避免高压瓦斯系统串入制氢原料气系统。
4.1全厂装置正常生产,高压瓦斯管网压力低于0.35MPa时调节。
4.1.1焦化装置大给汽期间(每天15:00-18:00;21:30-23:00),焦化班长提前联系生产调度,生产调度通知气柜做好回收瓦斯外送准备。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3篇)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工作面高瓦斯区域是指矿井工作面存在大量的可燃性气体,对矿工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区域。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应制定并执行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瓦斯安全管理制度是一套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旨在管理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以下是常见的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瓦斯检测与监控:包括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规范、定期检测频率、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使用等。
2. 瓦斯抽放:明确抽放瓦斯的方法、频率和具体要求,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排出工作面。
3. 瓦斯抗爆措施:包括工作面的通风设计、抗爆设备的选用和维护、作业人员的防爆防护措施等。
4. 瓦斯防治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矿工对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措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对瓦斯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 应急预案和演练:明确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6. 瓦斯事故调查与分析:对发生的瓦斯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7. 瓦斯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瓦斯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全员参与瓦斯安全管理的意识。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还需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工作面存在高瓦斯区域的特殊安全问题,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以确保矿工在这些区域工作时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包含的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瓦斯浓度监测:在工作面高瓦斯区域设置瓦斯浓度监测仪器,定期监测瓦斯浓度,并建立监测记录。
2. 瓦斯抽采措施:针对高瓦斯区域,采取有效的瓦斯抽采措施,如设置瓦斯抽采系统、安装瓦斯管道等,确保瓦斯能够及时被抽除。
3. 安全警示标识:在工作面高瓦斯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矿工注意瓦斯危险,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工作管理制度
瓦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瓦斯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相一致。
第五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瓦斯工作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瓦斯工作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瓦斯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瓦斯工作的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十条所有从事瓦斯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瓦斯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确保瓦斯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使用。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作业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励遵守规定的作业人员,同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专人管理负责人。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保证瓦斯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对于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操作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责任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瓦斯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瓦斯检测与监测:规定瓦斯检测的频率和方法,要求设立瓦斯监测系统,对工作面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情况。
2. 通风管理:规定通风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要求,确保工作面的通风良好,保证瓦斯排放和氧气供应充足。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包括工作面进出口的管理、设备操作和维护、清理煤尘等要求,防止因操作不当引起的瓦斯事故。
4. 人员管理:对工作面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瓦斯安全意识,加强瓦斯防治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5. 应急措施:制定瓦斯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设立应急救护队伍,提供急救器械和应急设备。
6. 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的瓦斯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促使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7. 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准确监测瓦斯情况。
8. 瓦斯事故调查与分析:对发生的瓦斯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和责任,及时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是一个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实际制度的制定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加强对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生产过程中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过程中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防治及管理。
二、安全措施1、加强检测。
对高瓦斯区域必须要经过专业检测,如有必要,应增加检测次数和人员。
同时,针对瓦斯浓度过高区域,发现异常必须要停工及时报告,直到瓦斯浓度降至安全标准再接着作业。
2、加强瓦斯抽采。
在高瓦斯区域附近设立足够数量、安全度高的瓦斯排放口,及时排除高浓度瓦斯。
排放口在使用过程中,要保持通畅,确保瓦斯可以及时排放,不得重叠使用,逐一使用。
3、可燃气体检测仪的使用。
对工作面所使用的检测仪,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使用过程中必须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并在使用检测仪时,要选择好检测区域,正确使用仪器,并及时清洗和校准仪器,确保仪器使用效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严禁使用违规、私自改装或者已经过期的防爆设备。
三、安全考核1、安全日常检查。
检查人员要督促员工认真开展安全操作,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规程。
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
对于隐患排查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甚至追究其责任。
2、安全投入。
对于安全工作进行必要的投入。
对于投入不足、设备检修不到位、检查不到位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改进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安全3、安全教育和培训。
坚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规程,强化各类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指导员工掌握各种安全预防技能。
四、安全应急预案1、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制订科学、严密的应急组织机构。
严格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
2、对可燃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人员救援装备等必须得到妥善地保管,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维护充电,确保在需要应急救援时能随时使用。
五、安全保障所有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室等场所,均应符合瓦斯安全、防爆安全要求。
2023年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2023年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的管理,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和高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瓦斯矿井是指瓦斯爆炸危险性较高的煤矿井。
第三条:高瓦斯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瓦斯的监测、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先进的瓦斯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温度和湿度的监测,并建立相应的数据记录和报警系统。
第五条:高瓦斯矿井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保障矿井内新风的供应和瓦斯的排放,防止瓦斯积聚引发事故。
第六条:高瓦斯矿井应定期组织矿井作业人员进行瓦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瓦斯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高瓦斯矿井应建立健全的瓦斯防治制度,对矿井内的瓦斯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减少瓦斯的泄漏和积聚。
第八条:高瓦斯矿井应配备专业的瓦斯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九条:高瓦斯矿井应定期进行瓦斯抽放和瓦斯瓶处理,在采煤过程中积极减少瓦斯的产生和积聚。
第十条:高瓦斯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和事故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瓦斯事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高瓦斯矿井应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瓦斯治理工作,提高矿井瓦斯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高瓦斯矿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在现代煤矿生产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安全性,在管理制度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瓦斯检测与监控要确保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安全,首先需要对瓦斯进行检测与监控。
应采用先进的瓦斯检测仪器,并设置固定的瓦斯监控点,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应建立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与分析系统,及时跟踪瓦斯浓度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排放与回采高瓦斯区域的瓦斯要及时排放,以降低瓦斯浓度。
为了确保安全,应建立合理的瓦斯抽放系统,确保瓦斯能够安全、及时地排放到矿井外。
同时,对于回采的煤炭中的瓦斯,也需要进行有效的处理,以防止瓦斯泄漏。
三、通风管理通风是工作面高瓦斯区域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通风方案,确保工作面的通风良好。
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维护,避免通风设备的故障。
四、安全警示与培训为了提高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安全意识,应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并进行相关的培训。
矿工在进入高瓦斯区域之前,应接受瓦斯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高瓦斯区域的风险和防护措施,并掌握瓦斯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五、责任落实与监督检查高瓦斯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应明确到位,并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上。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的落实。
同时,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高瓦斯区域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事故处理与救援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瓦斯事故,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与救援预案。
应配备专业的救援队伍,并进行定期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总结起来,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瓦斯检测与监控、排放与回采、通风管理、安全警示与培训、责任落实与监督检查以及事故处理与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通过全面、科学的管理措施,才能有效提高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安全性,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一般指瓦斯含量较高的煤矿或其他矿井,在管理上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瓦斯检测与监测:需要配置瓦斯检测仪器和设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进行瓦斯含量和瓦斯爆炸风险等方面的监测。
同时,对瓦斯超标的区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通风量、喷射可燃气体等。
2. 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需要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以保持矿井内空气的新鲜和氧气的充足。
通风系统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全设施:高瓦斯矿井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疏散通道、瓦斯排放管道等,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逃生或排放瓦斯。
4. 设备管理:对高瓦斯矿井的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特别是与瓦斯相关的设备,如瓦斯抽放设备、防爆设备等,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和使用。
5. 安全教育培训:矿工需要接受瓦斯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瓦斯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管理责任制:引入管理责任制,明确瓦斯管理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对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7. 紧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紧急预案,包括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疏散逃生路线等,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减少伤害和财产损失。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矿井情况进行制定和遵守。
高瓦斯地区管理规定
万年矿关于高瓦斯地区电气管理特别规定为落实8月8日扩大安全办公会会议精神,确保我矿高瓦斯地区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我矿高瓦斯地区电气管理特别规定:1、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穿戴化纤、毛料材质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电子产品(手表、手机、数码相机、MP3、MP4等)入井,下井前由井口安检人员要严格进行验身,并由班长进行确认。
2、所有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和配件,必须为阻燃且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入井,各级材料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规定。
3、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经防爆检查员逐台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签字,设备组方可贴“入井合格证”入井,运输区井口把勾工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
4、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且所有机电设备司机和维护工必须佩带便携瓦斯监测仪,对运行设备周围进行实时瓦斯浓度监测。
5、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设置接地装置,并建立每班检查、维护制度,确保接地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6、高瓦斯地区凡需电气设备检修的,必须写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后,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提,通知防爆检查组,检查员需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确认后方可停送电操作。
7、高瓦斯地区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电修工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停电闭锁、上锁及挂停电牌。
8、电气检修和停机维护,高、低压停送电都必须使用停送电工作票。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9、当瓦斯超限停电,在排放瓦斯结束需送电时,必须制定专项送电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操作。
10、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搬迁电器设备或吊挂电缆前,必须切断其电源,等收到上一级开关值守人员签字证明的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11、采掘工作面,所有转动设施必须安装防护罩,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
设备需检修,必须制定《设备检修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瓦斯矿井的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瓦斯矿井是指瓦斯含量在表面自燃浓度之上的煤矿。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对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二)建立健全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三)组织进行高瓦斯矿井瓦斯防治、通风与救护工作等技术措施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矿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二章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高瓦斯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高瓦斯矿井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细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高瓦斯矿井的瓦斯抽放、通风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高瓦斯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检测与监控制度,确保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泄漏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发生泄漏时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第三章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事高瓦斯矿井作业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瓦斯防治、通风与救护工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教育和培训人员,负责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章瓦斯防治与通风工作第十二条高瓦斯矿井应当根据瓦斯含量情况,制定相应的瓦斯防治方案,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制。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瓦斯抽放和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在高瓦斯矿井中,应当配备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用于监测瓦斯浓度。
第十五条在瓦斯超限值的情况下,矿山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范本
高瓦斯矿井管理规定范本I. 一般规定1.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2.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矿井安全管理制度、瓦斯抽放和防治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4.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矿井安全监督和巡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5.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II. 矿井设备管理1. 矿井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 矿井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矿井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报废的设备。
4. 矿井设备发生故障或者临时停用时,矿井的经营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III. 瓦斯抽放和防治管理1.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瓦斯抽放和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2.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按照瓦斯发生和积聚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抽放和防治方案,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3.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系统,及时了解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和引发事故。
IV. 应急救援管理1.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机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提供必要的救援培训。
3.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与当地相关救援力量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V. 安全教育和培训1. 矿井的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矿井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理技能等方面。
高瓦斯及防突头面管理特别规定
《高瓦斯及防突采掘工作面管理特别规定》为进一步强化高瓦斯、防突采掘工作面管理,实现高瓦斯、防突采掘工作面措施科学、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管理到位,特下发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防突采掘工作面管理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瓦斯办为防突采掘工作面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突出危险性指标测试和监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安监处、调度所、技术科明确一名副科以上干部专职负责防突采掘工作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并且每周不少于1次巡回检查,否则罚责任人500元。
2、瓦斯办负责编制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防突专项设计,设计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改设计。
否则罚设计人员500元。
3、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瓦斯防治措施及施工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管理重点和难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凡措施编制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审批不认真的严格按“芦岭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补充管理规定”执行。
4、防突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进尺数施工,严禁超采超掘,否则值班人员、跟班人员及现场班队长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
5、采掘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与相关单位联系施工防突措施钻孔。
各单位接到联系单以后,必须按联系单联系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和验收。
钻孔施工前现场必须具备打钻条件,否则给予联系人和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各罚款300元。
6、工作面预测孔、效检孔、排放钻孔:由通风区测气员、安监处安监员、采掘单位班长共同验收。
钻孔施工人员必须待所有人员到齐后,方可开钻施工,施工期间所有验收人员现场监督把关。
否则钻孔施工人员按“典型三违”处理。
7、防突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排放钻孔,排放钻孔施工方位和倾角允许误差为±3°,超过允许误差的责任人按“典型三违”处理。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工作,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工作。
第三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是指瓦斯抽采措施无法满足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要求,或者瓦斯产量高于抽采系统能力的区域。
第四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应遵循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五条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瓦斯防治的总体规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第八条瓦斯防治人员负责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瓦斯的监测、抽采、监控等工作,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瓦斯监测人员负责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瓦斯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工作面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密切配合瓦斯防治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瓦斯监测第十一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应设置相应的瓦斯监测设备,并经定期校验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工作面瓦斯监测结果应进行实时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当瓦斯监测结果超过瓦斯限值时,应立即启动警报系统,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监测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查和测试,并确保正常工作。
第四章瓦斯抽采第十五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应采取相应的瓦斯抽采措施,确保瓦斯浓度降到安全范围内。
第十六条工作面瓦斯抽采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作应由专业操作人员执行,并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当瓦斯抽采系统发生故障时,工作面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抽采效果应定期评估,必要时应适当调整抽采措施。
第五章瓦斯监控第二十条工作面高瓦斯区域应设置相应的瓦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瓦斯涌出的异常情况。
第二十一条瓦斯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正常工作。
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引言?煤矿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
随着采掘开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设备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在高瓦...引言? 煤矿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
随着采掘开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设备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在高瓦斯矿井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的存在和堆积,一旦矿井机电设备系统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影响煤矿生产,而且会严重威胁矿井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
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现代矿井形势的发展,因此,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加快机电本质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一、人作为矿山的主体,在矿山机电设备管理中占据主导位置1、首先加强机电岗位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化管理。
煤矿机电工种的专业技术性较强,动手实践更强的队伍。
其各岗位工种都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不能以照顾的身份人员出现来充当。
并且要多引进高知识,高学历的年轻人充实机电队伍,全面提高机电职工文化水平,同时加强新老工人间的“师徒协议”制定管理,让新工人逐步熟悉和掌握技能,胜任岗位,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
对机电各工种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管理工作。
尤其在高瓦斯矿井,工人的安全意识高低,决定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安全,通过合理配备人员,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人数成比例,达到合理高效配置,先前的矿山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现代矿井管理要求,要根据建设现代化矿山、数字化矿山采取新的对策:一是要求员工全面认识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区别,高瓦斯矿井使用的机电设备安全性指标更高,要求员工安全意识更强;二是加强区队班前会学习,合理运用班前会,善于利用班前会,将班前会作为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桥头堡,在每天工人工作前的安全再教育,传达矿上、科里的安全精神和理念,并每天针对不同班组开展针对岗位性的安全学习,使工人操作设备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每隔一定时期开展安全大讨论活动,让工人从自己身边发现机电设备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达到机电设备安全就是人身安全思想灌输,矿上对建议收纳规整,整改落实;四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即专业培训和全面培训相结合,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实现工人的“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瓦斯(天然气)隧道机电设备管理要求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
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四)、瓦斯(天然气)隧道消防(防火)要求1.消防(防火)设施:⑴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⑵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洞内火源管理:⑴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⑵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⑶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⑷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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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头面及钻场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井下高瓦斯头面和钻场的电气设备管理,积极、主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电气失爆和无保使用现象,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具体规定
1.机电办负责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的入井验收工作。
入井设备、小型电器必须同时张贴“检修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保护插件必须张贴“检验合格证”,电缆必须经过外观检查、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入井。
2.机电办每天必须安排专职防爆检查员对区域电气设备进行电气防爆、电气保护及电缆的外观检查,杜绝无保使用、失爆现象。
每周电管组组长或技术员必须到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设备使用或维护单位,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区域内电气防爆性能、电气保护及电缆外观等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机电办负责监督、检查。
4.区域内所有电气检修和检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并将瓦斯便携仪打在瓦斯监测状态。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检修人员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程序,必须佩带2支试电笔,必须停上级电源。
检修开关后,应认真清理开关内的杂物,各种紧固件要牢固、可靠,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电
气参数满足使用要求,确保开关处于完好状态。
检修及使用普通型仪表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6%,否则禁止操作。
机电办、驻矿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5.区域内电气设备检修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用铁锤砸金属物件。
电气设备试验、检修、故障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和《电气试验制度》。
未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和学徒电工禁止操作、检修电气设备。
机电办、驻矿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6.机电办定期对区域内电气设备瓦斯电闭锁、漏电保护、短路保护和照明综合保护进行试验,对接地电阻、绝缘摇测等记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机电办负责监督、检查。
7.机电办应及时优化区域内供电设计,调整、核实继保整定,确保供电系统科学、安全、可靠。
8.机电办对每天现场检查的问题,必须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对电气设备失保、失爆现象,给予挂牌停用,并上报矿处理。
9.区域内电气设备安装、拆除,必须严格执行矿相关管理规定,机电办必须安排专职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指导。
10.区域内电气检修人员和机电办电气检查人员必须建立完善的检修、检查记录,以备后查。
11.区域内所有绞车制动阀和离合闸必须灵敏、可靠,防爬绳装置托辊、斜巷地辊转动灵活,杜绝摩擦产生火花。
机电办、驻矿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12.进入区域内的所有人员佩戴的矿灯,由供电队进行
专门统计做好标记。
矿灯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检修,机电办每旬机电检查要安排专人对矿灯的维修质量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失爆矿灯入井。
13.禁止井下擅自拆卸矿灯,否则按公司“二十六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机电办、驻矿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二、责任追究
1.矿职能部门检查出的电气设备失保,责任人、机电队长罚款500元,单位罚款2000元。
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和公司检查出一起电气设备失保,责任人、机电队长罚款1000元,单位罚款5000元,机电办包片电管员罚款500元,机电办机电业务副主任罚款300元,机电办主任罚款300元。
同一地点,检查出两起电气设备失保,比照电气失爆事故处理。
2.矿职能部门检查出的电气设备失爆,责任人罚款500元,送“三违”学习班学习一周,机电队长、队长各罚款500元,单位罚款5000元。
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和公司检查出一起失爆事故,相关责任人按公司1号文执行。
机电办包片电管员,电管组组长、技术员,机电办机电业务副主任、主任,驻矿安监处科长处理由矿研究决定。
三、其他要求
1.矿相关单位(包括外委施工单位)行政一把手是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电队长负直接管理责
任。
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电气设备“入井关、安装关、检修关、检查关、处理关”防爆管理。
2.机电办做为矿机电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井下高瓦斯头面和钻场的日常电气设备管理,强化防爆电气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隐患,严格落实整改。
3.矿相关单位(包括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电工培训,配齐足够的电气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防爆电气管理规定做好日常检查与检修工作,杜绝井下在用电气设备失保、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