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
关于对《郑州市施工扬尘监管信用评价计分办法》的补充规定
关于对《郑州市施工扬尘监管信用评价计分办法》的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有关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对全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施工扬尘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各县(市、区)控尘办应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加重处罚措施第四条对存在以下问题的施工工地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次扣40分:(一)现场粗暴阻挠正常执法的;(二)对拒绝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提醒后,仍拒绝提供的;(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及群众反映强烈产生恶劣影响的;(四)同一问题拒不整改连续出现二次以上扬尘污染问题的;(五)对不配合执法工作的。
第五条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加重扣分:(一)施工现场六个标准化和“八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一半以上的扣10分;(二)市控尘办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扣10分;(三)施工工地使用信息登记不全的重型车辆扣5分;(四)远程监控设备未正常使用的扣10分;(五)物料堆放混乱、未设置垃圾废料池、存在现场搅拌、未按要求设置门头、视频监控系统故障未及时维修达3小时以上每次扣3分。
第三章信用恢复机制第六条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向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及以上的,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可移出黑名单。
(一)法定代表人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二)整改后,建设工程获得新闻媒体关于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正面报道的;(三)整改后,建设工程召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取得良好效果的;(四)整改后,经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两次督查认定合格,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的。
扬尘治理费(郑建2015.68)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调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文号:郑建文(2015)68号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2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标准》,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现就郑州市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
在《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文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增加以下费率:
1、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1.80%。
2、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3.18%。
3、市政桥梁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0.54%。
4、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1.27%。
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该项费用使用清单,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已招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可参照本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
2015年9月1日。
扬尘整治标准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1.0.3 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扬尘 dust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4 待建场地 Site to be build已取得施工许可,暂未开工的施工工地。
2.0.5 围挡 fence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6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7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
防尘网宜为绿色,续燃、阴燃时间不应大于4s,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²,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8 密目式安全网 Dense mesh safety net安装于建筑工程外立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可阻挡人员、视线、自然风及失控小物体,具有一定防尘作用。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志牌及措施
郑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志牌工程种类:工程名称及标段:工程位置:施工期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监管责任单位:扬尘监管责任人:联系电话: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1、待建空地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无人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覆盖防尘网或洒水喷淋。
4、用作临时停车场及其他用途的待建空地,应设置垃圾存贮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并及时洒水,确保场内干净、整洁、无浮土。
5、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
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未进行建植工厂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牌,表面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厂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7•【字号】郑政[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7日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打造美丽郑州为目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一致、高效有序、全力推进的控制扬尘污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南水北调)、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保洁、待建空地、资源开采、散流物料堆放和运输等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促进我市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1.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各类施工单位要对主管部门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报送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落实工地设置密闭施工围档、实行场地内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沙井、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规定。
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
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轨道交通工地设置降尘监控设施,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
2.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河南工程施工扬尘要求
河南省工程施工扬尘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河南省对工程施工扬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一、施工扬尘的来源及危害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建筑工程中的土地挖掘、材料运输、施工搅拌、混凝土浇筑等环节。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城市美观,更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长时间吸入高浓度的扬尘,会导致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健康问题。
此外,扬尘还影响交通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河南省工程施工扬尘要求为了解决施工扬尘问题,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1. 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过程100%洒水、渣土车辆100%密闭、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道路100%硬化。
2. 提高防尘洒水频次。
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指数,施工单位要适时调整洒水频次,确保施工工地始终保持湿润状态。
3. 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施工单位要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严禁散装散运。
同时,加强对渣土车辆的清洗,确保车辆干净出场。
4. 推广绿色施工工艺。
鼓励施工单位采用装配式施工、工业化建造等绿色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排放。
5. 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要求全省具备条件的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和监控检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扬尘情况。
6. 强化监管力度。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监管,对不符合扬尘防治要求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三、施工扬尘防治的意义施工扬尘防治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要手段。
通过实施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施工扬尘防治也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总之,河南省工程施工扬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提高防尘洒水频次,强化渣土运输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工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强化监管力度。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前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ycfzbz@;电话:0371-********)。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总体要求 (3)3.2扬尘防治责任 (3)3.3扬尘防治费用 (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3.5扬尘防治标识 (4)3.6扬尘防治教育 (4)3.7扬尘防治检查 (4)3.8扬尘预警响应 (5)3.9资料管理 (5)4 通用要求 (6)4.1围挡 (6)4.2场地 (6)4.3车辆冲洗 (6)4.4物料存放 (7)4.5建筑垃圾处置 (7)5 施工降尘措施 (9)5.1一般规定 (9)5.2房屋建筑工程 (9)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5.4拆除工程 (11)5.5待建场地 (12)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3)6.1一般规定 (13)6.2防治措施 (13)7 城区道路降尘 (14)7.1一般规定 (14)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4)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4)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7)8.1监控系统 (17)8.2空气质量监测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8)条文说明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目录一、前言 (1)二、总体目标 (1)三、工程概况 (1)四、组织机构 (2)五、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3)六、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3)(一)设置围档 (3)(二) 现场裸露土方、材料清理覆盖 (3)(三)出入车辆冲洗 (4)(四)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及清理 (4)(五)湿法作业 (5)(六)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5)(七)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5)(八)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100%达标 (5)七、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6)一、前言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境,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1)建设工地达到“整治、规范、安全、文明”的施工要求(2)建设工地施工做到利民、便民、不扰民(3)建设工地管理符合“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4)建设工地绿色环保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5)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八个100%”三、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4)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73934.98㎡,地上建筑面积205296.29㎡,地下建筑面积68638.69㎡。
由7栋34层,1栋28层, 1栋28/31层组成,地下车库2层,局部1层整体连通。
建筑耐火等级及抗震设防烈度:本建筑为34层高层建筑住宅,为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各栋号概况一览表:四、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组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指导,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前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电话:0371-********)。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总体要求 (3)3.2扬尘防治责任 (3)3.3扬尘防治费用 (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3.5扬尘防治标识 (4)3.6扬尘防治教育 (4)3.7扬尘防治检查 (4)3.8扬尘预警响应 (5)3.9资料管理 (5)4 通用要求 (6)4.1围挡 (6)4.2场地 (6)4.3车辆冲洗 (6)4.4物料存放 (7)4.5建筑垃圾处置 (7)5 施工降尘措施 (9)5.1一般规定 (9)5.2房屋建筑工程 (9)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5.4拆除工程 (11)5.5待建场地 (12)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3)6.1一般规定 (13)6.2防治措施 (13)7 城区道路降尘 (14)7.1一般规定 (14)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4)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4)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7)8.1监控系统 (17)8.2空气质量监测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8)条文说明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调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调整建设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9.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调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
染防治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标准》,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现就郑州市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
在《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文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增加以下费率:
1、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1.80%。
2、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3.18%。
3、市政桥梁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0.54%。
4、轨道交通工程车站结构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增加1.27%。
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该项费用使用清单,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已招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可参照本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
2015年9月1日。
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高1.2mX宽0.9m
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
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
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9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
2-9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22”方案之九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xx) 6号)、《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xx) 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八届三屮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网格化长效机制为载体,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融合、职责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着力改善和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二、现状目前我市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框架迅速拉大,轨道交通、市政、立交、南水北调、城屮村改造等工程大规模、大面积开工,工地数量多,分布面积大,施工战线长,涉及单位多,对城市环境影响严重,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难度大。
三、目标任务第一阶段,XX年年底前,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完善层级监管体系,初步实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率不低于80%,工地扬尘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得到明显有效改观,城市居民基本满意。
第二阶段,xx年年底前,深化实施综合整治各项措施,使建设工地总体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0%,基本杜绝污染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事件,城市居民满意。
第三阶段,XX年年底前,全面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使各类建设工地创建成环保型、花园型工地,和谐的融入到城市花园屮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前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那么;2、术语;3、根本规定;4、通用要求;5、施工降尘措施;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7、城区道路降尘;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响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ycfzbz@163 ;:0371-********〕。
目次1 总那么 02 术语 (1)3 根本规定 (2)3.1总体要求 (2)3.2扬尘防治责任 (2)3.3扬尘防治费用 (3)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3)3.5扬尘防治标识 (3)3.6扬尘防治教育 (3)3.7扬尘防治检查 (3)3.8扬尘预警响应 (4)资料管理 (4)4 通用要求 (5)围挡 (5)4.2场地 (5)4.3车辆冲洗 (5)4.4物料存放 (6)4.5建筑垃圾处置 (6)5 施工降尘措施 (8)5.1一般规定 (8)5.2房屋建筑工程 (8)5.3市政根底设施工程 (9)5.4撤除工程 (10)5.5待建场地 (11)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2)一般规定 (12)防治措施 (12)7 城区道路降尘 (13)一般规定 (13)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3)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3)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6)8.1监控系统 (16)8.2空气质量监测 (16)本标准用词说明 (17)条文说明 (18)1 总那么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标准
工地应与正规渣土清运公司签订渣土清运合同,使用正规渣土车,确保渣土车密闭运输。
在线视频监控安装
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及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郑州市远程监控中心。
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审核)扬尘治理方案,并督促其按确定的方案组织实施。
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清单
扬尘污染源清单
扬尘治理标准
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编制情况
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及硬件设施达标情况
工地围挡
建筑工程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砖砌围墙,城区主要道路高度不低于2.5m,其他道路不低于1.8m,且主次干道围挡(墙)原则上不高于3米。围墙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达到整体、统一。线性工程、园林工程应按要求设置围挡,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砖砌围墙,城区主要道路高度不低于2.5m,其他道路不低于1.8m,且主次干道围挡(墙)原则上不高于3米,地铁工程应在围挡外侧设置塑料草皮层。
物料堆放
设置物料堆放区,对易起尘的物料进行覆盖。
洒水抑尘设施
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出入车辆清洗
工地进出口大门应庄重美观,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在工地的每个出入口安装全自动冲洗设施,确保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到位。
现场路面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全部硬化,并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洗保洁。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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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现场必须在出入口处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景观式实体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
2.5m,达到整体、统一、美化、亮化。
3.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出入口不能随意设置,数量不得超过2个,出入口应采取混凝土硬化,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4.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楼层抛撒废弃物。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施工区应采用不同的硬化、绿化措施,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6.施工现场围墙四周、塔吊、楼层四周及场区起尘部位和道路两侧,均应安装自动喷淋装置。
7.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接入郑州市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
8.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盖网防尘。
10.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1.渣土、混凝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
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非市政道路区域的环境卫生。
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3.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4.夜间动土施工期间,必须按要求落实属地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并按要求落实扬尘管理措施。
二、拆除工地
1.拆除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除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扬尘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四周安装在线监控,并把拆除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
3.拆除现场出入口按规定只能设置一个施工出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4.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实体砌筑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
5.工程拆除必须在四周安装喷淋设施,喷洒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拆除现场,如固定喷洒范围不能覆盖的,应按每台拆除机械配一台喷雾车实施降尘,喷雾高度达不到的,应在拆除建筑物内安装洒水管道或在楼层内满铺和在不同高度悬挂塑料盛水袋,必须保证湿法作业,抑制扬尘飞散。
可在和拆除工地相邻建筑物上架设水炮实施降尘。
6.应及时清运被拆除房屋的建筑垃圾及渣土。
不能及时清运的,要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覆盖,每天要指定专人进行定时洒水降尘。
进行覆盖。
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
运完毕。
7.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和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拆除垃圾在装载过程中必须实行湿法作业,出入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工程名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上应安装喷淋设施,城区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郊区不低于2.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防水底座必须与施工地面密封,施工现场扬尘及污水不得溢出施工现场。
3.市政工程保通路必须由设计单位设计,达到通行标准,施工质量不得低于设计标准,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裸露土方应采用密目式防尘网严密覆盖。
5.出入口按照规定合理设置一个施工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
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6.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7.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
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
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8.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
进入施工现场内运输渣土。
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9. 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0.施工单位每个施工站点应配备名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的紧邻道路或场地环境卫生。
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每天洒水3-5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四、待建空地
1.各待建空地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项目名称、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现场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实体砖砌景观围墙,高度不低于2.5m,达到整体、统一、美化、亮化。
应确保围墙外地面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污染。
3.渣土清运后三个月内开工的,必须采用密目式防尘网全方位进行覆盖。
三个月以上开工的必须按要求进行硬化或绿化,并指定专人定时进行洒水降尘。